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知晓楼。
大堂里人声鼎沸,各路江湖豪杰聚首于此,并非为了共商武林大事,而是为了高台上的那一坛酒。
往时说书的高台上,放惊堂木的桌子中央,摆着一个黑坛。
普通的陶坛,普通的封泥。
但那封条上的字,却不普通。
不是字写得不普通,而是这两个字代表的意义,不普通。
“惊神”。
江湖传闻:有酒惊神,世存一尊;一朝得享,失半缕魂。
能尝过这酒的人,自此以后,对这酒会魂牵梦绕,仿佛失去了半缕魂魄一般。足见这酒之醇美,举世难寻。
如此宝物,按理说早就让下面的江湖豪侠们争抢个头破血流了,现如今却还能各自安坐,全仗着那坛酒的主人,正坐在高台上。
这是一个面色红润的中年人,长期的宿醉让他的鼻子比一般人红亮得多,但那惺忪的双眼里射出的寒光,却不是一般人能够消受的了。
黄酒,酒皇。(参考文章可见:江湖录·酒 PS:下下篇江湖录短篇)
没错,他姓黄,名酒,世人谓之“酒皇”。只因他嗜酒如命,也最懂酒。
不,他不是懂酒。
他就是酒。
“惊神”是他这一生酿酒的最巅峰之作,机缘巧合而得,世上只有这一坛,连他自己都舍不得喝。
但是如今,他把惊神拿了出来,当作报酬。
只因他需要十个人,帮他去做一件事,不,应该说,是帮整个江湖去做一件事,一件九死一生的事。
他的耐心很好,自斟自酌自饮酒,如此等了两天,他等的人一直没有出现。
台下的江湖客来了又走,走了又来,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也无济于事。那坛酒边上的事务榜,至今没有揭开。
或许今天该揭开了。
他看着远处,缓缓走进门的一个身影,露出了微笑。
那是一个身披黑袍的女子,宽大的黑袍遮挡了她的身形,但那一张脸,足以让任何一个看向她的人失神,进而惊呼。
这是一张美得让人窒息的脸。
世间的美有千万种,但只有这一张脸,真正诠释了这一个字:媚。
一种浑然天成的媚,不管是眼波流转,还是那一颦一笑,都会让人浑身酥软,连女人都不例外。
你很难想象这样的妩媚,会出现在这样一个十八九岁的姑娘身上。
当她走进大堂后,这些或坐或站的江湖客沸腾了。定力差的人一脸痴迷,功力高深的则一脸惊恐。
只有黄酒面带微笑,吐了一口酒气,对她说:“呼,你来啦,小心魔。(参考文章可见:江湖录·心 PS:未写)”
“为了‘惊神’二字,我不得不来。”女子微微一笑,大堂里又是一阵骚动。
那些痴迷之人似乎都已经没了知觉,只会定定看着她的脸,不管是手里夹着的菜连同筷子一起掉到地上,还是碗里的酒已经撒到裤裆,全都浑然不觉。
而还能自己的人,早就夺门而出,仿佛这大堂是无间炼狱,多待一秒都会要了他们的命。
黄酒点点头:“也是,若不是我出身知晓楼,这次的委托,我自己就接了。”说罢拿起手边的酒壶,又灌了一口酒。
“可为何这榜还不揭?”女子指了指盖着木板的红布,一脸好奇的问道。
“只因还有九个人在路上。不过,既然你已经来了,想必他们也快了。”
“你在等‘江湖十杰’?”
“呼,没错。”
“能让十杰去做的事情,世上几乎没有。”
“嗝儿,现在有了。”
“好,我陪你等。”
女子说完,便随便找了张椅子坐下。
她的身边早已围了一圈流着哈喇子的江湖客,可这些江湖客都只敢定定看着她,却全都站在离她大半丈的地方,不敢寸进,仿佛是在守卫和瞻仰自己的女神一般。
“不用等多久了。”
两人循着声音看去,发现大堂的房梁上不知何时已经坐了一个人。
一个身穿天蓝色长袍的年轻人,二十郎当的年岁,一脸坏坏的笑容,言语、动作间都带着一股子不羁,和人说话时仿佛是在挑逗对方一般,配着那张俊俏的脸,姑娘和他说话定然很容易脸红。
“邪君,没想到你已经先到一步了。嗝儿。”黄酒抬起惺忪的双眼,打着酒嗝,略带惊讶地说。
“只比小心魔早了一点点。”年轻人从梁上跳下来,落到黑袍女子身边。
黑袍女子微微蹙眉,看向年轻人:“你就是牧老邪?(参考文章可见:江湖录·炎、江湖录·麒)”
“啊,小姑娘见外了,叫什么姥爷?叫我牧邪即可。”年轻人拱了拱手,微笑着占了女子的便宜。
“哼!”小心魔一皱鼻头、一拧眉毛,围绕着她的那些江湖客立刻躁动起来,看样子就要群起而攻之。
“哟!好重的味儿!哪儿来的骚狐狸!”就在这时,一阵高喝,如春雷炸响,自门外传来。
随着声音进来的,是一个光头和尚。
一个手拿烧鸡,满手油腻,腰间挂酒的粗壮和尚,头上的戒疤似乎因为酒气上头而显得特别艳红,那粗壮的身材和粗鲁的言行,配着那张娃娃脸,显得特别滑稽。
那声吼里,夹杂着佛门狮子吼的功力,一时间让那群被小心魔摄住心神的江湖客头痛欲裂,但也回复了清明。
于是这个和尚便在往外冲的人流中缓缓而上,进到了大堂里。
“真是多谢啦,疯虎小和尚。”牧邪笑嘻嘻地朝来者说。
“呼。狂佛段疯虎(参考文章可见:江湖录·疯 PS:未写),好久不见了啊。”黄酒丢出一壶酒给那和尚。
“屁的好久不见,上个月才刚来找你喝酒!”和尚接过抛来的酒壶,仰头喝了一口,叹道,“好酒!”随后才转向牧邪,“别谢我,小流氓,要谢你谢她。”
说完朝着门口一指。
不知何时,门口处已经站着一人。
又一个姑娘。
如果说小心魔完美的演绎了什么叫做“媚”,那么这个门口的姑娘,就完美的演示了什么叫做“纯”。
干净的眼神、干净的面容、淡雅的神情、得体的仪态,站在哪儿就是生生的一句“清水出芙蓉”,所有看到她的人,都不由得自惭形秽,发自内心的想要端正自己的姿态,不然连跟她同在一个屋檐下都显得没有资格。
若不是她那光亮的脑袋,恐怕姿色还要略胜小天魔一筹。
但不是每个人都用一种“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心态看她。
比如牧邪。
看到这个姑娘后,他没由来地脸一红,连说话都说不利索了:“清、清玄小尼(参考文章可见:江湖录·炎)?你、你什么、什么时候来、来的?”
他这副模样,倒是让旁边几个人忍俊不禁。
“邪君,你不会,对我们清玄姑娘有什么非分之想吧?”小心魔哪儿会放过这样逗弄牧邪的机会,只见她施施然抬起手,媚眼如丝地看着牧邪,“人家清玄姑娘可不会搭理你,别痴心妄想了。不过,若是你想要和我尝一尝那巫山云雨,我倒是可以考虑考虑呢。”说完,手指似有意又像无意地,搭在了她娇嫩的双唇间,神态更是妩媚。
“别,别闹!”似乎是那股劲儿还没缓过来,牧邪说话还是不利索,而且脸似乎更红了。
清玄没有理会这两人,只是径直走到了台下。
她看着台上盖着红布的事务榜,轻声说:“酒皇,我不喝你的酒。但是我会接这次的委托。”
这清脆的声音,悦耳而安神,听过之后,仿佛全身心都受到了洗涤一般舒爽。
“嗝儿,看来你们慈航静斋已经知道所谓何事了啊。”
“是。家师已将此事告知清玄。”
“嗝儿,那就再耐心等等吧。”
说话间,一声佛号自远处响起:“阿弥陀佛。”
待得佛号宣完,那声音已经由远及近,进到了大堂里。
来者三人。
为首一个中年和尚,慈眉善目,身形瘦小,但手中的禅杖却粗大无比,杵在地上,地砖都裂了好几块。
左边一个高髻道人,脸色稚嫩,似乎只有十三四岁,没长开的样子。可脸上的倨傲是在场人中最盛的。一身黑白鱼道服松垮垮穿在身上,背后一把桃木剑,若仔细看去,这木剑的材质非木非铁,却寒光闪闪。
右边一个灰色道袍的青年道人,披头散发,一脸懒散,一把寻常铁剑悬挂在腰间。五官寻常,身材寻常,一切都很寻常,只有那一双有着灰白色异瞳的眼睛透出精光。
“嗝儿,静远大师(参考文章可见:江湖录·远 PS:未写),别来无恙。”
“阿弥陀佛,施主言重了,小僧当不得大师二字。”说完,静远将目光投向了对面的段疯虎。
段疯虎一接触静远的目光,就像炸了毛的猫一般跳将起来:“静远师兄!别想着叫我回师门!我不回去,我不认错!”
“哎,小虎,你这是何苦呢。”
“师兄,放下屠刀就真的立地成佛了么?那之前他们屠刀下的人命怎么算?这笔帐我怎么算都算不过来,所以寺里能留那些杀人无算的恶徒,我不能留!”
“阿弥陀佛,你这是明知是错也不愿改,和那些恶徒有什么区别?寺里十六条人命,江湖上三十七条人命,还不够么?”
“不够。”段疯虎一梗脖子,歪过头去,不再搭理静远。
“嗝儿,涟泉真人(参考文章可见:江湖录·泉 PS:未写),袁天师(参考文章可见:江湖录·罡 PS:下下下篇江湖录短篇),久仰大名。”
黄酒没有理会静远和段疯虎,而是对着另外两人说到。
当他说到涟泉真人时,那个灰衣道人哼了一声,当他说到袁天师时,那高髻道人哼了一声。
再看两人自始至终都没有眼神交集,想来也是互相不对付的。
“诸位,嗝儿,还差三人了。”黄酒还是一口接一口的喝着酒。
“马上就到了。”接他话的是高髻道人,他的声音稚嫩,仿佛未变声的孩童。
“哼,好像只有你知道一样。”灰衣道人呛声到。
“嘁,你们又怎么知道。”段疯虎吃完了手中的烧鸡,正将满手的油擦到僧服上。
高髻道人用眼睛瞟了一眼段疯虎,有些轻蔑地道:“因为我闻到了剑的味道。是把好剑。”
“涟泉,要不是我知道这就是你修的道,我一定把你屎给打出来。”段疯虎恶狠狠地对着高髻道人说。
“哼!幼稚!”涟泉还是臭着一张脸,用孩童般的声音回应段疯虎。
还没等段疯虎发作,一道凌厉的剑气自门外极速冲来,但刚进得大厅就被一道刀罡抵消于无形。
两道身影交错在一起,飘进了大堂,那身影之快,似乎只有模糊的身形,在这一团模糊里传出密集的叮当声,听的出是刀剑相交的声音。
“阿弥陀佛,慕容施主,壹施主,请住手。”这温和的声音仿佛一记清泉,一时间众人觉得心头一静,杀意全消。
那两道身影停了下来。
其中一人穿着黑衣,衣服的胸前和腹部有几道裂口,明显是被利器割破的样子。他面色阴沉,相貌难以形容,不管见没见过他,总给人一种既熟悉又怎么都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的感觉。但这样的样貌丢进人群里,估计就很难找到了。
另一人穿着一身青色劲装,手持一把银白色的长剑,剑光寒寒,一看就知道不是凡器。而更夺人眼目的,是他腰间那把没有出鞘的红色短剑,那红色之浓稠,仿佛血一般,氤氲升腾间,似乎都能闻到其间的腥味。这人论长相,担得起“貌若潘安”这四个字,身形挺拔,在江湖上也不知道会是多少女侠们心心念念的人。
“慕容守(参考文章可见:江湖录·冢 PS:下一篇江湖录短篇),碎雪狂刀可不应该留在百兵冢里吃灰。我们伶仃门诚意十足,说吧,你们守墓人想要什么条件?”黑衣人收刀,对青衣少侠说道。
“壹拾壹(参考文章可见:江湖录·命 PS:未写),我和你们伶仃门说过多少遍了,碎雪只等有缘人。不是你们这些俗人可以染指的。况且你不是已经拿着‘半命’了么?兵器谱排名十一的武器,和你倒是更衬一些。”慕容守将手中的长剑放回了背后的剑匣。
另一边那高髻的涟泉直勾勾地看着慕容守的双剑,一副色中饿鬼看到绝色美女的贪婪模样:“白神瑯铘,红魔斩天,不愧是兵器谱第二,真是好剑,好剑!”
还没等灰衣的袁仑岳开口嘲讽涟泉,门口就传来了一个死气沉沉的声音:“涟泉剑痴,你就别想了,拿着排名第八的‘十世桃’,还想着瑯铘斩天?做人别太贪心。”
随着声音的靠近,一个穿着墨蓝色长袍,动作僵硬,面如死灰,看着不似活人的中年人已经来到台前。
他环顾一圈,才慢慢的拱手行礼:“抱歉,我来晚了。”
而在场的人也纷纷还礼:“见过酆都鬼王。”
“嗝儿,崔如官(参考文章可见:江湖录·鬼 PS:未写),真的好久不见了。”
“是啊,有快七年了吧?酒皇。”
“呼,是啊,六年四个月零十二天。”
“今天拿出惊神来,所谓何事?难道是为了罗斯和后辽的事情?”崔如官问出了所有人都关心的问题。
黄酒没有马上回答,而是晃晃悠悠站起身来,揭开了红布。
那木板上,深深刻着两个字:“西行”。
众人看到这两字,也没有说话,等着黄酒继续讲解。
“这事儿,嗝儿,既是关系到这次后辽和罗斯联军的大举侵犯,也不全,嗝儿,是。”黄酒坐到了桌上,手扶惊神,像是在摩挲着什么珍宝,旋即神情肃然,完全看不出有任何的醉意了。
“西域大雪山举全宗之力,联合更西边的奇人异士,随联军进犯,在内奸的带领下,将我大奉江湖的西北各派血洗一遍,鲜有逃出生天者。朝廷虽已派大军前往抵抗,但得到消息前去助拳的江湖人士太少。众多将领在这些外域武林人士的袭击下,或负伤,或身死,西北战局糜烂,北凉道已岌岌可危。诸位,虽说江湖规矩有云,天下事、天来定;江湖事、江湖了。但对方已经坏了规矩,我们就没有什么顾忌。可是,让一般的江湖客前去,恐怕凶多吉少,去得多了,也不过是填命而已。所以我代表知晓楼,也斗胆代表大奉江湖,恳请各位,西行!”
“嘁,还以为是什么事儿,打架而已,这么兴师动众。”段疯虎一脸不屑。
“不是每个人都像你一样不在乎生死。”崔如官淡淡的回到。
“你的意思是让我和这个家伙联手?”袁仑岳一脸鄙夷地看着涟泉,后者也面色不善的看着袁仑岳。
“阿弥陀佛,各位,既然有我大奉百姓遭受苦难,我等江湖人不就应该惩恶扬善,为他们主持公道么?大义之下,私人恩怨暂且放一旁吧。”静远双手合十,沉声道。
“哼。”这一声,同时从袁仑岳、涟泉、壹拾壹、慕容守和段疯虎嘴里冒出来。
黄酒看着台下十人,没有一个出声反对,也不问此次西行的敌人有谁,便知道他们应允了自己。
因为这十个当世江湖里最杰出的青年才俊,何等的心高气傲,天大的事情在他们眼里也不过尔尔。
“那这坛惊神,是留着给我们回来洗尘的么?”牧邪又恢复了那种轻佻的模样。
“不,这坛惊神,是在下给各位送行的薄礼。”
“嘿,看来这次西行还真的是九死一生?以至于我们都未必能够用它来洗那得胜之尘?”小心魔嘿然一笑,媚态自生。
“是。”
“哈!这才有意思!那就他奶奶的别废话了,赶紧喝完,去杀人!”段疯虎提高了嗓门。
其余九人默不作声,但眼神却和原先的不以为意有了天壤之别,那是一种叫做坚定的神情。
黄酒朝十人作揖,道:“好,诸位!吾以此酒,话别离!”
“酒来!”
黄酒手一招,十个海碗便从椅子后边飘到台下十人手里,接着他拍碎封泥,走下台来,亲手给每个人倒满了酒。
一时间,整个大堂酒香四溢,还未喝,便觉着有些醉了。
“诸位,饮胜!”
众人将手里的酒一饮而尽。
牧邪猛地将手里的碗一摔,头也不回地走了,只留下那掷地有声的两个字:“西行!”
十杰西行,尽心用命,异域江湖人遂土崩瓦解。
大奉借此良机,兵锋直击后辽王城别失八里,后辽覆灭。
此役中。
小心魔夜袭罗斯王帐,失手被擒。
牧老邪只身前往营救,两人下落不明。
清玄滞留北凉道,寻找二人,十年后三人同归。
段疯虎被后辽高手围攻于坐佛山。静远千里驰援,身陨。
归来后,段疯虎负荆上少林,面壁思过三十年。
慕容守、壹拾壹、涟泉、袁仑岳一路追击溃散的异域人士,剑锋直指大雪山,斩杀七法王于大雪山下。
壹拾壹重伤身死,遗体由慕容守带回中原,葬于百兵冢。
涟泉剑断,武功尽失,由袁仑岳背负回武当。归山后,涟泉悟得心剑之法,成就天人境。
崔如官将此次西行记于酆都石壁,后为世人盛传。
网友评论
写文最难的就是群戏,这么短篇幅要把众多出场的人都写出特点,让人几句话,几个段落就记住这个人,很难。
看得出作者用了心去安排每个人的特点,一一铺开,犹如一帧帧特写。
最后的结尾处理颇有些味道,意犹未尽,但又能将每个人的性格特色做一个很好的补充诠释。
赞。
个人一点点小意见,此文作为征文的话,可能“别离”相对描写的弱了一点
另外关于篇幅啊……其实本身就是这样设计的,在我看来没毛病,因为这篇东西全名是《江湖录外篇·惊神》,可我又不喜欢长标题,前面再加一个琅琊令的前缀,完全不成看了。
琅琊令参加起来还是有好处的,起码容易被收录🤐
当然,也看怎么去理解别离这个词了。反正在我看来这样的别离比一般的儿女情长来得更贴切主题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