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真的,除了名字。
芳华极美。
作为一个生长于A市部队大院的军人子女,她继承了父亲作为北方人挺拔高挑的身姿,同时又有着母亲江南女子白皙俊美的容颜。
她总是笑,未语三分笑。的确,她的生活中怎能不让人甜到发笑?
生在一座繁华的大城市,父亲是军官,母亲是文职。从小被温馨的家庭氛围所呵护,兼有坚实的物质基础做保证,有兄弟姐妹宠爱,芳华的少女光景像蜜一样甜美。
18岁,芳华参军了。
四十年前,能拥有一身军装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情,其渴望程度不亚于今天的铁杆粉丝拥有偶像的签名同款爆服。更何况是成为一名真正的军人?
所以,不必说,芳华又一次踩到人生的鼓点上。
在部队里,她极富文艺天赋,尤其是跳舞。后来她转业,到一家部队院校工作。年轻貌美,家世清白,性格开朗,温柔贤惠,引来无数爱慕者。
芳华的人生正值芳华。
25岁,芳华由父母做主,与父亲战友的儿子,也是她两小无猜青梅竹马的伙伴结婚。第二年,生下一个大胖儿子。芳华的青春时代也是风光无限。
至此,芳华的人生书本翻到这一页,前面全是喜剧。
大概命运之神觉得喜剧看多了,于是想跟芳华开个玩笑。它决定翻开另一页。
芳华2鲁迅说,喜剧就是把无价值的东西展示给人看,悲剧就是把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所以就不难理解世人都不喜欢看“乌糟糟一锅粥”的皆大欢喜似大团圆,王子公主永远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只能在童话里才有,大家津津乐道的,都是“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命运之神决定给芳华开个玩笑,让她的人生之舞更有看头。
芳华的丈夫在离A市300多公里的另一座城市B市,两个人两地分居。
三十多年前,300公里两地分居可能是终身的羁绊。夫妻永远只能像牛郎织女一样,每年固定的节假日才能相见。
直到退休,两个人中的一个人放弃原来熟悉的生活环境,来到另一个人的城市,才能团聚。
芳华在A地院校工作,不可能辞职去外地,而且她也不愿意离开父母;芳华的丈夫在B市大型国企工作,是家中唯一的男孩。而且B市是出了名的故土难离,绝大部分人终生不会离开本地,所以他也不可能去外地。
芳华希望丈夫陪在自己和孩子身边,丈夫希望芳华放弃A市的一切,带着孩子来到自己身边。
那么问题来了,谁该放弃,谁该坚守呢?
芳华和丈夫开始有了龃龉。
芳华的脸上笑容减少了,她有了心事。
芳华3芳华开始增加去B市的频率,试图弥合两个人的感情罅隙。
但两个人在一起,总是不欢而散。
丈夫认为芳华做为妻子,天经地义应该夫唱妇随,相夫教子陪伴左右;而芳华则认为自己在A市工作家庭背景那么好,为什么要放弃,三十多岁到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重新开始?
两个人开始有了争执,彼此认为对方自私、不近情理、不为自己着想……
芳华负气而归,归来泪满襟。
她秀美的脸庞开始消瘦,笑容几乎没有了。
命运之神缓缓地撕开面纱,露出狰狞的一面。
好的婚姻从来不仅仅是家世的门当户对,更需要三观的门当户对。
可惜,年轻的芳华和丈夫没有明白这个道理,等明白过来,已是年华逝去,白发相对。
芳华去B市,并未挽回与丈夫的感情,反倒是认识了一位闺蜜。
说是芳华的闺蜜,不如说是丈夫的近邻、好友、知己集于一身的一位好友,一个精致巧作、八面玲珑、典型的B市女人。
闺蜜对芳华和丈夫的纠葛特别上心,每次都会陪伴芳华疏解聊天,跟她一起痛斥丈夫不关心自己,不体贴女人。每每聊完,芳华有种释然感,对闺蜜的信任油然而生。
到后来,闺蜜会定期去A市,向芳华汇报丈夫的动向,与其他异性如何如何,要她多加提防,紧锣密鼓,严防死守。
三十六岁的芳华,心思单纯得如同十六岁少女。她和闺蜜手挽手,在学院的操场上、林荫大道上走了一圈又一圈,说不完的话,交不完的心。
风从A市古老的城墙吹来,吹不散几多愁。
自小在部队大院长大,在部队参军,在部队工作,芳华所看到的世界就是一片纯净的绿色。她自认为交到了天下最好的朋友,她总是那么美,那么纯,看到外界也是那么真善美。
那时候的芳华不明白,这世上,有一个词叫无常。
指责,猜疑和争执愈演愈烈,美丽绝代的芳华累了,英俊倜傥的丈夫也倦了。父辈交好,门当户对,男才女貌,都敌不过命运之手。
这一年,丈夫提出离婚,硬气的芳华一口答应,除了要儿子,什么条件都没提。心里有愧的丈夫说了一句:“以后我会补偿的。”当然,实现这个诺言已是二十年后。
半年后,芳华得知,前夫再婚了,新娘是自己的那位闺蜜。
芳华再也笑不出来了,她的美也被命运之手摧残得失去本来颜色。
当然,这只是命运转折的序幕,芳华不知道,还有更险的路在前面等着她。
芳华419岁那年,我随父亲出差去了一趟A市,这是我第一次出远门。
我们顺路拜访了芳华父母全家,大家齐聚在房间里,交流畅谈。
唯独芳华迟迟未露面。
晚上6点,天色渐晚,门突然推开,芳华一阵风似的飞进来。
原来,她下班从单位赶过来,又去商场给我们买点礼物,正遇上周末堵车,所以来晚了。
直到现在,我还记得推门那一瞬间的芳华:体态丰饶,精神饱满,穿一套市面上极其少见的真丝套裙,颇有点明星主持人的风度。人未到,笑先闻。
四十岁的芳华像极了一朵鲜艳怒放的牡丹。
她一到家,整个屋里气氛都活跃起来,洋溢着一阵阵欢声笑语。
当众人打趣地开玩笑说我跟芳华颇有几分相似,当年的我就是个初进大观园的乡下小村姑,而芳华在我眼里就跟天仙一样。一听见众人这话,不禁脸都红了。心里只觉得,拿自己和芳华相比,就像《红楼梦》里说丫鬟长得像黛玉一样,不知芳华会不会气恼?
谁知道芳华听说了,更加爽朗地笑起来,亲热地用左手搭住我的肩,和我头并头,开玩笑地说道:“来来来,给我们拍张照,看看我跟这个妹妹有多像?”
末了,她又松开手,拉着我的手,认真地说:“人家文笔好,英语好,我哪一样都比不上她。”
第二天,芳华带着我和父亲去A市几大著名景点观光,所到之处,她连一个钢镚都不让我们花费。
到了午饭时间,芳华点了一桌鲜美可口的特色小吃,让我和父亲吃,自己却借故走开。
我看见芳华正低头在手提包里翻腾,加之她连午饭都不吃,就想到她是不是现金不够。那时候可没有微信,支付宝,在景区连刷卡都不方便。连忙起身去喊她一起吃饭,可芳华执意不肯,只说自己不习惯在外就餐,并一再要我们多多品尝。
下午,她又带着我去A市最繁华的商业中心购物,说,“妹妹,你喜欢什么就买,我来付钱。”
我粗粗浏览了一番,推辞说有些头晕,就拉着芳华的手走出商场。那时候我年纪不大,但也听说芳华离婚后一个人带着孩子,靠一份工资过日子,虽然有父母贴补,但生活在A市并不容易,所以我坚决不要她再为我们破费。
走出商场,已是黄昏时分,处在A市人潮汹涌繁华鼎盛的中心,我和芳华依稀有些恍惚,一时间不知何去何从。
于是,我们俩就在商场外面的水泥台阶上席地而坐,迎着渐行渐远的晚霞,不知日暮乡关何处。突然间,芳华和我聊起了B市,一向平静柔美的她突然气愤填膺起来:“妹妹,你不要去B市,那里的人打心底瞧不起外地人,他们会用各种手段打击你,让你一点自信心没有,害你,骗你,……”
我年纪虽小,却特别能明白她的心,我拉着芳华的手,心里默默地对她说:“芳华姐,我一定不会去B市。”
那一年的我和芳华,在A市金色夕阳下,促膝而谈,一时间,恍若隔世。
芳华5芳华后来的遭遇我依稀听说:她离婚后,很多人追求,但她都看不中,唯独对一位男性情有独钟。
据说这位男士风度翩翩,才貌俱全,更重要的是,舞姿极佳。而离婚后的芳华,更是全身心地投入舞蹈练习中。一次偶然的机会,芳华和对方因舞结缘。
他们相爱了,爱得如痴如醉。
他们有共同的爱好,聊不完的话题,一起游玩,一起拍照,一起跳舞,……芳华以为找到真爱,后半生终于有靠。这一次,她决定再也不放手。
命运之神有些发慌了,本来他只想小小开个玩笑,没想到芳华的命运之轮就像滑铁卢战车一样,节节溃败,已经由不得他控制。
正当芳华沉浸在爱情的甜蜜当中,却不知噩梦已经悄悄逼近她。她和男士的恋爱被熟人撞见,知晓底细的人告知:对方有妻有女!
芳华怒不可遏,却被对方三言两语轻易说服,大约是“等我两年,一定离婚”云云。就为这句话,芳华整整耗费了四年的时光!
每每回想这些,我都替芳华不值,那样美好的年华,却要荒废在这样的人身上。
如果时光能让我穿越回到二十年前,我会拉紧芳华的手,看着她的眼睛,坚定地告诉她:芳华,命运把你打倒在地,不是让你自暴自弃,而是让你重新站起来,飞得更高!然后拉着她,飞快跑过那段情感的泥淖,展翅高飞。
可惜这世上没有如果。
芳华表面笑着,内心却在泣血,二十年前,中国人尚且没有今天开放包容,何况她处在一个相对保守封闭的环境里?
坏事传千里,很快芳华就被孤立起来,被他人视为狐狸精,眼中钉,必须除之而后快。
大家联合起来排挤她,羞辱她,斥责她“不道德,不要脸,不正经”。
芳华不敢告诉年事已高的父母,不敢告诉天各一方的兄弟姐妹,怕他们担心,一个人面对如此恶劣的环境,仿佛《荆棘鸟》里的女主人公,明明是追求真爱的受害者,却要被逼着在荆棘上跳舞,直到尖刺戳破身躯,凄凉地死去。
她在信中写道,她们指着鼻子骂我,我不吭声,紧紧握着拳头,指甲把手掐出了血……
我不知道芳华是怎么度过这段难熬的时光,至于后来种种关于她的绯闻,我都不予采信。因为,他们说的不是我心中的那个芳华,那个风华绝代,至真至纯的芳华!
芳华6后来,再后来,芳华离开了令她黯然伤神的环境,重新开始另一份工作。
她终身再未婚嫁,退休后,以练舞教舞为乐。
芳华还是爱笑,爱跳舞,爱打扮,爱购物,热爱生活的每一刻,六十岁的她依然芳华无限。
张爱玲说,于千万年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正巧赶上了,那也没有什么别的可说,唯有轻轻问一句:“哦,你也在这里吗?
我要对你说,芳华,我给你取的题目“最是人间留不住”,下句是“朱颜辞镜花辞树”。
朱颜会老去,花儿会凋谢,但你的心永远青春,绽放芳华,只要你往前走,你等的那个人,一定会在那棵桃树下等着你。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你们遇见了,唯有轻轻地说一句:“哦,原来你也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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