情圣

作者: 杨喜爱 | 来源:发表于2017-02-19 09:59 被阅读990次
    01

    酒是痛的药。当那香醇的液体在舌尖浮动,力度恰到好处的刺激着我们的味蕾,然后滋润着干涸的食道,在腹中荡漾,渗入我们五脏六腑时,我们的情绪被抚慰,我们可以忘了一切,成为另一个自己,我们可以忘记姓名,丢掉性别,卸下面具,脱光衣服,尽情嬉戏,其乐无穷。

    所以我不认同博尔赫斯说的“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明明酒吧才是让人极乐的去处,在那个烟味混杂着酒味,劲歌热舞,灯红酒绿的酒吧,你可以看到喧闹的人群,性感的舞姿,泛着微光的酒杯四处碰撞,人们为了游戏失控的尖叫着,这对于体内荷尔蒙的分泌有很大的益处。

    02

    我一身的撩妹技巧好久没有尽情的发挥过了,因为最近来酒吧的女孩,要么是和男朋友一起来的,要么是长相不敢恭维的。但是守株待兔也不是我的风格,所以属于以上两种的女孩我都敢前去尝试。

    我不是那种趁女孩的男朋友去厕所时凑过去搭讪的鼠辈,我总是索性拿着酒瓶直接过去聊天交朋友,我的目光总是在聚焦在那一个个美女身上,话题露骨,言辞过分。我并不是被酒精麻痹了大脑,反而这玩意儿让我更加自如。不管结果如何,这过程中的乐趣就已经让我欲罢不能了,就像在黑夜中赤裸的女孩,其貌不扬也好,倾国倾城也罢,就是图个其中的乐趣,何必那么认真其他的呢。要是运气好,有某个被我魅力所吸引的女孩,愿意陪我度过漫长黑夜的话,无论如何,我都会像一个没有被抓住的贪污犯一样抱着自己的挚爱敞怀大笑。

    03

    像我这样的情圣会被一些无知的人骂做情感骗子,说我侮辱真爱,别傻了,别活在童话故事里了。所谓的爱情,不过是一种生理需求,其中的浪漫,也无非是一种生活消遣罢了。哪有什么真爱,一见钟情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被异性的外貌所吸引,就说一见钟情,是真爱,那难道长得丑的人就没有爱了吗?是否自相矛盾。有人说,长得丑的人在长时间交往中可以和异性日久生情,日久生情?那不过只是一种长期的欺骗而已,双方在互相权衡着利弊,要是分手了,就借口不合适,更有甚者荒唐的把分手原因说成是两人有缘无分,反正已经各取所需,撕破脸皮了,编的理由已经不重要了。那没分手就是真爱吗?当你看到那一个个家庭日日夜夜吵嘴打架,你就知道是不是了。他们可能白头偕老,因为,他们已经惯性的习惯了对方,也就是说,让你和一个歪瓜裂枣一起生活几十年后,你心中所谓信仰的真爱就是那个歪瓜裂枣。

    爱情,不过是个谎言。幸运的人,可以一生蒙在鼓里,相信那是真的,而不幸的人,就只能亲眼看到那被拆开欺骗后的真相,如同,掀开窨井盖后的城市的下水道,那样赤裸裸的肮脏而不堪入目。

    所以,及时行乐才是真爱。即使我已经走进了圈套,然而一纸婚约又怎么拦得住我这颗沸腾燃烧的心呢。那一个个可爱的女人,用最原始的气息,诱发着我的渴望,就像那抵抗不了的曼陀罗的味道。

    04

    有很多人都觉悟了,比如那个打了发胶的浪子,每当看到他换身衣服后,灌醉不同的女孩时,我总是忍不住放声大笑。这样的伎俩太幼稚了,幼稚的简直侮辱了这样的行为。而像我这样的情圣,可以毫无破绽的处理家里那个看厌了的贱骨头和诸多身材火辣的年轻女孩之间的关系。

    我可以以开会的名义去和曼曼谈心;我可以打着应酬的幌子去和陀陀约会;我可以用出差为借口去和罗罗旅行。

    在家里那个贱骨头工作或者外出时,我能和曼曼在我的别墅里打情骂俏;我能和陀陀一起在我家阳台上贪婪的享受日光;我能编出一大堆甜言蜜语哄得坐在我家沙发里的罗罗喜笑颜开。这场真人秀,我是赢家。

    我在不同的时间场景,不动声色的转换着角色,我总是能准确的说出适当的台词,天衣无缝的表演是一个情圣的自我修养。

    我从来不打算把自己珍贵的精力消耗在家里这个贱骨头身上,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哪天醒来后看不到这个贱骨头的影子,那样我就自由了,我就可以像一个获得胜利的剑客那样气焰嚣张的狂笑,我就能够像一头摆脱牢笼禁锢的野兽那样肆无忌惮的嘶吼。

    终于,这天到来了。

    05

    这天我喝的挺痛快的,往家里跌跌撞撞的走去,我还以为是自己喝多了看错了,不然为什么会有救护车和警车停在我家门口,吸引着附近居民一双双好奇的眼睛。闪烁的红蓝爆闪灯,晃花了我的眼睛,急促循环的警笛声,震慑着我的双耳。难道是因为我得了掷果盈车病,医生要来对我依德行医?不会吧,在没有手术费的患者面前,他们从没这么主动,又或者是我犯了风情万种罪,警察要来将我缉拿归案?不可能,在逃之夭夭的贪官面前,他们未曾如此积极。

    直到第二天我酒醒后,我都还是对于家中那个贱骨头,从家里阳台掉了下去,不治身亡的事实不敢相信。因为我想到以后我可以明目张胆的把情人带回家中,不必费劲心机的躲避谁,就感觉若有所失。我回家后,不必听谁啰嗦几句,然后互相大吵一架,我就觉得心中有些不安静。

    06

    警察成立了专案小组,开始对该事件进行调查。

    为了方便警方调查,或者是因为我不忍直视那个事实,我没有住在家里,当然,我也没有去找我的那些情人,我到了酒吧,在酒吧里过夜。在那个没有变过的灯红酒绿的酒吧里,不知为何,我再也找不到几天前醉生梦死那样快活的感觉了。连一个伪装的微笑我也做不出来,连一个假装的欢呼我也喊不出口。难道我不该因为那个贱骨头永远的离开而开怀畅饮吗,取而代之的是一口口的闷酒。看着那一个个身材火辣的女郎,我却想起了那个贱骨头。

    想起了当初学校里那两个纯真的孩子。

    那时候的天空很蓝,很高。男孩和女孩一见钟情,男孩经常在上课时给女孩传纸条,即便总是被老师发现,男孩也没有停止过,他要把他那单纯的爱传到女孩心坎儿里。他们一起放学,放学路上廉价的汽水就可以让两个孩子开心的合不上嘴。男孩费尽所有的心思打动了女孩,生活中男孩对她的点点滴滴即便在几十年后,女孩都记忆犹新。女孩希望陪她白头到老的人就是这个男孩……

    07

    我想,如果是因为我对贱骨头的冷漠,或者是因为贱骨头压力大而自杀的话,我会有些内疚。于是,我终日在酒吧烂醉如泥,睡了又喝,喝了又睡。

    可几天后,警察排除了自杀的可能性。

    那到底谁会是凶手呢?我开始猜测,会不会是邻居老刘,因为生活琐事而愤愤不平,然后找到了在阳台打扫卫生的贱骨头,你一言我一语,两人争锋相对,大大动手,接着一个用力过猛,这个老男人就成了凶手。又或者是公司小李,因为职场竞争有了邪念,然后借口拜访,参观阳台,两人谈起工作,争吵起来,然后动手拉拉扯扯,接着猛力一推,酿成了悲剧,这个男人的力气应该不小。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难道是那个贱骨头在外面有了情人,我早就发现异常了,只是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现在自食其果也算是报应,情人逼贱骨头离婚,或者是因为情人想当面和我摊牌,贱骨头不同意,两人争执起来,一个失手,贱骨头便永远不再开口了。惊慌失措的情人赶忙逃走,或许现在已经定好了出国的机票。

    我不是神探,猜不到结果,我的脑中唯一确定的只有那两个在记忆中成长的孩子。

    男孩和女孩,是大家羡慕的对象。他们从校服的爱情,走进了西服婚纱的婚姻。女孩一直以来庆幸有这样一个善良的男孩爱着自己,他们风雨同路,不离不弃。苦日子在两人的奋斗中过去,男人多的是工作和应酬,女人少了的是青春和容颜。男人早出晚归,加班加点,慢慢的,两人在岁月中不再有当初那般爽朗的笑声……

    08

    案情有了进展,警察说据调查分析,凶手是女性。

    当我的手机被我的几个情人的未接电话和短信信息霸占时,我开始胡思乱想,是曼曼发现了我的破绽,去家里欺负贱骨头,然后把在阳台修剪花草的贱骨头推下去的?或者是陀陀知道了我有家庭,谎称是我的同事,进了屋里,然后在阳台和贱骨头打开天窗说亮话,一言不合,两人动起手来,贱骨头被地上的杂物绊倒,不慎坠楼?莫非是罗罗得知我的秘密,去找贱骨头要个说法时,两人在阳台谈判,罗罗把心一横,决定一不做二不休,把事做彻底,看到附近没有摄像头,便趁贱骨头不注意,用力一推,她或许还在庆幸自己干得漂亮?

    警方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案情有了突破性进展,相信破案在望。

    我像个无家可归的烂酒馆儿,死赖在酒吧里。

    再劲爆的舞蹈,再大尺度的表演,都无法吸引我的双眼,即便酒吧里来了几个单身美女,可此时的我,没有任何去搭讪的想法,我的眼中只有模糊的岁月映像。

    男人压力大了,不再找女人倾述,他嫌弃那个女人,他厌倦了,男人变了。他开始喝酒,越喝越多,越喝越多,喝多了就开始乱来,女秘书,女职员,女同事,他一发不可收拾,开始四处找情人,一个,两个,三个……这个混账,他完全不管家里的糟糠之妻,把男女之事当做一场低俗的游戏,他是情感骗子,他在侮辱真爱……

    09

    大家担心我出事,都来酒吧看望我,我的情人来了,邻居老刘来了,公司小李来了,亲朋好友,认识不认识的都来了,后来警察也来了。

    警察说已经确定犯罪嫌疑人了,也就是说那个女凶手马上就要被绳之以法了。好啊,把他抓起来,揭开她的面具,让她曝光在众目睽睽之下,让网友去用满屏的方言唾骂她,让评论员通过她的龌蹉行为分析她内心的丑陋,让老师把她卑鄙的行为讲给所有的学生听。我还要问问她到底为什么这样做!

    警察拿出了拘捕令,将手铐死死的拷在我紧握酒瓶的双手上。

    在场所有人都吃了一惊,觉得警察搞错了,觉得不可思议,除了我。

    是的,是我杀了贱骨头,我本来就不打算逃避法律的制裁,所以,我没有任何反抗或者狡辩,因为,我知道,我欺骗不了自己。

    我和他结婚二十多年了。他变了,当初的男孩变了,变的朝三暮四,在外面彩旗飘飘。我不服,他在外面喝酒买醉,为什么我不可以,我也开始喝酒,开始喝个酩酊大醉才回家,甚至夜不归宿。每次闻到他身上不同味道的香水,看到他西服上不同颜色的头发,我就想,凭什么他可以在外面乱搞女人,我多想我也是一个男人,我多想去抢他的情人来报复他,时间一长,我越来越变态,我也在外面找女人,我要找比他还多的女人,我要报复他。

    那天晚上,在阳台上,我们喝了很多酒,聊着聊着,我说起了他的情人,他说起了我的变态。我们互相揭底,吵了很久,我一气之下就把他推了下去。看到他倒在血泊中,我就知道警察快来了,于是我下意识的赶紧收拾了一下,躲进酒吧,在酒吧继续喝酒。一切,都是他造成的……

    10

    这个变态的女人每次和别人讲完她的这个故事后,总是要狠狠咽下几口口水。

    那天夜里的画面,她永生难忘。

    酒过三巡。

    男人对女人说:“别再去找那几个女人了,我们重新开始好吗?我们可以很幸福的!”

    女人怎么肯甘心:“重新开始?你当初出去和那些女人在床上寻欢作乐的时候怎么没有想到我。”

    男人说:“我知道我错了,就是我纵容自己,才让你变成这个样子,才让这个家变成这个样子,我已经很久没有做过错事了。你到底要怎样才能原谅我,是不是非要我死在你面前!”

    女人一脸冷漠,冷漠的就像当初的男人:“死啊,去死啊,你死了我就原谅你!”

    没等女人反应过来,男人伴随着一阵酒味从楼上纵身一跃。

    女人眼睛一睁,当她伸出手来想挽回男人时,已经晚了。

    或许,是她将那个朝秦暮楚又执迷不悟的男人推下楼这个版本才让她心里好受些。


    你可以和杨喜爱一起被误解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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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九色喵:你好喜欢字母
        九色喵:@可可拉丁G0 是周
      • 尔野:写的好。但显然,我并没有发现是同性恋🙃
        杨喜爱: @尔野 😁再读读
      • 流光涟影:被收录啦,欢迎大家投稿LGBT官方专题,我是编辑流光涟影,请添加个人微信liuguanglianying1,我拉大家入群!
        杨喜爱: @流光涟影 👍👍👍
      • 可月给何先生的信:很好,第一句话我好喜欢!我是一个喜欢酒的女孩,我喜欢酒入喉的感觉,越烈越像人生!我喜欢有酒有故事的地方,但对我说那便是远方
        可月给何先生的信: @杨喜爱 但愿😊
        杨喜爱: @210离开天空的云 是远方,也是一种归宿
      • 你的味道e:没看懂,到底死的是男的女的,我是男的女的
        杨喜爱: @92汤包包 🙃多看两遍😁
        你的味道e: @杨喜爱 我就说嘛!我怎么看糊涂了!
        杨喜爱: @92汤包包 “我”是女的,说白了,就是同性恋😁
      • 虫犬瓜子:蛮特别的叙述手法噢,
        加油,向你学习:smile:
        杨喜爱: @虫犬瓜子 😁感谢你的支持
      • 我不是蜗牛:喜欢喝酒,也许只是喜欢酒精变成精灵迷离的感觉,然而喜欢在酒吧喝酒,只不过酒吧是一个有故事发生的地方,颠倒了黑白人生。
        我不是蜗牛:觉得无聊时可以去酒吧让他发生点故事点缀一下生活。
        杨喜爱: @看海的蜗牛 又喜欢迷离的感觉,又想发生点故事的人,或者是,想发生一些迷离故事的人就只能在酒吧喝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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