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炙热,积累了整整一个冬天外加一个春天的太阳,肆意的挥洒着自己的光芒。耷拉的绿叶像狗耳朵一般,低垂而显得毫无生气。
看着熟悉的街道,琉璃的灯火,照着这个熠熠发光的城市,我的目光有些痴呆。
武汉的房子,还是那么破,似乎同江城的名气显得有点格格不入。倒是火炉一称,却是显得名副其实。傍晚的武汉,依旧闷的令人发慌。
我有点彷徨,也有点迷茫。故土难离,而我却要离开这个生活了两年的城市,去另一个陌生的城市。我不知道,在那个陌生的城市,等待我的,又将是一副什么样的光景?
我叫郑茜,今年大三 。
和秦韵走在熟悉的街道,气氛显得有点沉闷。
明天,我就要离开这个熟悉的城市,去岛城,寻找我的未来。秦韵是我大学来的第一个朋友,今天,我请她吃饭。因为我不知道明年的今天,我们彼此是否还有机会,再次坐在一起,吃饭,聊天。
来到味大佳,生意还是那么的旺。
随便点了几个菜,我们便开始聊了起来。
聊着聊着,她突然提起了他。她说,你知道么,你走了之后,他来找过你。
我的心不争气的跳动了一下。
秦韵继续陈述。
我说你走了,他似乎想说什么,但是最后没有说,也走了。秦韵似乎有点意犹未尽。
额,她想了想,又说道,对了,他有给你留一本书。
他?一个模糊的身影渐渐的浮现在我的记忆,越来越清晰。
他叫汪鹄。
认识他,是大一入学的班会上。
那天,是我们第一次开班会,两个班的人一起开。教室里显得有点乱糟糟,大家都在忙着认识新朋友。我坐在靠墙的位置,无所事事。我不喜欢这样的环境,也不喜欢这样的寒暄与搭讪,因为我觉得很虚伪。
班会很快就开始了,教室里面坐满了人。两个班的人坐在一起,显得分外的拥挤。讲台上,辅导员那细弱的嗓音,听的我昏昏欲睡。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于是我开始打量教室里的男孩子,试图寻找帅哥。
视线扫过一圈,有点让人垂头丧气。偌大的一个教室,竟然没有一个能入我法眼的。难道说,帅哥和汽车一样,一旦量产,质量就不高??
就在我已经失去信心的时候,他出现了。
高高的个子,显得卓尔不群。浓密而黑的头发直达眼眉,戴着一个有点老土的黑色眼眶,皮肤也不是很白。但是即便如此,也依旧掩盖不住他的帅气。他的眼神,让我在一瞬间迷失了自己。
等我回过神的时候,他已经说谢谢,然后走下讲台了。我赶紧扯了扯旁边的秦韵,问刚才哪个高大个是谁, 结果她说她也没有听清楚,只知道叫什么鹄。
我决定和他一样,上去竞选班干部,因为这样我就可以经常在老师的办公室里遇见他。更重要的是,我想从他那明亮的眸中,看见我的存在。
我如愿以偿的成了班委的一员,但是遗憾的是他没有。
每次上大课的时候,我总是试图去寻找他的身影。可是那个家伙老是喜欢逃课,我就纳闷了,同样记考勤的是副班长,为什么别人班的可以那么嚣张的不去上课呢?更让人气愤的是,那个家伙总是神出鬼没的。而我总是后知后觉的,直到下课才知道他的存在。于是,我每次都走最在最后,就是为了在人群中寻觅到他,然后多看一会他的背影。
后来我也渐渐的忙了起来,就更难看见他的身影了。
再次遇见他,是在学生会。
只不过,我们不是在同一个部门。于是我开始研究他的作息规律,总是会制造出种种巧遇的场景。后来,我们渐渐的熟悉了起来。每次和他在一起时,我都会很激动,不明所以的激动。可是,我却依旧得装作一副平静的样子。
这样的日子,很难受,却很幸福。
那一天,学生会里面的一个朋友过生日。我和秦韵因为有事,赶去的时候已经迟到了。于是,他们起哄让我们罚喝三杯。我想他望去求助的眼神,可是他似乎没有看见。我的心中泛出一股酸涩,心一狠,三杯全灌进了肚子。那天是我第一次喝酒,头有点晕。
聚会完,已经十点多了。走出味太佳,头还是晕晕乎乎的。一个和我关系挺好的男同学问我,回寝室不你?我刚准备回答,结果却被汪鹄特爷们的把手搭我肩上,往怀里一拉。说道,我们还要去逛一会儿。
那一刻,仿佛世界都静止了。
让我那本有些黯淡的喜欢,又再次燃起了火光。
那晚,我们就那样静静的走在学校的主干道上。就那样默默的走着,什么也没说,直到他把我送到寝室。然后我便躲在一个他看不见的角落,放任自己静静的看着他。他那单薄的背影,总会让我感觉暖暖的,很安心。
后来,我问他。那天为什么看见我求助的眼神也不帮我。他说,没有看见。要是看见了,别说一瓶,就是一箱我也替你喝了。
我知道,他是骗我的。
因为他说话的时候都不敢看着我的眼睛,但是我依旧很高兴。
之后,我们上大课的时候就经常的坐在一起。
我会偶尔斜斜地看看他,或者在假装看表的时候,偷偷的瞥一眼。恩,我发现自己一点都不纯洁。
有的时候,老师拖堂,都已经大学了,还拖堂,我们都会相当的不爽。每次这个时候,他就会大声说,什么?茜茜,你说下课了?然后我就会很囧,因为老师真的以为这话是我说的,然后就会盯着我看。这招百试百灵,只要他这么一喊,老师真的就会下课诶。
呵呵呵,我的那一点小牺牲也就不算什么了。以后,我都麻木了,他只要那么说,我就很自然地跟一句,嗯,对对,我说的,下课了。
我自己把这称作是默契。其实,我很喜欢这样的时刻。因为每当这个的时候,大家都会看着我们。我就会觉得很幸福,因为此刻,我们俩在一起。
恩,在一起,我喜欢这三个字。
有的时候,我也会在他的书上乱画。
那天,我去他的宿舍找他,在他的枕头下发现了一本书,是几米的《黑白异境》。我想,这一定是他心爱的东西吧。于是偷偷的在上面写一排字:我知道,多年以后,你再也翻不开这一页,也再也想不起这个人。
然后很心虚的往他的枕头下放,结果他正巧回来,我一不小心把他的书掉到了地上,弄脏了。
他大发雷霆,我好委屈,大声对他说,不就是一本破书么,我还一本你。然后我就哭着跑开了。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他发火,那吃人的样子,好凶。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我没有理他。
他也不理我了,而且还照样过的很开心,我卑微的发现,原来他有没有我,都是一样。
就在大一快放暑假的时候,我和部门里面的人吵架了。我感觉特别的委屈,回到818后我就使劲的在那里哭。不知道哪来的勇气,我给他打电话了。
接电话的是他的室友,在他室友叫他的那一段时间。虽然就只有一分多钟,但是我觉得好长好长。他接电话了,然后我就对他说,我唱歌给你听,好么,然后就鬼哭狼嚎了好久。后来不记得了,估计是太困,睡着了!
这以后,我们就经常的在一起。他晚上的时候会教我打篮球,可是我老不会打,把他们班陪练的弄的好惨。后来他买了自行车,就经常载我去开会啊,去图书馆啊。那时,我还让他教我自行车来着,可是我故意不用心学,因为这样我就可以赖着它驮我。所以,到现在我也没有学会骑自行车。
那是我整个大学时光里,最快乐的时刻。
我们经常两个人,一起骑着自行车游荡在校园的各个角落。
那天晚上,不知为什么,我们两个跑到了操场。操场有很多情侣,我们找到了一个座位,是四个座位的那种。
我们彼此面对面的坐着,一时无语,突然变的很安静。我抬头去看他,正好他也看过来。我就那样的看着他,那样摸不着碰不到的看着他。
这一刻,时间与空间皆无。
我叫汪鹄,今年大三。
就读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专科学校。
高二那年,我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她个子不高,但是有一双漂亮的眼睛,笑起来弯弯的,特好看。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喜欢上了她。于是学习对于我来说,已不再重要。只要她每天出现在我的视线里,我就会觉得很开心。因为她是我们班化学课代表,所以对于化学我总是很用功。在班上从来都是坐一望二。我总想,在他的面前,可以是荣耀四方。
有一次,我生日。她送了我一本几米的《黑白异境》,我真是高兴坏了。其实,后来我才知道,那只是普通朋友之间的礼物。
可是对我,并不普通,我很好的保存着它,像珍宝一般。虽然书的扉页写着特价15.8元
你送我一只萤火虫,我却把它当作了太阳。
只是,因为对她的沉迷,成绩渐渐的滑了下来。我感觉自己越来越差,越来越自卑。一直到高中毕业,我都没有给她表白。
沉迷在暗恋中的我,尝到了苦果。高考的失利,让我沉浸在痛苦之中。因为我知道,我们从此将要天隔一方。
从学校回来之后,我就闭门不出,把自己关了起来。
老妈以为我伤心过度,就安慰我。让我再复读一年,我没有同意。最后我选择了一所专科学校,因为,这距离我喜欢的她最近。
大一的第一次班会上面,我上台竞选了班委。因为我想改变一下我自己,以前的时候,总是认为这样的事,只会存在于耗子和老马那种猥琐男身上,没想到有一天我也会一样。
后来,另外班上来了一个女孩子。大大的眼睛,弯弯的眉毛,笑起来也是那么的好看。我一时恍惚,仿佛又看见了她,
可惜,我还是没有耗子和老马猥琐,竞选竟然没有成功。倒是听说那个眉毛弯弯的女孩上了。
有几次的时候,我都试图去找到她。可惜再也没有看到过了。
后来我就懒得找了, 没有喜欢的人在的时光,总是觉得很无聊,呆在教室里面,听着老师在上面讲课,总是觉得如同嚼蜡,食之无味。
于是,我便开始逃课,用游戏填补内心的空虚。
再次看见她的时候,是在学生会。有点儿意外,似乎我们很有缘,总是能够碰到一起。在后来的时候,我们渐渐的熟悉了。每次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会不经意的想起曾经的往事。有点痛,但是我却止不住的想和她在一起。或许,我的心中只是把她当做是一个替代品吧。我的心还是放不下,这样做,会不会很残忍?
那天,一个朋友生日,我竟然又遇见了她。她和她室友来的时候,已经迟到了。大家起哄着要罚她三杯。看着她求助的眼神,我差点就心软了,最后还是当做没有看见。
因为我已渐渐的看出,她对我有好感,只是我不想让她重蹈我的覆辙。我不能给她我的全部,那我就全不给她。
看着她一口气喝下三杯,我突然又有一点微微的心痛。
聚会完了,我们一起到了味太佳门口。这个时候,有一个和她关系比较好的男孩子问她,回寝室不?不知是酒喝多了,还是有点嫉妒,于是我搭上她的肩膀,很爷们的对那个男孩子说道,我们还要逛会儿。
后来,我又后悔了。说好了不给别人任何一点想法的,结果弄成了现在这样。
看着她低着头在前面走着,我跟在后面,一路无语。
后来,她问我当时为什么不帮她代酒。我骗他说道,我没有看见,要是我看见了,别说是一瓶,就是一箱我也喝了。她噢了一下没说什么,我知道,我只是在自欺欺人罢了!
之后的时候,我们经常的在一起上课。
她经常的偷偷看我,还装的一本正经,她不知道我的手表是反光的,她的那点小动作我看的一清二楚。
我喜欢看她发囧时耳朵红红的样子,所以每次老师拖堂的时候,我都会大声说,什么,茜茜,你说下课了??每次这个时候,她的耳朵都会红到根部,屡试不爽。
她还喜欢在我的书上乱画,不过无所谓,反正这学期完了书就会被我卖掉。
可是那天,我发现她把那一本《黑白异境》翻了出来,还掉在地上弄脏了。我第一次吼了她,她哭着跑了。
我捡起书,看着上面斑驳的污迹,仿佛是张着的大嘴,在对我嘲笑。
我还在纪念什么?一切不过只是自己的一腔情愿而已。
于是,我们开始没有交集,像两条平行线。
没有交集的日子,似乎还是那么过,只是心中总是会觉得有点失落。
大一快结束的时候,我在隔壁寝室打扑克。突然,室友让我接电话。我很奇怪,因为一般人找我都会打我手机。
接到电话,很意外,是她。她心情似乎很不好。那天她唱歌唱到了很晚,虽然不好听,不过我还是听完了。
这以后,我们经常的在一起。
晚上的时候我会教她打篮球,但是每次到最后,她都是瞎投一起,害的我每次都得请陪练的朋友喝可乐。后来,我买了自行车,她又嚷嚷着骑自行车。可是她很笨,怎么都教不会。最后只能她到哪,我就把她驮到哪。
我们总喜欢漂在校园的角落,无所事事。
那晚,我们游荡在操场。坐在凳子上,相顾无言。望着她那明亮的双眸,我的心越来越痛。
我这样做,对吗??我犹豫了。
再往后,大二了,搬寝室了,楼下没了篮球场,教室很近也不用骑车了。
我和她,又回到了平行线。
她没有找我,而我,也再没有找过她。
大二结束的时候,我去看了我曾经喜欢的女孩。她有了男朋友,不是很帅,但是很阳光。那天我喝了很多酒,走的时候,我把那本《黑白异境》还了回去。只是那本书,少了一张纸,却多了一句话。
我的一生中,有两件最幸运的事。
一件,是时间终将我对你的爱消耗殆尽。
一件,是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天,我遇见你。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回到的学校。
等我再去找她,她的室友秦韵告诉我,她已经去实习了。青岛,那是一个遥远的地方,生在南方长在南方的她会否适应呢?
我拨通了电话,可是循环的却是: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我再也没有能够打通她的电话,再也没有能联系上她。
毕业前走的前一天晚上,我给了秦韵一本几米的《月亮遗忘了》,扉页上写着:如果你愿意,我愿做你的骑士。我让秦韵转交给茜茜。本想让秦韵给她说点什么,最后,我还是什么都没说。
也许,她未必能看见。
也许,这就是缘吧,我只能这样自嘲的笑笑。
在我最后阔别这个学校的时候,突然觉得眼睛和心都有些微微的疼。会疼就好,我想。
因为茜茜说过,疼痛总比麻木好多了。
我要走了,只是不知道远方的你是否还在没心没肺的叫。
我要走了,只是不知道曾经错过的我们是否还能再相聚。
我要走了,只是不知道何时才能再次见到你那弯弯的笑。
(故事的原型,是我一位朋友,我就是文中猥琐的老马。那时轻狂,从来不懂得珍惜,彼时叹息,才明白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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