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清早,剧烈的敲门声震醒了正在沉睡的林可,那一瞬间的冲动真想拿起一个巨大的榴莲砸向敲门的那个人,然后继续趴在床上,用被子把全身遮盖住,在那个全黑的世界里沉沉睡去,一切都与我无关。
她伸出一只胳膊朝向床头桌上的手机,才刚过6点。Fuck,她没说出口。
敲门声还在持续。是许田田。
“大姐,我正做着美梦呢,马上就接吻了,你干嘛呀。”满嘴的抱怨。许田田不会介意林可怎么对她说话。反而,她的抱怨比林可还要重。
“林可,姐,大姐,你干嘛呢?从昨天晚上到现在,你看看手机,我给你打了多少电话,发了多少微信,您老人家回了吗?”许田田边说边往卧室里走,看见屋子里凌乱不堪,三天的外卖包装盒堆满了四只黑色超大号垃圾袋,书桌角还有一箱的肥宅快乐水的罐罐,被捏扁了挤压蜷缩在一起,挣扎不出来。
她喜欢喝肥宅快乐水,就是可乐,不知被谁起了这么一个别称。尤其是一整罐直接喝下去,然后再连续打几个嗝,大概所有的焦虑和不满都能一起释放,什么看不开的放不下的都能如烟一般随嗝飘散。是很快乐。但林可不肥,只是有点宅,却也只是这两年才开始的。
“看见你还活着我就放心了。”许田田走到窗户前把窗帘拉开。这间屋子已经好久没有和阳光见面了,所以刚一拉开的时候,屋子都有点不适应。桌上的咖啡杯壁映衬着阳光在桌上显现出倒影,灰尘满天。只有电脑旁的那盆仙人掌还有一些绿意,在頽疲的周遭显得特别突出。
“哎呀别忙活了,快说,什么事儿,说完我还得继续干活儿呢。”一年前,林可辞掉杂志社的工作,开始了什么都写的生活,俗称“自由撰稿人”。
“你去洗个脸刷个牙,然后和我下去吃早餐,我有事儿跟你说。”
“什么事儿呀非得下去说?我真得继续工作呢。”
“不管不管,你快去快去。”说着便把林可推进了洗手间。
6月的北京充满了分别的哀伤,毕业的学子就要离开学校奔向四方。可阳光依旧会温暖刺眼,从来没有变过,像是在告诉世界去勇敢的改变吧,总有一股力量是你最坚强的肩膀,比如阳光。
林可和许田田是大学同学,宿舍里四个人,另外两人都是北京本地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的,她们宿舍就按地域分帮拉派了。林可来自湖南,许田田来自江西,所以她俩自然就成了好朋友好闺蜜,什么话都会和彼此互相倾诉。
“可,你吃饱了吗?”许田田双手抓在桌上,腰背挺直脸往前伸,眼睛直愣愣的盯着林可。
看这架势,许田田是真有事情要说,她灌下最后一口豆浆,点点头示意许田田自己吃饱了,可以开始说了。
“我要和何峰结婚了。”
林可似乎是被惊到了,一边赶紧咽下那最后一口豆浆一边站起来瞪着许田田,“要不要这么突然,你……你想好了?”
“想好了,可,我真的想好了,我爱他。”
“你是怎么说服你爸妈的?”
许田田根本没有说服自己的爸妈,她是想偷偷地和何峰结婚,先领证然后爸妈不得不同意。田田说,她爸妈也不是那种不通情达理的人,他们已经接受了何峰没有读过大学,但就是接受不了何峰没有爸妈。
是的,何峰很小就没了爸妈,因为一起车祸,当时何峰没在车上,那时他5岁。他是被爷爷奶奶和邻居养大的。读到初中,何峰的个人意识越来越强,他知道爷爷奶奶年纪那么大了还要供他上学,非常辛苦,家里的房子也是农村的危房,如果他爸爸还在的话,早就起了新房。那年爸妈去世,何峰家里虽然拿到了一笔赔款,爷爷奶奶不敢动,那是爸妈用生命换来的。16岁那年,他辍学,买了一张火车票,背着一个书包,只身一人来到北京开始闯荡。
她们是在学校里认识的何峰。大二时,林可和田田迷上了读小说。也是那个时候才开始认识张爱玲,开始了解林徽因、村上春树和安妮宝贝。林可喜欢安妮的笔触,读着读着总能在她的文字里找到自己的踪影,林可觉得那就是写给自己的,19年的时候她没能找到自己,竟然在这里和自己相遇了。后来,林可就开始自己写,写的就是自己,别人读不出来。
当时电子书还没有现在这么风靡,她们就在网上买书,也不去图书馆,因为读完了总想收藏起来,随时一翻。
何峰就是给她们送快递的。一来二去,就跟何峰很熟了。他知道了一般情况下她们什么时候在学校什么时候不在学校,何峰就会趁她们在学校的时候把近一段时间买的书一起送过来。后来,林可买的少了,就很少和何峰接触了。只知道田田后来和何峰总是接触,两人还去吃了一顿饭。
后续的故事,田田说,何峰很努力,送快递攒了一些钱,再加上爸妈的那笔赔偿款,他在老家给爷爷奶奶盖了二层小楼,又拿了一部分,别人还给赞助了一些,在学校附近盘下了一个快递站点,算是自己开始创业了。
“田,真好,我祝福你。“林可顺势举起那个已经空了的豆浆杯,眼里流出了没抑制住的泪水。她察觉到自己举起了空杯,这才放下举手示意服务员,“来两罐可乐。”
她们俩一起拉开易拉罐,喷出的气体和白沫好像此刻最激动人心的掌声,这掌声是给许田田的,林可不敢接受。
“可,我知道你还忘不了他。”
“哈?什么呀。”林可一口不懈的语气,“本姑娘早就不知道他是谁了好吗?”说完,林可把视线转向窗外,摆摊卖早餐的年轻夫妻在忙碌着。
“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房间的那些可乐易拉罐是怎么回事?”许田田好像有点儿逼问她的感觉。
“方明不让你喝可乐,对吗?”
方明是她的同班同学,大一军训时他就开始注意林可。方明很帅,高考成绩在班里排名第一,林可说,像这种学霸型的帅哥竟然一开始注意到了自己,她就总觉得自己像插上了翅膀般高兴。她当然也喜欢方明,不,应该说,谁不喜欢啊。
那会儿应该只是一种好感,直到大一暑假的8月,方明竟来到自己的小县城做了一份兼职。说是这里有个朋友推荐,实践一下比较好。实际上谁都清楚,方明就是耐不住寂寞,想每天都看到林可。就是那个月,方明在县城小广场的林子里,用99只红蜡烛和99朵红玫瑰,当着被大老远叫来的宿舍其他女孩儿以及看热闹的人群,向林可表白。林可哪能预料到这些,尤其是看到许田田也站在人群中她却事先毫不知情的情况下。
“那什么,我不喜欢玫瑰,我喜欢桃花。”林可说。方明愣住了,略显尴尬。
林可又开口道,“算了,这次原谅你了,下次注意吧。”
方明激动地抱着林可在大红心下转圈圈,一不小心左脚绊住了右脚,抱着林可摔倒在了地上,众人仰头大笑,俩人也有点儿不知所措。一不小心,红蜡烛点燃了林可的衣角,起了一团小火焰,众人又开始惊讶的尖叫起来,一起冲上去“扑灭”了那团打火机般大小的火焰。林可一会儿感动得热泪盈眶,一会儿被惊吓得无所适从。后来就在一片哈哈大笑声中慢慢散开。
时间来到开学后的二年级,是学校社团最忙碌,课程最多,也是读书欲望最强烈的时候。林可一下买齐了安妮宝贝所有已出版的书,像是要吃下去一般。文学社又刚纳完新,她被选举推选为了副社长,马上开始一系列的培训和新学期的活动准备工作。当然那时最开心的事就是她和方明在一起了,生怕有人不知道这件事。
可是不到半个月,林可就被送进了校医务室。校医说,本身林可就有高血压,最近事情很多压力还大,这是导致她晕倒的直接原因。方明得知消息,立马跑到医务室。
林可已经醒来。
“让你瞎忙,都说了不要这么拼,你就是不听。”方明边说边用湿毛巾擦拭他额头上的汗水。
“对不起啊,让你担心了。”林可躺在床上说。
“好了。”方明紧握着林可的手,“我不怪你,但是你以后必须得听话,行吗?”
林可的嘴角渐渐上扬起来,心里的小鹿又开始乱撞起来。
这时医生走过来问林可平时常吃什么,没等林可张嘴,方明先说起来,“她喜欢吃甜食,像米其林蛋糕,她每星期至少要吃一次;她不爱吃肉,尤其是猪肉,菜里有一点都不行,但是她可以少吃一点牛肉;她喜欢吃蔬菜,什么空心菜,油麦菜,生菜之类的,她都愿意吃,就跟牛吃草似的。”林可在旁边扑哧一笑,这是什么比喻啊。
“对了,她爱喝可乐,只要出去吃饭点饮料,她只喝可乐。”方明说得好像停不下来了。林可的眼角一下子就湿润了,心里想着他是什么时候开始记下这些的,攥的方明的手更紧了。
“你这样可不行啊。”医生说,“可乐是不能再喝了,里面有咖啡因的,会使血脂升高,容易加剧动脉硬化。而且可乐里面的刺激物质非常的多,会导致血压升高,而且无法很好的控制好血压。”
听到医生这么说,林可上扬的嘴角瞬间变成了一条抛物线。
“刚刚我怎么说来着?”方明对林可义正言辞的说。
“好吧,我听你的,不喝就是了。”
“好了田田,你别再说了。我要回去工作了。”林可没等许田田说完就要起身回去。可是话说回来,林可是真得为许田田高兴,只是没想到他们会这么快就结婚而已。
“对了,周末何峰休息,咱们一起吃个饭吧。我们仨好像还没一起吃过呢。”许田田说。
林可一想还真是,她似乎真得没有好好地和何峰吃过一次饭,每次都是听田田一个人在说他们之间的事情。
地址定在了北京西单附近的一家湖南菜馆,是林可的家乡菜。田田和何峰已经到了。“对不起啊,我迟到了,没挤上地铁。”林可歉意地说,然后顺势坐在了他们俩前面。
“没关系呀,咱们又不赶时间,对不对?”田田冲着何峰说,何峰也不好意思不说话了,“是啊,不赶时间,看看菜单,你想吃什么随便点,我请客。”
“废话,你还想让我请客不成啊?”林可边看菜单边说。
“敲我这张嘴,真不会说话。这几年你一直帮忙照顾田田,我应该好好地感谢一下你才是。”何峰似乎是真得有点紧张。
“你们好,不好意思,我来晚了。“一个声音又出现了,林可抬头,是一个清新俊逸的男孩儿,左手提着公文包,右臂挎着折起来的西装,没有褶皱,正哈着腰连忙道歉。怪不得桌上有四套餐具。
“没关系,我们也是刚到,快坐。“何峰也站起来迎接,似乎终于可以结束刚刚的微尴尬。他坐在了林可旁边。
何峰开始主持大局,“咳,我介绍一下,这是我未婚妻田田,这是田田的闺蜜林可,”然后接着介绍,“这位是我快递站的合伙人,也是我之前送快递认识的,就在你们学校对面的商贸大厦工作。”何峰介绍得不紧不慢,“嗨,瞧我不会说话,连名字都忘了说了。”
“我叫程李,我父亲姓程,母亲姓李,所以我叫程李,北京人。”他接过何峰的话,说的很稳,没听出来紧张,像是职场老手。
何峰接着说,“别看程李年轻,他从美国回来后自己开公司,上个月已经开始B轮融资了。”何峰似乎很开心认识了这么一位,常给他送快递,熟悉了之后关系也越来越好,竟帮他投资开了那家快递站,“而且最关键的是,程总现在还是单身呢。”
说到这,林可和许田田不自觉对视了一眼,许田田向林可抛了一个诡异的眼神。林可好像明白了什么,趁他们聊得正起劲时,假说自己去洗手间离开了。许田田察觉到了异样,就跟了出来。
那是她们之间第一次吵架。
“林可,你再这样下去会死掉的!”大街上,许田田边追边说。林可越跑越快,越跑越快,下一个路口横穿马路时差点被疾驰而来的车撞倒,幸好司机刹车快。司机从车窗里露出头,“疯婆子不要命啦!”后面的车狂按喇叭,已经堵了好长一段路。许田田追过来,来不及和司机道歉,赶紧把吓懵了的林可搀扶到了路边的长椅上坐下。气喘吁吁地许田田抱住林可,林可已经没了表情。
“可,对不起,是我的错。”许田田说,“我以后再也不擅自做主了。”
林可软绵绵地说了一句:“我做不到,”然后放声大哭。那天她哭了好久好久,好像把两年来的泪水全倾泻了出来。
那个晚上,林可又做梦了,她梦见有人来抢她的那盆放在书桌上的仙人掌,她蹲在墙角死死地抱着它,手账和胳膊上扎遍了小刺,疼得厉害,可她还是不放手。梦里的那个女孩儿带着口罩和墨镜,像是不敢露面,可身子却只穿着一袭长裙,细腻白净的小腿裸露在空气里,林可抱得更紧了。
大学毕业后的那年,林可没有回湖南老家,在一家文学杂志社找了一份编辑的工作,负责新青年板块的策划编辑。她很喜欢这份工作。方明虽然是北京本地人,但是他怎么舍得让林可一个人租房子,那时许田田已经和何峰在一起了。于是他就在林可杂志社的附近租了一套一居室,三环附近,是个老房子,原是房东的母亲在住,后来母亲去世,房子就空出来了。林可怎能没了方明的好意,讲好她自己也要出一半房租,方明很无奈的答应了,她才搬了进来。
托家里人关系,方明进了一家世界500强企业,也在三环里,但是经常要加班到深夜。林可并不是很忙,有的时候回家用自己的电脑也可以工作,所以经常在方明回到家之后,就看到林可做好了一桌子的饭菜在等他。无论多晚,林可都会等方明回来一起入睡。
那段时间,林可感觉自己很幸运,能够在北京这座城市暂时安稳下来,一定是上辈子积下得恩德在这辈子转化成了运气。
一天周末傍晚,他们像往常一样来到了小区附近的那家菜市场,买下了这一周要用的食材,其实也没有很多,早饭他们基本不吃,中饭就在公司解决,所以在一起吃的只有晚饭。自己虽然不怎么吃肉,但是方明喜欢吃,后来自己也渐渐地吃了起来。买了牛肉、蹄筋、少量猪肉,还有方明爱吃的山药、胡萝卜,可以用来熬粥,林可是南方人,熬的一手好粥,方明每次吃都恨不得把碗舔得一干二净。方明提示她多买绿叶子菜,这是林可的饭桌上少不了的。路过小超市,他们又买了一箱Watsons,他们可以喝一个星期,没有买可乐。生活像秋天的落叶般平凡。
到了小区门口,看到紧挨着的那家花店打出“门面转租,鲜花折扣”的标识,方明说自己去看看,让林可先上去,然后自己跑到了花店。
“先生您好,有什么需要的?”老板娘从摇椅上坐骑,放下手里的那本《考工记》。“噢,我就随便看看。”方明漫不经心地说道,一边还打量着这间屋子里的剩余的花。看得出来,这间花店曾经应该特别漂亮,房间四周的墙纸是绿色森林主调,四周只剩下少量粉色和紫色康乃馨,却也寂寥得很。
“花店准备转租出去了,不打算开了,所以没什么新品种了。“老板娘客气地说。方明还在四周打量,仿佛没听到老板娘在说什么,转身瞧见两盆一模一样的仙人掌,手掌心大小,还不完全成熟,在一堆残枝败叶间显得十分突出。
曾经,仙人掌是世界上最柔弱的东西,她娇嫩如水,稍一触碰便失去了生命。上帝不忍,在她的心上加上了一套盔甲,坚硬如铁,上面还带有伤人的钢刺。从此,再也没有人能看到仙人掌之心了,凡是接近她的生物都会鲜血淋漓。很久之后,有一位勇者要铲除这恶物,剑出刀落,仙人掌变成了两半,从中却是绿色的液体。原来,那是被封存的仙人掌之心,由于无人了解其中的寂寞,化成了滴滴泪珠。所以仙人掌的花语是——坚强。
林可见方明带回了两盆仙人掌,说:“可,咱们这屋子现在就缺绿意,楼下那家花店打折,你喜欢桃花,店里虽然没有,我就想买一些粉红色的花,但是基本上已经没什么了,只有这两盆仙人掌还一直摆在那儿。我就买来了。”
“好啊,我正好放一盆在我的桌子上。”林可顺手接过一盆,“另一盆你留着呗,”林可说道。
“嗯,好。”方明应道,“可,我有件事要跟你说。”
“什么事你说吧。”林可把仙人掌放在自己电脑旁边,摆弄了好久,还是觉得没有一个特别好的方向能让它充分的吸收到阳光。
“我得走了。”
“这么晚了你要干嘛去呀?”林可似乎没有察觉到方明话里的异样。
“不是的。我们公司在伦敦签了一个项目,需要有一个团队过去跟进。”林可停下手里的动作慢慢直起腰来面向方明。方明继续说,“我入选了。”
林可反应了一下,大概隔了有三秒的时间,“这是好事儿呀!”然后径直向方明走过来,双手握住他的双臂,“你一定要去。”方明抬起头来,注视着林可。“我知道你担心我,放心啦,我现在工作也比较稳定,我能照顾好自己的。”
“可是…”方明有点支支吾吾,“可是一去就是两年。”
“没关系,我在北京等你。”林可的眼神里充满了从未有过的坚定。“你会会来娶我的对吗?”
“可,我爱你。”
方明去伦敦了,走的那天,林可特地嘱咐他带上那盆仙人掌,就好像林可也时刻陪在他身边一样。方明拥抱了林可,在耳边轻声说,“等我回来,就去见你爸妈。”然后,扭头走向安检口,义无反顾。
林可也信得义无反顾。许田田老是说林可太天真,男人说什么她都信,连这样假的不能再假的话也当做是天使的呼唤。
事实上,还不到一年,方明和林可联系的越来越少,一开始林可会觉得因为时差,他本身也很忙,所以很理解。林可在倒数着每一天方明回来的日子,她只要想到方明回来的时间越来越近,就算方明一个星期没有和自己联系,她也毫无怨言。
直到那次,林可打电话过去的时候,接电话的是个陌生女孩儿的声音。慌乱之中听到电话里的方明说,“你干嘛啊!”林可的心跳越来越快。许田田想要抢过林可的电话再打过去,却被林可制止一把制止住,“不怪他。”
方明到伦敦后的日子并不舒坦,一开始还可以在电话里和林可沟通。可林可对他们公司的业务完全不熟悉,距离几千公里也帮不上什么,于是方明开始借酒消愁,只有酒精可以让他暂时逃离。
直到在酒吧遇到蒂娜。
再三个月后,许田田和何峰举行婚礼,林可是伴娘之一。自从上次和许田田大闹一场之后她就好多了。三个月来,她不仅恢复了自己的社交,还开始了自己的新书写作,虽然每天仍旧忙碌,但生活换了新的奔头,开心不少。
可对许田田来说这场婚礼颇具讽刺,她的爸爸妈妈都没有来。户口本是她偷来的,结婚证是他们偷领的,这是一场不被家人祝福的婚礼。但他们俩对此毫无所谓,反而要活出个样子给他们看。年轻人自己的选择怎么就不是选择了,选择什么生活方式怎么就不是选择了。
“许田田女士。我爱你。从今天开始我愿意承担你生命中的所有苦和痛,将我未来所有的快乐和开心都和你分享,今后你负责貌美如花,我负责赚钱养家,陪你开心、快乐到永远。”
“何峰先生。我爱你。你知道吗?如果我会变成地上的黄土,那么黄土也会爱你,如果黄土上已长满了青草,那么青草也会爱你,如果青草上挂满了清晨露珠,那么露珠也会永远爱着你。我只有一颗真挚的心,这颗心永远为你而跳动,失去你,我的心也就停止了。”
然后他们紧紧相拥。
林可站在舞台侧边也早已是泪如雨下。那一刻,林可好像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想起了小鹿乱撞的大学二年级,想起了家里无人照料暗自成长的仙人掌。哪个女生没有憧憬过自己的婚礼呢,谁不想拥有这份浪漫,只是这浪漫来的太痛。
仪式结束后,新郎新娘开始敬酒。趁着这个时机林可提了一瓶红酒一只酒杯溜了出来。晃晃悠悠走到了许田田在酒店的“闺房”,布置得格外喜气,落地玻璃上贴着一个巨大的喜字,隔着十几米远都能看见。她开始一杯接一杯的喝酒,即使在这之前她几乎滴酒不沾。她喝得满脸通红,全身开始瘙痒,细小的红点点在脖子和胳膊上肉眼可见,泪水顺着脸颊一滴滴掉进酒杯里,瞬间被那一抹嫣红浸染化为酒水。那瓶酒越喝越多,怎么也喝不完。
一个小时后,许田田回来换衣服,看到趴在地上的林可,酒意和睡意混杂在一起。许田田清楚地知道刚刚发生了什么,她从衣柜里那个一件浴袍搭在林可身上,任由她继续。
转眼间,方明到伦敦已经是第三个年头。许田田和何峰没有出去度蜜月,何峰的工作脱不开身,他也不是那个一下子花那么多钱出去旅行的人,尽管他也很爱田田,宁愿多给田田买几身衣服,许田田也很理解。
林可的新书写的差不多了,是一部长篇,《向生而生》,写主人公一个人从生到死的平凡的一生,好像《斯通纳》的国内翻版。美国,密苏里州。来自偏远农场的农家子弟、19岁的威廉·斯通纳进入州立密苏里大学学习农学。自一堂选修文学课为起点, 他的一生就此悄然改变。未来的斯通纳成为了一名大学老师,结婚、生子、教学、退休、衰老、死亡。在他生命的尽头,或许他可以坦然面对这个问题:你的一生,还要期望别的什么吗?
这个问题,自从林可被出轨后的两年一直困扰着她,直到这本书写完她才有所释然。一个勇者有过的失败不失意的人生: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斯通纳》是一个好故事,好的故事就是那种让普通人可以理解世间多样,但仍期待用自己节奏走下去的陪伴。《向生而生》也是这样。
书籍很快就出版了,林可开始了签售的忙碌工作,和田田联系的也少了,只是偶尔打个电话问候一下。一个月的时间,林可飞了八个城市,奔波的行程让她感觉很充实。对她来说,安静是一种折磨,劳累是一种幸福。
在深圳的签售会上,有一个读者向林可提问:“平凡其实是大多数人的梦想,它变得越来越奢侈,以往所不厌其烦的现在变成了奢求,该怎么平衡这种矛盾?”
林可说,“我不认为这是一种矛盾,它只是在岁月变迁中发生的变化。有人认为这个变化足以改变世界,有人认为这个变化连拍死一只蚊子的力量都不存在。正如你所说,我们似乎都在追求平凡,但太多的人是在追求那些看得见的平凡,而我们的心始终不能与尘土亲近。就好像一段感情,过去的就是过去了,一条小溪总要流淌下去,幸运的话最终汇入江海,没必要纠结过往的不彻底和不甘心,如果你能这样想,才算是回归所谓的平凡。”
台下响起热烈的掌声。
又是一年。
四月份,许田田意外地怀上了宝宝,沉浸在突然的喜悦之中。林可越来越忙,收到的约稿越来越多,微博上的粉丝与她互动得愈加频繁,但是她很少回复消息,如果突然有一个句子或者故事很打动她,她才会很认真地和对方交流。她很愿意聆听别人的故事。
那条信息是她在深夜2点写稿时收到的,私信里说:“你还好吗?”
类似的私信太过频繁,林可从不过多关注,但是这个人的微博名是“伦敦FM”。“伦敦”两个字眼映入眼帘,让林可的心咯噔了一下。“FM”有两种解释,一种就是电台,这样的话这个人也许就是一个介绍英国文化给中国人听的普通人。林可不敢去想第二种解释,一点儿也不敢。
她索性关掉电脑,戴上耳机躺在床上听音乐准备入眠。翻来覆去的她失眠了,脑海中不断浮现出第二种可能性,如果是真的。
2点半,她打开手机,点进去了对方的微博。她有点不敢相信。
第二天她去见许田田说了这件事,许田田破口大骂,“你有病啊?他发消息你就回啊?你忘了当初你给他发了那么多条信息他回你了吗?你忘了你前两年是怎么过来的吗?”许田田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可是…可是我等了这么久,我为的什么你也知道啊。”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我给你介绍了那么多人你不去见,你不就是盼望有一天方明能回来找你吗,可是林可,这是一条不归路啊,你不能再踏上这艘烂船了。”
“我…我不甘心啊。”林可又哭了,好像哭的比以往更伤心。
许田田走过去坐在她身边,将林可的头揽在自己胸前。
伦敦FM:你还好吗?
林可:很好,谢谢。
伦敦FM:我回北京了,周末有空吗?一起吃饭吧。
林可挑来挑去,就是不知道到底该穿哪件衣服,给许田田视频过去想让她帮忙提意见,被许田田拒绝了,不接。她就只好穿最近刚买那件Z.R.Zoro中长A字裙,褐色与白色相间,碎花点缀,显得格外大气浪漫。还化了一个不怎么精致的妆,特意买了一双隐形眼镜,两串乳白色长珍珠耳环最为显眼,脚下搭配了一双浅金色高跟鞋,这是她能在最大程度上做到的了。
方明已经提前到了,林可一下就看到了他。他没怎么变,只是走近看起来略显憔悴疲惫。两人相视一笑,这是林可曾一直期待的。方明帮林可拉开椅子,照顾她坐下。没有拥抱。林可刻意使自己看起来自然一些。
“我读你的书了,《向生而生》,写的真好。”方明先说了,指示服务员可以上菜了,这是一家意大利风格的老餐厅,读大学时方明就老带着林可来这里。
“哦,是嘛,谢谢。”林可满以为他开口会说你今天穿的真漂亮之类的话,按照她的设想,她准备说是你离开之后我变得。可此刻的开场让林可有些不知所措,因为《向生而生》里的许多小故事都是真实发生在她和方明身上的。没有故事的写作者所写出的故事是没有灵魂的。
服务员开始上菜,佛罗伦萨T骨牛排,通常起版就是两人份,默认的熟度是三分熟,林可的那份是全熟。咬下去感受到肉质非常滑嫩,再加上咸香的调味料,感觉口中都能奏起牛排的交响乐。炸南瓜花,里面添加了特质的意大利奶酪和鯷魚肉。海鲜汤,属于一道经典又美味的家常菜,西红柿、洋葱、辣椒、罗勒、白葡萄酒,常见的应季海鲜,烩在一起,不仅颜值很高,味道也非常鲜美。最后是一份来自艾米利亚地区的饺子,由未发酵的面团制成,里面塞满了肉,奶酪或者蔬菜。
“你们怎么样了?”林可问。
“啊?什么?”方明似乎也被林可的这一问题吓到了。
“你和蒂娜。”
“噢,我们分开了。”
蒂娜是一个留学生,中文名叫刘娜,那次结识方明后,就搬离原来的住所和方明住在了一起。白天蒂娜去上课或兼职,方明去上班,晚上方明经常会做一桌美食来抚慰一天的疲惫,再或者一起去附近的酒吧喝一杯。日子似乎是有了奔头,方明打算明年蒂娜毕业后就和她一起回国。
次年回北京后,方明的工作依旧很忙碌,加之有了国外的工作经验,对于其他国外的渠道都经常需要他来帮忙提出参考意见。几次深夜12点回到家后,看到蒂娜还没睡,没等方明放下手提包,蒂娜就开始叫喊自己没吃饭,方明不换衣服就进厨房开始做饭。
蒂娜找工作也并不很顺利,虽然是国外留学生,但其实近几年我们国内院校毕业的人才也很多,蒂娜提出的薪资水平又远超市场行业标准,所以几次找工作无结果。慢慢地就开始消沉下去。
上午11点起床,然后吃方明做好的早饭,下午不是出去见朋友约会,就是在家里拉起窗帘看影碟,客厅的桌上摆满了啤酒罐和零食。
再后来就很简单,他们大吵了一架,分手了,方明搬了出来,蒂娜又去了伦敦。
“没了?”
“没了,就这些。”
林可似乎“意犹未尽”。她很想知道这两年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
“林可,对不起。我知道之前是我混蛋,是我不知好歹不懂珍惜,都是我的错误。你能原谅我吗?”
林可的双手紧紧攥在一起平放在双腿间,如果在一年前,她一定会立即走到他面前抱住他,回来就好。
“可,我知道我现在请求你的原谅的确有点突然,甚至有点恬不知耻。但我保证,以前的都会改掉,也都会忘掉。”方明好像越来越动容,“我已经回来北京工作了,也拒绝了公司派我进驻其他国家的要求,现在我只想安安稳稳的在北京,和你。”
“方明,你知道斯通纳放走凯瑟琳的时候,凯瑟琳有多伤心吗?”林可问,“斯通纳六十多岁的时候接到凯瑟琳寄来的书,上面写着献给威·斯,他止不住流泪痛哭。人生再没有什么能击退他决绝的冷漠,就这样死去已是他最好的归宿。”
说完,林可想自己会不会说得过分了。可这时,方明站起身来走到林可的旁边,单膝跪地,从裤兜里掏出一枚戒指,餐桌座位上方突然开始飘落花瓣,是桃花,数不清的花瓣飘落在林可的肩膀上头发上膝盖上,有几多轻轻从脸颊边划过,清新的芳香在空中持续了好久好久。林可拿起落在膝盖上的一朵,顷刻间泪如雨下。
“可,我答应过你的,下一次用桃花,你喜欢吗?”
“我为我以往的过错真诚向你道歉。嫁给我,好吗?”
那天晚上林可几乎一夜未眠。她回顾自己这几年一人生活,为的是什么?因为方明,她拒绝了所有的开始。
许田田当然一开始是愤怒的,但愤怒之后她还是一如既往地支持林可。这一天,林可已经等了7年了。7年不长,转眼间就过去了。7年很长,长到每一分都是煎熬。
“田,你告诉我,你一直追求的幸福到底是什么?”
许田田思索片刻后说,“我也不知道。可就是一眼看见他之后,相处了一些日子,觉得,心里住不下别人了。”林可手握着一杯温水仔细在听,“那种幸福就是我们只拥有一双眼睛,一张嘴,一双手脚,一颗心脏。”说完,许田田的眼睛望向窗外的天空,她在想何峰了。
林可一直都很羡慕她,她也很认可田田的话。
一周后,林可和方明商量要回湖南老家,见一下林可的爸爸妈妈,还有那边的朋友。这两年,林可很少回家,她不想把自己的负面情绪传递给家里人。但这次不一样了。几年前就说好要把方明带回家的,这次终于可以兑现了。他们买了不一样的时间,林可提前两天先回去了。
回去那天,林可的爸爸妈妈一起去接她。林可是独生女,父母在她身上投注了全部的心血。女儿这几年很少回家,父母也不抱怨,知道女儿工作忙,也就不敢打扰。可心里一直盼着女儿能和自己多打打电话说说话。晚上到家后,爸爸第二天还要工作就先睡了,她和妈妈聊到很晚很晚。她坦承地说了一切,把曾经难说的未曾开口的不如意通通释放了出来。那晚在她自己的小房间,她睡得很舒服。
两天后,林可比预定时间提前一个小时就到了机场等待方明。登机前她给方明发信息,方明没有回,她猜测飞机提前起飞了,肯定也会提前到达,方明就会一个人在机场转悠,因此她早早就来了。父亲本想让林可的一个表弟开车来接,林可没同意,一是不想让方明一下车就见到亲人开始拘谨,二是她也想和方明单独有点儿空间。
飞机到了,天气大好,的确比预定时间早了15分钟。林可暗自高兴。半小时后,方明还没有出来,她看到同班飞机的乘客已经取完行李走了出来,人流越来越稀少,她开始焦虑。打电话给方明,关机。她想也许是行李丢了,方明在和工作人员沟通,连手机都忘了开,她想一会儿就出来了,行李丢了也没什么关系,总能找到的。就算找不到,航空公司也会给一个结果。赔偿?其实不好,因为方明的行李箱了带了给自己父母的礼物,具体是什么她也不知道,方明说这是个惊喜。那怎么办呀?没关系,礼物还可以再买呀,到时她不陪着去买就行了呗,惊喜就还是个惊喜。对了,方明不会把钱包放行李箱了吧,他那么大意,银行卡丢了怎么办?!行李箱里肯定有他的换洗衣服,方明说了这次来要待一周,要好好看看她长大的地方,看看是什么样的山和水陪伴养育林可长大的。
那天,她在机场待了10个小时。爸妈给她打电话她不接,许田田打电话也不接,表弟和其他朋友打电话也不接,她怕方明突然来电,她接不到方明的电话。
是表弟深夜来机场把她接回了家。
是他们大学的一个同学后来告诉的林可。
那天,方明在出发去机场的路上收到两条信息。一条是林可发来的:注意安全,一会儿见。
另一条是蒂娜发来的:我怀孕了,你的。
仙人掌开花的一瞬间你见过吗?你说它浑身是刺,孤傲独立,冰冷勇敢。可这满身带刺的家伙,也有一颗柔软的心啊。直到有一天它开出了最娇艳的花来引诱你,你才懂得它的温柔、脆弱,和对拥抱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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