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如巳
老胡是个不成气候的画家,没有老婆,也没有钱。
但他有一个喜欢了很久的人,叫何茉。茉茉是地道的北方女孩,虽然名字很文静秀气,但却是个大大咧咧的女汉子。
老胡性子静。茉茉却性子烈,一言不合就跟我们几个大老爷们打架撕逼斗舞。于是毛豆的店子总是被我们搅弄的乌烟瘴气。
毛豆是这家清吧的老板,茉茉是他请的驻唱歌手。她在这里工作了很久,至少比阿旺呆得久。阿旺是老胡养的一条狗,老胡常年奔波在外,阿旺就寄养在毛豆的家里。毛豆黄昏开门营业,就常常把阿旺也带过来。
茉茉很喜欢阿旺,简直将它当闺女照顾。虽然阿旺是条公狗。
平常豪放的茉茉拿起吉他唱起歌,才会震傻我们这些人。
用毛豆的话说就是:“丫的当初就是被她纯洁无暇文艺女青年的模样给糊弄了。人不可貌相你懂吗?”
话虽如此,但茉茉唱歌确实是好。后来我想,也许老胡就是喜欢茉茉这一股子目下无尘的朝气吧。
老胡是怎么认识茉茉的?
当然是因为我们这群狐朋狗友。
四年前毛豆生日,也是和他女朋友订婚的日子。我们集体商议要把老胡弄回来,一则怕他客死他乡,二则想瓜分他的份子钱,三则是想找他要幅画,日后给毛豆当新婚礼物。虽说他没名气,但画倒可以用来装饰,提升屌丝毛豆的逼格。
老胡一听说是毛豆订婚的好日子,就连夜赶了回来。茉茉和我们认识了很久,跟我们处的也不错,所以她也在宴会上。
老胡推门而入的时候,茉茉正在台上唱着朴树的《生如夏花》。声音像滚落的佛珠,掉进了老胡的心里。
老胡一个三十岁的老男人,那一刻站在茉茉的面前,像一个乖巧听话的十岁孩童。
后来老胡就不走了,成天赖在毛豆的店子里蹭吃蹭喝。
他就坐在最明亮的位置画画,颜料总是洒一地,阳光照在老胡的胡子上,就像一团杂乱的绒线。阿旺会陪在老胡的身边,裹着他的衣服。
毛豆就一脸愤懑的看着电脑,数落着老胡害他现在总要提前开门,还要送吃送喝。
老胡就咧嘴笑,说:“再送你幅画。”
无赖的样子,就像阿旺的狗毛。
在那段日子里,茉茉和老胡便熟稔了起来。同样是看起来粗狂豪迈的茉茉,在对待老胡的时候却有一丝不同于对待我们的态度。
老胡会给茉茉画相,画一幅送一幅。
向来喜欢东奔西走的老胡却没有再离开南京了,这让我们很纳闷,也很费解。尤其是毛豆,十分心痛他的银子。
就在我们准备拷问老胡的时候,我们却发现茉茉已经很多天没来了,而老胡也在这个时候不见了。
毛豆也很奇怪,打电话给她也没人接。茉茉对待工作向来认真,从没有翘过班。
就在我们束手无策的时候,茉茉扶着满身鲜血的老胡出现了。
我们惊慌失措的送老胡去了医院。
老胡被推进了手术室,一直沉默的茉茉开口道:“我想送他来医院的时候,他非要我先送他去你们那儿,不然他不敢进医院。”
我听完点了根烟,擦掉了额头的汗。每当老胡出了大事的时候,他一定会第一时间告诉我们,他害怕自己熬不过去,所以想跟我们这些朋友一起。
毛豆忽然捶墙大叫了一声:“靠!是谁干的?”
茉茉没有说话,直到老胡康复,她也没对我们说一个字。
毛豆决定辞掉她,虽然我们不知道那天发生了什么,但我们唯一心知肚明的是,老胡是为了茉茉才受的伤。而茉茉在这段时间里,从未给我们一个交代。
但老胡坚决反对,说愿意自掏腰包给茉茉结工资,说什么也不让毛豆辞掉她。
我们也不再说什么,老胡这个穷酸画家为茉茉做到这个份儿上,已经表明了老胡的决心。
我们都知道,老胡喜欢茉茉,于是也没再说什么。我们也看得出来,为人豪爽的茉茉也有自己的秘密。
即使老胡拿出了自己一半的积蓄来给茉茉来上班,但茉茉也没怎么来了。到最后只打了一通电话给毛豆,说她要结婚了,她以后不来了。
老胡愣愣的呆在阳光下,摸着自己的鼻子继续拿起了画笔,一坨鲜红的颜料砸在了画板上——老胡哭了。
茉茉结婚的时候,我们去参加了婚礼。原本不想让老胡来的,但那天他很早就等在了毛豆的家门口。他盛装出席,看着茉茉和另一个男人交换戒指,眼眶红得像炎夏的日头。
老胡的爱情就这样谢幕了。
后来老胡告诉我们,那次他被人打,是因为茉茉欠下了高利贷,追债的人堵到茉茉家门口,茉茉再厉害,终究是个女孩子,于是她打电话给了老胡。
老胡赶到的时候,看见一大群人正在撕扯茉茉的衣服,房间里还有一个虚弱的少年哭着替茉茉求饶。老胡一个闷腔火气上头,找了根棍子过去就一顿厮打。但寡不敌众,老胡挂了彩,被我们送去了医院。
老胡说,茉茉有一个弟弟,患有白血病,家里累积的债已经到了极限。于是茉茉去借高利贷,拆东墙补西墙。但都于事无补,白血病难治,费用高,茉茉一人根本无力承担。
于是她接受了朋友给她介绍的一个男人的追求,那男人做烟酒生意,家境很好,比茉茉大,也急于结婚。而此刻茉茉最需要的,就是钱。于是她同意了,没过多久就订了婚。
我们问老胡,有没有向茉茉表过白。他点点头,喝了杯烈酒,别无他话。
我们大概猜得到茉茉的回答,我们从不了解茉茉的生活,也不了解茉茉脆弱的家庭,所以我们不能轻易的评价茉茉的决定。
茉茉有她自己的选择,也有不与人说的苦衷。所以她不会选择和穷酸的老胡在一起,也是人之常情。
茉茉结婚后,老胡就走了,去了哪里,我们也不知道。
只知道老胡那晚对我们说,他第一次看见茉茉的时候,她唱到“我从远方赶来,赴你一面之约”,他说:“唱得真TM好啊,我就是从远方赶来,为了见她一面。”
可能这就是缘分,但却不是姻缘。
老胡走遍山川湖海,却囿于对茉茉的爱,曾经潇洒自在的穷画家,如今也走的不尽洒脱了。但他终是放下了茉茉。
过了几年,老胡慢慢有了名气,听说他在巴黎开了画展,有幅画被华侨以高价买走。
我们正准备欢呼老胡出人头地的时候,老胡却将钱打到了毛豆的卡里。他说:“你帮我给茉茉吧。”
我们目瞪口呆,整整一百万,老胡眼睛都不眨一下的就要拱手送人。
这是他多年的苦难熬成的金,为了茉茉,他却毫无怨言。
我们联系到了茉茉,她还是大大方方的跟我们聊天,没什么变化,只是眼袋更深了。
当我们告诉茉茉的时候,她拿着卡笑了笑,又放在了桌子上。然后笑着说:“我再给你们唱首歌吧。”
我们拍手说好,然后茉茉就拿起了吉他,唱起了她最拿手的歌。
茉茉的声音响起的时候,我想着老胡曾站在那里虔诚的聆听。从他认识茉茉到现在,过了八年,阿旺已经死了,老胡也走了,剩下茉茉的心如同滚落的佛珠,掉进了无人的深渊。
她唱完走下了台,倒了杯烈酒,迎着阳光一饮而尽,酒杯猛地摔到桌子上,说了句:“靠!好烈的酒。”
她的眼泪顺着阳光滚进了杯子里,像极了老胡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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