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陌忘芊
这世上有很多事情我不懂。
比如说,
酒那么难喝,却有人夜夜买醉。
烟那么难抽,却有人沉迷缭绕。
你那么难爱,我却那么爱你。
【一】
我是许秋。因为出生在秋天,所以父母便给我取了这样一个名字。当然,后来的我万分庆幸,幸好不是出生在春天,否则许春这名字多俗啊。
每个人听到我名字的时候,都以为我是个安静腼腆的好姑娘,可偏偏,我是个货真价实,明码标价的女汉子。
什么徒手掰苹果,剥柚子的小事,或者抬饮用水,修电灯泡这样的大事,我统统都能干。真正让我在班里一战成名的是,我和同桌比赛扳手腕,我赢了。他男的,180斤。
当然,再勇敢的人也会有软肋,而我的软肋就是,顾寒。
【二】
我第一次见到顾寒,是大一军训结束表演会操的时候。顾寒站在最前面,是升旗手。他穿着一身军装,英姿飒爽。因为身高很高,所以格外出众。
第一眼看见他,我就突然明白了两个词语,一个是高高在上,一个是电光火石。高高在上,他和其他的男孩子果真不一样。电光火石,我来这里,似乎就是为了遇见他。
原本以为自己脸皮厚死了,原本以为自己已经污到宠辱不惊了,没想到还是会脸红啊,好害羞,果然在喜欢的人面前我还是个少女。
后来,我知道,他是大二的学长,顾寒,另外,还是国旗班的班长。
于是,在广场上一百零八个社团面前,在宿舍里的其他姑娘去报舞蹈社,轮滑社,诗文社的时候,我毅然决然报了国旗班。
她们笑着说,许秋,你脑子被门夹了啊,难道军训还没训练够吗?
我白了她们一眼说,我是为了顾寒才报的,知道什么叫做近水楼台先得月吗,我这叫粉身碎骨浑不怕,追得顾寒到臂弯。
她们说,哎哟喂,你这么快就沉迷于人家的美色之中了?
我躺在床上看着手机里偷拍的顾寒的照片说,如果沉迷美色是一种罪的话,那我宁可被判无期徒刑。
【三】
因为身高符合标准,我顺利的加入了国旗班的队伍,却没有想到,原来报名的人这么多。明明写了只收十男十女,结果却来了几百个人。我瞬间被淹没在浩浩荡荡的队伍里。
顾寒站在队伍面前,说,国旗班和其他的社团不一样,这里是残酷的,同时也是神圣的。既然选择来到这里,那么就要做好吃苦的准备。
我心理暗暗说,既然来了这里,我就是为了你,为了你,所有的苦我都可以吃。
可我还是低估了顾寒所说的话。
后来,我回过头想,因为顾寒,像我这样桀骜不羁的人居然也会坚持这么久。训练的时候很苦,流的汗水很多,流的泪水却比流的汗水更多。
每天早上五点半起床,六点集合,天还没亮,就要在寒风中站军姿四十分钟,看着太阳一点一点从地平线升起。每天晚上,六点半训练到九点半。看着夕阳从地平线一点一点降落,踢着正步到深夜。到最后,大腿是青的,膝盖是肿的,每晚每晚,擦着跌打止痛酊睡觉。
我记得,有一天是我的生日,没有蛋糕,没有蜡烛,没有鲜花。我是站在台阶上过得,双腿不停打颤,虽然寒风刺骨,可是我却看着自己的汗水从额头上流下来砸到眼睫毛上再落到脖子上,让我误以为是下雨。
我从来没有觉得这样苦,每次到我快要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只要看到顾寒走过来,我的浑身就好像充满了力气。
很久之前我看过一本书《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里面说到,“你的声音有一种神秘的力量,让我无法抗拒。经过十几年的变迁,依然没变;只要你叫我,我就是在坟墓里,也会涌出一股力量站起来,跟着你走。”
顾寒对于我来说,就是这样的存在。“有梦就别怕痛。”这是我后来看到的,我曾经在纸上写下的誓言。而顾寒不知道,他就是我的梦。
【四】
我小心翼翼的收集着顾寒的所有一切,他身高189,即使与175的我也能凑个最萌身高差。他金牛,我天秤。他沉默,我多话。PDP性格测试中,我与他测出的结果都是无尾熊。我们,似乎天生就是一对。
可是,我没有想过,有一天,梦也会碎。
训练结束以后,我终于如愿以偿,从三百多个人当中脱颖而出,顺利地进入了国旗班。为了庆祝我们从上一届班长手中接过国旗的那一刻,顾寒组织了一次游玩。
原本我想,在那时候向顾寒表白。告诉他,因为他,我才加入的国旗班,因为他,我才咬牙坚持到了最后,因为他,我才第一次知道了爱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顾寒走过来的时候,我笑着朝他招手,可是,不巧,我没看到他的身边有一位姑娘,挽着他的手臂。
那姑娘很漂亮,漂亮到我是会羡慕而不是嫉妒,穿着牛仔长裙,一头如瀑布般的齐腰长发,比顾寒矮了很多,说话的时候,顾寒微笑着弯下腰听她讲话。
而那时的我,一身黑色运动衣,头发凌乱着自以为很酷,在她面前越发显得像个小丑。我甚至觉得,他们才是天生一对。
我收集顾寒所有的资料,却从来不知道他有女朋友。每次顾寒出现的时候,总是孑身一人。后来,与顾寒要好的朋友告诉我说,她不是我们学校的,是顾寒高中时期的女友,现在两个人是异地。
我想过许多可能,想过顾寒不喜欢我,想过他会拒绝我,可我从没想过,他属于别人。
那天晚上,暮色降临,我们所有人在山顶上,架起烧烤炉,喝着啤酒,玩真心话大冒险。有一场我输了,对方说,真心话还是大冒险?
我说,真心话。
他说,为什么要参加国旗班?
我说,因为一个人。
他说,谁啊?
我笑着说,喂,这是第二个问题了。
在那座山上,年轻的我们高声唱着,再不疯狂我们就老了,没有回忆怎么祭奠呢,还有什么永垂不朽呢,错过的你都不会再有。
我想,顾寒,我终究还是错过了你。
【五】
后来,我很少能见到顾寒。最后的最后,只剩下一天天的升旗。不是没有疲惫,不是没有想过放弃。可是,自己说的话,自己选的路,总要坚持。
大二的时候,我开始试着留起长发,试着穿好看的裙子,连室友都说,许秋,你现在不说话的样子还真配得上你这个名字。
我一个枕头扔了过去,她们立即叹息着道,哎,还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
我也开始收到男孩子的情书,也有些人那么地像顾寒,有的眼睛很像他,有的声音很像他。
在室友们都出去约会的时候,我一个人在寝室。有时我想,在这样寂寞又漫长的周末,哪怕出现一个人渣,怕也会从了他;可是他真的出现了,但哪怕比自己的标准短了一寸,他都休想。
我只是喜欢吃橘子,给我橙子不行,柚子也不行,就像我只喜欢顾寒,眼睛像他的不行,声音像他的也不行,不是他不行。
有人说,大学里不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真的会有遗憾,可我从来不觉得遗憾。
这个世上有许多种爱情,有的浪漫动人,有的缠绵悱恻,有的沉沦痛苦,有的细水长流,但我相信再没有任何一种爱情能比我所得到的更好,我的爱情让我更爱生活,更爱自己。
因为我爱的人是他,所以我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努力做一个善良的人,努力热爱每一天的生活,努力用积极的态度面对挫折,因为他,我从一个自卑的人变成一个自信的人,因为他,我明白了追逐梦想的感觉,因为他,我觉得自己变得更美丽。
顾寒毕业的时候,举办了一次聚会。我们都悉数到场欢送他们,在大家都喝酒的时候,我悄声问旁边的人说,这么重要的场合,顾寒的女友怎么不在?
旁边的人说,你不知道吗?他们已经分手了。
我没有想到,就连顾寒的爱情也没有打破毕业就分手的魔咒。
【六】
大四的时候,因为顾寒在上海,我一个人偷偷买了机票,飞去了上海,找了家公司当实习生。
等顾寒再见到我的时候,我的长发也已长到了及腰。他笑着对我说,果然大学是所整容院,连你也变得有女人味了呢。
那是我第一次离开家乡独自一人生活,他帮了我很多,教我怎样在上海生存,怎样在上海租房子,给我介绍上海哪些地方好玩,哪里有便宜又好吃的小吃。
元旦的前一天,顾寒发消息给我说,现在我也要请你帮个忙了。
我心里顿时欢呼雀跃,能为顾寒帮忙简直太高兴了,就算让我帮一辈子忙我也愿意。
原来,他们公司举办年会,需要跳踢踏舞,因为顾寒太高,没有合适的女伴与他搭档,正好我那些天休假,于是,他想到了我。
那是我第一次和顾寒跳舞,尽管不是华尔兹而是踢踏舞,我也很是开心。那是我离他最近的时候,他就站在我左边,离我心脏最近的地方。那一瞬间,我甚至觉得,顾寒他,是有一点喜欢我的。
然而,春节的时候,我回到家中过年,父母知晓我去了上海之后百般阻拦,家里只有我一个女儿,我知道,他们是为了我好,不想我去外面受苦。
于是,在他们的强硬要求下,我辞了上海的工作,去他们安排好的电视台里实习。之后,写毕业论文,完成毕业答辩,拍毕业照,写纪念册。
都说,毕业是一场兵荒马乱,没有经历的时候只觉得开心,真正经历之后才觉得伤感。
醉笑陪君三万场,不用诉离殇。吃完最后一顿散伙饭,我与室友们也都天南海北,背上行囊,从此以后,一别经年。
【七】
毕业以后,我顺理成章留在了电视台里工作,只是没有圆了我的梦想成为一名记者,而是在广告部负责与客户联系,每日浑浑噩噩,枯燥无味。
从那以后,我与顾寒的联系也变得少了许多。那天,我给顾寒发消息说,今天偶遇了一只叫做牛奶的猫,和你家的一样唉。
两个小时以后,顾寒回复我说,噢,我家的猫已经走失了。
我立马从床上坐起来,秒回,好可惜啊,你一定很伤心吧。
顾寒说,这事情,随缘,或许我与它的缘分已经到了吧。
那一刻,我忽然觉得,我与顾寒之间的缘分也如他口中说的那样风轻云淡。
其实,那天我在微博里看到顾寒晒了一张猫的照片,白色的身上有着黑色斑点,像是奶牛一样。于是我跑遍了整个宠物商店,只为养一个和它一模一样的猫。只有这样,我才能寻找话题找顾寒聊天。
于是,我说,不早了,早点睡吧,晚安。
顾寒说,好的。
顾寒总是这样,无论我给他发多少次的晚安,他总是回复嗯,好的,或者什么都不给我回复。
那天,我给室友打电话的时候又提起了顾寒。
她说,许秋,这么多年,我知道你一直都喜欢他,别人不知道,可我们还不知道吗。你十分苦恼这东西买不买得起,其实就说明你买不起;你反复犹豫这衣服到底衬不衬你,其实就说明这衣服你穿上丑哭了;你百般斗争明天到底要不要横下心来好好努力,其实就说明你明天肯定接着偷懒;你从各种迹象猜测他喜不喜欢你,其实就说明他根本不喜欢你。
可我偏偏不信。
【八】
十月十六号,我生日。
所有人都知道我最喜欢的偶像是胡歌,微博里第一个关注的人就是他,从十二岁开始看《仙剑奇侠传》到现在,喜欢了他整整十年。
我这个人脑子就是一根筋,喜欢一个人可以喜欢很久很久,喜欢吃的食物则会百吃不厌,认定了的事情就不会轻易改变。
于是我请了三天的假期,一个人去了上海。名义上是去胡歌在上海开的fount餐厅里过生日,但其实,我真正去是为了顾寒。
为了这次相遇,我特意去理发店做造型。理发师说,你的头发很久没有剪过了吧。
我说,是啊。
他说,你看下面许多都分叉了,我替你修剪一下吧。
我说,好。
可是我没有想到,他居然剪掉了那么多。我的头发天生发质不好,长到及腰花了我四年的时光,而今就这样一剪没了。
那天,我哭了很久,长发是为了顾寒而留,而今,也算是为了顾寒而剪,想到这里,心里也就不是很难过了。
我给顾寒发了消息说,我要来上海过生日了。
他满是惊讶,却不是惊喜。他说,来吧,我请你吃饭。
我说,那你要请我吃一顿大餐。
他说,没问题,你想吃什么,海鲜怎么样?
我说,我对海鲜过敏,我看你最近朋友圈里不是老是晒你做的饭吗?我想,吃你亲手做的饭。
顾寒说,你确定?
我说,是的,我确定。
我见到了顾寒。曾经听人说,爱是胸口有雷霆万钧,而唇齿之间却只有云淡风轻。就如同,我千里而来,一直很想说的是,我爱他,脱口而出的却是,你好吗。
像我明明这么酷的人,在喜欢的人面前却一秒就变怂了。原来,在喜欢的人面前,谁都卑微胆小的无药可救。
我与顾寒一起到超市买蔬菜,然后回到他的出租屋里。他的房间很整洁,空气里充满了清新的柚子气息。
我看着他的背影在厨房里忙碌,然后我一个人小心翼翼的在他的房间里。摆台上有一个相框,里面是顾寒在篮球队时的照片,几十个队员里,我一眼就认出了他。阳台上挂着还未晾干的衣服,看起来是刚洗过的。书桌上笔记本还没关,他应该还在工作。我就这样一点一点感受他生活的日常,感受我错过他的时光。
大约一小时后,顾寒喊我吃饭,我走出来,看到餐桌上有四个菜,鱼香肉丝,可乐鸡翅,番茄炒蛋,香菇青菜。
他说,可乐没有了,我用的雪碧,不知道味道怎么样,你尝尝。
说实话,那是我吃到最难吃的一顿饭,鸡翅有些糊,炒蛋有些咸。可是,那又是我最难忘的一顿饭,以及二十年以来过得最开心的一个生日。
晚饭过后,我拿出两张票,说,明天我准备去迪士尼乐园,多出来一张票,你去不去?
顾寒却说,明天我要上班唉,不能陪你了。你不是还有同学在上海吗?找她们陪你一起去吧,一定要玩的开心。
我说,那是一定。
其实当初我买了两张票,就已经做好了顾寒不去的准备,可是我还是想勇敢地试一次。电影《花样年华》里周慕云对苏丽珍说,如果多一张船票,你愿不愿意跟我一起走?可惜苏丽珍没有回答,只留周慕云一个人走。而今,我亦是如此。
第二天,我一个人去迪士尼玩了一整天。看着周围成双成对的人,心里忽然很失落。每次玩项目的时候,工作人员都会问,几个人?我伸出一个指头,他们看我的眼神似乎都带着同情。
再女汉子的姑娘也有着一颗少女心,谁不想变成童话里的公主,可顾寒却注定,变不成那个爱我的王子。
就像我喜欢的是可乐,你却偏偏用的是雪碧。
我喜欢的是你,你却从来没有喜欢过我。
【九】
我离开上海的时候,天开始下起了小雨。没有人知道,那场雨落在南方,也落在了我心底。没有人知道,隔着拥挤的人群,我还是遇见了你。没有人知道,只是那匆匆一眼,我来不及说爱你 。
顾寒来送我离开的时候,我向他索要了一个拥抱。他的怀抱很暖,暖到我舍不得放开。
什么时候他才会知道,我一直固执的出现在他的生命里,只是自私的想要他永远记住我,就像紫霞仙子给至尊宝脚底板的三颗痣,就像赵敏咬在张无忌手上的印记。而我希望他能记住我,穿过时间穿过宇宙,一直到转世轮回,提到我他依然会莫名心悸。
我已经想好了,只要他说,许秋,你别走了,留下来吧。我就会舍掉一切来上海追随他,可是,直到飞机起飞的那一刻,他还是什么都没说。
我和顾寒相遇在秋天,分别也在秋天,阵阵秋风吹散我们,天各两边。
他说,许秋,再见。
我说,顾寒,再见。
后来,我再也没有主动联系过顾寒。当然,他也没有再联系过我。曾以为惨烈的结束,最后却只是相安无事的告别,然后形同陌路。
这样,也好。
时光唯一教会人的就是曾以为“全世界非你不可”,直到现在明白,“谁也不是谁的无可取代”。
你说过再见,却再也不见。
【后记】
顾寒不知道的是,离开上海之后,我又辗转去了厦门。
那天午夜,周末夜市刚刚散场,我蜷在一家独栋民宿底层最里间的床上,热带的风似乎只会让空气更稀薄。深呼吸后告诉自己,这是爱,是想念,从没这么确定过。
我裹了一件纱裙走出来,面前即是大海。有人说,海是倒过来的天。这时候看,果真如此。
我在沙滩上写下一行字,明天我就不爱你了,真的。
一阵海浪拍打过来,又很快淹没,沙滩上的字迹瞬间烟消云散,好像,我从来没有写过一样,好像,我从来没有爱过你一样。
明天我就不爱你了,真的。
网友评论
得不到,放不下,忘不了
真的 从中看到了那时我的影子 回忆太过感人 眼泪太不争气
嗯,我能都一样。
可我偏偏不信
我也偏偏不信。
H君就是爸妈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成绩好,气质佳,长得帅,深受老师信任,同学喜爱。
作为一个俗人,自是没能免俗。可是吸引他的方法千千万万种,我和同桌却选择了最愚蠢的一种。
我和同桌表达对他喜爱的方式是那么浅显,就是无论上课下课,我们俩视死如归的摆弄H君帽子上的两个毛绒绒的小球。终于,H君的妈妈在某一天的早晨,气势汹汹的带着剪刀,当着我们的面剪掉了那两个球,我们才终于安静下来。
以致在多年后,尽管H君不记得我这个亲同学了,阿姨却能一口叫出我的名字。
四年级之后分班,六年级之后转学,大学一年级的寒假同学聚会才重新相遇。
那么多张陌生的脸,我却一眼认出了他,他长得那么高了,稚嫩的脸变得英俊,暗喜当年的眼光还是很高的嘛。我也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又黑又胖,喳喳呼呼的丫头,长成了一个亭亭玉立,安静文雅的女青年,时间改变了我们那么多,却没有改变我喜欢H的心。
我知道自己的变化很大,大到就像从男孩变成女孩那般。没有人认出我,包括我喜欢的H君,我大大方方的做了自我介绍,收到了一片惊叹的目光,感慨是时光送我的礼物。
我喜欢了多年的H君没有认出我这件事,一时我竟不知该感到悲哀还是快乐,难过他对我印象寡淡?惊喜自己的巨大蜕变?
小学同学聚会上,没能跟H坐在一起,他跟一群男生喝酒聊天,我明明坐在学霸的一桌,却没能等到他。
我主动说起我负责拍照,于是终于有机会靠近他,有心人一眼就可以看出我努力隐藏的浓烈的喜欢。
最后,终于有机会可以和他聊天,H君突然严肃地说,你记得么,你背叛(我转学了)了我们。我想说但没有说的是,如果H君跟我说一句挽留的话,我就是哭死在我妈的脚下,也不要转学离开。我甩甩头,呸,哪有那么多如果。
聚会之后留下了各自的QQ,我们无所不聊,重遇恨晚,我知道H君爱吉他、骑行、轮滑、电影,他知道我喜欢唱歌、跳舞、看书、写作、摄影,这是我们最好的结局,他有他的锦绣,我有我的烂漫。
我曾用一个长长的童年去喜欢他,只是,我永远不会让他知道,就让这份纯真的喜欢成为我青春里埋葬最深的秘密。
最后,有一个问题想问你好久了,去年年底你去上海,还有这次从内蒙到云南到上海再到厦门,都是一个人去的吗,还是有同学?因为你每次去都会有别人给你拍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