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烧烤摊,就是一方江湖。
既是江湖,那肯定有故事!
1
烧烤摊是大哥的,一个三四十岁的北方汉子。
工作的时候大哥喜欢光着膀子,油腻的肩膀在灯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就像自己烧烤架上烤的滋滋作响的香肠。手臂上左青龙右白虎的纹身,一般人看起来,总会联想到黑社会,古惑仔,扛把子……可在我看来,那或许是一段刻骨铭心的江湖岁月。
大哥有一个女儿,经常一个人静静的坐在烧烤摊旁边的专属位置上,看书,写作业,偶尔帮大哥做点小活。
之所以说是专属位置,是因为即使生意好到人满为患,没有位置,大哥也不允许别人坐那里。
当然,除了我。
那天,大哥的女儿在解一道数学题,试了很多次都没有解出来,大哥小学三年级的文化水平,自然也解不出。
那时候,我一个人,正坐在旁边的位置上,吹着晚风,大口的迎接啤酒和烤串。
所谓惬意,也不过如此了吧。
“眼镜,过来一下。”大哥对着我喊道。
“你是在叫我吗?”作为一个连睡觉都不会取下眼镜的人,我下意识地扶了扶眼镜,扭头看着大哥。
“不是你还是谁,你看这里还有戴眼镜的吗?”大哥说。
我环顾四周,靠,还真没有。
我走了过去。
“看你戴个眼镜,挺斯文的,应该是个文化人,这样吧,你帮我把我女儿的这道题解出来,今天给你半价。”
“好!”
我想都没想直接就答应了,这样的便宜,不占白不占。
好歹咱也在三流大学读过几天书,认识几个字,这样小儿科的题目,自然是信手拈来,不在话下。
“小姑娘,你不谢谢我吗?”
小姑娘白了我一眼说:“我爸爸都给你半价优惠了,还要我怎么谢你?”
我竟被个小姑娘噎的哑口无言。
好吧,你赢了。
那天以后,只要是我在吃烧烤的时候,小姑总会拿各种难题来“烦我”。当然我也过了一把当老师的瘾。
再后来,大哥直接把我发展成他的员工。
“来帮我干活吧!”
“有工资吗?”
“没有。”
“黑心,我不干。”
“有免费的烧烤和啤酒。”
“真的假的?”
“真的。”
“成交。”
往事不堪回首,大哥也一样,对于过去的事,总是闭口不谈。
在很多个晚上,城市由喧嚣变的安静。
客人离去,只剩下我和大哥两个人,大哥会烤一些卖剩下串儿,犒劳一下辛苦了一晚上的自己和我这个不要工资的中国好员工。
酒是话媒人。
以下的故事,是很多个晚上,大哥在酒后断断续续讲述的。
你我姑且当个看客吧。
2
大哥小时候家里是做副食品批发的,虽说不是大富大贵,但在当地也算是殷实之家。
家里人为人也都和睦,乐于助人,谁家有什么困难,只要张嘴,能帮就帮。
眼看他起了高楼,眼看他宴了宾客!
有人看大哥家做副食品批发赚了钱,眼红起来,也做起了这行。
可大哥家起步早,加之信用好,质量好,积累了很多客源,旁人自然是无法与之竞争的。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眼看自己的生意做不过人家,便心生歹意。
那天,大哥的父母在店里盘点,一直到凌晨,俩人都累了,就直接睡在了店里。
这一睡,就再也没有醒来!
一把大火,烧掉了店里所有的货,被一起烧掉的还有大哥的父母。
那一年,大哥八岁。
关于大火的原因,当时警方调查的结果是线路老化。
杀人放火金腰带,修路补桥无尸骸。
这话,还真不假!
大哥的父母去世后,因为没人竞争,那家的生意渐渐好了起来,很快便在当地小有名气,积累了大量财富。
在一次饭局上,那人喝大了,讲起了自己的发家史,讲到自己是怎么放火烧死自己的竞争对手。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当天的饭局上有大哥父母的朋友,偷偷用手机录下了那人的话。
结果,警方重新调查,真相大白,两条人命,那人被判了死刑,也算是慰籍了大哥父母发在天之灵。
大哥说,如果我的父母没有死,那我也不会成为孤儿,或许,我的人生跟现在比可能有天大的差别吧。
我点点头,拿起手边的啤酒瓶,给大哥满上!
3
大哥的父母死后,大哥跟着爷爷奶奶生活了三年,后来爷爷奶奶也离世了,大哥真的成了孤儿。
这一年,大哥十一岁。
十一岁这年,大哥辍学了。
辍学后的大哥每天无所事事,不是在家躺着发呆,就是像幽灵一样,游荡在街道上,到饭点儿就去左邻右舍家蹭饭吃。
也是大哥父母的德行好,人缘好,一到饭点儿总会有人叫大哥去家里吃饭。
这百家饭,一吃就是三年。
大哥说,那时候真的没有觉得不好意思,可随着日子一长,很多人开始在背后窃窃私语,开始嚼舌根,自己的自尊心也越来越强大,强大到别人叫我吃饭的时候,我就拍拍肚子说在谁谁家吃过了,其实那时候肚子早已经前胸贴后背了。
十四岁这年,大哥想,必须要做点儿什么了,不能再吃百家饭了。
大哥开始提着一个蛇皮袋穿梭于街道上的垃圾桶之间,捡一些饮料瓶子之类的废品,拿到废品收购站换取几毛或者几块钱,总之,饿不死了。
也就是在大哥做拾荒者的日子里,大哥结识了一个人,我们姑且叫他大狗吧。
大狗也是个天不管地不收的孤儿。
同样的遭遇总能让人们惺惺相惜。
大狗成了大哥第一个朋友,俩人为了升华彼此之间的友谊,煞有其事的跑到城东关帝庙,在关老爷面前结拜成了兄弟。
这也是大哥江湖岁月的开始。
4
在跟大狗结拜后,俩人渐渐不满足于捡瓶子所得到的仨瓜俩枣,开始做起了偷抢的生意。
大哥说,我跟大狗还制定了“三不原则”。
不抢老人。
不抢小孩。
不抢孕妇。
我笑着说,黑社会也讲究尊老爱幼?
大哥说,没听过盗亦有道吗。
我说,说的也对!
大哥说,刚开始的时候,总他妈的被人追,被人打。最后学乖了,没有百分百的把握,就绝不出手,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我跟大狗成了派出所的常客,连派出所门卫老头都调侃我们俩,每次一进去,他都会说,又来喝茶了,我俩总是笑嘻嘻说,是的,是的。
那时候大哥和大狗都是未成年,教育几天就又放出来了,派出所也知道他们的情况,就给他们安排了事做,可俩人就是不去,用大狗的话说是,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
就这样,大哥跟大狗经过五六年的发展总算是站住了脚,俩人成了扛把子,手下有十几个小混混,开了一家KTV,一个酒吧。
大哥点了一只烟,说,如果不是她,我可能现在还是扛把子吧,被枪毙了也有可能。
5
大哥说的她,是大嫂,当然,那时候还不是。
大哥遇见她的时候,她正被城管小分队追的鞋子都跑掉了,就像自己当年被人追被人打一样一样的。
大哥动了恻隐之心,成功的欺骗了城管小分队,让她躲过了一劫。
后来一聊才知道,她丈夫因为煤矿塌方死掉了,赔偿款全给婆婆治病了,病没治好,钱也花光了,孩子今年才两岁多。
大哥看她也是个苦命的人,就让他去自己的KTV做了保洁。
我问,她漂亮吗?
大哥笑着说,她很漂亮,看我女儿就知道她有多漂亮了,我女儿跟她很像。
大哥喝了一口酒继续说道,她是一个非常好的女人,懂得感恩,看我衣服脏了就让我脱下来拿去洗,每次喝大了她都会给我熬粥,说是对胃好,后来我们就同居了,再后来我们就结婚了。
大哥讲到这里,满脸幸福。
也就是在大哥跟她同居的这段日子里,大狗瞒着大哥做起了毒品生意。
大哥找到大狗说,毒品这玩意儿不能碰,一碰就要死人的,我们以前抢啊,偷啊最多判几年,再说,我们现在有酒吧,有KTV,虽然赚的不多,可也算是小有积蓄吧,我们犯不着为了钱把命搭上。
那时候的大狗已经是财迷心窍了,谁的话也听不进去了,执意要做毒品,大哥无奈只能跟大狗分家了,大哥只带走了一百万现金,KTV跟酒吧都给了大狗。
大哥说,可能是因为我成家了吧,现在想想,如果那时候我没成家也许真的就跟大狗做起了毒品生意。
没过多久,大狗就被抓了,直接判了死刑。
大哥跟大嫂过着平平淡淡的日子。
6
那时候大嫂刚刚怀孕。
她问大哥,你喜欢男孩还是女孩。
大哥脸上乐成了花说,都喜欢。
大嫂说,生个男孩就好了,你已经有个女儿了。
大嫂说的是她跟之前死去的丈夫所生的孩子。
大哥说,好啊,那我也算是儿女双全了。
可现在,大哥只有一个女儿。
那天傍晚,大哥陪大嫂去小区公园里散步,路遇两个小混混在抢一个孕妇。
“妈的,孕妇都抢,真他妈没出息!”
大哥肯定是想到了自己跟大狗的“三不抢”原则,一个箭步上去就跟那两个小混混撕打起来。
双拳不敌四手,很快大哥就落了下风。
大嫂眼看大哥要吃亏,就上去帮大哥,撕扯中一个小混混掏出了刀,一刀插在大嫂的腹部,大哥傻了眼,两个小混混一看见血了,扔下刀就逃了。
大嫂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就死了。
大哥红着眼睛说,我他妈算是个什么东西,自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给大哥点了一只烟。
大哥猛抽了一口烟,哽咽着说,你说,我是不是他妈的多管闲事啊,我要是不多管闲事,她是不是就不会死。
我想了想说,大嫂可能也希望你去救那个孕妇吧,就像你当年救她一样。
大哥流着泪说,她会原谅我吗?
我喝了口酒,说,会的。
我跟大哥就这样一直坐着。
良久,大哥说,收拾东西,回家,女儿一个人在家呢。
我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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