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人无能,所以他们就有理?

作者: 生还者 | 来源:发表于2022-03-28 11:39 被阅读0次

    几乎每一个写作者都难免要面临的最大障碍,就是那些理直气壮地讽刺、挖苦、嘲笑,甚至公然声称写作“没有意义”或者公然要求热爱写作的人放弃的人。

    这些人总能找到为自己的无知、无礼,甚至完全可以说是无耻的行为找到一大堆冠冕堂皇的理由,总能用一堆只有他们自己认可的依据来自己证明自己无比正确。

    有些人甚至还抛出这样的一种理由:“大多数人”都根本没有阅读有价值、有深度的文章的意愿,更没有阅读有价值、有深度的文章的能力。所以,每个人都必须顺从“他们”,都必须迎合“他们”,都必须按照他们的想法或者喜好来做事。

    这种说法可能会被某些没有思考能力的人奉为真理,但实际上根本就是可笑至极。

    这只是把“我弱,我有理”替换为“我们弱,我们有理”而已。

    难道信奉这种话的人所在的所有团体当中的每一件大事、每一件公共事项都是由这个团体之中的能力最低、思维最简单、见识最浅薄的人的想法来决定的吗?而且,无论他们想做任何事,看他们不顺眼或者认定他们所做的事“没有意义”的事的人都可以理所应当地讽刺、挖苦、嘲笑,甚至公开阻止他们吗?

    因为某些人无能,所以他们就“有理”、就得被无条件地顺从?

    有一批人对“少数服从多数”这一条原则有很大的误解,误以为这一条原则可以适用于任何领域当中的任何具体情况。在对这条原则有以上误解的人之中,还有一部分人经常用被他们误解的这条原则去要求任何人,仿佛所谓的“多数人”或者自认为能够代表“多数人”的人就代表真理、就代表唯一正确。

    事实上,“少数服从多数”这一条原则只能适用于一部分领域当中的公共环境,只能在一部分情况下适用于和一个团体中真正的大多数人、乃至所有人都相关的情况。而且,实施这一条原则的重要前提是,整个团体中真正的大多数人、乃至所有人都真正拥有做出决定的能力和资格,以及对自己做出的一切决定负责的能力。

    因为,在几乎所有的领域中,除去某些极为简单或者无关紧要的事之外,无论是什么人,无论一个人或者多个人做什么事或者做什么决定,都需要一定的能力。在不同的领域、不同的具体情况之中,做事、做决定所需要的能力是不同的,可能是知识,可能是技能,可能是财富,可能是人脉,可能是身体机能,也可能是其他东西。但是,无论是哪一种能力,只要它是可见的、可用的、可证明的、拥有充足的客观标准的,它就能够在某些情况下成为鉴定一个人有没有做某件事、做某些决定的资格的标准。达不到这个标准的人,就没有做事或者做决定的资格。无论这样的人的数量是少,还是多,都是如此。

    在很多专业性强的、严肃的、重要的、影响力大的领域,客观标准都是十分重要、容不得某些仅仅是嘴上喊着“我不同意”、“我不承认”、“我就要怎样”的人更改或者否认的。放任达不到标准、没有资格的人,尤其是那些仅仅是自以为无比优秀、事实上却什么都不是的人去随意干涉或者否决这些领域的重大决策,完全有可能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更何况,某些人到底是不是真正的“多数人”、到底有没有资格代表“多数人”,都是一个值得怀疑、在某些情况下甚至需要验证的问题。在某些情况下,少部分人完全可以通过某些技术或者手段伪造出假的“多数人的想法”或者“多数人的意见”,并欺骗那些没有验证的想法和能力的人。在很多情况下,“沉默的大多数”都是再真实不过的描述。

    最重要的是,在正常人所组成的团体之中,“身为团体中的多数”不意味着自动具备能够随意干涉、随意要求,甚至是随意打击、随意处置少数人或者与自己不同的人的权力。正常人都应当尽可能地远离否认这一点的人,否则,迟早会受害。除去某些始终没有真正的主见、只会毫无理由的随大流的人之外,谁能够保证自己能够永远是“多数”当中的一员,而不是“少数”当中的一员?

    自以为能够随意讽刺、挖苦、嘲笑、教训,甚至随心所欲地干涉与自己完全无关的他人的人,最大的无知之处是没有界限感。混淆“少数服从多数”的适用范围,只是没有界限感的一种体现形式而已。

    很多人不知道,或者不想知道,“界限感”这一种关键属性不仅仅适用于个人与个人之间,也使用于许多不同的团体之间,甚至适用于不同的领域之间。

    相差甚远的不同领域之间的界限感,不仅仅是因为它们之间不互通,更因为它们之间根本就不相干。

    喜欢写作的人、喜欢阅读的人,是属于“写作和阅读”这一领域的;自以为写作“毫无意义”并且从不阅读的人,则是和这一领域无关的。

    在正常情况下,与一个人或者一群人的生活完全无关的东西是不会也不应该妨碍到这个人或者这群人的正当利益的。除极少数特殊情况之外,作者写作、读者阅读,都与不写作、不阅读的人根本毫无关系。写作者从来都没有权利也没有能力要求对文学作品不感兴趣的人必须阅读文学作品。同理,对写作和阅读不感兴趣的人也不应该有权要求他人不写作、不阅读。因为,这些都是不妨碍他人的正当权益的私事。

    但是,没有界限感、甚至认定他人不准和自己不一样的人拒绝承认这一点。自以为能够代表“大多数人”的人尤其如此。他们不认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认为比所有自己不认可、与自己不同的人都高级,甚至自认为其他所有人都只能迎合他们、所有人都只能和他们一样。

    他们不会懂得,也不会承认:界限感的缺失,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能力低下。

    他们更不会想到:如果没有界限感的人越来越多,他们迟早也会成为受害者。因为,谁也不能保证真正有能力随意干涉他们、甚至是随意安排或者处置他们的人不会用他们对待别人的方式来对待他们。

    有理智、有自主思想的人都应该能够认清两点:

    第一,能力低下的人的数量再多,也仍然是能力低下的人;第二,真理不是由信奉它的人是多是少而决定的。

    对于最需要理智和自主思想的、真正的写作者而言,这两点尤其重要。

    真正的写作者,需要的是真正有价值的读者,绝不需要完全不可能成为读者的人。对于写作者而言,没有能力成为读者的人或者不可能成为读者的人是毫无价值的,甚至可能是有害的。他们只能成为阻挡写作者的障碍,无论他们以什么样的面目出现。尤其是在他们声称自己能够代表“大多数人”,甚至是所有的人的时候。

    202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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