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禹东
那时候,我只是冲着狄更斯的名头,很好奇地翻开了他的名著《双城记》。我脑子里满是问号。一个初中二年级的孩子,甚至都不知道法国大革命发生在哪个年代,怎么可能读懂这样一部厚重的作品。我越读越吃力,也不知道为什么革命者反而变成了杀人狂,为什么好人变成了坏人,为什么淳朴的人露出了狰狞的面目。唯一能够吸引我的,是狄更斯富有特点的精妙语言。从头读到尾,我能够记住的也确实只有那些语言了。
为了把这本根本不理解的书读完,我白天在读,晚上在读,上课在读,回家假装复习功课的时候也在读。晚上睡不着的时候在读,周末早晨一醒来也要读。学校晚自习的时候,我草草写完作业,就在角落里忙活上了,一直忙活到下学,忙活到引起了老师的注意。我还记得那时候我的班主任老师是个胖子,一张宽大的脸上戴着一副窄小的眼镜,大概是因为型号不够匹配的缘故,她看着我的时候,总是一副斗鸡眼。
这个老师有个特点,她经常喜欢在班上讲一些笑话,可是却不允许台下的学生笑出声,否则她又会绷起脸来骂爹骂娘。后来多数同学就学会了闭着嘴笑,再后来,上她的课,大家就再也笑不出来了。从此以后,她的课堂就好像一场葬礼,同学们的笑点就这样被埋葬了,只留下她一个人鬼魂似的自娱自乐。
这个胖子还有一个特点,就是特别害怕别人看不起她。本来上着上着课,好好的,她讲了笑话,大家也都没有笑出声来,可是她却不知怎的,眉头一皱,指着孩子们破口大骂起来。骂到最后,她拍拍胸脯,告诉大家:“别以为我是小地方来的,我家固定存款五十万!”班上于是鸦雀无声,我们那所学校的孩子,绝对不是被她的财产唬住了,造成这份寂静的,是她莫名其妙的动机。
我是班上被重点盯防的对象。因为别人读课文的时候,我在读书,别人做代数的时候,我在读书,别人背单词的时候,我也在读书。其实一年到头来,我也就读了那么一本书,可是由于自身层次与狄更斯相去甚远,对我的提高反而并不很多。好在我本身就牢靠的英语底子,还能帮我捞一个“偏科”的名头,否则我真的要被看做是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了。
狄更斯这个老头儿,很喜欢用人的动作去阐释人的性格。后来我听人说了,这叫“心灵剖析法”。他很少正面评价一个人的好坏,事实上,他脑子里,没什么人是坏的。就好像后来高尔基说的那样,人类社会中,没有什么好人,也没有什么坏人,而只有一群普通人而已。于狄更斯而言,爱本身是可贵的,但爱恨相辅相成,任何人的身上,都会藏有恨的部分。关于这些,那时的我当然并不理解。初中二年级的我,只是学会了像他一样,通过不停地重复一个动作来强调人物的特征,结果,在那个要求学生必须学会引经据典的岁月里,我对“创作”的尝试无法换来可观的作文分数。
那位胖子老师将我读《双城记》的事情告诉了家长。于是,在我们这个时代转型的拐点上,我的家庭无形中展开了一场讨论。读世界名著,并不能换来我的高分。家人开始认为,这是毫无意义的。他们甚至认为,文学名著不过是在教人怎样变得正直,其中道理,其实人人都懂。在一段漫长的时间里,我都只好悄悄地阅读。为了不然家人将糟糕的成绩和“读闲书”联系在一起,我将数学习题摆放在桌子上,将《双城记》摆放在抽屉里。我要让他们知道,考不了高分,是因为我不擅长考试,如果他们不相信,我宁愿他们将我看做一个笨蛋。我也不知道文学究竟能教给我什么,即使是在那天凌晨,我皱着眉头,为卡顿先生被送上断头台而惋惜的时候(《双城记》的故事结尾),我都始终不明白我学到了什么。是牺牲吗?是无畏吗?是将自己送上断头台吗?这些不正是我们这个时代里应该避免的吗?
在那懵懂的日子里,文学对于我,也只不过就是一场发泄。当然,那时的我认为自己所留下的只言片语都是文学,而因为我读过伟大的狄更斯的作品,所以我身旁的同学所留下的文字,都只能算是习作。别人拿了高分的作文是习作,拿了低分的作文更是习作,而对于我自己,拿高分是应该的,拿低分的原因则只能是因为“老师不懂文学”。不过,一年到头,我记得好像拿过那么一两次高分吧,我相信,那两次一定是因为老师认真品读了我的文字,而别的时候,则恰好相反。
许多年过去了。初三的时候,我突破了一个阅读障碍。从小怀揣文学梦的我,突然在一个晚上,发现自己可以快速地阅读小说了。一个星期之内,我读完来自英法美三国的八部作品。除了狄更斯,我感受到哈代的力量,领教了巴尔扎克的幽默,也由衷地敬佩海明威的硬汉精神。那些日子里,我忘记了自己心底的疑问,也不再去计较文学的意义,只是一本书接一本书地读下去。也许,阅读本身就是一次旅行,你只需在夜灯下,跟着作者的笔尖,敞开心扉,感受那人生的喜怒哀乐。这场旅行不需要路费,也摆脱了时间的束缚。你可以从十九世纪的苏格兰纵身一跃,跳进二十世纪美利坚的大海里。一切就是那么简单。
在疯狂的阅读中,我走过了成绩依然不太理想的高中时光,踏上了留学英国的漫漫长路。当飞机掠过伦敦上空时,我为看到脚下的泰晤士河而兴奋。
英国的三年大学生涯,我与社会学为伍。我开始掌握越来越多的资料,也开始对历史产生浓厚兴趣。在那座小岛上,我开始思考遥遥领先世界的中国,何以突然沉沦?我顺着文化的路径、制度的路径一路追踪,直到最终找到答案。答案是复杂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走向衰亡时的中国,在文化上其实已经偏离了原本多元、自由的本质,走向一种自高自大、固步自封的极端。那不是中国文化,那只是中国文化的畸形状态。
而英国率先崛起,确有其深刻的内涵。
一个从封建生产关系进化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世界里,成熟的阶级意志,是社会平稳过渡的前提条件。依托市场,就必须拥有健康的市场,依托民意,就必须拥有健康的民意。富有争议的英国“护国公”克伦威尔铺垫了这样的条件,这才有了复辟后依然茁壮成长的君主立宪制。相比之下,法国没有这样的条件。这个国家碰到一个尴尬的局面。封建制走向极端,而资本主义又无从依托。革命是必然的,但革命之后,确实一场场混乱。于是,立宪派被吉伦特派打到,吉伦特派又被雅克宾派推翻,最终,还是强而有力的拿破仑独揽了政权,沿着克伦威尔曾经走过的道路继续向前。
《双城记》里原本淳朴善良的好人,正是在其不成熟的阶级意志驱使下,变成了心理变态的混账。一场反对压迫的革命,最终演变成不分是非的杀戮。毕业三年半后,我坐在书桌前,重读这部名作,感受到的却是一个时代的纠葛与无奈。而当卡顿先生为友情顶罪走上断头台时,人性本身的美感,其实早就超越了历史的是是非非。我兴高采烈地将重读这本名著的心得讲述,得到的是赞许的目光。
十多年前阅读《双城记》的我,偷偷摸摸、鬼鬼祟祟。那时的我,不知文学究竟为何物,只知道它是有趣的,是好玩儿的。十多年后的今天,同一个人,阅读同一本书时,感受到的,却是一个时代的震撼。也许,文学本身并不会将她的目的暴露给谁,因为她的灵魂,包含着整个宇宙,阅读的人,还在陶醉那独特的美感时,就已完成了自身全方位的提高。
一份热爱,连接着同一本书前的两个我。正如高尔基所言,读一本好书,犹如同一位高尚之人对话。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丰富,那个生活在维多利时代的老头子,分明对我讲了不同的话。
前一次他说,文学记录人生。
这一次他说,人生就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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