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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方的人每逢佳节倍思亲:我长大的小城小巷

远方的人每逢佳节倍思亲:我长大的小城小巷

作者: 另维_ | 来源:发表于2017-05-08 16:32 被阅读1703次

    文&图/另维

    a bit of Porto in color.

    我长大的小巷叫慧安巷。

    01.

    许多年后,关于小巷,我的记忆零碎且模糊。

    突然,一两个情景又特别清晰,例如巷口那条危险大马路,大人们总说那儿撞死过X号楼小姐姐,吓得小孩们都离它远远的。

    我顽劣,就是要闯去看对面的样子,马路这头瞅准一个大人,跟上她。

    我那时才刚会走路没几年。

    过了马路,我独自前行,心里许多恐惧,瞧谁都像传说中的人贩子,从竹竿扫帚上撇一根细黄棍子防身。

    我住在古襄阳城里,马路这边,尽头是叫夫人城的城楼,那边的尽头还是城楼,仲宣楼。

    我爬上仲宣楼,俯瞰护城河外的万家灯火,像闯荡世界尽头成功一样兴奋,忘了午饭,忘了回家。

    妈妈在院子口,叉腰黑脸,见到我就追打,小王来拉架,我躲在小王身后,大声喊,“小王叔叔救我!”。

    哦,小王叔叔。

    我毕竟是土生土长的巷民,给一个墨点,就能晕染出完整的小巷画卷。

    还是正午,我们一帮小孩都在为小王挨打。

    我们解散娃娃家,各回各家时,每人手里多了一角钱,听说是小王叔叔给的,爸妈们气炸。

    “小王攒钱多不容易,你要他的钱?还有没有廉耻?平时怎么教你的?”各家各户都传出这样的怒号。

    小王住在小巷一块屋檐下,他拿纸壳作墙,稻草作床。锅架在几块砖头上生火煮饭。他在墙上糊了东西,定期换,防止熏黑。大人们常拿这个教育小孩,“你看小王都知道保持家里清洁!”

    传说,小王是进城上访的农民,把我们巷里一个叔叔认成了市领导,每天蹲在屋檐下等他,但大概脑子受过刺激,蹲着蹲着,忘记要干什么了,问他名字,他说“王啥啥,记不清”,从哪来就更不知道了。

    这些都是我出生前的事,我有记忆起,他就住在那屋檐下,穿一件破了洞的背心,冬天裹上烂大衣,黝黑,驼背,神神叨叨,但隔远了看很安静。小巷两面各一排大门,通向办公、住宅合一的单位大院,90年代中旬,各门卫负责自家门外清洁,经常风一吹,垃圾过界就不管了。小巷治安好,门卫们事不多,整日为垃圾争嘴。有一早起床,惊呆了,整条巷子纤尘不染,落叶都躺在垃圾箱里,往后日日如此。晨锻的老阿姨说,亲眼看见小王凌晨五点起床扫的!

    居民原本就同情小王,谁家做多了饭菜,一定要差小孩送给他。见他不肯要,坚持自己捡垃圾,还默默扫巷,更视如五好邻居。我若说“洗碗,两角”,妈妈必定搬出榜样小王的勤劳不索取。我们路过,都要喊小王叔叔好,送饭也要趁他外出偷偷放。

    小王每天折好卡纸,踩扁易拉罐,整齐绑好,卖几角钱。小孩们摆家家,总未经允许安排他个角色。

    我们是海尔兄弟、詹妮、克鲁德和爷爷,他就是我们要拯救的,掉在荒岛上的二战老兵,我们穿过大院里篮球场做的大海,花园做的热带雨林,找他,他不知我们在说什么,但乐呵呵由我们围着,稻草下摸出一沓纸币分给我们,一人一角。我们挨完打,都哭着还给他,“我妈妈说不能要你的钱”“我爸爸会打死我的!”。

    我到现在还能想起他受伤的目光,又或许是记忆添油加醋了。时间太久远,无从查证,不得而知。

    小巷的友善和淳朴,不是针对小王的。一栋六七层的单元楼,谁家在门口生煤炉子煲汤,必会引小孩馋嘴,偷喝几口,主人见汤少去一半,不追究,还在门口放几只小碗小勺,大人拎小孩登门道歉,主人都护小孩,连连说“添几碗水的事儿”。

    煮了猪蹄、土豆牛肉等香到邻居的东西,会端给他们一小碗。正午总有老菜农蹬三轮来巷里卖菜,卖给下班回家的妈妈们,记得孩子的乳名和特别爱吃的几样,若剩的不多了,就收起来,给那家妈妈留着。偶尔城管突击,门卫不仅放菜农躲进院子,还帮忙推车。

    到了下午六点,三轮车要么大白布盖着馒头、包子和锅贴,一块钱四个,一家三口吃不完;要么大油锅上摞一捆油条,五毛钱两根,新鲜得烫破塑料袋。牛奶厂员工蹬三轮车,大声吆喝“拿牛奶咯!”,大人们每每去划奶票取牛奶,都要站在巷里聊好一阵。

    说的话,无非是我家小孩在学钢琴古筝小提琴,他家小孩奥数英语珠心算又进步了。单元楼里,断续的琴音、大人的打骂、小孩的哭喊此起彼伏,谁也不肯让后代输在起跑线上。

    逼人的妈妈们也有另一面——坐在影碟机前哭。巷里的几家租碟店,黑板上《蓝色生死恋》们终年标记已借出。而我们更喜欢《还珠格格》,宠物小精灵贴纸,悠悠球,跳跳鼠,道明寺花泽类,还有看起来同龄,其实已经是高二大哥哥的“真相只有一个,犯人就是你!”。

    这些,是我对世界最初的记忆。

    我很想长大,甩掉漫长的90年代,做个大孩,马路对面想去就去。

    02.

    我每天都不得不过一遍危险大马路之后,它不再新奇和特别。

    它是我去初中的必经之路,那是2004年。

    新奇和特别的,是《八度空间》和男女关系。《半岛铁盒》很完美,但男女关系幼稚至极,男生们在从欺负漂亮女生向温柔对她好过度,但不知掩藏,每天荣登班级新闻,被所有人笑话。

    我遇到了不幼稚的男生。

    放学路上,他拍拍我的背,递一张纸条,QQ号和名字。不动声色。

    我和男生成了秘密好朋友。

    他在隔壁班,成绩不好,但不闹事,身边跟着两个小弟,不扩充势力也不受欺负,很像“梦幻西游”里的逍遥侠,我学会“闲云野鹤”这词时,拿去形容他,他高兴的用作QQ名。那时候的QQ名是大事。

    我们做QQ好友之后,聊天记录上百页,我当时没什么阅历和思想,如今想不起也想不通能聊什么,只记得我们变得很熟。但在学校,他从不与我对话,偶尔升旗、做广播体操,在楼道里碰到,也只人群里看我一眼,不言。

    周末他常在巷口等我。

    我们一起轻巧穿过危险大马路,去仲宣楼,去打球,去网吧,从CS1.5、传奇、奇迹、神迹、泡泡堂,到梦幻西游和冒险岛,团结协作组队冒险,我每次都听话,练医生或法师,弱不禁风站在他身后发光,虽然我憧憬的是一只扛斧耐打的血牛战士。

    我那时整日球衣球鞋和短发,是篮球场上总被误认成追风少年的追风少女。

    班里连男女生多讨论两道相似三角形题解,都能传上绯闻,我旁观着一切混乱,觉得他比年级第一还成熟和聪明。

    泡泡堂升到银牌二杠那天,他对我说,另维,你作文好,帮我写封情书吧。

    我人生的第一封情书,写给抽屉里情书比《一课一练》还多的班花——巷子里一起收过小王一角钱,然后一起挨打的邻居。

    他消失了一个暑假,回来找我,痛苦地说,另维,我好像喜欢上别人了。

    那时的男生们,都只肯喜欢那一两个女生,好像不喜欢她们就像不喜欢周杰伦一样,会惨遭时代遗弃。女生是美女,但新美女层出不穷,暑假回来,谁多几件漂亮衣服,换个刘海,或者蹿高五六厘米,都有可能立变男生们眼前一亮、趋之若鹜的对象。

    他喜欢上新晋班花,消息不知怎么泄露了。挨打邻居撞掉了新班花的文具盒,传到邻班变成两女生为他大打出手,他内疚极了,整日眉头深锁,但几周就复原,邀我反复欣赏麦迪时刻,打球,单挑劲乐团。

    劲舞团风靡的时候,我第一次拒绝他的邀请。中考在即,我想冲刺,他不在乎。他不敢相信我对他摇头,连问三遍“你真的不来?”,当场翻脸,但又很快复原,有了别的跟班。

    那时间,我蓄长头发,球衫换做连衣裙,赶上了初中最后一波“立变美女”,但他已经很少出现在学校。

    这些记忆,掺杂了多少添油加醋,我自己也说不清,同样说不清的,还有我是否喜欢过他。其实,头发长因为总复习忙,没心思剪,连衣裙是妈妈买的。

    你若问我喜欢谁,我会诚实地回答,谢霆锋,就算全世界都喜欢周杰伦,我还是喜欢谢霆锋。根本想不到他。

    但我记得,有一次我们在大雁塔捉鬼,我奄奄一息,挨致命击时他的逍遥侠忽然挪位,用身体挡住了我的玄彩娥。我惊讶地转脸看他,他没有发现。网吧窗外星期天上午十点的阳光刚好绕在他的白T恤上,我忽然觉得他的侧脸很好看,非常非常好看。

    a bit of Porto in color.

    03.

    危险大马路好窄。

    窄得负荷不了往来车辆,定时拥堵。

    我23岁再看它,这样觉得。

    我竟然也快不认识小巷了。

    每返回一次,我这感觉便加深几分。

    千禧年初流行整顿市容,常把小王抓去收容所。他消失几周,巷子里落叶纷飞,大家操心得不得了,他又突然回来,带一段收容所奇遇记。我刚上初中,放学路上总要停下来听他讲故事。他家当尽失,坐在水泥地上瑟缩着数落收容所饭不好吃。再过几天,屋檐下棉被、破袄、锅铲都有了,全是巷民们的偷偷赠送。

    像这样看小王消失几周回来,大家很快习惯了。

    大学的暑假,我回小巷,撞见屋檐楼在拆,着急问询小王回来怎么办,路人都不知我在说什么,上年纪的好一会儿才想起这号人物。原来,他在我高二冬天的消失之后,再没回来。小巷继续人来人往迎新忘旧,小王变成一个我不写出来,就从未存在过的人。

    偶遇闲云野鹤,是一辆出租忽然刹车,他蹦出来大叫我名字,胖得我没认出。

    初中毕业后他去当兵,没能坚持三年,回来做了保安。23岁的我们站在路边说过去,他感叹还是走出去了好,夸我气质又漂亮,和当年完全不一样。我夸回去,“你也长大了好多。”

    车里出一个女生,他介绍,“这是我媳妇”,我适应了好一阵。他应该只垂青最漂亮的女生的,但她很土。

    其他的呢。

    我不再午休,便被批评生活习惯坏了;叫不到出租车,Uber和滴滴不能用,路边等半小时,急得心脏都要着火了,周围人还慢吞吞的,像不在乎时间流逝;饭后坐地闲聊,没有意义、目的甚至话题,花光一整晚也不嫌浪费生命。自己明明是这样长大的,却无法再这样生活。

    我吃不着会哭的烤红薯,炒板栗,炸鸡柳,车摊和摊主老奶奶一起消失了,牛肉面馆关门的关门,搬走的搬走,郊区土房变成了万达广场,通着我不认识的公交车。回忆找不回,新的不认识。

    小巷,变成了一个待久了不适,离开了盼归的地方。

    却也容不得我随意回来了。实习,返校,找工作,做买卖,出差,旅行,我的时间时刻被瓜分得干干净净。亲人邻居们问起归期,寄份礼物以示挂念,却辗转听到揶揄,“出息了就是不一样,有家不回,倒是不耽误她整着美国货到处炫耀”。

    我总记得放学回家,放假回家,后来过节回家,谁知回着回着,家竟不再是自己的家了。

    04.

    我以为家乡是个地点,现在我明白,家乡是一段时间。

    1996年有个秦爷爷总冲我扮鬼脸,吓得我经过他院口就快进,院里的花坛有他亲手种的蔷薇,我摘一朵,挨妈妈打,他不允许,坚持说那是他老头子送的;1998年来了对年轻夫妇,在院口开一家副食品店,把“副”写成“富“,我捧着《现代汉语词典》纠正,他们送我一只娃娃脸冰激凌致谢。2000年妈妈每天去巷篮球场揪我回家,2003年我挤在刘胖叔的大米店里看姚明,2005年我忽然发现小王长白头发了……现在这些人已经连同他们身后的背景,全不见了。

    满眼都是新房子。

    小孩在巷子里跑,撞到我,害羞说阿姨对不起,成年人经过我,面无表情,我们互不认识。我长大了,变了,同时,小巷也在以它自己的节奏远去。我再也没有心思用一整个下午,趴在花坛边向每一只七星瓢虫问好,它也早没了那花坛。再回来,我是她的陌生人,它是我的陌生地。

    16岁时,是每天抱一本《最小说》,进进出出我的小巷读高中。我羡慕里面一个在澳大利亚留学的大连作者,认真读他笔下的外面世界,下决心毕业也到大洋彼岸去,然后渐渐变成一个,听到“姑娘你英语说得不错”,会回答“很正常啊,我18岁来西雅图,都这么多年过去了”的人。

    现在,也会有少年在他的小城小巷里,拿着我的书羡慕我罢。

    他还不知道的是,一旦他成了他羡慕的样子,小巷,也就不再是他的小巷了。

    -END-

    我人生的前18年一直是在一条叫慧安巷的小巷子里度过的,现在那小巷破败了,忍不住为她写一篇文章。

    原载于《萌芽》2015年4月刊,后收录于《我们都是和自己赛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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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lucky_luciano:看你的文章总是能让我感到平静,突然想起一句歌词:有些故事还没讲完 那就算了吧 那些心情在岁月中 已经难辨真假
      • 只争今朝:我还是喜欢看图片
      • d33368e467c5:“家乡不是个地点,而是一段时间。”
        看你的这篇文感觉像是在午后阳光下捧着一杯过去的咖啡,带着一种轻微的惆怅和物非人也非的感伤。
      • 白桕:去年看请回答1988的时候,哭了好几次。长大了也就回不去了
      • 海子之心:“台湾不是我的家,我的家没有霓虹灯”,罗大佑先生的歌,此文也是传达着这样的情怀,城市化彻底把我们撕裂开,隔绝开 ,人与人之间已经很少有除利益紧连的密切关系,为此我们应该高兴还是悲伤。或许这些已不重要,知道心在何地即好。
      • 厮杀的山羊咩:写得不错 真巧 我也是湖北的
      • 无忌不悔:羡慕作者有这样美好而难忘的童年
      • ad7f8f9b54a4:襄阳一座千年古城,城里住着你我他。小时的襄阳已远。
      • lucky_luciano:喜欢这篇文章,看完了感触良多。
        最能打动人的未必是人生的大起大落、大悲大喜,而是生活中点点滴滴的小细节,而那些小细节曾经温暖过我们。——午后,阳光寂静,你是否能听出往日已归去哪里。
        时间的伟力啊,不管曾经是好的还是坏的,都会变成过去,都会被慢慢淡忘。——年少时以为会刻骨铭心一辈子的感情,也会随着时间一点一点流逝,虽然伤疤可能存在一辈子,但却不会像当初那样心疼一辈子。
        有些故事还没讲完,那就算了吧,那些心情,在岁月中,早已难辨真假。
        彩色的容易腻,嚼不出味道,回忆的黑白停留在年少。
      • 花开在眼前:心里很暖。
      • 阿跛:其实从头读到尾一直有一种想哭的冲动,你的这篇文章让我想起了《请回答1988》,都是一样的还原了小时候那个年代的淳朴、简单、美好,在每个人记忆里都存在的那条小巷子里,感动的因子就像路边的无名野花和每家厨房里传出的菜香一样充满了生活的每一个角落。越长大越觉得生活里不如意的地方越多,有时候甚至不知道自己想要些什么,所以有时候我总是觉得很想家,但我也知道,我想的其实就是你文章里描述的那条记忆里的回不去的小巷子。这篇文章真的让我很感动,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里,我们都在怀念着那条从前慢的小巷子。
      • 白夜1005:太喜欢了。

      本文标题:远方的人每逢佳节倍思亲:我长大的小城小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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