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心解:听讼与观心

作者: 明空如月_QD | 来源:发表于2019-04-12 09:20 被阅读5次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此谓知本。

    ——《大学》  曾子 著

    孔子说:听诉讼审理案子,看起来我跟别人是一样的,但其实是不一样的,不一样的地方就在于,我力争使争讼从根本上得到消除而不再发生。

    有情者,必得尽其辞,无情者,不得尽其辞。让有话要说的人有机会全部说出来,直到其再也没有什么可说的了。这样,就不会给诡辩者以可乘之机,从而使诉讼者的心中生起敬畏,是非曲直自然明明白白。在天道良知面前,人人皆敬畏大道,遵道而行,就不会再发生争讼了。

    大学之道的修行同样如此,使自己内在的自性明德显发出来,欲望习气就会在性德光明的照耀下慢慢消除,这即是正心诚意格物致知修身之道的根本。

    从观心修行而言,这段话则可以进行更深入的解读——

    “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听,仅仅是专注地听而不涉入、不攀缘、不评判;

    ——讼,争辩是非曲直;引申为攀缘纠缠分别执着的妄念;

    ——听讼,就是静静地观照念头的表演,但不追随,不涉入,不攀缘,不评判;直到妄念自消、自融、自息;

    ——吾犹人也,我看似跟别人一样都是在[听讼],但其实并不一样。

    ——不一样在何处呢?

    ——[必也使无讼乎!]

    ——必定要达到内心无讼的境界才是究竟

    ——无讼,就是没有妄念但[听]却依然灵敏灵明的状态

    无情者不得尽其辞。

    ——无情者不得尽其辞,换句话说就是[有情者必得尽其辞]

    ——祖师云:情生则智隔,情,即是分别、攀缘、执着、贪爱、迷惑、无明.......故曰,有情众生

    ——有情者必得尽其辞,就是说,不要刻意地压制妄念,要静静地观照它,让它自生自灭自来自去,你只要静静地旁观着它的表演即可,不能不让它表演,如果不让它表演,它就会潜伏起来,潜伏起来的妄念,看似被降服了,但其实仅仅是隐藏起来了而已。

    ——尽其辞,就是要让其尽情地表演,但注意,这里有一个重点,就是[勿忘勿助],既不要忘记了保持旁观,同时也不要给它任何的助力,不要去干扰它。所有的干扰,不管是正向的干扰还是负向的干扰,都会进一步强化妄念的习气和力量,因为这种干扰之心本身,正是妄念。

    ——有情者必得尽其辞之后,即妄念自然地消融消散了之后,[有情者]就化成了[无情者],无情者本身是没有[辞]的,所以自然也就[不得尽其辞],也即[无有其辞了]。就像争辩的双方该说的全部都说完了之后,就再没什么可说的了。

    大畏民志。

    ——大畏民志,诉讼的双方全部说完了再也没有什么可说的之后,就该端正态度恭恭敬敬地听法官的宣判了。这个时候,诉讼双方都会对法官生起敬畏之心。

    ——大畏,就是大的敬畏,无上的敬畏,即对道、公心、天地之心、良知之心的敬畏;

    ——为什么呢?因为法官代表的是公道,天道,大道

    ——在大道面前,无有其隐,无有其私,所以民必敬畏

    ——修行者也当如此,在妄念消散了之后,就要在内心深处生起一份敬畏之心

    ——即,时时刻刻保持这种[无私、无欲、无我的灵明独照],而莫要遮蔽了这份本性明德的光明慧目

    ——这个慧目,也被成为[举头三尺有神明]

    ——这个慧目与神明,也正是古代衙门断案场所审判官头顶所悬挂的那四个大字[明镜高悬]。

    此谓知本。

    ——此谓知本,这即是[格物致知]的根本,也是[正心诚意]的根本,也是[修身齐家]的根本,也是[治国平天下]的根本,也是[明明德]的根本,也是[亲民]的根本。一句话,这即是大学之道修行的根本。

    ——对于观心修行来说,这同样也是观心修行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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