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
从2015年5月到2019年3月,接近4年的时间里,我已经累计跑过1625公里的距离。昨天,我参加了人生第一次半程马拉松比赛,还取得了意想不到的好成绩,所以就推后了《困境里只有你自己》的档期,先写写跑后感。
最近四年的跑步记录半马流水账
昨天,我参加的是第38届公园半程马拉松北京公开赛,比赛的地点定在奥森的南园,一共绕着南园需要跑4圈;很早就知道有这个比赛,直到今年才找到了一起报名的小伙伴。组委会的快递却是姗姗来迟,直到比赛前三天来到了我的手中。一件T恤,一本手册,一个号码簿和一个斑马包的组合,让我有点失望,M3185这个编号也让我怀疑我是不是30岁以上第185个报名的男选手。
比赛的头一天,了解到了比赛前的早餐最好选择“面包+果汁”的组合,避免牛奶、豆浆这类容易胀气的食品,下班路上买好了早餐,晚上又仔细看了一下手册,确认了携带的物品、补给点等信息,就早早洗漱就躺下了。
号码簿比赛当天,6点起床,吃过早餐,收拾好东西就出发了。在奥森南门和李鹏集合之后,发现没有报上名的陶依依选手也来给我们加油了。赛场门口合影之后,我们发现场内的跑友已经在主持人的带动下开始热身了。我们急忙告别了陶依依,检录,存包之后,简单做了几个热身动作,就听见倒计时和发令枪;于是,我们也就没有再犹豫,打开设备,出发~
枪响出发由于参赛的人数有800人,所以出发开跑的第1公里的路程感觉相当的拥挤。由于参赛之前,我们还期望着能够跑进2小时,所以我俩只好见缝插针地在人群中穿梭,即便如此,第1公里的配速还是过了6分钟。过了1公里之后,路面开始逐步开阔起来,我们的速度也迅速的提升起来,“2:45”、“2:30”、“2:20”、“2:10”,我们大概用了3公里陆续追上了4个配速员。这时,“2:00”的配速员出现在视线尽头,我们并没有继续加速,反而一边调整呼吸一边控制配速,一点点的缩小与配速员之间的距离;在第二圈开始的时候,我们顺利完成了对“2:00”配速员的超越,不过这也是我最后一次超越配速员。
可能是因为有很多跑友一起跑的缘故,在前半程我们总是在不断的超越前方的跑友,这也无形中让我们能够保持在一种兴奋的状态下,所以整个前半程的平均配速跑到了5′25″左右。虽然这个配速对于我而言已经算是很好的成绩了,但是我们依然在第9公里的时候被套圈了(现实就是这么残酷~)。
由于很少在5′25″这个配速下进行长距离的训练,我的体能在第3圈开始下降,到了第3圈的后半程已经下降到5′45″左右。感受到旁边李鹏充足的体能之后,我决定自己跑完最后一圈,让李鹏尝试去追一下前面的配速员。李鹏也在带我完成了第3圈之后,跟我挥手告别。
第4圈的前半程,我还靠着意志力把配速努力的往回拉到5′30″左右。但是随着体能进一步的下降,18公里跑完时我发现最后3公里我只要在20分钟之内跑完就能实现跑进2小时的目标时,我的目标就一下子变成咬牙坚持跑完,而不再关注配速了。于是,配速又落到了6分之外,幸运的是我还是在计时超过2小时之前冲过了终点,抛去晚出发的等待时间,净时1小时58分44秒。
比赛之后收到的短信通知 Keep记录的全程配速冲过终点之后,我才发现我的两个肩膀酸痛的已经抬不起来了。拉伸、喝水、照相之后,我拉着李鹏去了一家光顾了多年盲人按摩店,一阵揉捏之后,肩膀的酸痛才算是好转了很多。晚上也是早早休息,但是今天依旧浑身酸痛,看来还需要一些时日才能恢复。
半马总结
这次半马比赛,我跑进了2小时,算是实现了一个小小的人生目标;但是,我觉得我最大的收获是突破了一个对自我的限定。在跑这次半马之前,我也跑过两次半马,时间都在2小时10分以上。半马跑进2小时,也就意味着配速需要小于5′40″,而我的10公里跑的成绩里面达到这个配速的次数就不多,所以我的信心本来就不是很足的。在咕咚的跑者评级里,我在2017年6月就已经到了中阶4星,就是因为半马成绩不佳,即便是我的里程数已经达到了要求,也一直没有升到高阶,有时我甚至都觉得自己永远升不上去了。不过,这一次的成绩把之前的自我限定都敲了个粉碎。
之前的每次跑步,都没有一次像这一次这么酸爽;上一次有这样的感觉,还是在初中的时候。那个时候,我还有点胖,体育成绩不好,缺乏锻炼;可能是我从小就听老师的话,虽然体育课上运动量很大,但我也都咬牙坚持下来,每次体育课之后,我都会有这样的感受。相比之前跑完之后的身体状态和恢复时间,我想之前阻挡我取得好成绩的唯一原因就是我还不够努力不够拼。
在咕咚的评价体系里,下一个需要达到的目标就是半马配速小于1小时48分,每公里配速要小于5′8″。除了还有875公里可以用来练习适应更快的配速,我还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力量训练,希望未来能够取得更好的成绩。
写在最后
昨天下午参与接待了一个大人物,他说他工作以来双休日基本就没有休息过。看来要干成点事情,都得下点苦功夫,跑步如此,人生亦如此。
第76篇(76/1000),2019年3月24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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