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和永不褪色的热爱。

十年后,我在一家小酒馆邂逅邓肯。晚上十点半,酒馆里空无一人,地板刚擦过,灯光碎了一地。我站在门口,摸了摸怀里的攮子,喊道,有人吗?有!一个高高瘦瘦的女人拖着长音跑出来,说,吃点啥?唐山口音。我说,这么早打烊?她说,寻思今天客人少,就想早点歇了。把我领到一张桌子前,沏茶倒水,廉价的茉莉花茶,香味粗糙。我点了一盘油炸花生米和两瓶啤酒,喝完两杯啤酒后,一只骨节突出的大手托着一盘拍黄瓜放在我面前。我抬起头就看到邓肯那张和记忆里别无二致的大脸。
打过招呼,他又取来一瓶啤酒,用后槽牙起开,倒满面前的空杯。我端起酒杯等待着他的寒暄,谁知他说的第一句话是,怎么样耗子?还打篮球吗?
上学时,每个人都知道我和邓肯痴迷篮球,喜欢NBA,他的偶像是詹姆斯,绰号小皇帝,我的偶像是科比。当时詹姆斯刚刚高调转会,把天赋从贫瘠的克利夫兰带到富饶的南海滩,这在大多数人眼里犹如抛弃了糟糠之妻傍上白富美的陈世美,口碑急转直下,很多詹姆斯的球迷脱粉,并在大街上燃烧球衣泄愤。邓肯是为数不多仍然忠于詹姆斯的球迷之一,他在很多场合公然维护詹姆斯,球场上更是穿上了迈阿密热火队的6号球衣以彰显自己詹姆斯球迷的身份。
邓肯那时候还不叫邓肯,事实上,他一直排斥邓肯这个名字,邓肯只是我们用来取笑他的外号,他姓邓,真名已经想不起来了,只记得“邓肯”。真实的邓肯也是一名NBA球员,在马刺队从一而终,2007年总决赛剃了詹姆斯所在骑士队的光头。所以我们叫他邓肯是故意气他。但他好像并不在意。他的志向本来是做一名专业篮球手,因为身高不够(173cm),被刷下来。他没有因此放弃篮球梦,很快在学校组起一支球队,他担任队长,同时司职控球后卫,常标榜自己拥有堪比詹姆斯的开阔视野和优秀大局观,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在我们眼里,他最值得称道的是强壮的身体和犀利的突破,简直就像一头猎豹,在他突破时眼里只有篮筐,对处于空位的队友视若无睹,或者压根就没看见。
我说,很久不打了,之前偶尔玩玩儿,身体不行了,在场上跑五分钟就喘。他说,NBA呢?还看吗?我说,不看了,科比去世后就不看了。他说,哦,太可惜了,詹姆斯没进季后赛,也没多大兴趣了,不过有空还是瞅两眼,我觉得今年凯尔特人有戏。我说,无所谓了。我们边喝酒边闲聊,十一点多时,又进来一桌客人,一男一女,老板娘招呼他们坐下,对邓肯说,先炒菜去吧。邓肯一口喝完瓶里最后三分之一啤酒,说,好嘞,耗子,你等我会儿,十年没见了,咱好好叙叙旧。我答应着,他匆匆去了后厨。我问老板娘,老邓还打篮球?她说,他会打篮球吗?我以为他只是爱看。我说,打得可好了。她笑笑,把茶壶放到另一桌客人面前,又缩回到柜台后。
我喝完啤酒,邓肯还没出来,又点了根烟,另一桌客人中的女人睨了我一眼,动作夸张地用手在鼻子前扇风,我把烟掐了,站起身结账。老板娘说,不等他了?我说,改天吧,家里着急了。老板娘说,一共二十八,拍黄瓜是送的,你是老邓朋友,收您二十五。我掏出手机,扫戳在柜台上的二维码,跳出付款界面,发过去三十。没有语音提示。二维码旁边放着名片盒,里面躺着半盒名片,我抽出一张,说,走了。老板娘说,慢走,常来。走到门口,看了眼名片,邓小龙。挺好记的名字,我居然忘了。
那时候我俩同寝室,周末经常一起去球场,组不齐人打全场或者半场时,就一对一单挑。他技术好,速度快,我个子高,投篮准。虽然各有优势,但总得来说,我输多赢少,我防不住他的突破,而我投篮时他只要紧贴着我,我就会大失准头,频频打铁。
大二时,邓肯牵头,同省八所高校之间举办了一场篮球联赛,赛制类似NBA季后赛,八所学校抽签决定对手,捉对厮杀,胜者进入下一轮,最后角出总冠军。天知道他花了多少精力和财力来促成这件事,那段时间,他像游鱼一样穿梭于各个高校之间。我记得谈好最后一所学校之后,他请我们球队喝酒,在学校外面一家街边大排档,出手豪爽,除了各种串之外,给每人点了两个羊腰子,要我们好好补补,好以最佳状态迎接比赛。那天大家都喝多了,临近散场时,球队中锋奥尼尔几次欲言又止,看样子遇到了烦心事。邓肯揽着他的肩说,有话就说,有屁就放。奥尼尔说,我准备考研呢,想退出比赛。大家都沉默了,空气一下子变得黏稠,使我们的一举一动都充满阻力。邓肯愣了有两秒钟,松开搭在奥尼尔肩上的手,笑笑说,嗯嗯,学习要紧,可以理解。奥尼尔端起酒杯,说,实在抱歉,这顿算我请。最后终究还是邓肯结的帐。
回去时我扶着他,他身子摇摇晃晃,不听摆布。到了寝室,他立马跑到卫生间去吐,吐完了,酒也醒差不多,他一抹嘴说,你当中锋吧,下盘稳。虽然我的身高超过185,在学校里算是鹤立鸡群,但我的志向一直是做科比那样的得分后卫,对中锋心存偏见,感觉他们是又蠢又笨的代名词。我说,奥尼尔不干了,不是还有霍华德呢吗?他说,霍华德白长了一身腱子肉,技术糙得很,把他放场上,除了防守端能起点作用,进攻就是四打五,这你不是不知道,要不能让他替补?我做着最后的反抗,我也不会中锋技术。他拍拍我的肩,卡位会不会?不等我答言,他继续说,会卡位就行,防守你只管抢板,进攻你还按你的套路来,没准儿能发挥奇效。我再想推辞,他一把抱住我,说,耗子,拜托了。我慌忙推开他,还好,另外两名室友去网吧,没人看见。
我们一路过关斩将,顺利闯进总决赛。现在回想起来,那大概是我们人生中最辉煌的时刻。学校不惜重金租下市体育馆作为我们的比赛场地,时值五一,除了学生外,还来了不少社会人士观看比赛,甚至惊动了电视台。记者是个长相文静身材火辣的姑娘,赛前采访了邓肯。我一直往前挤,想博得记者的注意,但她的目光一直停留在邓肯身上,看都没看我一眼。邓肯不高,也不帅,不过很奇怪,一到球场,他就好像夜空里燃起的信号弹,一下子光芒万丈。
除此之外,我们的教练,也就是体育老师“禅师”杰克逊,特意拉来了一支由五名女生组成的啦啦队为我们加油助威。当天几个小姑娘穿了一水儿的绯色JK服,百褶短裙,黑皮鞋配半截袜。上场前,姑娘们站在场边,挥舞着鸡毛毯子(后来邓肯告诉我,那叫手摇花),一蹦一跳对我们喊:经济学院,勇往无前!邓肯鼻子一哼,说,形式主义。小前锋马里昂抻着他标志性的长脖子说,我觉得吧,挺好。说完还朝其中那个皮肤黝黑闪亮的姑娘飞了个眼儿(后来这姑娘和马里昂谈了两个月的恋爱,被马里昂以皮肤太黑晚上看不到人为由甩掉了)。
我们的对手是体育学院,对方一上场,我们都有点懵,个个人高马大,每个位置都高出我们一头,最矮的控球后卫都有一米八,中锋足有两米,杵那铁塔一样,不怒自威。我第一次感受到什么叫压迫感。马里昂的脖子也缩进了胸腔,锁骨外只露个下巴。邓肯给我们打气,充分发挥咱们小快灵的优势。其实我们都知道,在绝对力量和身高优势面前,其他一切都是空谈。
比赛一开始我们就被打了个10:0,每个人都有点不知所措,球好像烫手,接到马上传出去。邓肯吼了我们几句而毫无作用后,他开始拿球单干。他示意我挡拆,换防后单打对方中锋,第一个球中锋贴着他,他一个加速甩开中锋,三步上篮,球进。之后他又抢断了对方控卫,继续找我挡拆,这次突到篮下,对方大前锋补防,他后撤步,投了个半截篮,球进。第三次对面小前锋三分球弹框而出,我抢到篮板,交给邓肯,邓肯推进,对方收缩防守,他在三分线外急停,干拔三分,球进。
观众沸腾了,“禅师”教练也从替补席跳起来冲我们挥拳。啦啦队被点燃,热情的火焰燃烧起来,腰肢扭得绚烂生辉。对方叫了暂停。暂停过后,对方改变了防守策略,遇到挡拆就包夹邓肯,放我投篮,邓肯把球传给站在三分线外的我,第一次我投偏了,第二次球在篮筐上转了三圈儿,颠进。对方以为我蒙的,继续包夹邓肯放空我,第三次三分空心入网,压哨。我方反超,13:12。第一节结束。
第二节对方明显加强了身体对抗,我几次卡位被推得踉踉跄跄,而且小动作越来越多。看得出他们比赛经验丰富,动作很隐蔽,恰好能够逃过裁判和观众的眼睛。第二节快结束时,对方后卫投篮,球在篮筐上蹦起老高,我卡住位,对方中锋故技重施,拳头捅我腰眼,我背过手抓他球裤,不小心碰到他下体,嘀哩当啷一坨,他说,我操,玩儿阴的?我说,彼此彼此。他手上用力,我想演一把,好让裁判看到,于是大叫,哎呦,假装身体失衡,向前飞扑,没想控制不到位,真失衡了,整张脸毫无保留撞在篮球架上,眼前金光闪闪,鼻子一酸,一串红色毛毛虫从鼻孔钻出来,伸手去擦,血在脸上晕开。
不久之后,全场球员教练观众啦啦队以及电视台记者共同见证了我晕血的事实,不过这在那场声势浩大的斗殴面前,已经不值一提。等我从天旋地转中清醒过来,双方已经被保安员架开,两名保安死死钳住邓肯,对方中锋手抱头躺在地上,跟我一样血流满面。篮球赛草草收场,结果已经不重要,邓肯被勒令退学,其他参与打架的队友分别记过,而我这个始作俑者却因为晕血而逃过一劫。
我们为邓肯辞行,还是在那家大排档,气氛可想而知有些低沉,邓肯把面前的羊腰子夹到马里昂盘子里,说,我不能吃这玩意了,容易冲动,你可以多吃点,补补。我们都知道他在开马里昂和那个黑姑娘的玩笑,但谁都没笑。
第二天邓肯在我们醒来之前离开学校,等我睁开眼睛只看到对面一张光秃秃的床板。那一年詹姆斯赢得了第一个总冠军,同时毫无悬念获得FMVP(总决赛最佳球员)。夺冠那天学校食堂里山呼海啸,很多平时隐藏起来的詹姆斯球迷终于敢于暴露自己的身份,尽情欢呼。我走出食堂,给邓肯打了个电话,很久才接通,听筒里风声呼啸,他语气里充满责备,你打电话真会挑时候,我看颁奖典礼呢!我说,手机看?他说,不然呢?先挂了,晚上给你回过去,我还得送餐呢。
之前他一直说在一家餐厅做前台经理,我没想到经理还要负责送餐,也许是人手短缺吧。到了晚上,邓肯并没有给我回电话,我一直等到凌晨,手机毫无动静,关机睡觉。第二天早晨,开机就收到邓肯的短信,昨天太高兴,一不小心喝多了,睡过去了。我说,不打篮球了?他到中午才回,打啊,怎么能不打,我满满的天赋岂能浪费?
后来我们联系渐少,到第二年,也就是2013年,科比为了季后赛拼到跟腱断裂,我对NBA兴趣骤减,詹姆斯率领热火队惊险卫冕,对手恰好是邓肯领衔的马刺队。学校里的詹姆斯球迷彻底扬眉吐气,球场上詹姆斯的球衣越来越多。不久之后,我收到一个包裹,是邓肯寄来的,一件金色球衣,湖人24号(科比的球衣号码),我给他打电话表达谢意,他说,穿上它,到球场给我拍张照。我开玩笑说,不敢穿,我怕被詹姆斯球迷笑话。邓肯说,那肯定不是真正的詹姆斯球迷,英雄迟暮,詹姆斯也会有老的一天。我说行,有机会拍给你。挂了电话,我收起球衣。这么多年了,我搬了几次家,它一直在我的箱底,从没穿过。
我毕业后,着手找工作,在网上看到一家玻璃制品厂招聘篮球运动员,我把招聘启事发给邓肯,他说,要求一米八以上,我不够格。我说,以你的技术,身高完全不是问题,等我应聘上,再向老板举荐你。他不冷不热地说了谢谢,再没下文。我去应聘,老板看样子四十来岁,瘦小,戴眼镜,他亲自面试,态度和蔼,毫无架子,他说自己是篮球爱好者,可面试问题却跟篮球毫不相干,有几个身高一米八以下的声称自己技术过硬,爆发力惊人,但还是被委婉淘汰,连展示球技的机会都没给。到我时,老板笑眯眯问,一八几?我说,一八五。他说,体重呢?我说,一百七。他点点头,说,打过架吗?我摇摇头,又想起球场上那次斗殴,我虽然没参与,整件事却是因我而起,勉强也算打过架,说,打过,就一次。老板说,行,有潜力,明天来上班吧。
球队一共七个人,都是球员,没有教练。老板招聘完后好像就把我们忘了,我们每天无所事事,加上伙食优渥,精力无处发泄,整天在厂区闲逛,盯着长得好看的厂妹儿,眉目传情,或者口哨示爱,不久四个哥们就分别和五个厂妹儿搞在了一起。偶尔也去打球,厂子里有个篮球场,露天的,篮球架被雨淋得掉漆。经常凑不够人,半场都打不起来,只好单挑。后来天热了,打球索然无味,我也找了个厂妹。正是六月,我们住的宿舍都是双人间,谁带回妹子就给舍友甩一百块钱,让对方去喝酒或者网吧玩耍。我常常和妹子在宿舍里待一整天,饭也不吃,空调开到最大,冷气凛冽,却让激情愈演愈烈。间隙打开电视,热火和马刺依旧在打总决赛,马刺优势明显。妹子骑上来,辽阔的胸脯把屏幕挡个严实,我随手关了电视。
之后不久的一天,我们接到通知,要干活了。我们上了一辆小巴车,副驾驶坐着老板的助理,他回头对我们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今天到了你们一展身手的时候,后备厢有棒球棍,斧子,砍刀,一会下车什么趁手拿什么,不过,注意分寸,不许搞出人命。我们都有点懵,以为去打球的,护具都戴好了,有个哥们甚至套了护齿。助理又说,完活儿每人加一千奖金。有人欢呼,剩下的人不甘落后,一起欢呼。我心里直打鼓,倒不是怕打架,是怕见血,万一晕过去,丢了工作事小,被人趁机搞一下,得不偿失。可事已至此,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车子驶进一个小村子,停在一扇黑漆大门前,助理招呼我们下车,打开后备箱,让我们自己拿家伙,我拿的棒球棍。闯进门,院子里摆着一张圆桌,六个人围着桌子开会。见我们进来,都愣住了。助理说,每亩地一年二百,谁有意见?没人说话。
我们兵不血刃,凯旋而归。回到宿舍,收到邓肯的信息,詹姆斯回骑士了!!!我说,太好了。想着该怎么克服下晕血。今天没见血,早晚会见到。
那年十月,我在电视里看见邓肯,一档篮球节目,“路人王”。在上面他不叫“邓肯”,叫做“河北詹姆斯”。节目组纠集了各地民间篮球高手,两两进行单挑,胜者晋级。邓肯穿着詹姆斯骑士23号黑色球衣,一路过关斩将,最后体力不支,倒在半决赛。我相信,如果他的体能好一点的话,最后的冠军肯定会是他。他还是那么快,突破还是那么犀利,而且技术与时俱进,学会了跳步抛投。比赛结束后,我给他打电话,他那边声音嘈杂,我说,恭喜你。他说,你说那个比赛?我说,对啊。他说,那是录播,结束两个月了。我说,这样啊。他说,是的,我先忙了,有时间过来玩,我给你做小龙虾。我说好。挂了。
2016年春天,我和妹子分手,科比退役,我哀伤了一段时间,后来被工作打断,我们忽然忙起来,隔三差五就会“干活儿”,有时候是白天,有时候是半夜,我一直用棒球棍,有一次下手狠了点儿,把对方脑袋开了开瓢,血染了夜色,漆黑一团。我没晕。后来再没晕过。夏天,骑士夺冠,詹姆斯跪地痛哭,我给邓肯打电话,他泣不成声。旁边有女人的声音,家里出事了?邓肯说,今天我要喝酒,你别拦着我。我说,是嫂子吗?他说,未来的嫂子。我说,路人王不参加了?他说,店里太忙,顾不过来。我说,今天不忙?他说,去他妈的,老子今天歇业。
之后两年,厂里篮球队老球员全部“退役”,上来一波小年轻,个个细胳膊细腿。我理所当然升任“教练”,教他们打架,偶尔也教篮球。平时我穿西服,打领带,人五人六,打架的时候换上运动服。再没穿过球衣。2018年,詹姆斯连续两年总决赛失利,转会湖人,之前那是科比的球队。这次是邓肯主动给我发的信息,他说,太玄幻了。我明白的他的意思,之前詹姆斯球迷和科比球迷水火不容,大概只有我和邓肯例外。这是我和邓肯见面前最后一次联系。
2019年,老板卖了玻璃制品厂,价格一个亿,转行房地产行业,篮球队也开始扩招,我全权负责。我又交了个女朋友,三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我和女朋友轧马路,被人从背后攮了一刀,差点捅到腰子,住了一个月的院,我妈一直鞍前马后伺候我,女朋友来过一次,委婉地表达了和我分手的想法,理由是跟我在一起很没有安全感。我把她骂走后,我妈又骂了我。骂完坐在床头抹眼泪。她只知道我是打篮球的,别的不甚了了。
我住院期间,科比去世,我盯着手机屏幕上那条新闻标题,想酝酿出一点悲伤的情绪,但只勉强挤下两滴眼泪。刷牙时心不在焉,牙刷捅破牙床,全没察觉,直到发现镜子里那个男人满嘴的红色泡沫,突然悲从中来,蹲在马桶上哭了很久。出院后在家养伤半年,詹姆斯第四次夺冠。想起邓肯。也只是想起。老板东窗事发,篮球队自然被遣散,我也正式失业。做了一段时间篮球教练,兼职,只在周六日上课,教小学生打篮球,因为训练强度太大,遭到家长投诉,被解雇。送了段时间外卖,坚持了整个秋天,到冬天,生了两手冻疮,辞职。重操旧业,给人当打手。老板承包了几个工地的砂石料,很多杂事需要我这样的人来摆平。一共十来个同党,我是头目。打架不再明目张胆,改打文明架,多数是口头教育,也有人说是恐吓,基本不动手。十来个一米八的小伙子站那就是威慑。
一年里顺风顺水,最近出了事,一个小弟被人打了,鼻梁骨折。我去医院看他,他的脸上缠着纱布,像是木乃伊。出了医院,我揣上攮子,直奔酒馆。
第二天早上,我按照名片上的电话打过去,邓肯接的,他说,耗子,昨天你咋说走就走了?他换了号码,不过还是存了我的电话。我说,看你忙。他说,今天过来坐坐?我说,不了,你有时间没?我知道附近有个篮球场,挺清静。他说,你要干嘛?我说,约球。他说,我也好久不打了,确实有点手痒。
我翻出邓肯送我科比球衣,抖开,上面纵横交错四道褶子,换好(有点紧),带上球,开车去球场。球场建在一个社区外的小公园里,我到了那里,半边球场被几个跳广场舞的老太太占据,另一边球架下有个大爷在打尜尜。我分析了形势,走到大爷面前,请他换个地方。大爷很配合。
我做了做拉伸,又坐在一旁的长凳上抽了根烟,烟抽完,邓肯骑着电动车来了。他身上穿着詹姆斯骑士23号黑色球衣,在太阳下熠熠生辉。他停在我面前,双脚撑在地上,说,早来了?我说,也是刚到。他说,以后离得近了,没事能多打打球。我说,可说呢,你啥时候搬来的?他说,一个月了。我说,怎么没联系我?他说,刚来就碰到点事儿,怕给你添麻烦。我说,啥事?他说,也不是大事儿,有个小混混在面里吃出根头发,我给他免了单,又送了一碗,他不干,让我赔二百块钱,我不答应,他就天天来店里找茬,前天我没忍住,把他揍了,这下清静了。我说,揍得好。他看着我的球衣,说,刚上身?我说,舍不得穿。他说,来吧?咱科比和詹姆斯来次正面对决。我说,你不是个儿。他说,拉倒吧,上学时你就没赢过我。我说,后来我可是球技大涨。他说,吹吧,看你那啤酒肚。我说,来吧,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站起身,坐得有点久,腿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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