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东西看上去很悦目,粉色的,柱状,两端都有眼儿,不妨分个前后,后面的眼儿圆圆的,有一支筷子的横截面那么大;前面的眼儿却不一样,在中间,被两片儿唇包裹着,看不见,用手一捅,两片儿唇就分开了,眼儿才露出来。手一松两片唇马上合拢上,眼儿又看不见了。
卖这东西的老太太确实很老,除去脸上的皮肤松弛的因素外,还有眼睛斜视目光浑浊的特征,可以推断,她年轻的时候也不会比现在漂亮许多。
她的手伸进了前面的眼儿,冲着路先说,你看,弹性很大的,不管你的有多粗,都能插得进去,进去了很舒服的,跟真的一样。
接着,她又把手移到后面,说,这是屁眼儿,如果你愿意从后面弄的话也可以,同样舒服。这是无毒软塑料的,软得很,还带香味儿的,你闻闻。
那东西像堆泥,瘫软而且颤动着被推到路先的鼻子前,他果然嗅到香味儿,跟乔一楠身上的味道一样。
现在是早晨4点钟,路先半个小时前就到了。老女人介绍了很长时间,发觉路先没买的意思,有些失去了耐心,把那东西收到盒子里说,30块,最低价了,质量好的也有,钱也贵,这个再合适不过了。
装那东西的盒子很精致,单凭这盒子也值30块。路先犹豫了一下,最终掏了钱,买了。老女人把那东西放进一个黑色塑料兜里,说是这样别人就看不见买的是什么了。
路先出来时,天色刚刚微亮。那儿距离他家有10公里,路先并没有急于离开,他慌里慌张地回头看了看那家成人店,灯还亮着,不过门关得很严。
这已经是他第四次来到这家成人店了,头两次他根本没有买的意思,点儿浪荡地晃进去,和老女人逗闲哏,就像一个变态的中年男子似的,把一些问题问得详细暧昧以及龌龊不堪。老女人可没跟她逗,每一次都很认真地给他介绍那东西的功能,每一次的表情和态度都是一样的,路先想她一定没记住他,要不然不会每一次都期待至极,恨不得把路先裆下的东西掏出来,亲自帮他体验一番,然后心安理得地等他掏钱买走。
路先始终没买。
第三次到这家店,路先已经要买那东西了。那次本来决心很大的,可思来想去他还是走了。路先知道再去老女人要是认出他的话,肯定把他横扫出门的。
所以,他差不多能有2年之久,再也没光顾这家店。这次来之前,路先足有半宿没睡着。从凌晨1点开始,他就坐在书房里看书。他家有两间屋子,一间卧室,他和乔一楠睡觉的。另一间是书房,彻底属于路先的空间,乔一楠很少进去,除非叫他吃饭或者取东西。
路先很少有失眠的时候,那天不知道怎么了,睡了一半就醒了,然后怎么也睡不着。他先吸了支烟,又去漱了漱口,把被子蒙在头上,还是睡不着。
后来,他去了书房,看了篇小说,是一个叫少梅的女作家写的,故事很简单,讲了一个爱情故事,说男主人公裆下的东西坏掉了,女主人公却一直不离不弃地跟着他。路先觉得这是扯淡,世间哪有这事。他又换了一篇,一个男作家的,叫潘洗,故事也不复杂,说的是一个婚外恋的故事。尽管不复杂,路先反复看了3遍,竟没看懂。他翻到最前页看了看题目,原来叫《走神》。他想,怪不得看不懂呢,作者的心思都没在这儿。
他合上书,想眯一会儿,满脑子确实乱七八糟的,怎么也睡不着。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天还是黑的,那种黑色就像用染料染过一般,经久不褪。他觉得还是躺下吧,所以他又回到了卧室躺下去。
乔一楠好像醒了,也好像没醒,把身子挪向他。路先没动,歪过头看她。乔一楠接着靠近他,眼睛却不睁开。路先最害怕就是她这个样子,每次她想要和他做那事儿,总是闭着眼睛,把身体递给他,然后等他的动作,好像这事儿是一个人的事儿似的。
等乔一楠的身子完全进到他的被窝里,路先轻轻地把她推了回去。乔一楠还继续一点儿一点儿地往他身边凑,他还是推回去。三、四个回合之后,乔一楠轻声说,不做拉倒,你也不是个男人了。
她过来的时候,身上的香气也过来了,往常路先身体马上就变热了,血也马上涌到了下面,坚挺无比地进入到她的里面。
可今天不行,下面没什么反应,软软地耷拉在被子里面,路先觉得那个东西好像已经不存在了。他抬头看了看墙上钟,正好3点钟。
这时,他还真有了做爱的冲动,但下面的那东西好像还没有反应,依然软软踏踏的,贴着床面不肯昂起头。路先侧过身,看见了乔一楠熟睡的脸,他努力想和她以及和别的女子甚至还有电影明星做爱的场面,以唤起下面的热情。可是不行,下面的物件就像一个无赖,软硬不吃,一副爱搭不理的模样。
他忽然想起了那家成人性用具店,脑子里马上出现了那个塑制女性生殖器,一下子底下开始抬起头,把被子高高顶起。路先兴高采烈地转向乔一楠那边,准备大举进攻,可刚转过来,那东西马上就蔫了,像做错事的孩子,又躲到路先的腿底下。
路先马上转过来,又去想那个塑料制品。底下的物件又开始得意起忘形了,昂首怒视,可他一转过去看乔一楠,它又回了原形。
晚上回来,乔一楠的脸色不太好看,这或多或少影响了路先的心情。乔一楠在区政府工作,是个副区长,满世界地忙,忙得在家呆的时间很少。
路先在单位也是个小领导,工作方面不说比别人好,也不比别人差,总之说得过去吧。可跟乔一楠比起来,那就逊色多了。他只不过是区里的一个副局长而已,和乔一楠一个区,尽管她不分管他的部门,可白天他要是进到她的办公室,那叫汇报。
这个晚上,路先兴致勃勃地在家等着乔一楠。区里要搞演讲比赛,路先他们局推选了路先。他在这方面还是很自信的,从上学时起,他就总参加类似的活动,获了若干奖。他这方面的才华乔一楠以前还真不知道,这次他要展示展示,要不在人家面前,总抬不起头。
乔一楠回来得也不算晚。一进门就看见路先站在灯光下,像尊雕塑。乔一楠吓了一跳,问,你干什么呢?
路先说,演讲比赛,背稿子。哎~你来听听怎么样!
乔一楠坐在椅子上,托着下巴听。路先也像模像样地背着稿子。稿子不长,没几分钟路先就背诵完毕,然后洋洋得意地看着乔一楠。
乔一楠也看着路先,说,你这是什么啊,什么演讲,简直就是小学生朗诵。别胡扯了。
路先心中的一口气泄了出来,瘫在椅子上。乔一楠也不看她,脱了外衣,坐下吃饭,然后看书、上床睡觉。路先比她先上的床,晚饭都没吃。一觉睡到下半夜1点。
从那家店出来,路先的竟然觉得轻松很多,甚至哼起了小曲。到了自家窗前,他远远地看见灯还亮着,走的时候忘记关了。他知道,乔一楠不会发觉他离开的,她睡得死,白天忙得体力透支,晚上怎能有不死的道理。
路先开了门,蹑手蹑脚地走进书房。乔一楠正等着他,他还没想好说什么,她就问,干什么去了?
路先结结巴巴的,说不出来。
乔一楠又问,手里拿的是什么。
路先把两只手送到她面前,说,自己看吧。
乔一楠说,你拿一个破塑料兜干什么?
路先一看,手里只剩下了那个黑色的塑料兜,空的。他笑了,笑得很暧昧。
那东西是在路先上楼前就从塑料兜里掉出来了,在楼道里滚了几圈儿,落在了楼门的外面。路先只顾往家走,一点也没有发觉,恰好王梦伟走在他后面,看见那东西掉下来,他赶忙走了几步,一把拾起,慌慌张张地把它揣在怀里。
王梦伟本来要出门办事的,捡了东西也没了心思。他急匆匆地回了家。他家和路先家住在同一幢楼,和路先不一样,王梦伟没有福气吃皇粮,他只是个卖水果的小贩子,所以捡了东西跟中了彩票一样,兴奋且紧张。
到了家,王梦伟才放松下来。家里只他一个人,没有媳妇,没有孩子,也没有父母同住。他把那东西掏出来,仔仔细细端详了一番,最后他才看出来,是个塑制女性生殖器。这下子,他竟兴奋起来。王梦伟三十好几了,还没结婚,不是他不想结,而是没人跟他结。从十几岁起,王梦伟就从农村到了城市,风里来雨里去地摸爬滚打,好不容易赚了几个钱,又搭在了房子上,一点积蓄也没落下。城里的姑娘都很现实,谁也不肯嫁给一个没钱没势穷小子。
现在,他捡到了这么一个东西,王梦伟的眼前似乎一下子出现了个美丽的姑娘,这个姑娘要跟他生活一辈子,白天躲在隐秘的角落,晚上陪他一起入眠,彻彻底底的一个好媳妇。想了一会儿,他看这那东西,脸红了。
过了一会儿,王梦伟忽然想起,比这个东西更好的还有个叫充气娃娃的东西,听人说,那东西跟真人一样,甚至比一般的女人还漂亮了,个个都是女明星一样的脸蛋儿,想要谁的就要谁的。王梦伟想,整个充气娃娃那东西不错,不吃草不吃料的,放在家里也不占地方,胜似一个大活人。
他把那东西放到了一边,与此同时,他下定决心去买个充气娃娃,并且发誓要用一辈子。一切都计划好了,他又要出门办事去了。还没出门,他又改变了主意,他想,难道这一辈子真就和一个假人生活在一起,好歹女人也是个人,还能说说话唠唠嗑什么的,一个男一个女除了干那事,还有很多事要做呢,比如亲嘴,假人就亲不了嘴,塑料的东西听说还有毒呢。
想了这些,王梦伟下了决心,在以后的日子里,一定要娶个真人做媳妇,像假人之类的东西一概要抛弃掉,因此他干脆把那东西丢到了一旁,出了门,走了。
就在这时,一个小偷溜进了他家。小偷是他的邻居鲁十六。鲁十六做小偷这行已经十多年了,偷龄比年龄小不了多少。本来他不偷邻居的,但是他注意王梦伟很久了,他知道他是个卖水果的,而且常听别人说,卖水果比别的买卖都赚钱,很多大老板都是靠卖水果发家的。他观察了一阵子,觉得这话不错——王梦伟一个人,而且没有一分钱贷款就买了楼房,肯定是个有钱的主儿。
这一判断让鲁十六放弃了固有的原则,他决定偷他一回,没准能赚大了呢。就在王梦伟出门的那一瞬间,鲁十六顺着窗子爬进了他家。他知道他刚出去,所以一进去鲁十六就毫无顾忌地翻箱倒柜,忙乎了十多分钟,什么也没翻到,鲁十六有点失望,他开始怀疑起自己的判断力。
他刚想离开,忽然发现了地上的那个东西。鲁十六又高兴起来,暗自庆幸自己这次没有走空。他赶紧打开包装,那东西露了出来。
他妈的,怎么会是这个鸟东西。
他骂了一句,老子见到的真的还忙乎不过了,还能用假的,他妈的,真晦气。
说完,鲁十六随手把它扔出了窗外。外面是一所充斥着朝气和欢乐的学校——青年街小学。
5点钟,青年街小学根本没开大门。以前,学校里是允许晨练的人进入的。后来发生几起小学生伤害案件,进入里面晨练就被禁止了。
赵小明必须在5点之前从家里走出来。2岁的时候,他的父母离了婚,他跟了母亲。母亲从来都是4点就把他叫起来,带他吃早餐,再把他送到学校门口,之后自己开始为生计奔波。所以早上5点钟的时候,青年街小学的学生赵小明已经在学校门口等候大门打开,一年四季天天如此。
这些天,他有些精神不振。大概有一个礼拜了,他路过高年级的某个班,看见了一个男生,赵小明认识他,不光赵小明认识他,几乎全学校的男生都认识他,但他不知道他真名叫什么,只知道叫水哥。那时,高年级正在上课,水哥忽然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头也不回就往门口跑。
上课的老师叫住他,问他干什么去。
水哥从兜里掏出手机,说,我老婆找我。
这个场景对于赵小明来说刻骨铭心,他听他妈说,等他大了,娶了老婆就可以不在5点钟起床了……赵小明听了水哥的话,蓦然悟出,原来到了小学高年级就可以娶老婆了,老婆是什么样子呢?
一个礼拜时间,赵小明都在想象着老婆的模样,他算计着还有几年能升到高年级,掰了十几遍手指头得出了结论——还要2年时间。正是这个结论,让他在这个礼拜的每一天都心事重重。
那天早上,赵小明在等待学校大门打开的同时,仍然在想象着老婆的模样。也就是在那时,他脚下一绊,是一个黑色的塑料兜,里面不知道装着什么。他没顾得上去捡那个东西,毫不在意地踢了一脚。那个东西立刻滚到了很远处。
其实那个东西的命运就是如此,它被丢在大街上,经常被人家踢来踢去,随后在它出了青年街小学之后,被无数个人踢过,奇怪的是,尽管被踢了千万次,它没有变得体无完肤,相反更加娇嫩可爱。
水哥从远处走过来,从赵小明跟前走过去。赵小明在他的后面怯怯地说,水哥。
水哥转过身,他不认识他,狠狠地看了他一眼。
赵小明说,水哥,那天我看见上课打电话了,找你老婆……老师没敢说你……
水哥换了一副得意的面孔说,他不敢说我,说我,我爸摆平他。
说话时,水哥看见了刚才他踢走的那个东西,过去捡起来,打开一看,笑得前仰后合。
水哥说,小孩儿,你过来。你知道你刚才踢的是什么吗?
赵小明摇摇头。
水哥说,小孩儿,你过来。我告诉你,这叫逼,女人才有的。我老婆就有。
他那东西放到了书包里,又说,等你有了老婆就知道了。
赵小明羡慕他懂得那么多,他想如果不是水哥告诉他,他这样大年龄的男生是不会知道的。他一直目送着水哥走远了,然后又开始琢磨着老婆的模样。在他心目中,他觉得老婆必须是个女生,而且得是学习好的女生。按照这个标准,他认为只有班上的谢娜才能成为他的老婆。
这下子,老婆的模样已经清晰,赵小明不用心里再想,而是用眼睛看。这一天时间里,他时不时地把目光瞥向谢娜,没有了听课的心思。直至放学,赵小明还不肯走,坐在篮球架子下面朝谢娜回家的方呆呆地望。不过,他暂时还没有把让她做老婆的想法说出来,他要等到上了高年级再说,到了那时他想她一定会惊喜万分的。
青年街小学低年级比高年级放学时间要早。赵小明看着谢娜回家的时候,高年级还在上课,赵小明想,高年级很糟糕,上课要上到很晚,就是可以有老婆,如果不是有这么一个好处,才不上高年级呢。
天上一下地上一下正胡乱想着,赵小明看见水哥慌慌张张地从远处跑来,跑到他跟前,认出了他。
水哥说,小孩儿,这个东西给你,你用得上。
他一边说一边把那东西塞给赵小明。随后追过来一个老师,拎过水哥问,你上课鼓捣什么东西呢,拿出来。
水哥说,什么也没鼓捣,鼓捣手呢,不信你翻啊。
老师走过去翻了翻,真没翻出什么东西。随后他问赵小明,他扔什么东西没?
赵小明摇摇头。
等他们走远,赵小明从书包里掏出那东西。那东西看上去很悦目,粉色的,柱状,两端都有眼儿,后面的眼儿圆圆的,有一支筷子的横截面那么大;前面的眼儿却不一样,在中间,被两片儿唇包裹着,看不见,用手一捅,两片儿唇就分开了,眼儿才露出来。手一松两片唇马上合拢上,眼儿又看不见了。
他觉得这东西很有趣儿,但有一件事情没弄明白,就是它到底藏在女人身上的哪个地方。再有谢娜身上这东西也是这般有趣儿,松紧适度,摸起来那么柔软?
赵小明决定明天就告诉谢娜,她是他的老婆,不能再等到上高年级了,两年的时间对于低年级的赵小明来说无疑很漫长,他对那个东西到底藏在谢娜身上的哪个部位产生了浓烈的兴趣。
第二天,他仍然是第一个到学校的。10岁的赵小明有了人生第一次失眠的经历,所以他见到谢娜的时候,眼睛还有些微闭。
他说,谢娜,你知道你是我老婆吗?
谢娜说,不知道啊。
你当然不知道。赵小明洋洋得意地说,随后又沮丧起来。他说,可要等到上了高年级才是呢,不过可以提前一点,上高年级还有两年呢。
谢娜说,哦。
赵小明从书包里掏出那东西,说,这样吧,你先告诉我,这东西藏在你身上哪个地方?
谢娜接过它,反复看了看,说,我也不知道,这样吧,我们去问问老师。
赵小明说,问老师干嘛,你把衣服脱了,我们一起找找。
谢娜说,好吧,可到哪脱呢?
赵小明想了想,很肯定地说,去厕所。
两个小学生一起往厕所走,走到半路,谢娜忽然害怕起来,她说,我不去了!
赵小明说,你不能不去,你是我老婆,我妈说,男人要管住自己的老婆。
说着,他拉起谢娜往厕所里拽。
她嚎啕大哭,整个青年街小学全是她哭的声音。一个女老师听见了哭声,朝他们走来,问,怎么回事。
谢娜说,赵小明要脱我的衣服。
女老师说,你要脱她衣服干什么?
赵小明一抬手说,看,找这个东西。
女老师从他手里把那个东西抢过来看了看,脸变得红红的。
赵小明说,老师,我不能从你身上找,因为你不是我老婆,谢娜是。
女老师把赵小明拎过来,像拎小鸡崽儿似的,一直拎到办公室。几个男老师为过来,问她,怎么了?
女老师回答,现在这学生太不像话了,大白天给人家女同学看这个,还要脱人家衣裳,这不是耍流氓吗?
男老师拿过那东西看,一个看完了递给另一个,他们的表情是一样的,个个面露暧昧的笑容。赵小明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发笑,难道他们知道这东西藏在谢娜身上的什么地方?
一个男老师走到赵小明面前,收起了笑脸问,这东西你是从哪弄来的?
赵小明说,昨天早晨捡的。不过让水哥抢走了,今天下午放学他又给我拿了回来。
男老师又问,水哥是谁?
那个女老师说,就是高年级的那个小流氓,跟这小子一样,都是个小流氓。
水哥也被叫到了办公室,他立刻看见了老师手里的那东西,狠狠地看着赵小明。
男老师问,这东西是你给他的?
水哥说,不是,我从来没有过这东西。
男老师又问,到底是不是他给你的?
赵小明刚想回答,看见水哥正使劲盯着他。他一时不知道怎么去回答。
男老师告诉水哥,你先回去吧,我们调查一下,如果真是你给的,饶不了你。
接着,男老师又对赵小明说,你今天就别走了,在作业本上写100遍我是“小流氓”,然后叫家长来,从明天起,你把红领巾交出来,不准你带了。
女老师很解气,感激地看着男老师。男老师说,我们走吧,对待这样的学生你就得这么做。
老师们都出了办公室,赵小明看见那个男老师从背后摸了女老师屁股一下,然后就笑。
赵小明恍然大悟——原来那东西应该就藏在女人的屁股那儿。
晚上6点,赵小明的妈妈被叫到了学校办公室,男女老师一路斥责,把赵小明的妈妈说得无地自容,她不停地道歉,不停地表示一定要好好教育儿子。
他们开了办公室的门,屋子里没有笑靥如花的赵小明,而有一个用红领巾吊在脖子上死去的小男孩,不过他的面容很安静,没有痛苦的表情。在办公桌上,放着一张纸,上面写着:我找到了逼到底藏在女人身上什么地方了,我不是小流氓。
我说过,那东西的命运就是被人家踢来踢去,尽管被踢了千万次,它没有变得体无完肤,相反更加娇嫩可爱。在赵小明的生命结束后,它的被踢来踢去的命运并没有结束,随后它落到了男老师和女老师的手里。事实上,他们的关系确实不正常,他们都有各自的家庭,但他们在一起睡觉的时间要比跟自己的妻子或丈夫的时间要长。每次他们做那事儿的时候,男老师总是把那东西拿出来欣赏一番,兴致勃勃地掏出自己的家什,对那东西比量一下,骄傲对女老师说,你看,这东西我用不上,我的家什要比它大,估计插不进去。
说完他就使劲把那东西往自己的家什上套,套了半天也套不进去,最后无奈地说,还是用你的吧。
每次他这样说,女老师便默不作声,也不看他。时间长了,女老师对他的话有的反感。终于在某一天,她再也忍不住了,从厨房里取来了洗涤剂,挤出了些许涂在男老师的家什上,然后把那东西往上一按,一下子就插了进去。
女老师说,不润滑你怎么能进去,什么叫润滑,有了感情才有润滑,你反反复复说那句话什么意思,你对它有了兴趣?
男老师说,我怎么会对它有兴趣,我是说用不了它。
女老师说,你看,这不是在上面吗?怎么用不了?
男老师说,我说用不了,你非说能用了,你是什么意思呢?
女老师说,XXX,我早就看出你的心思不在我身上了,竟对一块塑料有兴趣,你他妈的给我滚吧!
男老师说,XXX,你他妈的也给我放尊重点,要离开别找借口,老子就对塑料感兴趣了怎么地。
那东西引起了他们的争吵,也促使他们彼此走向了陌路,本来两具经常重叠的身体也最终再也不能重叠了。
那东西从还是他们手里流失出去,有一段时间下落不明。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一个女性性工作者,也称妓女,俗称“鸡”,得到了它。故事讲到这儿,整个脉络走向似乎出现了偏差:那东西自到了男老师和女老师手里之后,下一个主人应该是一个年轻人。但是,我却羞于讲他的故事,因为那个年轻人就是我,准确的说是几年前的我。那时,我真的还年轻,年轻得像一枝初春的柳树枝,绿意盎然且欣欣向荣。
我得到那东西也是偶然,那天我正在街上闲走,忽然下起来了雨,我慌忙跑进了一幢大厦里,刚进去,我又想撒尿。大厦里看不见人,所以在厕所里也看不见人。我痛痛快快地撒了尿,然后准备离开。就在那时,我看见了窗台上放着一个黑色塑料兜,我猜是一沓钞票。
我向周围看了看,没有一个人。于是把揣进怀里,找一个更安全的地方去验证我的猜想。结果,我错了,里面是一个粉色的柱状物体,两端都有眼儿。我认得它,男性自慰器。这个结果也没有什么不好,我正好需要它。
1年前,我处了一个女朋友。像我这样20几岁的小伙子没有有钱的爸,也没有可以炫耀的家庭背景,自然得不到女朋友的青睐。处了将近1年的时间,也没谈及婚嫁。所幸,我们认识的第二天,便一起上了床。上完床,她就问我,拿什么娶她。我说,我没有钱,但可以去赚。她说,那等你赚够了再说吧。
这1年时间以来,我只和她上过一次床,第二次的时候,没等开始,我就想到完事之后她一定会再问拿什么娶她,所以没等开始,我的家什就完蛋了,然后一直完蛋来着。她在床上坐了一夜,也数落了我一夜,她说,我身上就没有好使的地方,那东西给了我,除了能证明性别外,不过是个摆设而已。
从此,我就有了严重的心理障碍,直到以后我也不敢跟女人提出上床的要求,我怕一旦人家满足了我,我满足不了人家。
这么长时间解决生理问题,我靠的是两个途径:一是手,二是找“鸡”。找“鸡”太费钱,因此手成为最主要的方式。现在有了这东西,也算好运眷顾我,毕竟它比手要有更大的想象空间。
忘记说了,我和我的女朋友尽管关系不是很融洽,但也没到分手的地步。她长得奇丑无比,世界上恐怕只有我能敢娶他,相信不会再有其他男人有这个胆量了。
我把那个东西带回了家,随之而来出现了一个问题——我的房间没地方藏住它,万一被女朋友发现,隐私泄露倒没什么,可我忍受不了她尖酸羞辱,那样在她面前我永远都会抬不起头的。
我思考再三,决定把它扔掉。
带着那东西出了家门,走了很远,也没有找到合适的时机出手。我感觉到处都有眼睛看着我。那东西紧贴着我的大腿,软软的,不知不觉竟让我的家什不安分起来。这给我出了一道不大不小的难题,这个时候我总不能用手解决吧。
我忽然想到了找“鸡”。我从电话簿里找到小红的名字。陶小红,我认识她很久了,挺有情义的,不会嘲笑我战斗力不强,有时候甚至还会给我打折,比如买一送一的活动经常搞。
我很快来到了她的住处,用几分钟时间把当务之急解决完毕。陶小红应付完我,在床上吸烟。她吸烟的姿态很好看,眉头紧锁,烟雾在她头上飘渺地荡来荡去,这就使她像个女作家关注人生一样沉静。
我把那个东西拿出来,说,你帮我处理掉吧。
她看了看那东西说,处理干什么,给我吧。
我说,你要它干什么?
她说,有的客人不一定要真刀真枪地比量。比如像你这样的,用它帮着解决,时间更长一些,客人也感觉更有情趣儿。
我说,那好,就送给你了。现在像你这样恪守职业道德,刻苦钻研本职业务的“鸡”不多了。
1个月后,陶小红惹了一场官司。我见到她时,是在法庭上。事情的经过大致是这样的:
我和她分手后,她一个人出了家门。走在半路上,遇到一个老太太,不知道让谁撞倒在地。陶小红走过去,把她扶了起来。那时候,老太太被撞得很厉害,一时半时她也没把她弄醒,陶小红只好送她去了医院。老太太醒后,陶小红要走。
老太太一把抓住她说,你不能走,撞了我还想走!
法庭很不安静,老太太涕泪横流地嚎啕大哭,她的儿子则在一旁喋喋不休地陈述着陶小红的罪行。他说,当时老太太正在街上走,那个女的迎面过来,左手刮了她一下就刮到了。另外据我们调查,这个女的是个“卖”的,不是什么正经人,她肯定是想抢老太太抢的,没抢好,把她弄倒了。
法官问陶小红,你有什么辩解的。
陶小红说,我没刮她,她躺在路边是我救了她。
听陶小红这样说,老太太的儿子又进一步陈述了证据,说得悲悲戚戚的,恨不得把他的娘描绘成一个苦大仇深的佃户,而陶小红就是万恶的地主老财。
无论他们怎么说,陶小红始终就是那句话:我没刮她,她躺在路边是我救了她。
法官给了最后的判决:因为双方都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各自的行为,即老太太证明不了是陶小红撞的她,陶小红也证明不了没撞老太太,所以各承担一半责任,陶小红付老太太伤残费、精神补偿费1万元。
从法院出来,我问陶小红,你那天干什么去了,怎么会遇到这事?
陶小红说,一个客人要求上门服务,我就拿着你给我的那东西去了,还没到呢,就遇到这事了,认倒霉吧。
我说,你没报警吗,警察没勘察现场吗?
她说,报了,还做笔录了呢。
我问,笔录怎么做的?
她说,怎么个经过,我就怎么说的呗。我说,当时我拿着那东西出门,正看见老太太倒地,然后就送她去医院。
我又问,警察笔录中写你拿那个东西没?
她说,写了。然后那东西也扣在警察局了,说事情调查完再给我。
我说,你的官司打赢了。
陶小红说,你发昏了,谁也证明不了我没撞她啊,法院都判完了,还能改?
我笑了笑,拉着她去了警察局。
法院对这起案子择日再审了一次。这回我替陶小红请了一个律师。
律师问,你们说我的当事人是怎么撞的你。
老太太的儿子仍然理直气壮,说当时老太太正在街上走,那个女的迎面过来,左手刮了她一下就刮到了。
律师说,当时我的当事人左手正拿着这个东西在街上走。请注意,你们也承认我的当事人是走,而不是跑。她是从老太太右侧过去的,左手拿着这个东西,第一不可能抢钱,因为手里拿着东西呢;第二这个东西相当柔软,即使碰到老太太也不可能碰倒她。请求法官做现场案件实验。另外,她左手拿着这个东西,有警察的笔录为证。
说完,他高高举起那个东西。
法院问,是什么东西?
他说,软塑制品,男用自慰器。
15分钟后,法官经过一系列科学论证,认为如果陶小红手里没拿那个东西,坚硬的手掌一定会把老太太刮倒的,但是正是拿了那个东西,在行走的时候,有了那个东西柔软的阻挡,是不会把老太太刮到的,而警察的笔录证明了当时陶小红的的确确拿着那个东西,法院支持了陶小红没有撞倒老太太的说法。
听到了法官的判决,老太太和他的儿子哭闹不止,大骂陶小红是个婊子,大白天拿着那么肮脏的东西满街走,不是婊子是什么!
陶小红却很安静,她点了一支烟走出了法庭。在老太太身边,她停了一下,说,那东西比你干净多了。
没几天,陶小红找到了我,说要和我结婚,我对此很诧异。她说,是你的那个东西帮我洗清了冤屈,天意啊。如果你不嫌弃我是只“鸡”,我就嫁给你。我喜出望外,当下表示我没有行业歧视的观念。
随后,我找到了我的女朋友,告诉她,我要永远地离开她。就在我转身离去的一瞬间,我觉得无比的轻松。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过去了几年,我和陶小红一直很恩爱地生活着。值得一提的是,我的家什不再是个摆设,每天晚上总是雄赳赳气昂昂地,不把她弄得求饶绝不罢休。
后来,我忽然想起了那东西,便问她,那东西哪去了,警察不是还给你了吗?
陶小红说,是还了,但不知道哪去了。
我说,哦。没了就没了吧,反正我用不着了。
一天,我回来得很晚,路过一个僻静的树林。天色暗得很,我不由得匆匆地走。脚下忽然一绊,低头一看发现地上躺着一个男人,满脸污垢,痛苦不堪,原来是个拾荒者。
我问他,你怎么了?
他用手一指旁边,我看见了一个粉色的柱状物体,两端都有眼儿。
他说,我捡到这么一个东西,就拿自己的那东西插那东西,没想到里面还有东西,把我的那东西弄坏了。
他的手扶着已经软沓了的硕大的家什,上面满是血。我顺手拾起那东西,外侧上面刻着几个字:欢乐洞。透过外面的眼儿,我看见里面果然有东西。我把手伸进去,把东西掏出来,是张纸,被叠捏得坚硬无比。
我打开那张纸,原来是份演讲稿,题目是:我们如诗如画的生活
这时,拾荒者在我身后大喊,那东西是我的,你别拿走。
我笑了笑,把那东西抛向了身后。拾荒者又说,谢谢你,这回我可以用它了。
我继续向前走,脑子出现了奇异的想法:假如那东西继续从拾荒者的手里流转出去,到了高官、富贾、军人、警察或者越狱者手里会发生什么样的故事呢,不知道有谁能说得清楚。
正想着,一对夫妻从我的身边走过,恩恩爱爱的,如胶似漆,我看了他们一眼,认得,是我们楼的,卖水果的小贩子王梦伟。
�T<-4��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