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粉红小姐常对人说,
在一个地方的记忆是很有限的,对食物的味觉却能够留一辈子。
所以她带他吃遍了她平日里爱吃的食物。如果有一天,忘了发生的点滴故事,可我们不会忘了那个味蕾。
甜腻的,鲜美的,滚烫的,爆辣的,清淡的,每一种都被妥帖安放在心间,不会被时光抹去。
最重要的是,粉红小姐可是个专业十足的大吃货,“吃”在她的生命里排行老一。
她带他去的第一家店,是「南昌瓦罐汤」。被他从睡梦中叫醒的她,肚子咕噜咕噜空荡荡的。他说她的胃那么差,必须吃个早餐。
深棕色的小瓷罐上包着一层银色的锡纸,所有的香味都被禁锢在这个小小的空间内。掀开锡纸,热腾腾的摆上桌。
让老板煎了一个荷包蛋,一勺热汤一口荷包蛋,七分熟的蛋液伴随着牙齿的撕裂溢了出来,明黄黄的蛋液调皮的流了一嘴。
他就在对面静静坐着,眼神温柔,安静却不尴尬。
这是他和她的第一餐饭。见他傻傻呆呆的样子,她好想拧拧他肥肥的脸蛋儿,霸道的说一声,“我允许你看本姑娘吃饭了吗?!”
❷
小城的冬天,寒冷干燥。
好像除了晒晒太阳打打牌喝一壶暖心暖胃的茶,找不到多余的娱乐活动了。
粉红小姐嗜糖如命,再加上是水果杀手,对甜食没有任何抵抗力。
尝遍所有的咖啡屋,她最后迷上了,带着鲜红色泽,仿佛鲜血一样的树莓果茶。透明的玻璃壶盖不住热烈的酸甜香气,切成方块的嫩黄色水果浸泡在血红的茶水中,调皮的起起伏伏,若隐若现。
缕缕热气如炊烟一般徐徐上升,一杯接着一杯,令人愉悦至癫狂,如饥似渴。像埃及艳后刺下女奴的一盅热血,流进茶盅又被吸入体内。
粉红小姐癫狂了,她持续一个礼拜,每天准时准点出门,为了这一壶「诱人的鲜血茶」
她带烟灰先生去的第二家店便是这家咖啡屋,清晨的咖啡屋除去吧台服务员在小心翼翼的擦拭着玻璃杯,屋子里空荡荡。
今天的树莓果茶,格外的酸,粉红小姐全部让他一个人喝掉,感觉像是粉红小姐在惩罚烟灰先生一般。
平日里粉红小姐睡到日上三竿才肯起,突然的早起让她困倦不堪,眼神迷离昏昏欲睡,她伸出手轻轻地触碰他的指尖,肉肉的手真像只小肥猫呀,连撩人都那么野。
❸
她超级爱牵着他的手走路,手心湿润了就勾勾他的臂弯,再累了就挂在他的肩膀上。
大大方方,不用顾忌别人的目光。处处宣示着她与他的亲密,这样的舒适是从所未有的。
十二点半粉红小姐带他去了第三家店,他让她挑自己喜欢吃的点,他吃什么都可以,他在她面前总是这样,事事都宠着她,让着她。
粉红小姐真的很爱吃蛋,菜上齐了时候,两个人都傻了眼。一股子“蛋蛋”的忧伤弥漫在空气中。
其中三个菜都是蛋,虾仁蒸蛋,蛋白烧排骨,鸭胗炒煎蛋。失误失误,粉红小姐不好意思的看着对面无奈的烟灰先生连忙说道。
吃完饭,烟灰先生带着她在这座小城四处转着,人的一生会与太多人的相遇,可是心心相惜的不过寥寥数几。
哈哈,什么是所谓的“心心相惜”呢?
摸摸粉红小姐和烟灰先生圆滚滚的肚子就知道啦。心挨着胃,两颗相同频率翻腾的胃,自然而然心连着心。
❹
这应该是烟灰先生做过最贴近粉红小姐心房的一件事吧。
你们猜怎么啦?
粉红小姐曾经说过,想和爱的人在山顶相拥。我猜,烟灰先生应该转瞬便忘了这句话。可是这次误打误撞,烟灰先生说要带她去爬山。
要怎样形容粉红小姐的心情呢,那种满世界飘着粉红色泡泡的幸福感也不为过吧。
你就我身边,山峦在我们的身后倒退,天好蓝,树很绿,车里的音乐刚好都是我喜欢的。
时光慢一点,车速也可以慢一点,我一点也不着急,只要你在我身边。
像极了夏天炙热烦躁的时候,一杯夹着冰的抹茶奶盖,丝滑浓郁的抹茶奶盖混着清新的红茶涌入喉咙那瞬间的甜蜜。
吻有很多种,甜蜜的,苦涩的,他给她的吻是青苹果味儿的。
她,一辈子也忘记不了这个味道。
❺
粉红小姐虽然很爱吃,但对于吃的却很专一古板。喜欢的饮料不是橙汁就是椰汁,单调的可怕。
所以当烟灰先生安利他最爱的汽水给她的时候,她表示拒绝尝试。
灵机一动,粉红小姐说:“我要你喂给我,你喂给我,我就吃!”,继续霸道的说道,“而且我要你用嘴喂!”。
烟灰先生脸一红,“这不好吧”,可是看着她调皮可爱的模样,没法抵抗她期待的眼神,爱她果然就是没法拒绝她的所有要求啊。
含过一口冰凉的汽水,烟灰先生覆盖住了她柔软的唇,凉凉的汽水穿过他的齿尖,滑过她的喉咙。
甜蜜的味道令人晕眩,这一刻,时光仿佛静止。
也许很多年以后,我们都会忘了我们最初的模样,甚至忘了我们相爱过,可是这个甜蜜的吻,却深深刻在我们的记忆里,在我们每一次喝汽水时,感觉到被亲吻的甜蜜。
她说,“我好喜欢你那个汽水耶!是青苹果味儿的,我喜欢你甜甜的吻”。
“傻瓜,那是奇异果味的。我说过很好喝的吧,哈哈~”他笑道。
❻
车外下起了雨,粉红小姐的火车是五点整的,他陪着她等时间的到来,送她离开。
“啊,我车票没付款,完蛋了,没买成啊啊啊。算了算了,我不要走了,下雨了耶,我这么多东西,又没带伞”,粉红小姐任性的说道。
“什么嘛,我就猜到你是懒得走了,下雨就是借口,我车里有伞的啊”烟灰先生无奈道。
“我不想离开你,我不想待在没有你的城市,我想和你在一片天空下生活,你下雨的时候,我也下雨,你天晴的时候,我也天晴”。
粉红小姐好想告诉他,“你不知道,我想念你的时候,连你的整个城市都一起想念,明明很讨厌这座城市,却忽然喜欢上它。”
可是最后她还是没能说出口。
烟灰先生把她送上汽车离开的时候,粉红小姐什么也没说,也没有挥手再见。低着眼帘掩盖着不舍。
所有的分开都是为了,下一次更好的相遇。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