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深深爱过你

作者: 六只棠 | 来源:发表于2017-12-11 21:25 被阅读69次

    (一)

    雪花一片一片落在红房顶上,铺了一层又一层,红房顶终于变成了白房顶,可在我的记忆中,一直有个男孩静静的趴在阳台,望着欢声笑语的院子发呆。

    小时候我住在镇上一座旧居民楼,我们家在四楼,正对窗户有一座红房顶的小楼。

    每次不听话,惹母亲不开心,她都会说,你再不听话就不要你了,把你送到对面的孤儿院。

    其实,很早的时候红房顶给我的是一种恐惧的感觉,因为那里住了太多无家可归,被父母无情抛弃的孩子。

    我第一次注意到他,是周末的一个午后,洗完自己的衣服,一件件抻平,晾在绳子上,嘀嗒嘀嗒……湿衣服上渗出的水打在盆里,滴出一个个小水圈。

    我蹲的脚有些麻,直起身朝窗外望去,那时候天还很蓝,洁白的云朵懒洋洋的躲在蓝天怀里,对面的那座红房顶在暖阳中颇有意境,像极了一幅画。

    忽然我发现了画中的他,那双眼睛尤其吸引我的注意,有着同龄人不曾有深邃,干净明亮,却又有许多读不懂的感情,可我觉着他的目光和我盯着橱窗里美味昂贵的蛋糕时有些像,渴望而不可求。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原来是魏姨家,她正带着两个孩子在院子里玩。

    他们玩的很开心,难怪男孩的嘴角不自主的向上翘起。

    嘿!我笑眯眯的朝他打招呼。

    他朝我看过来,微笑僵硬在脸上,没有回应我的热情,反倒扭头跑走了。

    我有些郁闷,心里暗想,真是个不友好的家伙。

    (二)

    我们学校在孤儿院附近,每个班上都有很多孤儿院的孩子。

    五年级的时候,他转到了我们班,那时候我才知道他的名字——起风。

    他还是像小时候那么不友好,和同学们很少说话,因为成绩好,相貌俊又是孤儿的原因,每个任课老师都喜欢他照顾他。

    每次考的不好回家被训的时候,我都会羡慕他。

    他每天第一个到班里,最后一个走,我坐在他后面,隔了三排,只要我抬头,就能看到他单薄的背,埋在一堆书里。

    别人越是不理我,我就越想去接近人家。

    只是小时候那次碰灰让我一直心有余悸,作为语文课代表,我每次去他那收作业,都有的是机会同他说话。

    起风,交语文作业。

    他匆匆抬头,把语文本递给我,都不曾看我一眼,就低下头继续锁眉看书。

    我拿起本子悻悻的走开。

    从此我多了件心事,除了思考买点什么零食,还会思考他为什么这么孤僻。

    或许他是没有感情的人,冷血动物,像蛇一样,这个想法一冒出来,到把我自己吓的颤抖了一下。

    因为收作业的原因,我想我是小学时候和他说话最多的同学,然而这并没有让我们之间的距离有一丝一毫的靠近。

    (三)

    在这件事发生之前,我一直以为他是没有感情的人。

    那天,我刚坐到班上,同桌就小声跟我耳语,知道吗?起风居然喜欢韦露露,还写了情书呢,韦露露把情书贴在了黑板上,还嘲笑他懒蛤蟆想吃天鹅肉……

    我听完这个消息,有些难以置信,盯着他比平时伏的更低的身子,气愤不已,韦露露怎么能这么做,这对于一向孤僻的起风来说是多大的伤害。

    同桌推了推我,你没事吧,脸色这样难看吓人。

    不得不承认,韦露露是很漂亮,在我们这些连镜子都不照的乡下丫头中,她像是所有男生的魔咒,绝大部分人都暗恋她。

    原来,在我心里与众不同的起风也一样逃不过这个魔咒。

    班上几个爱起哄的男生还在拿着那封情书传看,居然有人大声读出来,你就像一缕明媚的阳光照亮我阴暗的生活……哈哈,酸死人了。

    起风忽然腾的起身,三两步走过去,他的眼神异常愤怒,我几乎从来不曾在他眼中捕捉到过任何情绪,这种愤怒之情就像平静海面狂风大作。

    无聊!扯过情书,撕碎,几个爱起哄的男生围住他扭作一团,他虽然高瘦,但一人终究势单力薄,我不知道哪来的勇气,拿起笤帚加入战斗,和他们撕扯在一起。

    因为有武器,加上我是女生,男生们对我多少有些忍让,很快我们俩占了上风。

    住手!

    班主任的喝声让我们停下了战斗。

    我们几个人被叫到办公室,被狠狠的训斥了一顿,然后列队站在走廊里接受全年级同学行注目礼。

    一向脸皮薄的我并没有觉得丢脸,反而觉着和起风站在一起是一件开心的事,这是我第一次靠他这么近。

    谢谢你。下学的时候,我们的罚站才结束,我跟在他身后往教室走的时候,他回头跟我道谢,表情少有的柔和。

    每次回忆起那个场景,我都觉着我们两个就像金庸小说里桃花林里舞剑的侠侣,这是我们第一个交集,我走近他的第一步。

    (四)

    我以为我们有了第一个交集,以后会慢慢走近。可直到小学毕业,还停留在原地。

    读了初中在好心人的资助下,他去了重点中学,而我的成绩只能读个普通中学。

    在那个年纪,想打听一个人仿佛很容易,尤其是又帅学习又好的男生。

    他成绩还是那么好,别人只能望其项背,我听说他变了,不再和小学一样,只是扎在书堆里。

    他开始打篮球,开始被女生追。

    我不想知道有多少女生追他,可我想去看他打篮球。

    宽阔的球场,沸腾的人群,我紧紧盯着奔跑在球场上的他,身板比以前更宽厚了,也比以前高大了。

    不知不觉中,原来我已经错过了一场盛宴,他从一个小男孩变成一个大男孩。

    我紧紧的抱着那瓶冰凉的饮料,想用体温暖热。

    那一场篮球比赛虽不能拉近我们的距离,可他飒爽的跑姿却能让我回忆无数次。

    比赛结束,他所在的队赢得了比赛,人群中很多女孩高声喊着她的名字。

    他拎起包朝场外走来,我拼命的挤着,想把温热的饮料送到他手里。

    可惜关注他的女孩太多,我越挣扎离他越远。最后只能看着他离去的背影,那瓶尚有余温的饮料没能成为我们的第二个交集。

    后来他考取了重点高中,又读了名牌大学,我再也打听不到任何关于他的消息。

    徐志摩曾说过,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太阳终于出来了,红房顶上的白雪开始融化,嘀嗒嘀嗒……我的眼眶湿润了,这世界模糊起来,唯有他的脸是清晰的。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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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六缡:很好看呢,加油!😊
        六只棠:@孤帆 谢谢😄😄😄
      • d4e75795d5ff:您的文章很有新意,已被收入专题《百梦奇谭》,期待您更好的文章❤ 欢迎下次投稿到本专题🙂🙂
        六只棠:@弥次郎兵卫 好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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