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 回忆草莓,记住爱情

作者: 沈醉雪 | 来源:发表于2017-12-18 20:49 被阅读84次

    在草莓的身体里,蕴涵着酸与甜的两种味道,

    就像你的笑,也总是包含着酸与甜的两种滋味。

    ——题记

    A

    我家是个大家庭,有太多的亲戚关系。一般放假,我都借故不回去,这个借的“故”就是勤工俭学,而快餐店的工作总是我的首选。

    我喜欢看人们的笑脸。我喜欢在人们一进店时说上的那一句:欢迎光临。七天以后,我最喜欢的就是看见她。

    她喜欢吃草莓圣代,喜欢坐在橱窗后面,喜欢坐在高椅上,微摆着双腿。她斜斜地挎着包包,梳着顺顺的长发,手指很干净,没染指甲油也没留过长的指甲。

    每一次买东西的时候,她都会说上好几个“谢谢”,自然又亲切。

    至于我,刚读大一的我在别人眼里也许还有点青涩,因为额头长了青春痘,所以梳了把整个额头都遮住的发型,又或许带上了点忧郁。

    我想认识她,而认识她之后我最想做的事情就是给她买草莓圣代,买多少都行。可是,我一直没有勇气,我把这份心情告诉了她,另一个喜欢草莓的女孩子,只是,她没生活在我的周围,她活在另外一个世界——网络。

    B

    她是我在这个城市里最好的一个朋友,我总是这么说。她懂得很多,善解人意,难得的是,她总是很轻易就明白了我的心情。

    在网络的这一头,我感受着她的言语,打字之外的表情,想象着她含着棒棒糖的样子。她说过,她喜欢在上网的时候含着棒棒糖。我问她喜欢什么样的口味。她说,当然是草莓味道的啦!

    草莓,也是她喜欢的。只是接下来的日子,持续了十一天的下雨天,她也有十一天没有来吃草莓圣代了。

    “我想见见你,我能见见你吗?”我给她发了信息。我已经买好了三棵草莓味儿的棒棒糖,我固执地相信她一定会答应我。

    “你的工作服左边肩膀那儿脏了一块,还有啊,你的裤子可短了点。”她没头没脑地回过来一句,却让我感到惊讶。她见过我?

    “今天早上一直在下雨,我撑着雨伞,站在马路对面,一直看着你工作呢!”她又发了一句。

    “那我一定要见你。“我加重了语气。

    好吧。谁叫我已经先见过你了呢。‘她发来一个怪怪的笑脸。

    C

    见面的日子是八月一日。今天,是七月三十日。

    她回来了。却不是来买草莓圣代,她要了五杯可乐,她和另外一个女孩端着可乐进了隔壁的店里,一家品牌服装店。一个我从不曾留意过的地方,她竟然就在我的隔壁!

    我停止了我的思维,第一次忘记了在顾客进门时说上那一句:欢迎光临。我该怎样去接近她?我想我应该去问一问她,我的网络知己。八月一日,天有雨。我们约定的地点是这个城市里最古老的一座桥上。时间:中午十二点。

    雨下得有点放肆,我依然习惯不带伞。她也不喜欢带伞。我开始想象她淋湿的样子出现在我的面前。

    坐在明亮的大橱窗后面,欣赏雨中的风景,是不是一种很浪漫的行为呢?

    此时此刻,我就这样陪着她做着这样的一件事情。她穿着轻便的休闲鞋,墨蓝色的。干净的牛仔裤,浅蓝色的。略紧身的上衣,纯黑色的。梳着顺顺的长发,手指很干净,没有染指甲油也没有留过长的指甲。

    此时此刻,她干净的手里握着三棵草莓味道的棒棒糖。嘴里正吃着草莓圣代。我真的给她买了草莓圣代。

    D

    你瞒了我多久?”我虽然像是在埋怨,但心头却涌现出丝丝的甜来。

    “从你说你在快餐店打工的那天开始。从你说你打工的地方有很好吃的草莓圣代开始。”她伸出舌头,舔了舔溢出唇边的圣代。那模样就像一个孩子。

    不论喜欢吃的是草莓圣代还是草莓棒棒糖。原来,它们都早就存在着。在我的身边工作,在我的心里存在。

    以后,我每一次见面都要送她三颗草莓棒棒糖。而只要是她要的草莓圣代,也准会是最多最好吃的一份。

    难怪她知道我那么多的事情,原来她一直就在我的身边。

    于是,八月一日以后,我们终于可以一起骑单车。在雨里,她素净的脸任雨水冲刷着,那一刻,我才发现,她是不化妆的。是不是因为她的不化妆才让她的一举一动都如此自然、舒服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喜欢这样的她。

    记得那一次,我问过她这样的问题。

    “你,你会在这个两年内结婚吗?”

    “我怎么知道,没想过呢。干吗这么问?”

    “我想如果你在这两年内结婚的话,那我还在读书,不可能送你多好的礼物。如果你在两年后结婚的话,那时我已经毕业,有了工作,有了经济来源,我不就可以送你好一点的礼物了。”最后一话我说得很慢很慢,“你,会等我两年吗?”

    她静静地微笑着,静静地微笑着看着我。

    “好。我就等你两年。”

    她没说等我两年就是为了收一份好礼物,还是真的等我两年。就像我没说要她等我两年就是为了要送一份好礼物给她还是为了两年以后我可以大胆地牵起她的手。

    是我太笨拙,还是她太聪明?我只是异常清晰地记住了她的微笑,一种包含着草莓味道的的微笑。

    E

    我还是丢不掉这个习惯,一看见棒棒糖就想买的习惯,而每一颗棒棒糖都一定是草莓味道的。有时候,摆在桌上,也总是会被一旁的女同事一边取笑一边借故抢走了自己享用。

    是的,我已经工作了。

    毕业没多久就进了现在这家公司。在我毕业之前的两个月,她消失了。所有的现代科技都失去了效率。我们有着一个两年的约定,我想她一定还记得,只是她所记得的角度在此时还一定与我的是一样吗?

    我也经常会去快餐店,坐在明亮的橱窗后面。每一次我都会叫上一份草莓圣代,放在手边,幻想中她正晃呀晃地晃着双脚,干净的手放在桌上,眼睛对着我也或许对着橱窗外面静静地微笑着。新的城市并没有让我拥有全新的生活。我的记忆停留,或者说定格在了那个读书的小城,城里有着随时刮过的风,没有尘土飞扬,只有抬头望见的蓝天白云。干净得很。

    还有她,那个喜欢含着棒棒糖边走边看,脸上始终有着微笑的女孩。我又去了经常去的那一家糖果店,去买三颗草莓味儿的棒棒糖。可巧,草莓味道的正好也只有三颗了。我握着它们走向柜台,一段对话轻轻地飘进了我的耳膜。

    “没有草莓味儿的吗?”是一个女孩。

    “要明天才有了。”这是店员的回答了。

    后来,女孩发出了一声无奈的叹息。我握紧了手中的棒棒糖,或许我并不是它们最好的主人。

    “这里有三颗草莓棒棒糖。”我转过身,面对着店内的女孩,说,“够了吗?”那天,和风日丽,糖果店里漂浮着一股淡淡的甜。我微抿着唇角,带着笑望着女孩。

    “不够。”她的回答干脆极了。

    “还想要什么?”我嘴角的笑意已经加深。

    “还想要——草莓圣代。”女孩的笑容灿烂得宛若熟透了的草莓。

    我说过,我想认识她,

    认识她之后最想做的事情就是给她买草莓圣代,买多少都行。

    而且,以后每一次见面我都要送她三颗草莓味儿的棒棒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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