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郑重声明:文章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这是去年夏天结束时写下的一个故事,原本想要写的是读者对她所喜爱的作者的情感,最后发现这仍旧是一种关于被爱的妄念——渴望自己的生命中出现(或者更确切地说,是降临)救自己于水火的人,为此不惜为此塑造一个偶像。被爱,是我回过头去看自己这些年的写作训练时突然发现的,一直横亘其中的母题。在《艾米》中,我或多或少了结了一部分对此的执念,从前虽然意识到那是有问题的,但总归觉得无可厚非,如今愈发将其视作必须迈过去的心理之槛,而在之后的半年里,我又经历了一些事情,更加坚定了我摇摆许久的信仰,正在书写的几个短篇就是在实践一种独立的精神:回到日常生活里去,与其等待与幻想别人的爱,不如自己积极地去爱,只要自己觉得充实与自由,甚至爱与不爱也无所谓。
新春在即,用这个故事,祝愿大家都能拥有新的气象,千里之行,从今越起!
一
我早年间痴迷于两件事情,一是阅读艾米的小说,二是模仿她的文风创作自己的故事(并且自信模仿得真假难辨),将她所有公之于众的言论奉为圭臬。后来,她令人匪夷所思地在声名正盛的时候消失了很长一段时间——长到足以进行好几轮更新换代,加之我终于惊险交加地长大成人,世事之多艰以无比直接的方式帮助我对所谓文学或者偶像祛魅、失望,那个名字便一度彻底消匿于我的视野,过去的狂热就像闷热午后的一场速战速决的暴雨,却没想到如今(我已经不再把曾经的梦想视为自己的梦想之际),我居然遇见了艾米,并且在那次偶遇后不久,与她成为了朋友。
那是在汤姆逊(我的一个导演朋友)的家里,应该在春夏之交(我注意到餐桌上摆了一碟新鲜的杨梅),我和其他朋友受邀去为他的新电影提点意见,放映前的小聚会快结束的时候,一个女子却起身离开——她从始至终端坐在角落里默默抽烟——她向汤姆逊点头示意,汤姆逊便忙送她出门。她身着一袭墨绿色长裙,戴着一条玄黑的手织围巾,那冷峻疏离的眉眼,消瘦的身影,以及耳垂处隐隐闪耀的紫水晶,不知为何,我总觉得似曾相识,但是还未来得及询问,电影便在突如其来的黑暗与喧哗中开始了——《一切在下坠》,不得不说,实在是煎熬的136分钟27秒,我终于明白汤姆逊这些年为什么会在票房与奖项方面一直失利了。汤姆逊站在投屏仪前,蓝白的光线聚焦在他身上,使他看起来像一个正在被审讯的犯人,而他目光急切而充满期待地等着我们说些什么。故事很眼熟(不同于以往那种司空见惯的情节元素的杂糅,这次是十分微妙的熟悉),我有些悲哀地在心里感慨,他的作品太像他了——你总能从那里面(或是剪辑,或是运镜,或是故事本身)看到急功近利的野心与自以为是的得意。我与朋友们面面相觑,轮到我时,便一笔带过地提及电影的不足之处,“……但是,我非常喜欢高潮和结尾两处的设计。”高潮部分是一段无声的送别,琥珀色的傍晚,银白的原野,望向不知何时重逢的背影;结尾处则是心灰意冷的女主角夜半游河,鬓边簪着一朵枯萎的栀子,月色是天地间唯一的灯。皆是难得的化繁为简。汤姆眼前一亮,如遇知音般对我的评论感激不尽。这些年来,身边有几位自视甚高却怀才不遇的搞创作的朋友所训练我的,就是面面俱到的体面——怎么将一番好赖话讲得清新脱俗又滴水不漏。最后我筋疲力尽地回了家,瘫倒在床的一瞬,突然想起那个女子是谁。她就是艾米。她从不出席签售会、文学节目或者直播,网上能搜到的相片也寥寥无几(其中大多犹抱琵琶半遮面),可是,那种冰冷的气质,那枚色泽诡异的紫水晶耳坠,绝不会错。但是她怎么会出现在汤姆逊的聚会上呢。等到我头痛欲裂地醒来,这些疑问便被全部抛之脑后了。差不多半年以后,汤姆逊的电影上映,看到了片头缓缓出现的“改编自艾米的同名小说”的刹那,我才恍然大悟。那晚她应该也是受邀而来,不过出于自傲的秉性,最终放弃鉴赏小说的改编与演绎。电影的票房依旧不如人意,却在不久后出乎意料地拿下了一个近几年备受关注的新锐电影奖,而男女主也接连在电视剧领域声名鹊起,汤姆逊到底跟着沾了许多光。事后,我问汤姆逊当初怎么没提电影是改编过来的,满面春风的他不以为意地说,那个时候是粗剪嘛。
你能帮我联系艾米吗?
怎么了?
她是我小时候非常喜爱的作者。
这样啊。那你应该知道的,汤姆逊不好意思地搔搔头,她只接受邮件来访。
我当然知道。当晚我回到家里(是一个和多年前如出一辙的寂静至极的夜晚),犹豫良久,才噼里啪啦一顿操作,找回自己的第一个邮箱账号。它同我抛弃它那时一样荒芜,只有一封长长的却没能等来回音的邮件静静地隐没在光阴的杂草中。我没有勇气点开它,于是压抑住内心的汹涌波涛,视若无睹地写了一封新的邮件——我其实并不清楚自己究竟为什么一定要使用这个账号——发了出去。在我以为这次又要石沉大海的时候,艾米很快回了信息。莫莉,她说,后天傍晚六点钟我们可以一起去阜埠地铁站附近的塔维咖啡厅聊聊。
咖啡厅就在我公司附近。那天正要出发的时候,我被总监叫住去修改一个临时出现变动的剧本,耽误了一些功夫,不过距离相约的时间尚算宽裕。一走进咖啡厅,我便看见她坐在约定的位置上。我深呼吸——在我最爱她的那段时光里,我幻想过无数次和她见一面,告诉她自己的心同灵魂中与其文字共振的部分,告诉她我所目睹的黑暗潮涌。艾米不动声色地凝视着我,似乎做好倾听我语无伦次地表达我对她的喜爱(相信她所遇见的大部分读者都会是这样)的准备,因而嘴角有一丝不易察觉的讥讽。但我落座之后,说的却是,艾米,我喜欢过你的书。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哦?她微微抬头,挑眉。耳边的紫水晶跟着眨眨眼睛。
后来我给你写过一封信,不过你没有回复。
我知道。她啜饮一口咖啡,与此同时,服务员面无表情地将我的咖啡端了上来,她等我也抿了抿,才继续说道,所以我约你出来。
那这算什么呢?我脱口而出,但立即懊悔于自己此言的无理与莽撞。
不算什么。我只是好奇。
就是这样——我承认,我将这来龙去脉说得太啰嗦了——经过那个傍晚短暂的交谈,更晚些的时候又去酒吧各自喝过一杯酒(那个蓝头发的调酒师笑起来很像梁朝伟,含情脉脉地凝视着手中所调的每一杯酒),我们成为了朋友。没错,和男生们酒过三巡,壮志难酬之后便可以义薄云天一样,我们友谊也缔结得如快刀斩乱麻一般,三言两语(乍听起来可能风马牛不相及)就能分辨是敌是友。不过,与其纠结男女之间是否真的存在什么本质的差别,不如说整个人类的情感原本就是信马由缰的——没有一种主义、逻辑与理论能够将爱与恨各归其位。总之,我们就这样成为了朋友。虽然我很久没再关注过艾米,年少时高傲而懵懂的深情毕竟如假包换,能有这般的机缘巧合,总归还是使我激动的。
之后我们经常出来喝酒。大部分时候是她通过邮件约我,我的邮箱日益葳蕤。见面时她的头发拢至后脑,插一根檀木发簪,耳边的紫水晶从不缺席。先是一杯特调,然后开始上烈酒,她直喝到云鬟微松,两颊绯红,聊些细碎如萤火的命题。她喝醉之后就卸下空谷幽兰般孤芳自赏的高冷,变得很安静,很朴实,像一朵尘埃里默默开放的花。早几次我搀着摇摇欲坠的她在公园里一言不发地散步,沿一条通往大河的路,一侧是蓊蓊郁郁的丛林,另一侧是熙熙攘攘的人群,在酒精的作用下缓缓下沉于梦境的边缘。我们坐在河边,听一会淙淙的水声。后来她会提前打电话,一个高大的男子便等在酒吧外。你就是莫莉吧?谢谢你陪艾米。他笑起来像一只萨摩耶,伸出手来。然而我微笑着,不动声色地避开他意味不明的注视与触摸。他明显察觉到我的敌意,淡淡一笑,不留痕迹地转向照顾醉醺醺的艾米。
艾米,我隔着缓缓升起的车窗,说,再见。
再见。却是他在回应我。
关于她消失的那十年,我渐渐心里有数了。
晚秋的冷就像将铁似的被衾拥在怀里,我在家楼下买了一只热气腾腾的烤红薯。我酒量并不怎么好,因而每次不过陪饮一两口。微醺的我慢悠悠地啃着红薯,情不自禁地想起一个经常饥肠辘辘的小女孩,她走在离家愈来愈远的路上,而不会料想到那万家灯火里,将来终有属于自己的一盏。当初我特意选了这套没有一扇小窗(全是落地窗)的二手房,重新装修的时候还将防盗网尽数拆除。“……仿佛只要尽可能与外界连通,就能够获得供以安慰的自由。”汤姆逊曾在一个剧本里设计过这样一个片段(我一眼就看出来这是从我这里得来的自以为是的启发)。不过我照旧言不由衷地夸赞着他的巧思,却不屑一顾地想,我才无所谓和不和外界连通呢。我只是不想再囿于牢房一般的房间里了。在那么长,那么寂寞的夜。
转眼到了冬天。有一天,汤姆逊来找我,旁敲侧击地询问我手上有没有合适的剧本。我知道公司看中他如今的势头(尽管并非一飞冲天,总归算是小有起色)而想要将他拉入一个项目,于是我说,公司不是给了你很多备选吗。
他说,都不是我想要的。
我说,那你为什么觉得我手上会有。
他笑着说,你还记得你对《一切在下坠》的评价吗?尽管后面有那么多影评,可我觉得还是你说的那番话最契合我的心意。
我愣了愣,说,谢谢你。但我手上现在确实没有什么好本子。
他悠哉游哉地给自己泡了一杯咖啡,说,那你自己的本子写得怎么样了。
我说,什么?
他说,你以前提过你在写一个剧本。我知道你一直想拍一部电影,只是等不到契机,不如交给我。
我犹豫着,然后在电脑上搜搜找找,把屏幕转向他,说,这是一个国际导演交流计划,你去报名。等你回来,我会把剧本发给你。
他怔住,并未问我为什么答非所问地要求他参加导演交流计划,仅仅说,我不一定选得上。
我说,相信你自己。
他双手握住那杯袅袅冒着热气的咖啡,低下头,沉吟一阵,缓缓说道,好。
于是汤姆逊去了威尼斯。要到明年夏天,他才会回来。
二
跨年夜,在酒吧。
我从前有个梦想。有朝一日,我要拍一部电影,只表达我自己。我说。
结果现在你把这个梦想托付给汤姆逊了?艾米见我一动不动,自作主张为我点了一杯莫吉托——我确实需要一杯夏天。
简单来说,是我放弃了。但和你一样,我只是好奇。
莫莉。她笑着说,你不妨相信他——尽管《一切在下坠》我至今没有看过,我觉得你不妨相信他。
当然,我只能如此。她的内格罗尼也上来了,我们轻轻碰了一杯。新年快乐。
过了很久,她扬起光影之下那张明媚而疲惫的脸,说,莫莉,我们一起去旅行吧。
光影攒动的喧腾里,她的声音很轻很轻。但是我听见了。
实话实说,这个邀请很突兀,然而我不假思索地答应了。最后,她给他打了电话,然后让我先走。我走到半路,却莫名感到惴惴不安,在折返的途中看见艾米难受地蹲在电线杆旁,像一朵枯萎的白山茶。我说,他怎么没来接你?她摇摇头,沉默了很久,说,莫莉,我累了。因而那一晚,是我陪她回家的。我守在她身边(一番翻天覆地的呕吐过后,她终于慢慢陷入了酣睡),我一边收拾满地狼藉,一边默默忍受高级公寓刻骨铭心的寒意,倏忽,窗外很远的地方,高远的夜幕上,烟火闷头崩裂。艾米。新的一年了,你依然醉着。
那晚之后,我们都心照不宣地装作若无其事,转而投入萨普神山的旅途。十年以来,艾米没有新作问世,甚至连旧书的再版都没有,电影《一切在下坠》的成功在某种意义上帮助这个过去风靡一时的传奇作者重新回到大众视野,各大杂志与出版社的邀约接踵而至,而她一一拒绝,只是一心一意地与我在路上。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一度瞻仰的人,居然在某一天与自己亲密无间地旅行,而且看到她从未在文字中展现出来的另一重人格,执拗又脆弱,高傲又卑微,坚强又软弱。我说,从前买的书都未带出来,网上也几乎绝版。前段时间我颇费了一番功夫才将二手书买齐,慢慢重读了一遍。而艾米头靠在我的肩膀上,筋疲力尽似的,一声不响。艾米,我轻声说,我发现我现在好像也还是喜欢你的书。莫莉。莫莉,我累了。那一晚,包括这一路上,入眠后,她数次以微弱的梦呓,向我发出求救的信号。我不明所以,只能是默默关注她的一举一动。
到达比如县羊秀乡那天晚上,是阴历十五。我们坐在民宿的天台上。在高原地区,月亮那么大,那么圆,几乎可以揽月作镜,照一照自己风尘仆仆的模样。海拔已经很高了,艾米有些发烧与耳鸣,但她坚持说,到外面吹吹风的话会舒服一点(至于耳鸣,她淡淡地说,那是神附耳的私语)。大风像一把梳子,一阵阵疾速篦来。进入藏区以后,信号十分不稳,此地更是几近于无,而我的手机却在这时响了。
是汤姆逊转发给我的新闻报道。国内最有声势的出版集团总裁的千金,举办了盛大的婚礼,一批媒体(趋炎附势的拥趸)为之站台,各类稿件铺天盖地。即便你从不关注这些无聊的业内事,一打开手机,便不可避免地瞥见只言片语,而在划走的那一秒里,往往下意识地“祝福”了一下那个走运的男人——那个笑起来像萨摩耶的男子的脸,此刻就这么堂而皇之地再度出现在我眼前,他身旁笑靥如花的女子,使屏幕外面无表情的艾米,被一种极其微妙的讽刺包裹着。
艾米,我小心翼翼地问,究竟是怎么回事。
和你一样,他曾是我的读者。艾米轻声说,他说过他爱我。
艾米只和我说了这么多。我知道的,越是迂回的故事,越是容易一言以蔽之。因而凝重的沉默之后,我深深地注视艾米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不,艾米。我和他不一样。
很久以后,我才周折地得知第二件事,原来他还是艾米的表哥——至今仍是她法律意义上的继父(艾米的第三任继父)那边的亲戚。一段注定被藏匿起来的爱恋,是刺激的(受制于伦理纲常的监视与压迫而具备了飞蛾扑火性质的诱惑),也是折辱自尊的。我不知道艾米放弃自己的全部,心甘情愿地在暗无天日的关系里等待一个男人随时的降临,以及暴戾的侵入与丑陋的宣泄,会不会有一星半点的恨意,恨自己在爱(哪怕它显而易见是虚妄的)面前郑重其事的狼狈与深入骨髓的自卑,更恨那些伪饰甚至美化兽性的男人。我只知道,这太可怕了。她消失那么久,辜负那么多翘首以盼她的作品以驯化心之猛虎的读者(而且来自他们的情感或许比那些男人的纯粹与深邃得多),而只为换取所付出远大于所索取的爱,或者更准确一点,是带有轻视的怜悯。不,他不爱你,他只是爱他对你的幻想。我不忍心点破,但我想艾米早就意识到了这一点。而你也不爱他。你只是害怕又一次如梦初醒,又一次万念俱灭。于是当心知肚明的真相终于浮出水面,艾米再一次落荒而逃。尽管写出那么多关于爱的故事,她仍旧不知道何为爱、如何爱、为何爱,我也经常会忘记,那个一直以来为我们指点迷津的人,其实也有她需要克服与解决的问题。
旅行继续着。“在路上”的状态似乎有一股无形的力量,绞断了庸俗日常纠缠在我们身上的层层锁链,短暂的自由——那种感觉就像另外补充的氧气与体力,尽管后来我们都已经到了离不开氧气罩的地步,仍然有兴致铆足了劲地逛来逛去。冒着低烧(有一种恰到好处的微醺感,仿佛随时可以脱离世间而去)与轻微的耳鸣,尝试藏族服饰,转塔、转山、转水,经幡随风剧烈翻动,虔诚的心意被送向高山与湖泊——高山那么坚挺与独立,湖泊那么澄澈与清冽,牦牛慢悠悠地徜徉在草甸上,时而静默地低下头,心无旁骛地咀嚼青草。我们以为已经通过了神圣之境为每个慕名而来的人设置的第一道考验,然而正式去萨普神山的半途,我发现我的玉佩不见了。
上车的时候还在的。我又慌忙地摸了一遍。
可能是中途上车的时候被挤掉了。艾米环视拥挤的周遭。
下车。我要下车。
你在说什么,已经四点了。你现在回去找的话就不可能再搭到车去景区民宿了,也不可能再回返到镇上。
那我自己去。我推开她,冷冷地说。
你冷静一点。
我怎么冷静!
我的声音陡然高起来。我们都愣住了。然后我头一偏(窗外确实天色昏暗),不由自主地淌下泪来。身边的藏民用结结巴巴的汉语询问我们怎么了,艾米连比带划地解释一番,结果依次传开,全车的藏民都骚动起来了,说,没拿的,路上,我们放心。艾米以为大家误会她是在怀疑他们,连忙又开始解释,一个白发苍苍却精神矍铄的老藏民站出来,在一张纸上草草写了几行,说,大家的意思是,东西就算丢在路上了也没人会拿的,让你们放心。如果你们一定要现在去找,我儿子和儿媳家就在这段路附近的牧场里,肯定比回镇上近,你们带上这封信就好。
我们下了车。那位老藏民隔着车窗朝我们做了祈福的手势,而我近乎癫狂地,一寸寸检查过去。天很快擦黑,我依然举着手机,以这样精细的方式搜索着,而手机的电量很快也耗尽。黑暗寥廓如斯,像一场浩劫。
莫莉。艾米终于说,要不算了。我们等天亮再慢慢找。
算了?怎么可以算了!我冲艾米吼道。这些年来的心如止水,在这一刻生出波澜,一时就像重新回到已然恍若隔世的旧时光,生活遍野尽是无言的愤怒与痛苦。
她再不作声,默默地打开她的手机,替我照着,幸而,我在她的手机的电量也所剩无几的时候找到了。于是我们赶紧往老藏民儿子儿媳家赶。
纸上有一幅简陋却极其形象的地图,还有一串藏文,大概是老藏民和他的儿子儿媳说清来龙去脉。很快,我们就在茫茫的牧场上找到了那一户昏沉灯火,像是浓深黑幕所拧下的唯一一抹异色。你们那么做很危险,吃饭时他们一本正经地说,最近有狼出没。夜里狼吠果然若有若无,我紧紧攥着玉佩,莲花底座处一道锋利的裂痕轻咬指尖,我终究心有余悸。虽然艾米没有说什么。
第二天,同主人家道了谢,我们去路边搭乘去景区的车,再未说过一句话。
三
萨普神山海拔六千多米。我们在山腰处停下,这是此行的终点。根据导游的指示,驻扎在一片视野开阔的区域,我与雪山、冰湖、牧场和层层叠叠的山林遥遥相望的时候,感觉心脏突然被一种疼痛袭击。
我越来越少重返“犯罪现场”——没错,犯罪现场——然而每次重新回去,都发现它在我的记忆里越来越清晰,甚至连空气中悬浮的颗粒都一览无余。雷电频闪,我站在“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的裱框下,颤栗着,紧握一把渗血的水果刀,冷眼看他死死捂住裆部,痛苦不已却只能哑忍着蜷在地上,像一条无数触手在疯狂蠕动的毛虫。眼前这个男人在被他欺骗过来的妻子抛弃后,成为了我的男人。他怎么敢。他们怎么敢。这些弃我如敝履、毁我如草芥的人。然后我深吸一口气,呼出,又深吸,扔下刀,冲出家门,鬼魂一般,衣衫不整地现世于狂风骤雨的午夜,观音玉佩在脖子上荡啊荡。腹部隐隐作痛。冰冷的雨滴粗暴地洗刷掉沿着我的大腿蜿蜒而下的精液与血液。我在这世上被爱的证明唯二,一是已经远走高飞的母亲(她附耳对佯装熟睡的我轻声说道,莫莉,对不起),二是她给我留下的观音玉佩。从这一刻起,没有人可以拯救我,我也不需要别人来拯救。我自己的路,我可以自己走。鬼门关里过一遭,再没什么能够束缚我(死亡反而是赦令)。我走了很久,很远,所有见到我的人都唯恐避之不及,直到我被捕,在管教所里度过了很安宁的五年(除却偶有梦魇)。刑满释放的时候,我如获新生——没有父母,没有来处,没有归所,只有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自我,以及未知的前路。
我之所以对汤姆逊的才华持怀疑态度,却也忍着而从不下他的面子,是因为刚出来的那几年里,汤姆逊对我有过很多次雪中送炭。我在一家小餐馆里打零工,他挺身而出替我教训了意图不轨的小混混(虽然凭我自己也完全能够对付他们),时不时帮我介绍一些写稿的活儿,还带我去他学校旁听那些在他看来挺有意思的课程。大部分仍是他自以为是之举,但我的确深怀感激,对每一份善意都诚惶诚恐(只是有的时候忍不住会去想,要是它们出现得更早一些就好了)。而纵使他待我如斯,我却不视之恩重如山,该拒人于千里之外还是照拒不误,是因为说到底,我并不欠他的。细算起来,倘若不是我的剧本,只怕他的手还没摸到电影界的大门,便被永远拒之门外了(那部短片至今仍是他评价最高的作品)。于是我们就这样一步步走来,最终止步于这样的友谊,谁都没有想要靠得再近一点。
莫莉,对不起。身边的艾米突然说话,打断了我的思绪。
不要说对不起。不要说。我没有理由责怪艾米,她也没有必要向我道歉。但命运之塔有一次完全镇不住蠢蠢欲动的心魔。我慢慢地,慢慢地,深吸了一口气。
艾米,不要再装了。我看着恢复沉默的艾米说,你一直都知道我是谁。你怎么可能不知道我是谁。我早就问过汤姆逊,艾米怎么会愿意参加他的聚会。他说,实际上,艾米一开始直接拒绝了,直到看见参会名单,才答应来小坐一会。也就是说,她是看见名单里有我的名字才来的。她当年看到了那封邮件(我在阒寂的夜里怀着满腔悲怆一字一句地写下——我居然使用了真名,并且附上一张憔悴的相片),听到了我求救的呼喊,但是没有回应——当然,她本来就没有回应的责任与义务,更何况彼时她亦在爱之沼泽中挣扎。而后她一定看到了新闻(可以想象媒体的措辞),看到了一个为道貌岸然的父亲所原谅的弑父少女,看到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她无力辩护。只是惶恐地想,倘若那时她回应了,来自远方的善意或许能够改变些什么(也或许不会),可是一个十四岁的女孩独自缓缓举起刀,亲手将过去的自己杀死,又独自奔入暴雨的深夜——这溃不成军的场景太痛了。故而掐灭了指向另一种光明的结局的微末的可能性这一行为,令艾米始终抱有愧疚之心。于是,为什么我过去的投稿大部分都能够通过,为什么汤姆逊能够轻易拿到她的小说授权,就都能解释得通了。
和艾米第一次在塔维咖啡厅见面时,她说她约我出来是出于好奇。当时我还仅仅以为她应该是通过汤姆逊或者其它的什么途径知晓的我(这都不重要。她莞尔一笑,重要的是我确实记住你了)。现在看来,艾米到底好奇什么呢?她好奇的是,曾经给她写信的人(用岩浆喷薄般的文字去试图覆没她的人),到底怎么变成聚会上能够将八分之七的自我深埋于海中的模样的(像一座漂流的、融化的冰山)。哪怕匆匆一面,我在她眼中已经是透明的,是没有秘密(我不在乎),也没有保留(我同样不在乎)。或许说得更确切一点,她仿佛遇到了镜子里的自己,在那时的她的眼里,我是她一直憧憬却从未有勇气成为的范本——我在这个世界的意义,或者说世界在我这里的意义,仅仅是我心无旁骛地走过一遭。她向往这种无动于衷的状态。虽然我相信她肯定知道,在达成这样的状态之前,我在炼狱里怎样苦苦熬过。
这不是对峙,不是僵持,而是正式达成结盟之前的投诚。不管救赎还是忏悔,都要在这之后才能作数。我必须让你知道,我早已释然——人之一生,何苦活成一个巨大的伤口。你不用救赎,也不用忏悔。意义只在此刻,只在于相遇后,我们互为针线,一点点缝补好彼此的漏洞。白雪皑皑的山峦恍若近在眼前,辽阔无垠的天空发源于斯似的,是略暗一点的银灰色,铺满乳白的流云。起风了。艾米始终没有回答,默默地支起那个帐篷,然后静静地坐在苍翠的草地上,若无其事地和我一起生火、做饭。直到夜幕降临。
夜幕降临。雪花渐密。帐篷外的火,夜空中的星,遥远处的灯,在慢慢降下雪花的长夜里遥相呼应,这渺茫的光亮,照见了秘密一般的,真相一般的,世界的辽阔与人类永恒的孤寂。而帐篷里,我们紧紧相拥,滚烫的泪滴坠落在各自温热的臂膀上。
旅行结束,一切照旧。一月约几次酒,除了交流的话题越来越深入,我们的关系似乎并未因那晚的坦诚相待而有特别显著的改变(萨摩耶再未出现过——而这当然不能算什么改变)。夏天,汤姆逊如期归来,我将剧本发给了他。他提议我们坐下来好好聊聊剧本,而我摆摆手(似乎整件事情不再与我有关),说,不用,你自己看着办吧。确实如我同艾米说过的那样,我“放弃”了我的电影梦。我想过自己拍电影——那些夜深人静时的梦魇,是一场哑忍痛意的凌迟,只有让那段记忆以影像的形式重现天日,我才能摆脱记忆之海里尼斯湖水怪的侵扰——这也是我最终靠向如今职位的重要原因,不过比起拉投资或者组局等貌似更加现实的考量,最大的阻碍其实在于我自己。这部电影应该是什么样的呢?可以说,从头至尾的每一帧都在我的脑海里播放过无数次了。而我没有办法拍出来。将这些魂牵梦萦的构思诉诸于笔端,已是我所能做到的极限;转化为镜头语言,哪怕这些年里我学习了很多理论,参与了很多制作,我仍旧不知所措。简单来说,就是上天并未赐予我拍电影的天赋,即便努力拍出来了,平庸的产品不过是亵渎了我自己。那么,如果我希望尽可能了无遗憾,我首先必须坦然地去拥抱一个必然的遗憾——接受自己的梦想(或者说,自己的执念),永远只能是一个二次甚至N次产品。所以汤姆逊,你知道吗,我把它交给你了,我把我全部的信任都交给你了——但愿汤姆逊在看完剧本之后能有这层觉悟。
不过我没想到自己发出剧本时的希冀,那么快就“破灭”了。我最后还是答应了和汤姆逊谈谈,出乎意料的是汤姆逊还把艾米约了出来,更出乎意料的是,他向艾米求婚了。当我看到汤姆逊突然间掏出一束小苍兰,情深款款地向和我一样面露难色(少数的几个改变之一——她外露的表情越来越多了)的艾米细诉爱意的时候,我发誓我从未如此后悔将自己的剧本交给他了。滔滔不绝的情话中唯一令我有所获益(甚至可以说是醍醐灌顶)的是,“……紫水晶,乃不醉之意……”,而艾米揉揉自己的太阳穴,说,你太突然了。我要想想。我则好不客气地(她居然有兴致想想)说,汤姆逊你就别做梦了。汤姆逊却笑了笑,说,你怎么知道呢?不知是挽尊还是知晓了艾米的遭遇而故作此举。反正接下来的氛围,是很多年不再有过的轻松——我们的生活,出现了难得的喜剧节奏。我欣慰地察觉到,我们好像都往前跨了一点点,我们好像都开始摸索着去寻找一些生活的支点(这决定了我们未来能不能活得更有热情一些)。
四
某天,我们散步至河边。在河边,艾米欢呼着,踉踉跄跄地奔向冰冷的水流,扔出一块块随地捡起的石子,扑通,扑通,扑通,洞穿一层又一层夜色。我在她身后看着她,顿感世事多变,斗转星移,因果无解。
莫莉。艾米突然停下,说,你说,究竟是浮生如梦,还是梦似浮生。
不知道。我话锋又一转,突然好想喝一杯梅子酒。
没喝过。
我母亲会酿,酿好了就放在冰箱顶上。我爱那琥珀似的液体和黏绵的芳香,小时候经常踩着小凳子去偷尝。多少年过去了,我连她的样子都不记得了。最近,我有好多事情都忘了。
可是你的酒量还是不怎么样。艾米转过头来,嫣然一笑。
我们一起看着河洲上的草木跟着风旋转起来,暗影重重。突然下起小雨。我们在头顶撑开一件外套,匆匆回返。雨越来越大,只好在别家的屋檐下稍作逗留。艾米蹲在这边,我靠在那边,雨声哗啦,隐隐传来幽深的唱腔,“多谢翠云情义好,他年重逢报深恩……”
我们心有灵犀地默不作声。听完这一折,雨也就停了。
第二天清早,她拖着行李箱来找我,在门口(她执意不肯进来),她告诉我,她拒绝了汤姆逊的求婚(这有什么值得告知的),并且给我留下了一摞打印稿和她的紫水晶。
我想去别处待待。或许会回来,或许永远不会了。她笑着说,过去十年里我写过两本书,一本送给了他,一本注定将被我扔进抽屉的书,遇见你,它才迎来它唯一的读者。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很想哭。但我只是默默地解下脖子上的玉佩,说,这是我母亲留给我的。它庇佑我挺过了最难的时刻,现在让它替你消灾。
她犹豫一下,轻轻地抱了抱我,说,谢谢你,但是不用了。最可怕的灾难,你已经帮我挡过去了。
那是一个很漫长的拥抱,漫长到,我们好像可以融为一体,再不分开,可她还是离我而去了——而且我猜对了,她果然没有回头。
显然,这是我的梦。梦醒之后(还是凌晨,下着小雨),我给自己倒了一大杯冰水,略一犹豫,换成那瓶喝剩的威士忌——之前共喝过两次,一次是旅行完回来后和艾米共度的夜晚,一次是看完汤姆逊得意洋洋呈上来的样片。
实际上,艾米不告而别。在我终于发现那个邮箱又一次荒芜起来的时候,我收到了一个快递,里面便是那摞打印稿和那对紫水晶(后来我照着地址寄去一些东西,却都被退了回来)。我其实并不确定,经过那段时间的相处,我与她算不算建立了友谊,或者说,我们之间是否如我想象中的那样情深义厚,是否实现了对彼此的救赎或忏悔,而我确定的是,我们本质上是一样的人,咬着牙一意孤行,蹚过了刀山火海,只不过选择了不同的路径——一个像穿上永不停下的舞鞋,精灵一般寻找、周旋、索求,自虐的景观,惨烈的成长,而另一个置之死地而后生,从此只是独立地往前走。我们再没联系过。但是我一直默默祝福着她,而且我相信,无论天涯海角,她亦是如此。
2024年9月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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