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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843年到1849年这六七年时间里,大清政府真是把英国人玩了个团团转,广州城市死活进不去,英国人的恼怒程度可想而知。但是生气归生气,正常的游戏规则还是要遵循的。既然广东地方官毫无诚信,于是英国外相巴麦尊要求文翰向北京当局转交自己的照会,这份差事真是不好干。
文翰北上,先是来到上海,要求两江总督代递国书,接下来的剧情就是典型的中国官场风格,互相踢皮球。文翰在广东,上海,天津,直隶的官员面前被中国特色官僚处理套路绕晕。巴麦尊愤怒地在他的外交文件里写道“我们被迫再打击一下中国的时刻正在迅速到来,······像中国、拉丁美洲这样半开化的政府,每隔八至十年就需要揍它一顿,才能使他们老老实实。他们的心肠是狭隘的,接受一个意见不可能坚持到八至十年以上。口头警告是没有什么效果的,他们很少注意言语。在他们接受意见以前,不仅要看到手杖,而且要让手杖打到他们肩膀上口” 似乎已经忍无可忍要再揍大清一顿了。
运气又站在了大清这边,把这场战争又往后挪了六年。这个时候巴麦尊突然下台,接任他的外相相继被中东,俄国的紧张局势所吸引,无力东顾。再加上太平天国势如破竹地占领了南京,并且他自称为一个基督教政权也引起了外国的注意,英国此时持观望态度。此外,他们还少一个借口,一个发动战争的借口。
时间到了1856年,这个借口终于被英法等来了。
1856年10月8日,广东水师抓了一艘船,船主是中国人,但雇用的船长是外国人,名叫亚罗,这艘船也就叫“亚罗号”。这艘船是在香港注册执照,五口通商之后,因为海面商船增多,这艘船便改行做了海盗。于是广东水师梁国定带领官兵将船上十二人全部扣下。这一下惹怒了英国人,按照中英《虎门条约》规定,在香港注册的既是英国商船,自然应该归英国管辖,即便中国捉拿了嫌犯,应该带到领事馆去审讯,再由英方引渡给中国。英国人于是气急败坏地照会叶名琛,要求释放嫌犯,并且书面道歉,保证此类事情不再发生。叶名琛还是一副爱答不理的样子,放人可以,道歉门都没有。这下彻底惹怒了英国人,此时,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
那法国是怎么掺和进来的呢?
这边“亚罗号”事件发生前不久,法国传教士马赖深入中国内地传教,被官府抓住,随后受虐致死。中法《黄埔条约》虽然弛禁了天主教,但是对于外国传教士来讲,只能在五口通商处传教,深入内地传教,则犯了清朝的法令。但根据领事裁判权,中国官府也应将罪犯送到法国领事馆审讯。中国官员就这样草菅人命,也激怒了法国政府。而此时法国政府掌权的,是誓要恢复他大爷的光荣的拿破仑三世—路易.拿破仑.波拿巴。
就在一年前,英法两国联手在克里米亚战胜了俄国。上次合作愉快,这次侵华当然一拍即合,然而此时大清还沉浸在对英国外交成功的喜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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