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折与变道:通过知识获得解放
PS:以下是第1篇和第2篇,各位看官随意瞅瞅。
这个标题前部分是想好的,主要是想阐述在历经初中、高中和大学教育后,说明一个人在掌握了若干关于世界的知识后,对个人三观、志趣的形成和改变,会有怎样的影响。当然,这种知识并不只限于书本知识,更还涉及个人主观对客观世界的认知和理解,这会与书本知识形成反馈转化和纠正改良。至于标题后半句,只是突然想起卡尔·波普尔的《通过知识获得解放》,或许某种意义上两者宏旨也是殊途同归。
关于《通过知识获得解放》的宏旨:一切活的事物都在寻求更加美好的世界。我们可以看到,生命为世界带来了某种全新的事物,前所未有的事物:问题和解决的积极尝试;评价、价值;试错。
这个阶段,严格来讲,从时间上应该分作三个跨度,从初中、高中到大学。因为初中是自我和个性开始由离散走向整合的时期,个人的经历会产生较大的影响。高中目的是为了上大学,每天三点一线,日常事件比较单一,所谓“有趣的人和事”并不多遇。大学则是专业教育,是构建个人知识体系和专业能力的时期,“有趣的”眼界和层次又上了一个台阶,自我、三观和个性也趋于稳定了。
读书是福【第一阶段:初中】当我上学的时候我在玩什么?
中学在镇上,离家不过几公里,来回都是骑单车,村里小伙伴挺多,一路倒也好玩。如果要说跟小学时有什么不同,小学那会儿大多是猎奇般的爱玩,到了初中则是冒险型的好玩。不仅更加胆大,还把机动摩托车学会了;更开始叛逆,斗胆跟父母吵架了。但凡一到周六日,中午吃完饭就骑着那部嘉陵摩托呼朋唤友,似乎那个时候大家都是那样的“志同道合”——在各个村子里,在各个同学家,在各个山川河水,在各个花木果园,总会有我们一帮人嬉笑闹腾的身影。
而在课程上,除了中英数,还有政史地、生物化、图音体,一下子比高中多了好多,涉及的范围也更加广泛,犹如进入了一个万花筒世界,大千世界,多姿多彩。虽然小学成绩很好,但可能自己适应力和学习力不强,加上整天跟一帮爱玩好玩的同学一起,导致初中成绩一直很一般。但是《语文》一直是我强项,尤其作文,这个学科形成了初中三年乃至高中三年的信心基础。再说《历史》,任课教师是梅州人,话语中总有浓浓的客家风味,加上幽默诙谐的上课风格,倒是很受学生欢迎,这自然包括我。若说为什么是《历史》,可能也是因为它较强的故事性和传奇性特点,与我此前阅读的书籍相类,无形之中有了一些共鸣,使得我在自信之余有了另一种与阅读相匹配的兴趣。
约略在初一下学期,大哥从二叔家里拿来一本香港出版的书法指导书,没有封面,但都是彩色印刷,用纸和排版都非常精致,不过现在已经找不到了。当然这不是一本入门级的,而是进阶级的——关于书写工具的遴选和自制、关于一笔多色的用墨、关于书写的布局和用印、关于西文字体的设计等等不一而足。对于从未接受过任何书法训练的我来说,这是一件很煎熬的事情,因为我压根儿没法开始练,也甭想练到说中的境界。如此便是陷入了各种苦恼,但那时年少,总也喜欢在山野河上瞎鼓捣,抓鱼、掏鸟窝、偷瓜果、砍柴割草,无所不玩。
乡野与牧童终日苦思冥想,既然不能学其道,那何不试试学其术呢?
第一,另辟蹊径,去尝试各种工具。
如此恍然大悟,就着书上说用嫩竹片(条)也可以蘸墨书写,在某天下午放学后就拎了把柴刀,风一般跑向山边竹林。趁着夕阳余晖,细致的观察着竹子的颜色深浅、粗细高矮。因为书上讲到竹子不能选太老,太老的竹子太硬,既不吸墨还会刮纸;而太嫩的竹子则太软,既不耐用也经不起力道。所以只能选那种竹尾巴仍有笋头的,取段则应该选颜色还是青黄色的,而不是墨绿色的,墨绿色的显然太老了。
去到山边竹林,蹑手蹑脚地四处张望,看看主人家在不在,要被抓住了说你偷竹子,被他提回去可是要打屁股的。待挑好一杆竹子,照着武侠电视剧里的刀客,沉腰跨马,右手则紧握刀柄,向后一扬,双目圆瞪一竹节处,猛地向前一砍。一声清脆,竹子应声而断,倒在一旁。当我弯身准备拾起的时候,不远处传来了一个老婆婆的喊声:“是谁在砍我的竹子啊?”我吓得忙不迭赶紧把竹尾一刀削了,抓起就往家里跑。只是那老婆婆还在那里叫嚷,“要让我抓到你,我就打死你啦!”于是乎,在接下来的一年里,我多次趁着天黑去那里砍竹子,尽管有时并不全是为了练字,也可能是做鱼竿、做竹剑。
一回到家里就把竹子破开,劈成两半,截成一段一段。为了做测试竹子的软硬和吸墨,就取了靠近尾部和中部的几节,把竹片劈开,削成长度约10cm,宽度有0.5cm、0.8cm和1cm三种。取一头为笔头,再把头部斜切,把竹青平滑削掉,内面也是削成平滑,这样就基本完成啦。如果为了增强吸墨,可以将笔头中分,开一个切口,类似钢笔的原理;也可以用小刀,将笔端部分平着切入几下,也是可以的。当然,切口要平整,不然写出来笔画肯定很散乱。
削竹成笔不过当时没想到用纸的问题,因为竹片不像笔那样平滑书写,用竹片写的话普通纸肯定会烂。于是乎,我又在家里家外各种翻天覆地的找,纸箱子拆开来写、父亲的烟盒、食品包装盒,各种胡写。后来看到同学画素描,又死皮赖脸要了一张,回家一试,效果更好。再后来,实在顶不住书上多色渐变的书法诱惑,就软磨硬泡跟母亲要了10块钱,兴冲冲地去买了几支毛笔和蓝色、红色的钢笔墨水。照着书上的方法,拿出一直不舍得用的宣纸,先是蘸蓝墨水,一定要把墨水渗进笔头里面去,但不能太饱满,然后再小心的在笔头的表面蘸上红墨水。这样在宣纸上写出来的字,笔画之中酒会糅合两种颜色,而且会随着笔画转折移动,颜色的变化也是非常好看。
还有一种方法是我后来瞎搞的,准备好三只洗干净的毛笔,保持笔头湿润,假设是A、B、C三支笔。先用毛笔B蘸上蓝墨水,在毛笔A笔头表面的一侧轻轻抹上蓝墨水;再用毛笔C蘸上红墨水,在毛笔A笔头的另一侧轻轻抹上红墨水。抹上去的时候,稍微用力一点,这样墨水才会渗进去一点,不然墨水不够写出来的字就会各种撕裂和留白啦。就这样,渐渐发现原来写字也可以这么有趣,以为颜色变化在字里行间的那种视觉,实在是太好看啦!
第二,勇敢一点,尽管去接触不同的人。
到了初二,就分班了,这回同桌又换了。显然这又是影响我初中生活的一个重要人物。他其实不怎么爱学习,但是非常喜欢画画,不管是素描还是动漫,在当时的我来看,实在是太漂亮啦!但我只能表示羡慕,随着我们开始相熟,突然有一天他说:“不如我教你画画吧!”我欣喜若狂,从此开始了各种画——上课画、看动画片画、看小人书画……但说到素描,大家都知道握笔不像写字,而是直接抓在手里,掌心中空,指尖距离笔头约2-3cm。这无疑给我的练字带来了新的困扰,握笔的姿势开始凌乱了。当时想,既然画画抓笔抓的那么高,那么写字是不是也可以呢?然后就开始尝试了,但发现不行,因为这样笔的倾斜度太大了,实不便书写。
同桌嬉笑道:“你垫本书不就得了?”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试了之后虽然角度正常了,但是距离纸面太高了,写起来感觉就是在画字而不是写字啊!素描的用笔就是一笔一画、一远一近,在动作会感觉是一顿一顿地。但把这种动作延伸到写字时,你就会发现写出来的字的笔画都是非常锐利的,因为动作不连贯,导致笔画根本收不住。再后来,我们俩都这样写了,而且也不用垫书了。
这第二个重要人物,其实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即所谓的笔友。
在世纪初的那几年,非常流行写信交笔友,而我因为还喜欢给各种编辑部投稿,所以也投入了这股潮流中。虽然那些笔友在高中后就不再联系了,但在当时这却是一种
非常奇特的经历和微妙的幸福。不管是你通过其他学校同学的介绍,还是说在杂志上看到的交友留言,甚至是在电台里听到的留言地址,都可以作为你写信的对象。因为我们通信的区域都在市内,所以最多一个星期快则三四天就能收到回信。到初二的时候,我已经有了好几个保持通信的笔友,还相互寄了明信片和照片,有个还甚至留了家里电话,虽然并未敢拨通过。其中一个笔友,写字还跟小学生一个样,很乱很纠结那种,看到我的字可能觉得特别,就叫我写毛笔字给他。但是我当时不怎么写毛笔,这下我又困扰了,于是我只好回信说:我毛笔坏了,等我叫市里的亲戚帮我买回来先。他回信说:好,我等你。
就为了这样一句素未谋面的人一句:好,我等你。我便去了书店买了纸笔墨,开始练习了。同样,还是没人教,只好照着赵忱的《多体钢笔字帖之唐诗三百首》,自己瞎来写。开始买的熟宣,控制不好出墨,加上1块钱的毛笔,实在没法写,感觉就是在涂鸦。后来去书店问了,才买了毛边纸和生宣,还讨了一叠报纸回来,从此苦练。
《多体钢笔字帖之唐诗三百首》这一等就是大半年,心下想他也是足够耐心,而我诚然还没练个所以然出来,但是又不能坏了笔友的期望,只好硬着头皮,买了几张宣纸,裁成了几块。可能是天生强迫症加上完美主义者倾向,写完了宣纸都没写出个满意的来,只好作罢。第二天再去买了2张,裁了8块。写完后,所幸最后一张还能将就。下面这张是写废的,被我当时贴墙上了,是周敦颐的《爱莲说》。第二天给他寄了过去,约过了一周收到回信,厚厚的,我很紧张也很激动。用小刀齐整的划开封口,现出了一叠明信片,这让我在班里足足骄傲了一个月。
废作到初二结束,练字的结果是:用画素描的笔法在写硬笔,用回笔友信的决心在练毛笔。
第三,规范练习,寻找更高效的方法。
上了初三,面临中考,随着升学压力而来的各种作业各种习题,这时候问题来了。就此前的“素描笔法”,压根儿没法把复习的效率提上来,这时候不得已就抛弃这种笔法了。但令人欣喜的是,握笔姿势的转换,带来的却是另一片天地——完全不一样的书写体验。
按此前握笔姿势,是握拳式,垫着书本,指尖距离笔尖约3cm,是一种比较吃力且不便笔尖移动的姿势。当我把书本拿掉,重新让手回到桌面,握笔姿势改为掌心中空的握法,突然间似乎整个文字世界都开朗了——用力更加轻巧、手腕更加灵活,对于笔画的轻重缓急能有更好的控制。虽然在后来才知道这才是正确的握法,所幸也是在一股好奇心之下,误打误撞找到了正确的路子。
关键是,在换了握法之后,此前练习庞中华和赵忱的行书的效果,在正确的握法中,初见端倪。写出来的字不再是收不住的笔画和生硬的结构,而渐渐开始向自然的笔法和规整的结构过渡,看到有效果出来心下也是开心不已。
正确的握笔姿势恰恰是在这种情况下的莫名鼓励下,与笔友之间的信件来往更加频繁了。
第四,多交流,让更多的的人看到你的字。
在初中做了三年的语文课代表,因为收发作业的原因,所以经常需要出入教师办公室。而邮局的信件是放到办公室的,所以每次拿作业去办公室的时候,总要去那堆信件里翻翻看有没自己。如今想来,也不准到底是因为喜欢读书写字,还是因为与笔友的书信来往,才使得我收了三年的作业。那时候镇子上,除了新华书店,还有个杂货店也有卖信封信纸的,所以我几乎成了他们的常客了。从最简单的信封信纸,到各种色彩斑斓、动漫明星等各种图案,最后到自己买纸买工具自己来裁制信封。把一张纸,变成一个信封,那得是一种多么奇妙的感觉。虽然不能直接贴邮票寄出去,但我会把信放进去,再把这个自制的信封放进标准信封里面。当笔友回信说非常惊奇非常开心,于是我就感觉非常自豪,也非常开心。
自制信封三年下来,虽然不知道自己寄了多少出去,但目前家里留存还有近150封。或许当时并不自知,但如今想来,给朋友写信的那种心情应该是很美妙却又很纠结的——一则你很享受与朋友相互倾吐的过程,能看见一字一句从笔尖出来;二则你又想着应该如何遣词造句去表达自己所想;三则想着向朋友展示自己最好的一面,但都无法见面,最好的除了文采,就只是字迹了。
后来我想明白了,给笔友写信的心情,就是同时参加作文大赛和书法大赛——用最好的笔迹,写最好的文章!
现在想想,可能现在一直好不了的强迫症和完美主义倾向,就是那时候写信造成的了。
除了与笔友的书信来往,还有一个就是给出版社和杂志社投稿。那个时候,班上隔三差五总会有一些杂志书刊可以看看,不过记不起名字了。杂志上边总有一些征稿启事,包括文艺作品征集,我看着总是心动,就也寄了不少所谓的“诗作”和“书法”过去,那时候总是异想天开能够获奖。虽然杂志社回信不少,但有一次语文老师看到了就说那是骗人的叫我别投了——因为上边都要人汇款过去才能进入评审。想想那时候还真是满心梦想的单纯啊!
那时写信,那时笔友【第二阶段:高中】除了高考复习,我还能做什么?
初中成绩一直不上不下,后来上了一所市里的普通高中,选了文科,X科是历史。
高中的生活,典型的三点一线,课室、饭堂、宿舍。到高二,周六还要补课,实在没有太多自己的时间可以做自己的事情。对于我们这种农村出身,家里、学校各种叮嘱各种教诲,反正就是一句“考上大学,翻身农奴把歌唱”!但少年人玩心重,用心去找找,乐子还是不少。除了打篮球、上网玩游戏,重要的是还有阅读、写作和练字。
第一,关于阅读。
高中,因为语文的原因,阅读的范围突然打了起来,反正就是一股脑的看到啥都会拿来读一读,看不能瞅个经典的排比比喻出来做作文的开头结尾。除了一些经典推荐,我们最感兴趣的还是杂志和小说。小说方面,那时候对我影响较大的有个人:一个是王小波,一个是萧鼎。
那时候初看王小波,《黄金时代》,印象最深刻的是他那一句:
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
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
那一年我也正好21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也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恰恰是王小波天马行空、奇思妙想、幽默风趣的文风,虽然那时还读不太懂他小说的宏旨,但却在广袤无垠的文学世界里,给我打开了一个宏亮的入口。一入小说深似海,那时候自己也没手机,周围同学最多也就是风靡一时的小灵通了。所以看书的话,只能是实体书了。
那时候真是如饥似渴,且不管是因为作文的要求,还是说基于对世界的了解——问同学拿、问老师借,去旧书摊淘——无所不用其极。所幸宿舍有个小说迷翟同学,从书摊租来各种网游、穿越、架空,看得是天花乱坠。得益于他的爱好,我也蹭了不少小说来看,最多也是延迟几天还书,多个几毛钱嘛!正也是受到王小波小说的影响,了解到他少年时候的各种趣味和恶搞,极尽变化之能事——尽管在作者看来是各种苦不堪言——在今日看来却也是苦中作乐。
于是乎,我们本着追求变化和有趣的“理想”,用好奇心探求阅读的各种可能性。
高一下学期,班上吴同学买来一本萧鼎的《诛仙》,是第一卷。那时候我们对互联网几无了解,周末去网吧通宵也是玩游戏看电影,丝毫不知道有盛大文学、红袖添香、小说连载、月票年票的事情。如果知道,或许那时候就会开始穷追老猪那本十年大成的《紫川》了。所以关于玄幻小说,正是《诛仙》把我领进了这个门道,从此一发不可收拾。这一本诛仙,是最早的那一版,朝华出版社的(最后两卷是花山文艺),第一卷是05年6月出版的。反正是出一本,吴同学就买一本,等他看完了。就到班上的男生们看了,各种哄抢。
旧版《诛仙》封面所幸我跟吴同学走得比较近,所以几乎每次都是我先看。但问题又来了,也不知谁起哄的,说每个人只能看一节课,可想而知大家是有多饥渴了。刚开始看第一卷第二卷的时候,时间真不够啊!因为以前一直没有这种高强度的快速阅读,所以当时间更紧迫的时候,往往看的更慢,看得也不仔细,更不能完整的体验小说情节,那感觉这是难受。慢慢的,在到了第三卷的时候,阅读速度慢慢上来了,45分钟读完一本书,竟也毫无压力。当然,那时候并未真正知道阅读本身该有的方法和价值,但速读无疑给我开了个通往阅读新世界的大门。
虽然以前读过不少金庸古龙的小说,相应的电视剧也看了不少,但《诛仙》这种新式武侠或者说玄幻,给我的体验却是全新的。尤其是书中张小凡的坎坷命运、碧瑶的用情至深、雪琪的满心苦情,无一不激荡着少年的心,只恨不得化身为绝世高手,进入到诛仙世界里大杀四方,拯救小凡。到07年,《诛仙》被完美时空改编成游戏。于是乎,我们又开始了周末各种通宵游戏的生活。从阅读入戏,那是人生真正的第一次。尽管游戏玩不好,但任贤齐的那一首《诛仙恋》,却是哼唱了好长一段时间。
第二,关于写作。
因为高考作文的要求,写作在有生之年被提到了最高的层面。各种素材、各种修辞、各种结构,充斥着我们的语文课。只为了一个目标,语文作文拿高分!因为自己在这方面一直有些兴趣,可能对语言的感觉比较敏感,所以作文经常也被拿出来当做典范——至少在当时大家是这么说的吧。所以有时自己也是志得意满,想着不能局限于作文,还得写点其他什么出来才算是个有追求的人。当时班上还有个女生,姑且叫她黄同学,也是个爱读爱写的小文艺少年。也不知是怎么开始的,我们便开始隔三差五的交换看彼此写的东西。有时写的几句话,有时写的几行诗,有时还会写一写自己的事情。就这样,关于写作,也有了一个新的开口。
那时《青梅诗集》少年时候,写出来的东西,要么是关于稚嫩青春无痛呻吟,要么是关于社会现实的愤世嫉俗。记得有次写了一篇抨击学校为迎接教育局检查的各种形式主义,虽然老师给了高分,但是他写了一句话在上面,到现在我也不敢忘记:
一个人在二十岁时如果不是激进派,那他一辈子都不会有出息;
假如他到了三十岁还是个激进派,那他也不会有什么大出息。
后来读了王小波的《盛装舞步》才知道,这也是他说的。也才明白,王小波的风格,哪是我们这些庸俗的平凡人学得来。后来看了《诛仙》,不得不佩服的萧鼎的笔法,其遣词造句优美动人,却又不会显得绮丽浮华。于是乎,又想着学学萧鼎的文风。
《我的精神家园》第三,关于练字。
我那时候的高中生活,几乎没有什么课外节目或文化生活,体育课就是最大的期望,也是唯一的期望。只是大家都很烦躁班主任那一句:体育老师请假了,这节课上语文!
除了看小说、写东西,偶尔打打球、玩玩游戏,但总觉得还是不够王小波说的那样“有趣”。于是我跟舍长就在阳台和几个窗台种了不少花花草草,我还从家里剪了一段葡萄枝过来,插到花盆里,后来竟也是活了。宿管是个戴眼镜的大叔,也是个爱说爱笑的人,而且写字很好看。因为每天晚上都要查寝,看他写记录的时候,写的字的都很好看。于是乎,我跟他又侃上了。
他说,你也喜欢写字啊,写来瞧瞧吧!我在报纸上写了首唐诗,他扶着眼镜对着灯光,看了又看,说:写的不错哦,不过要注意下结构!然后他便在报纸上把我写的那首唐诗抄了一遍,我看了实在又是羡慕又是惭愧。
大叔笑道:写字是一辈子的事情,你还年轻,怕什么,坚持就好!
到周末回家,我把纸笔墨都带了过来,还去书店买了几支新的签字笔。宿舍是以前教师住房改的,大厅里有个桌子,我把杂物收了,它就成了我写毛笔字的专用桌子了。平时若是晚修早下来,或者是周末留校,就练起来。大叔从保安室给我拿了好多报纸,因为宣纸太奢侈了。有时大叔有空也会过来跟我一起练,尤其在字体的结构方面,对我帮助不少。硬笔字话,大多都是在晚修课练的。晚上做完作业,就拿出来A4本一页一页的写,刚开始都是写的唐诗宋词多。一是因为自己背过不少,二是也为了语文背诵那几分。后来写的腻了,就特意买了个本子,开始抄写《诛仙》里面一些自己比较喜欢的句子。换个说法,自己对于《诛仙》入戏太深,加上玩了相应的游戏,在一个大家都喜欢《诛仙》的班里,那是一种深入内心的体会。用黄同学的话来讲,我抄录下来的这些词句,字字诛心。尽管看起来我的行为很矫情,但《诛仙》不矫情。
人活在世上,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一个人,一根烧火棍,面对整个世界。
小凡,别怕,就算是死,我也和你在一起!
小松岗,月如霜,人如飘絮花亦伤。十数载,三千年,但愿相别不相忘。
写字,作为一种技能,可能更多时候人们赋予它的是工具属性,而忽略了隐含在字句后面的意义。文字的产生,本就是为了意义表达,而不是单纯的标识作用。所以,当你发现写字不再是单纯的写字,而是带有一定的情感输出时,你就会感到一种情绪的生成——写一首苏东坡的“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你会踌躇满志,斗志高昂;写一首李清照的“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你会暗暗期许自己的命中所属之人;写一首李白的“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你会漠视俗世羁绊,追求快意人生!所以讲,练字不是单纯的练字,也可以炼心;写字也不止是单纯的写字,还有情感输出和意义表达。
人生如写字,字写入人生。
到高三,有时候中午不回去宿舍,跟一些外宿的同学瞎聊瞎玩,就在课室写粉笔字。毕业前几个星期,在同学的怂恿下写了一首题为《送君行》的“诗”,既不押韵也无平仄,权当是对高中三年的纪念。高考前一天,我把它抄在了黑板上,老师同学们读了也是唏嘘不已。不知为何,那时候竟然有一种想哭的心情——或许意味着它既是高中的终结,却也是练字三年的结果吧!
《送君行》
网友评论
关于书法,最初喜欢她还是因为小学时看了何桂森老先生的行楷帖子,那帖子,啧啧,至今也是我看到过的最好的(曾经沧海难为水嘛)从此再也无法忘怀了。
虽然学业不再,但一看到好的书法作品,就忍不住拿起笔来凌乱一番,那种感觉很爽啊,,嘿嘿:-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