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家十讲之墨辩

作者: 穆翕 | 来源:发表于2019-03-24 19:47 被阅读7次
(图片来源于网络)

     我在我以往的文章之中也做过有关于墨辩的专题,我总是在这其中津津乐道,不过却总是给诸公带来在理解之上的困扰,我今日将运用更加通俗易懂的方法,对于前几日所提到的墨辩进行一个总结。

     今天,我所谓的《墨辩》,便是今行本的《墨经》。我昨日也提到过诸如胡适者,将惠施、公孙华等人,划归于墨家之列。在此看来可以理解,毕竟墨家学说,在西汉司马迁之前,便已失传多年,故在《史记》中,并无墨家之列传。直到中国近代,这种中古的思想,才被从故纸堆之中,重拾而出,对其思想,有此理解已实属不易。至于,名墨之交集,便是正名思想,两家之差异在社会地位之上,名家诸子更像辩者,他们以辩论为业,是名副其实的辩者或者是辩师;而墨家诸子更像是诸侯的家客,各位巨子更像是一个组织错落有序的宗教头目。(此假借前人之学说,我认为墨家远未到宗教的地步,具体为何说呢?我在上一篇文章之中已经提到过原因了)

     说完了在我眼中的名墨之辩,我们书归正回。针对于墨辩的核心奥义,便是故(在此解作原因)以及法。“法”对于笔者来说,本人有不同于他人之理解。胡适先生在《中国古代哲学史》之中,提到了两个概念“有之必然”以及“所若而然”,便以此将两者并列而视,将法的部分看做与故同意,然则,我认为不尽然。我认为两者属于包含的关系,即法含于故之中。

     若按胡适先生所说的故为“有之必然”的话,则证明故,是墨者针对于辩论的一种原因,便可以引申为故便为判断是非正确的一种标准,则可以很好理解为故为果之因。然则,反观于法,此乃可效之方法(笔者所解),则法为“所若而然”,亦可解为果之因。而为何又解作法含于故之中呢,因为科学种种,便为了寻正确之原因,实乃以“故”为“法则”,则有“故”为“法”之纲领。

     针对于我所提到的“有之必然”以及“所若而然”,我要进行一定的解释,以便于更好地理解。“有之必然”是相当好理解的,那就是做一件事情,通过“故”也就是方法,可以完成一件事。比如,做一个两位数加减法,123+654=?便可以通过这一理念来进行论述。如可以应用最简单的竖式进行计算,便可以得出结果777,我便可以称进行加法的竖式是“故”,123+654便是前提,777便是结果,同时,竖式也可以被称为一种“法”,所以,我说“法”与“故”在一定程度上,是有相互转换的关系。

     “所若必然”则是知道为了产生相应的结果,而使用的方法便是墨家辩论所说的“法”。回到上面我所说的123+654的计算之中,为了得出结果我所使用的方法,也就是竖式,我便将其称之为“法”。有心的读者,似乎可以注意到,对于竖式这一方法,前后被赋予了两层意义,一为“故”,一为“法”。这两者之间是否有所不同呢。

     依据墨家的演绎法来说,这两个理论是完全不同的。“同法的必定同类”之说,可以得知,在我所列举的例子之中,得出777结果的方法都是竖式,因此,由此看来“故”与“法”是一致的,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但在这里我便不再详解了。因为,“故”在此条件下,也可以称为解决问题之方法,便为“法”。但为何我又将“故”置于“法”之上呢。便是因为,依据墨家的归纳法,通过“有之必然”的方法,才可以归纳出“所以然”,也就是“有若必然”之解。故根据,两者之间的关系,沿用当代的归纳法,便得出了“法”从属于“故”的结论。

     我对我的看法进行了最基本的阐述,那么,我的推理合不合理呢?墨者有云:

     辞之侔也,有所至而正。其然也,有所以然也;其然也同,其所以然不必同。其取之也,有所以取之;其取之也同,其所以取之不必同。

     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焉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以类取,以类予。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求诸人。  

     或也者,不尽也。假者,今不然也。效者,为之法也,所效者,所以为之法也。故中效,则是也;不中效,则非也。此效也。辟也者,举也物而以明之也。侔也者,比辞而俱行也。援也者,曰:“子然,我奚独不可以然也?”推也者,以其所不取之同于其所取者,予之也。“是犹谓”也者,同也。“吾岂谓”也者,异也。

《墨子·小取》

     因此我也验证了我结论的合理性。

     墨家十讲将进入最精华的两讲,我会详细谈谈墨家思想在社会的延续,欢迎大家关注


     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今天我只是谈了一下我对墨辩的看法。如果您有不同的看法,欢迎在评论区和我交流,如果您喜欢我的文章,欢迎您点赞,关注一下我。今后,我有什么思考也会发出来和诸位探讨。墨家系列也会继续做下去,欢迎大家关注。(纯手打真是超累的,希望您能给我点点赞,鼓励一下我,您的鼓励,是我继续创作的动力)转载请注明出处,违反必究。        

     我是穆翕,一个贩卖快乐二道贩子,下篇文章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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