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重百超市采购了一包吃食出来,看见附近的几个网吧生意火爆,从掀开的门帘望进去,可谓座无虚席,人满为患。七天长假嘛,有闲的人多,网吧自然是个好去处,尤其是盼星星盼月亮,好不容易盼来了大片空闲的中小学生。可每家网吧门口都贴着一张电脑打印的白纸黑字的告示:“非上网者,严禁入内。”这让人颇费思索。 “施工重地,闲人免进”之类的告示,见得多了,这个还是第一次见到哩。
屁大的一个小单位,或者仅仅几幢楼的居民小区,只要是有围墙圈起来的地方,都不难看见这样的封闭式标语。目的无非是:吓唬外地人,提防流浪汉。但营业性机构却鲜有如此的唬人语,网吧明显是个另类。你想想,商家为了赚钱,不惜花大钱营造气氛、招聚人气,怎么还敢拒人于千里之外呢。 我们常常能够看见的情景,是两家或几家并排的经营同类商品的商家,各自举着喇叭高喊:“盯到走,看到来,要买相因这里来!”招徕顾客嘛。一条好吃街上,几家同卖一种小吃的,纷纷打出招牌。第一家曰“老字号”,第二家曰“本街老字号”,第三家呢,曰“全城老字号”。你瞧瞧,这就是自由而热闹的商业竞争。谁优谁劣,由消费者评判。
并不是网吧不懂竞争,而是网吧受有关部门的严格控制,那是不能像开餐馆开服装店那样,随便想开办就开办的,据说小城一家网吧的营业执照转让费高达五六十万。也就是说,网吧行业是不允许自由竞争的。有限的竞争,得在有关部门的监控下进行。不完全的竞争与垄断经营没有太大的差别,这就是它敢于打出官腔十足的“非上网者,严禁入内”招牌的内在原因。
那么它要“禁止入内”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非上网者”呢?隶属有关部门的各职能部门,比如文化局、派出所、消防、防疫等等人员,他们当然不用进网吧上网,属于“非上网者”,但是网吧敢禁止他们进去检查工作吗?答案用不着说。就算网吧有这样的心,也没那样的胆。除了这些官方人员之外,还有什么样的“非上网者”属于网吧“严禁入内”的呢?据我的观察,网吧最想禁止的是学生家长,是学校教师。 没有哪个家长、哪个老师支持学生在网吧上网,这一点毫无疑义。
作为未成年人的学生,按国家法律规定,也是不能在没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进入网吧上网的。但是,如果严格依法办事的话,小城的网吧至少要垮掉一半。可以这样说,是未成年人支撑着网吧的营业额和有关部门在网吧业的一大半收入。一方面是国家法令,一方面是地方利益,忠孝难两全啦! 因此,网吧业的常态就是这样:哪儿网吧出了事儿的时候,有关部门严查,就整治一番,要求凭身份证实名制上网,这时门可罗雀,生意便一落千丈;有关部门放松的时候,就敞开大门接纳万千学子,哪管他有没有身份证是不是已经成年,大赚一把才是硬道理。
当有关部门对网吧故意放松监管之际,处在夹缝之中的学生家长和学校教师为了保护未成年的学生,只好代为执法,不得不亲自前往网吧,一家家艰难搜寻,把沉溺于网游不务学业的小家伙缉拿归案。毫无疑义,这两种人扰乱剥夺了网吧赚钱的大好商机,自然不受网吧欢迎,非得“严禁入内”不可了。
一边是遮羞、蒙羞的法律,一边是活色生香的利益,而我们的有关部门以及网吧,就配合默契地游走在这条不尴不尬的歧路上,乐此不疲,像一个永远长不大,毫无责任感的顽童,有正道、大道不走,偏偏喜欢在日暮穷途上玩耍逗留……
网友评论
一味的强制孩子上网打游戏,自然会适得其反。毕竟,大人自己都管不住自己,玩抖音,看连续剧,打牌,打王者荣耀……
最好的方式,一方面,父母得管的住自身,从自身自律做起,给孩子树立榜样。另一方面,不是禁止孩子玩,而是和孩子良性沟通,达成协议,每次完成必要的学业后有间断性的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