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王姓王,不住隔壁,住我对床。
老王平生三大嗜好:折纸、玩牌,想女人。后一条他实践得最多,高的胖的美的瘦的,全让他想了一遍。
老王想了这么多,但还是没有女朋友。
按理说没有女朋友的人便该改变物种,从此与狗为伍,但老王却决计不肯承认自己是一只狗。老王经常说,自己是一只狮子,需要等待一个菩萨来将他降服,为此他每天都用狮王的牙膏。
可惜,这些年从老王身边路过的只有雾霾和汽车排放的尾气。
老王后来想了想说,算了,当狗也不错,你看,至尊宝不就是条狗嘛!
老王不知道,如果至尊宝是条藏獒的话,他只能当只中华田园犬。
老王这只中华田园犬,一等就是二十三年。然后他遇上了姚晨晨。
姚晨晨,女,二十二岁,肤白貌美,体态端正。
老王和姚晨晨是网聊,但住在同一城市。
城市的人,住在钢筋水泥里,久了难免寂寞。现代人又没有古人的诗意,拿着酒杯与月亮对饮。于是他们只好蹲在手机前,隔着屏幕在茫茫人海中搜寻,希冀寻到那命中注定的soulmate。
我问老王,姚晨晨是个怎样的人。
老王说,像风像雾又像雨。
我说,说人话。
老王说,姚晨晨就像风一样,突然吹进他的生活,但她又像雾一样,始终蒙着一层面纱,而且他总感觉她会像雨一样,下完一场后就突然消失。
老王说完,叹了口气,“而且啊,总感觉现在聊天的时候,她有点漫不经心。”
不过漫不经心的姚晨晨某天突然答应和老王见面,为此老王专门去理发店整了个新造型,以及,买了身新衣服。
老王和姚晨晨约好见面的前三天,下雨,出去吃饭,路上把伞丢了。老王大急,一路上嚷嚷道:“怎么办!怎么办!大后天也有雨,我怎么去接她!”
我不解,再买一把不就好了。
老王说,你不懂,那把伞是我的lucky物,这么多它帮我挡住了多少黑夜里袭来的暗箭。
我问,什么暗箭?
老王说,女人们对我不屑一顾的眼神。
我说,那怎么办?
老王长长一声叹息。这可能是上天对我的预示,老王说。
虽然老王嘴上说着不买,但当晚还是在京东下下了单,选了把跟之前一模一样的伞。不料两天之后,订单还在发货中。老王一边大骂着快递,一边抢了我的伞跑了出去。
他要去见姚晨晨。
2
这是老王第一次见姚晨晨。
姚晨晨当然是个很好看的女人,不然也不会使得变了狗的老王重新做人。第一次见面,她给了老王一个笑,不轻不浅,就像张爱玲的书里写得那样。
一般来说,要回应这种笑,脸上得表现出浪子的邪气。可老王只是老王,单身二十多年,除了练出手速外,泡妞功夫全无。
他望着姚晨晨,回了一个初哥的纯洁微笑。姚晨晨看起来倒像是老手,轻巧地把手搭在老王肩上,在他的耳边吹了口气:“这么热吗,怎么脸都红了?”
老王结结巴巴地说:“今...今天30℃。”
姚晨晨白了老王一眼:“那你还不给我去买冰棍?”
老王看了看天色,日头正毒,但乌云已经蓄势待发,准备跟太阳公公干仗。于是他把手里的伞递给了姚晨晨,自己屁颠屁颠地去给买冰棍。
小卖部不远,马路对面就有,唯一的障碍就是横亘在老王面前的两道栏杆。姚晨晨在背后打气:“加油哦哦哦哦!”由于哦拖得过长,使得老王在跨栏的时候分了心,最终——扯了自己的蛋。
但老王不愧是老王,在单身二十年信念的加持下,他毅然决然地跨越了第二道栏杆,为姚晨晨买回了冰棍。
“吃吧。”老王把冰棍递给姚晨晨。
姚晨晨没接,掏出手机来,把屏幕面向老王:“读出来。”
老王有些莫名其妙,但还是照着上面读了出来:“今日气温:20℃~21℃。”
姚晨晨突然捏了一把老王的胳膊,说:“那你还让我吃冰棍。”声音有些清冽,但又有些娇嗔。
老王一边被姚晨晨略显亲昵的动作搞得春心荡漾,一边又有点叫屈:“不是你让我买的吗?”
姚晨晨说:“因为你说今天30℃,我相信你,才让你去买的。谁知道你竟然骗我,现在明明才20℃,你还让我吃冰棍,肯定是想让我感冒。”
姚晨晨一边说着,一边把两只手攒成拳头,作出一副泫然欲泣的样子:“呜呜呜~你不但骗我,还想让我感冒!”
老王顿时慌了神,脸上露出无措的样子,差点比姚晨晨还先哭出来。
就在老王行将崩溃的时候,姚晨晨突然扑哧一笑:“哈哈,逗你的!”
老王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
姚晨晨笑了一会儿,突然哭了起来,这回她是真的哭,梨花带雨的,鼻涕眼泪都洒到老王衣服上,一边哭还一边说:“其实...我叫你..出来...是因为...我...失恋了..”
姚姑娘在哭泣中道出了事情的梗概:一个月前她和男朋友闹别扭,想着要排遣下心情,就在网上找人聊天,于是碰到了老王。这一个月来,她和男朋友的关系越来越差,直到三天前,他们俩分手了。
姚晨晨越哭越伤心,到最后终于达成了歌词里写的那样:“你妆都化了。”
3
老王没有告诉我那天见面发生了什么。总之第二天,他就从箱子里鼓捣出一张4K的大白纸来。然后他就像着了魔一样趴在电脑前。
我问老王,你在干嘛?
老王说,折纸。
我天生对折纸没有兴趣,所以并没有深究下去,转身去忙自己的事了。等到了半夜的时候,我被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声吵醒,还以为是老鼠,于是半梦半醒间从嘴里发生一声猫叫。
片刻后老王上来扇了我一巴掌。我一下子惊醒了,大怒道:“你干嘛!”老王举着手里被撕坏了一条胳膊的纸娃娃,悲愤欲绝道:“你半天突然嗷的那嗓子,吓得我手一抖,结果把折的娃娃的胳膊掰断了!”
望着老王幽怨的眼神,我顿时怂了。老王指着我数落了半天,又下去开始翻箱倒柜找胶水。结果惊动了整栋楼的野猫,惹得猫叫声此起彼伏。
翌日老王抱着断了胳膊的维纳斯(他最终没找到胶水),风萧萧兮去见姚晨晨了。
老王出去之前,特意戴了一顶帽子,见面的时候,他脱下帽子,向姚晨晨行中午礼:“Bonsoir,Mademoiselle。”
姚晨晨被老王的样子逗笑了,问:“这是什么意思?”
老王说:“中午好,女士。”
老王不知道,bonsoir其实是晚上好的意思,而且当他弯腰行脱帽礼的时候,头顶毛发稀疏的样子,恰巧被姚晨晨看到。
趁姚晨晨笑得弯腰抱着肚子的时候,老王一直缩在背后的左手伸了出来。
“送给你。”他说。
姚晨晨直起身子,望了望老王,又望了望他手里的纸娃娃,忽然摇了摇头,说:“我不要。”
老王的脸刷地一下红了,不过由于他本来肤色黑,旁人倒也看不出来他究竟是怎么表情。
“上次走之前不是说想要一个娃娃吗?”老王咬着嘴唇说。
姚晨晨一本正经道:“但这是你亲手做的,太贵重了,我不能接受。”
老王原本破碎的心又一下子愈合起来,原来她并不是嫌弃自己的手艺。
“没事,反正也没费多少功夫。”
“那也不行。”姚晨晨认真地说:“一点功夫也是费,我不能占你便宜。”
老王急地脑袋冒汗,却始终想不到办法让姚晨晨收下。僵持了几分钟后,姚晨晨突然扑哧一笑:“逗你的!”说着就把老王手里的纸娃娃接了过去。
“哇!断臂的维纳斯!很好的创意啊!”
听到姚晨晨的称赞,老王老脸一红的同时,心里一虚,他总不能告诉姚晨晨,胳膊其实是自己手一抖撕下来的。
“作为对你的礼物的回赠,我决定了,请你去抓娃娃机!”姚晨晨一脸兴奋地朝老王说道。
虽然内心对抓娃娃这项活动表示怀疑,老王还是欣喜地回答道:“好啊!”
这世上有个规律,信则有,不信则无。老王既然内心并不相信抓娃娃这项活动,现实中自然就抓不到娃娃。饶是姚晨晨给老王兑了一百块的硬币,抓娃娃就像貔貅一样,全部都吞了进去。
“这~这~”老王一脸不好意思地看着姚晨晨。
“承认吧!你其实是传说中的申公豹!”姚晨晨瞪大眼睛望着老王,仿佛在看着某个史前的妖怪。
虽然老王并不知道申公豹象征着坏运气,但并不妨碍他理解姚晨晨的意思。他只好打了个哈哈,迅速转移了话题:“今天天气真好哈!”
姚晨晨白了老王一眼,示意他转移话题失败。
老王懊恼地低下头,嘀咕道:“一定是我太黑了,吓跑了周围的好运气。”
姚晨晨突然接了一句:“不,是遇上我,已花光你所有运气。”
老王看着嘴角正扬着微笑的姚晨晨,竟一下子呆住了。
3
老王已经勾搭上姚晨晨好几天了。
每天陪姚晨晨吃早饭,陪她逛街,帮她拎东西。虽对老王这片干涸的土地来说,二十多年没经过雨水的润泽,乍一遭遇甘霖,仿佛火星上休眠了亿万年的奥林匹斯山,一下子觉醒了,喷发出的火焰足以瞬间把金刚石化为灰烬。
但机智的老司机会把这团火焰化作无声的暖流,流过女人的心田。
老王虽然不是老司机,但幸好有我这个机智的舍友。在我的指导下,他从简单粗暴地送鲜花到清早润物细无声地送牛奶,午餐的询问方式也从我们今天去吃XXX到你今天想吃什么。
转变的效果立竿见影,很快老王和姚晨晨的关系开始更加亲密起来。
某天晚上,姚晨晨告诉老王自己感冒了。
老王二话没说,掏起桌上的钱包就往外赶。由于当时已经快十二点,很多家药店都关门了,老王直接打的到市中心,从医院里买了感冒药,又打的到姚晨晨家,把药送给她。
姚晨晨问药哪来的。
老王回答说家里本来就有,顺手带来的。
姚晨晨没有说话,给了老王一个拥抱。
姚晨晨说,虽然这么晚了,但要不要进来喝杯水。老王心里流着哈喇子,头好像中了复读机的毒似的点着。
老王坐在沙发上,正对着姚晨晨的卧室。老王正等着姚晨晨倒水归来,却无意中瞥见卧室床头桌上摆着一个相框,正框着一张姚晨晨和一个男人搂抱在一起的照片。
老王心里顿时跳出来了一个项羽,在脑袋里对着照片上的男人狂吼:“彼可取而代之!”狂吼之后,随之而来就是打翻了的陈年老醋,浸泡着老王的每一颗细胞。
在喝完第三杯水后,老王怕自己的醋意从嘴里溢出来,找了个要回去的喂猫的借口就溜了。他回来以后,从我那顺来一盒老坛,边吃边流眼泪:“这么多年了,总算感受到什么叫正宗的酸爽了!”
第二天姚晨晨说想吃桂花粥,老王就在网上查菜谱照做了一份送给她。结果到了时候姚晨晨不好意思地告诉老王,自己由于太饿已经吃过了。老王只好默默地把手上的桂花粥掩藏到身后,回去一个人喝掉。
此后几天老王总是每天很早就乘车到姚晨晨家楼下,提着自己做的桂花粥,放在保温箱里,等到姚晨晨起来,再把粥递给她。
姚晨晨喝了一个星期后,腻了桂花粥,想吃点别的。老王就像一台遥控的机器般,随姚晨晨的指令行事。
自工业时代以来的经验证明,一架机器,最先坏的,一定是遥控器。
姚晨晨突然就和老王不联络了。
一开始老王以为是姚晨晨没话费了,所以往她的手机号上冲了一百块。还是没消息。老王有些着急,以为充少了,咔嚓又冲了一百。结果他成功地体会一把肉包子打狗的感觉。
幸好老王除了手机,还有双脚。蹭蹭蹭跑去姚晨晨的住处,咚咚咚敲了半天门。没人答应了。
老王顿时慌了。
他开始回想起这几天新闻上有没有关于交通事故的新闻,又害怕她在路上被哪个流氓打劫了。
越想越慌,越慌越想,一场宇宙大爆炸在老王的脑海进行。她到底去了哪儿?她到了去了哪儿?她到底去了哪儿?
最终,老王决定报警。
警察局回复说,失踪人口满二十四小时可立案,且需提供失踪人身份证号、户口名簿等基本信息。
失魂落魄的老王放下电话,一屁股蹲在门口,像只鸵鸟样把头埋进裤裆,等待眼泪流光。
此后的一个星期,老王每天都要去姚晨晨的住处看一遍,希冀着会有奇迹出现。直到有一次老王过来,碰到楼上的邻居大妈,顺嘴问了句,知道楼下这姑娘去哪儿了吗?大妈说:“知道啊,上个星期,跟一个和你差不多年纪的年轻人走的啊。”说到这,大妈突然凑近老王,鬼鬼祟祟道:“要我看呐!那两人准不是什么好人!——搁楼道里就亲起嘴啦!”
5
老王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来的。总之他回来之后,就大病一场,病好了之后,整个人的精气神都变了:胡子拉碴、头发蓬乱,整个人看起来像蔫死的狗尾巴草。
为了安慰老王,我给他讲了个故事:从前,有一个女鬼,每逢一百年可以从地府出来一次。一百年到了,女鬼从地底出来,化作一个女孩。后来这个女孩和男孩相遇,她爱上了他,相知相守。可惜好景不长,女孩呆在阳间的时间有限,临走的时候,她都没来得及跟男孩说再见。
当我把这个故事告诉老王的时候,他说:你是安慰我还是吓我?
老王继续沉郁下去,眼神逐渐深邃得像托尔斯泰。
然而生活本身就是个创口贴,没过多久,托尔斯泰重新变成了老王。
他还像从前一样黑,也像从前一样单身。但倘若有一双X眼,能透视他的心,就会发现,在他的心壁上,隐隐约约映着一个影子。
至于影子的主人,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儿。她就像老王做的一场梦,醒了之后,就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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