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十四岁那年,我的青梅竹马告诉我一个秘密。
她跟我说,她经常肚子疼,还会淌血,可能快要死了。
我被她吓得不轻,紧紧地抱住她,信誓旦旦的乞求她不要离开我。那是我第一次感受到她身体的温暖和柔软,还有她发丝间徐徐散开的茉莉花香。
那时小,隔着小碎花裙子只觉得她胸前软软地凸起两块,像塞了两块海绵。我莫名其妙,想去摸,被她伸手打掉,抽了身去,娇笑着将我推出老远。
她在简洁明了的描述完一件商品后,托我帮她一个忙——买卫生巾。我穿着一双破旧的胶皮凉鞋,待在原地的树荫下愣了好久。
这是一个大胆的决定,我攥了攥拳头,内心突然间爆发的小怪兽驱使着我迈开步子向着远处的超市走去。
我在超市外边徘徊了十几分钟,见过同一个单元的狗蛋妈和楼下的王大爷。他们都向我打招呼,见到这些熟人出来,我都远远的避开,不好意思下手。
隔着超市的玻璃门,我鬼鬼祟祟的瞅了好久,脑海一直在回忆那个摆放着卫生巾的货架位置。
晌午太阳正烈,眼见超市里除了售货员阿姨再无旁人,我火急火燎地冲了进去,三两步跑向一处,随手摸了一包就去付钱。
“阿姨,我要一包七梦空间的卫生巾,电视上说夜不漏、睡的香的那种!”我虎头虎脑的从裤兜里翻出几张攥湿了的红色一元和几块银元,焦急地将它们抖落到售货台上。
“小朋友,这是湿巾,不是卫生巾!”售货员阿姨帮我重新拿了一包,找了五角的铜币,并且给我的卫生巾套了一个黑袋子。
我走出超市,见到她,“哇”的一声就哭出来了。
2.
十几岁时,会因为电视上漂亮的女孩,在楼下做着扮演英雄和狗熊的游戏。
会把喜欢的偶像的贴纸黏在墙上,会跟小伙伴一起弹胶带、踢胶带球,争抢着谁是最后的赢家。
男孩子的世界,总是稀奇古怪的乱倒腾。
也会因为某个人,想要离家出走,自己生活。
父亲第N次在家里酗酒,我在外边待了一晚上。
黑灯瞎火的小道阴风阵阵,张家的大黄狗撵着刘家的猫,在如华的月色中消失在巷子口。如同婴儿啼哭般的猫嚎你侬我侬,绿色的瞳孔时而从房顶上冷不丁地冒出一双,像一团团冒着烧焦恶臭味的鬼火迷失在夜黑风高的咆哮中。
我摸着黑回家时,父亲已经醉意朦胧,说着胡话躺在地板上。锅碗瓢盆倾泻一地,茶几也翻倒在沙发旁。
我去扶他,被他一把推开。
我又去扶他,他从地上摸起蒸馒头的笼子给我盖到了头上。
狗娘养的小兔崽子!
父亲挣扎着从地上拾起笤帚,撕扯着我的衣服,就是一段乱抽,抽完又是一顿拳打脚踢,在他无端的发泄完之后,我的身上青紫交加,狼狈不堪。
哭哭哭,哭你妈的!老子喝点酒你也管!你个小瘪犊子,当初咋不跟你妈一起滚!
我委屈的哽咽,为什么妈离开这个家的时候没把我一起带走。
父亲的遭遇和落寞,来源于社会的不公和冷漠,他把那种愤怒发泄,在每次酒精麻醉的夜晚全部发泄在我身上。
他受够了别人的冷嘲热讽,那些视他无能,笑他不长出息的人令他愤恨,愤恨身边的每一人,甚至是仇视我。
我想读书,我想改变这一切。
音乐课结束时,老师特意让我留在了最后。
我傻愣愣的望着黑板报上的八字箴言,紧张地一直用深呼吸压制心中的狂躁和不安。
刘老师清了清嗓子,她端过紫砂杯喝了口水,一个黑乎乎像紫菜和海带的胖大海在水杯中沉浮。于谦,市里这次举办的声乐比赛,学校决定让你做主唱,南茜给你配笛。好好把握机会,如果能获得好名次,以后对你艺考也是有好处的。
我眼眶通红地离开了办公室。
那是我最后一次参加学校的比赛。在市委领导和全市各初中校领导的“虎视眈眈”下,我与我的青梅竹马超常发挥,拿到了市级声乐比赛的第二名。
夏日蝉歌,蛄鸣悠扬。卡车扬起的尘土混着汗液的腥膻,街道两旁的柳树低垂着纤细腰肢,仿佛在催促我做最后的告别。
3.
秋风萧索,叶落归根。
掠过枯叶凋零的残枝,一队大雁急匆匆地逃离着寒温的追赶。
南茜在两年的时间里,身体就像发酵了般,出落的亭亭玉立。她水灵灵的眸子里埋藏着我幻想过的未来。依旧是两年前的碎花裙,纤细的小腿,肤光胜雪。
因为父亲,她爸不让她跟我来往。她能出来,我很高兴。
南茜手里摆弄着一部通讯器,亮银的镶边,大红的机体,还是推拉式能拍照的。她凑到我跟前狡黠一笑,挽起我的手臂,“咔嚓”一声,时间定格在二零零七年十月三日。
那天下午,我与南茜背靠着背,在小时候一起玩耍的大杨树下谈了很久。她说她长大后想当演员,问我以后想做什么。我没有回答,脑勺枕在她柔软的发丝上,嗅着茉莉花香沉沉睡去。
直到夕阳落幕,丝丝寒冷袭上身体,她才轻轻抖了抖肩膀,将我叫醒。
她爸下班了,阴沉着脸将她叫走。
时间不长,我便从楼洞中到了她的哭嚎“你少污蔑人,我没有早恋!”
我不忍心听下去。
于我来说,生活就是一地鸡毛,像那棵老杨树的树根盘曲交错,让人在看不清远方的黑暗中渐渐沉沦。
南茜就像一汪清泉,像天上璀璨的星辰,至少在她的眼睛中能倒映出一个我。那个我,安心而满足,即便眼里看不清前方,也能无惧无畏。
我感谢她能来到我身边,不管是曾经、现在亦或是以后。
夜风呼呼吹动着枯枝上的残叶,我没有向她告别。
4.
初三,我辍学了。
冬天的脚步,亦步亦趋。
父亲欠的外债需要人偿还。他还在不断的酗酒,简直嗜酒如命。超市都不敢赊酒给他,为此他大闹了两次超市,也进了两次派出所。
我觉得身上贴满了耻辱的标签,再也不敢明目张胆的去找我曾经的青梅竹马。我远远地看着她跟别的男生走在一起,欢笑着有打有闹。
那一刻,我心如死灰。
天上明晃晃的阳光很耀眼,煞白,白的让我仿佛看到了白无常厉鬼勾魂的铁锁。
我醒来的时候,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工头叹了口气,说我营养不良,先修养两天,给我留了三百块钱的营养费。
南茜目送着工头离去,肩膀颤抖着抹起了眼泪。她没有说什么,走之前给我留了一本余华的《活着》。
“人是为活着本身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我摩挲着书本的封面,笑着将其一翻而过。扉页上一个号码、一串密码以及一行蝇头小楷呈现在眼前。
“79****182
Yq94211314
这是我为你申请的QQ号,有时间聊天啊!”
我笑她心细,竟然连这个都没忘了我。
几天后,我出院了。不久跟着包工头去了另一座城市。
不知道南茜后来有没有去看过我。
我登过一次那个QQ号,她的空间里有很多人给她留言,甚至有好多想象不到的绯闻。至少我知道,她的生活丰富多彩,而我或许终究会成为她生命中的一个过客。
我也留过一条——祝福你们!
她秒回——祝福谁们?两个qian是不能分开的,你可不能始乱终弃……
5.
每个人都在描绘着独属于自己的生活轮廓。
南茜高中毕业去了南方一所出名的戏剧学院进修,而我的职位和在公司的地位也随着几年来的努力水涨船高,再也不用为生活奔波劳累、卑微的猪狗不如。
我们偶尔还聊天,只不过早已弃了QQ,直接换用微信视频。她的室友们很活泼,有时也会在我们中间掺上两句,告诉我南茜最近又收到了哪位才子帅哥的鲜花和告白。
她一笑而过,眉目间多了几许妩媚。
我以为,两个人的交集终会被生活解开,归于平行。南茜与我早已经不在同一个世界中。
听说她交了男朋友,是高富帅,比我优秀。我也交过女友,在咖啡厅喝了杯咖啡便分道扬镳了。
直到一个夜晚,我在睡梦中被手机铃声吵醒,不耐烦的接起电话,听到一个有些熟悉的声音,“喂,于谦么?您好,茜茜喝醉了,她,她想跟你通话……茜茜,好了,好了,你家于谦,给……”
我打了个寒颤,瞬间清醒了不少。电话那头,传来呼呼的风声和呕吐、咳嗽的声音,似乎是在下雨。过了几分钟,电话中才传来南茜的哭声,“于谦,我喝醉了。嘻嘻,你想我没有,我想你了。你说让我不要离开你的,可是你却先离开我了。这么多年,我算算,一,二,三……九,十,十一。我等你十一年了,你这混蛋什么时候来娶我啊?”
对着电话,我泣不成声,“对不起,茜茜,马上,我马上就到!”
往事历历在目,没有什么比回忆幸福更让人幸福的事了。
“我告诉你一个秘密!……”
“啊?你快要死了?我求你,求求你不要离开我。”
……
我恍然大悟,我们的名字是不能分开的!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