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气

作者: 野翟 | 来源:发表于2017-08-25 00:01 被阅读105次
    喜气

    嘈杂的喧闹声被噼里啪啦的鞭炮声淹没了,除了少部分人是真的乐得合不拢嘴,大部分人窃喜于交一个份子钱全家海吃一顿。

    是谁结婚我不记得了,反正是村子里西坡上某个人家的儿子,据说娶了个从四川买来的媳妇,长相还挺俊俏的,身上穿着的大红裙子丢失了原本的鲜红,是城里廉价的婚纱店里租来的。

    直到村民们推搡着把新娘送进新房里,我也没能看到新娘那天的面容,只见那年纪同我父亲一般大的新郎,酒气上了脸,皮肤变得红黑红黑的,嘴上乐得盖不住黄黄的大门牙。

    把新娘迎入门,前来祝贺的人就开始上桌吃菜了,大半是这个村的村民们,少部分是这家人的亲戚,有城里来的,有别的村子来的。

    宴席摆满了整个院子和大门口,嘈杂,混乱,至少在我眼中是这样的,时不时有个大人过来摸一下我的头,问妈妈我多大了在上几年级。人们仿佛攒了好久的闲言碎语,就等着这一天聚在一块的时候才能说个爽快。

    妈妈给了我一只鸡腿,与我们同一桌的,还有个年纪与我一般的男孩,他就坐在我旁边,我心想,这下红酒不得都被他抢喝了去。

    这种酒席上,大人总是为了显得大度让着小孩,即便他们也很想狼吞虎咽吃个痛快,毕竟大鱼大肉在村子里只有喜事或丧事才能吃得无所顾忌,一般人家只有过年才敢这么吃。我小时候最爱去喜事的宴席,桌上那种廉价的红酒,十几块一瓶,喝着甜甜的,特别诱人。

    在大人们谈着哪家媳妇生了个儿子哪家儿子有出息了的间隙,我偷偷倒了一杯又一杯红酒,心里又害怕又开心,啃着鸡腿喝着廉价红酒简直是人生最美妙的时刻,心里兴奋的小九九快要抑制不住,不自觉手舞足蹈起来。

    物极必反,人太幸福了总要发生点什么倒霉的事儿,两三杯红酒下肚,脑子里已经有些晕乎乎,鬼使神差地捏了一下一次性纸杯,红酒顺着胳膊流到了隔壁小哥哥裤子上,我感觉到他在瞪我,眼睛里充满了怒火。

    果不其然,他冲我咆哮了,用着大人的口吻骂道:“你这个农村的没教养的死孩子!”

    我噗嗤一声笑了,笑他生气的时候眉毛像西游记里的沙僧,不知是红酒喝多了还是什么其他缘故,我竟然没有骂回去,想我在村子里可是从不吃亏的女霸王。

    妈妈听到声音后,转过头来看着他,和颜悦色地说道:“哟,这谁家的孩子啊,这么小就会说农村的孩子没教养啦,以后你想娶我闺女我闺女还看不上你嘞。”我十分熟悉妈妈脸上的表情,是每次打我时的专用脸色。

    我冲他笑笑,拉着妈妈说红酒喝多了想要尿尿,生怕她下一刻要抬起那只打我专用手掌。不料那个小男孩的妈妈说道:“没教养就是没教养,女孩子家上厕所怎么能说尿尿呢。”我看了妈妈一眼,她的脸色已经从和颜悦色变成冷若冰霜,是打爸爸前的专用脸色。

    旁人开始劝她们不要在人家婚礼上吵架,其实我知道妈妈走开是害怕自己没文化吵不过城里人。

    趁妈妈聊家常的间隙,我去找到那个小子,想挑逗他一番,没想到他规规矩矩坐在一处角落里,玩着手里的溜溜球,我笑嘻嘻地问他那是什么,他白了我一眼,我仍然笑嘻嘻地蹲在他面前看他玩。

    那家人买媳妇是因为儿子有白癜风,为了传宗接代,才出了这么个法子。那年我十岁,尽管已经懂得一些道理,也为那个女人在心里抱不平,但也是后来才知道这是犯法的。

    生活环境导致的认知偏差,让人们理所当然的做着看似正常的事情,辨别对错的依据是不知多久以前流传下来的,人们对此深信不疑,导致一代代身陷泥沼不自知。

    后来在暑假里我也见过那个小子,他妈妈是那家人家的女儿,他放假偶尔会在村子里待一段时间。我则特别期待他能回来,尽管他后来给我起了个外号叫“喜气”,我听着还是开心。

    “喜气”这个名字可不是随便来的,当人们苦于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名词来形容我的时候,往往在这时出现的那个名词,传播范围最广、最迅速,就差奔走相告了。

    为什么叫喜气呢?连我也觉得十分满意。因为我总是笑啊,村子里近视眼医生给我打针扎偏了的时候笑,被别人家的狗咬了笑,和男孩子打架输了笑,快乐的不快乐的我都喜欢笑,好像一生下来就打通了笑穴似的,平时脸上总是保持着微笑。

    其实我有时候没笑,谁让我妈偏偏生了一副带着微笑弧度的嘴角。就冲老天给我这特殊的才艺,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幸运的女孩,但有时候自信心爆棚也不是什么好事。

    时间就这么一溜烟的到了十五岁,到了不得不穿上胸罩的年龄,虽然我很讨厌它,但在夏天也实在无能为力。

    还记得我说自己是个幸运的孩子吗?十五岁那年中考我刚好达到了县城一中的分数线,妈妈恨不得打电话告诉全世界,我笑她没出息,不过才高中而已。虽然我知道我们村子只有两个人考上,确实值得骄傲。

    据说圣贤是这个名字是圣贤他妈看韩剧时迷恋上了一个欧巴,所以也给他叫了相同的名字。在中国来说带着些书生气,听起来文绉绉的,实际上他是高一二楼的扛把子,长得还算帅,五官已经十分立体,身高已经长到成年人的平均身高,喜欢穿白衣服,搞得自己好像偶像剧男主一样,一定跟着他妈妈看了不少偶像剧。

    圣贤就是小时候骂我没教养的那个小子,没想到他竟然考上了高中,而且还跟我在教学楼的同一层。

    第一次在教学楼里遇见他,我便追着他跑到了五楼,把他惹毛了跟我打了一架,最后以破嗓大骂收尾,起因是他对着一群男生说:“哎哟,乡下的喜气进城啦,来笑一个。”我是从来不怕跟男生打架的,就算打不过也不服输的那种。

    因为跟高一二楼扛把子打了一架,有一些女生跟我划清了楚河汉界,少部分女生和男生则跟我成为了好哥们。

    跟圣贤关系缓和还得感谢二中那群明目张胆来一中挑衅的小混混,秉着一致对外的原则,我们成为了团体。其实大部分学生打架的把式只有虚张声势,看哪一方叫的人多,哪一方就在气势上赢了,真正开打的,不多。

    青春虽然有些肆无忌惮、无法无天,但政治老师教的适度原则也并非毫无用处。

    约架那天晚上正好是周六,学校放假,以人多势众取胜的后,大家心血来潮约去了KTV,那是我第一次去KTV,好奇又害怕,虽然我挺爱打架,不过也顶多是小打小闹,在村子里我也算是半个懂事上进的孩子,如果因为进了一次KTV就被冠上了不良少女的称号,还真有些得不偿失。

    第一次进KTV,第一次拿话筒,都是圣贤怂恿我的。平时在宿舍能唱翻天的我,竟然拿话筒唱歌的时候怂了,一首歌下来几乎都是原唱的声音。

    圣贤一把夺过我手中的话筒,深情地唱了一首《放手》,闪光灯映照着他的颧骨分明的脸,我竟然第一次觉得他真的好看,他已经过了变声期,有了男人嗓音的独特魅力,我盯着他唱完了那首歌,那天晚上不知道为什么脑子里就全是他了。

    人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长大了呢?是发现自己对异性有了特殊感觉又说不清那是什么感觉的时候吗?

    那天晚上大家玩得特别嗨,狗子痛哭流涕地唱了一首《父亲》,我们在沙发上偷偷抹眼泪。据说那天晚上回家后狗子和他爸差点打起来,结果还是被力大如牛的爸爸揍了一顿。

    我有时候觉得,每个人的人生像是某人开的玩笑,当你觉得自己幸福的时候,总有坏蛋要在下一个路口等着你。

    从KTV里出来,离闭寝还有二十分钟,我的眼睛控制不住地看他,又害怕别人发觉,虽然他不是住校生,家离KTV也不远,但我还是希望他能够送我们回去。

    我故意向那些跑校生说,“你们得送我们回学校啊,毕竟我们女生多啊。”

    “喜气一个男生就可以保护你们了,不用担心。”圣贤冲我挑眉说道,然后和几个跑校生转身走了。

    我冲着他的背影喊,“圣贤你这个烂人。”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感觉,乐开了花。

    我们在教学楼二楼度过了高一高二整整两年,打过不少虚张声势的架,八卦过不少早恋,整过班主任,在圣贤的书桌里放过一只小野猫。

    日子总是在过去了才发现它走的好快啊,却还是期待数学课的时间再快一点。人总是一面珍惜怀念一面浪费。

    高二那年暑假,圣贤按照惯例要在他外婆家住一段时间。村子里一些与我年龄相差无几的孩子已经出去打工了,暑假过得漫长而无聊。

    跟妈妈去小卖铺买菜的时候,才发现那个买来的媳妇生下的娃已经五岁了,整天流着口水。妈妈说可能是智障儿童,五岁了还不会说话。

    村子里的人也只能背地里议论,但风言风语总会传到人家耳朵里,听说那家人总是打媳妇,后来她在大雨滂沱的那天晚上跟村子里的一个单身汉跑了,至于跑到哪儿去了,没人知道,那家人似乎也不想找了,那个傻孩子已经带给他们太大的打击。

    妈妈说,人做的孽,迟早得还回去。

    可怎么才算作孽,人们总是看到眼前的东西便草草下了定论,追根溯源这是哲学家做的事,有些人本身没错,可现实非逼她犯错。

    那是七月份的最后一天,暑假已过了一半,妈妈跑回来跟我说圣贤把单身汉打残废了,警察也来了。她告诉我,又不让我出门,只是为了让我死心。原因是某天晚上跟妈妈说心里话,我跟她说我喜欢圣贤,特别喜欢。她想让我放弃他,考上大学后找大城市的男孩子。

    那时我已经十七岁,有足够推开妈妈的力气。当我赶到现场的时候,只看到警车随着救护车绝尘而去。圣贤被带走了,我站在马路边上腿不自觉的抖。

    圣贤的妈妈看到我笑,觉得我幸灾乐祸,其实我没笑,她把气撒在我身上,我妈妈赶过来,跟他妈妈打了一架。

    现场又开始一片混乱不堪,我突然感觉到失去一个人原来这么难过,为一个人担心又什么都不能做有多绝望。

    听说这件事后来私了了,具体赔了多少钱我不清楚,但圣贤的人生从此抹上了污点,他被人说成是社会上的小混混,单身汉多次挑衅他和他家人,仗着身上的伤,威胁他们,隔三差五要钱,听说他和那个买来的媳妇过得挺满足。

    开学后,我总是故意经过圣贤他们班,他除了趴在桌子上睡觉,就是搞失踪。我发短信告诉他要振作起来,可他似乎已经对我视而不见,经过他身边的时候我感觉到了他脸上厌恶的表情。

    我每天晚上做完作业后,都会按时在12点前给他发短信,信箱里却没有他的一条回复。在入秋后的某个傍晚,同桌喊我说,“喜气,圣贤被人打了,他招惹社会上的人啦。”我的心一沉,冲到学校后门的巷子里,圣贤头上开了个口子,血沾满了他的白衬衫。

    那一瞬间,我特别想抱住他,保护他,可是他被警察带走了,没有回头看我一眼,看哭成泪人的我一眼。

    圣贤退学了,有人说他真的变成了小混混,有人说他进去了,还有人说他去了别的城市打工了。

    我再也没能联系到他,在宿舍熄灯后的那些晚上,从哭着想念他到默默怀念他,想象一切他生活得好的样子,梦到他叫我喜气时挑逗我的模样。

    当手机里给他发的晚安短信超过365条的时候,我毕业了,去了另一个城市,过去就像定格在回忆里的老照片。这个时候才觉得人生真是个玩笑啊,有些人一生平淡无奇,有些人注定了一生跌宕起伏。

    在还不知道什么是感情的年纪,用真心喜欢过一个人,有一个地方有那个人的专属记忆,像年少时藏在口袋里的糖,长大后突然翻出来,说不出的忧伤还是幸福的滋味。

    《放手》那首歌,以前听圣贤唱只觉得旋律好听,现在听范逸臣唱觉得心里莫名的酸楚,却还是想要想单曲循环下去。

    我暗恋过一个小混混,他那个时候怎么会那么吸引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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