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胜在大野间走着,腋下夹着蛇皮袋。
他曾经当过兵,有人说他上过战场。不知怎样的变故,大侠成了乞丐。我问了许多人,没有一个能说清,大抵这世上的事,糊涂懵懂的居多。
大胜对人群一直保持着高度的警惕。人们靠近他,他便走远。人们都静了,他才出现在村头的垃圾场,翻腾吃的,然后在月光下隐隐而去。发现他这规律的,是肚子坏了夜起不停的中民。
大胜却不怕狗,对狗有着足够的亲切。他抱着狗的脖子,脸贴着狗毛,虽然没有笑,但眼光里的温暖能融化岩石。狗们对他也好,他走在中间,一群狗围着他,都摇头摆尾,他像得胜回村的英雄。
不知夜晚大胜的宿处。我跟踪他,到了下沟的大崖。滴水池之上,天崩石之下,一个小小的平台,两头透风,高不过米,就是他的栖处。那不知哪里弄来的沙发垫子下,竟压着一把木剑,刻着“独孤”两字。我先笑,后恼,这大胜的遭遇,金庸可得负重要责任的。可惜金庸刚刚作古,要不我一定提剑到金府,讨个说法。
我当然没有惊动他。放羊的银松也知道这位置,但他害怕大胜的怒目和啸叫,始终不敢靠近寸步。
山中不问年岁。
年近,忽然地对山有了动静。一个大墓被发开,棺材移出,要运往别地了。没几个人知道。我在远远的散步里看见,靠拢了过来,得胜也在,他眼炯炯,逡巡着,间或点头。
人群消失,大胜大笑着走向我,拉住我。我问他许多,他一字未答,我才知他竟是哑巴了。他拉了我,使劲地拉,我只得顺了他的意思,和他一起下了那才弃的墓道。
墓道是砖箍,红砖白灰,干净整齐,比现在庄上一些穷人的环境要好。我摸了那墙壁,并无半点的洇湿。再摸那地面,几乎如才用三七土打好,平静结实,断无下陷的可能。
让我大惊的是,墓道角落放着一件红色的衣服,颜色比超市里的还要鲜艳。大胜看着它,眼睛里是盼望和急切。我过去,捡起,拼尽全力的撕扯里,它竟然没有一点破的迹象。但我知道,在这里面的衣物,一定是死者有必然的关联。今天来起人离去的主家,是否翻捡了死者的随物,嫌弃了这件的扎眼,才弃了它吗?
但它实在是极好的布料,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质量。
大胜咿呀,向我伸出大拇指,我知道他是征求我的意见。我点点头,郑重地。
大胜拉我出墓,极快地飞奔他现在的宿处。我在那一刻也没了脑子,我只本能地跟着他在后面奔跑。
他拿了麻袋,那是他的资产。沙发垫子是枕头,他当然不会弃了。我正要拿起木剑时,他伸脚踩住了它,摇头。我直起腰,他嗖地捡起,弃之深谷。
他要搬家到墓道里去了。
我只能随了他。
他把那红衣铺在地下,这当然是他的褥子。他趴下去对着那衣服闻了又闻,大笑震动,在墓室里回荡,让我也觉悚然。
他拿出不知哪里弄来的火烧馍,大啃起来。他不理我,意思是我该走了。
我出来,太阳还是很真实地照着我的身躯。
大胜会在这里边住多久呢?
我忽然涌起极大的快意。大胜此境,忧生不忧死了。但有一粒米,他可填饥肠,能活就活,能活多久活多久,兴许超过上村许多人的年岁。他是不会生病的,我没有见过乞丐的输液或者开刀手术。或者他是不敢生病的,病在乞丐身上都吓跑了。他没有医保,不识路途,有病没人治,得病还有什么意义,所以病就知趣地远离了。他这样活吧,活吧,三十年,四十年,一旦不行,走到终点,两眼一闭,就可安然。这高级的住所又回归成他永安的宿地,这实在是最好的选择了。哪里还会怕曝尸野外,遭狼拉狗啃,成了鬼魂也无法安宁?
只是那时,得有人把这墓道填上。
大胜还是中年的乞丐,他有长长的路要走。越老的乞丐越像高人和英雄。我又想,他离群索居的样子就像老虎和狮子,只有高大本领者才默默独行,而蚂蚁和小虫才成群结队。
只是那件红衣的来历,我仍在存疑。沤了几十年的陪葬,真有不能摧毁的坚固?或者是今天来起人的人的新买,他为何多买了这一件?
不管,反正总是大胜的大幸。他好歹有了真正的家,感谢这阴间的馈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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