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沁是个姑娘。
站在你身边你永远抬不起头的姑娘。
为什么?
因为她身高168,体重93,样子算不上很惊艳,但气质足够让你俯首称臣,护肤品化妆品,只要你问,她就能说出所有牌子的优缺点。
就是你一旦在她身边,就情不自禁的觉得自己技不如人,然后就会屁颠屁颠的膜拜她。
别人家的妹子怎么会是这样,再看看自己......
低头之后......算了,还是不看了吧。
一
所姑娘最近迷上了一个男生。
男生叫文韧,坚韧的韧。
据我所调查,此男子性格内向,喜欢去三个地方,图书馆,篮球馆还有图书馆,明明清清瘦瘦的小身板儿,看着连我壮实都没有,偏偏是去年的散打冠军。
“去年的人应该挺弱的吧。”我看着新闻酸酸的说了一句。
“你是不是嫉妒人家啊!”
所沁看着我意味深长的一笑。
“......”
我边翻白眼便调快了跑步机的速度。
我确实是嫉妒他。
所沁和文韧认识是在去年的拳击赛上,我是女子组的,他是男子组的。
他是冠军,我却名落孙山。
能不嫉妒吗!
“反正我不会喜欢一个娘炮!”
“那也是冠军娘炮啊!第四名!”
“......滚滚滚!”
说让她滚她还真的滚了,八成是滚去给她的冠军送爱心早餐去了,也不知道她从哪打听的人家喜欢吃章鱼丸子,于是每天一天三顿的章鱼丸子。
二
我不知道什么是两个人的黄昏,但所沁知道,她说她要去和自己的冠军先生共度黄昏去了,所以玉手一挥,离我而去。
我去你大爷的共度黄昏!
所沁真的和文韧私奔了,谁都联系不上她。
私奔这两个字,是多年以后,穿着紧身小礼服,银色高跟鞋,拿着小卖部里拿手机当来的一箱二锅头。私奔是所沁她自己说的,尽管她和她的冠军先生从来没有在一起。
他们那年去了广州,合伙开了一家工作室,摄影工作室。
文韧的专业是摄影,拳击只是他的爱好。
老娘去你妈的业余爱好!
那段时间里,他们两个只要是睁着眼睛就在工作,肚子饿的实在是受不了了,就端着泡面工作。
说到这里的时候,所沁醉意朦胧的眼睛在路灯下熠熠生辉。
“那时候可真幸福啊,我都能听见他放屁!我们真像小两口!”
“您这他妈什么爱好,我再也不承认你是我女神了。”我看着这丫头也太不争气了。
所沁靠着自己之前的一些人脉,帮文韧接了不少单子,工作室有了些起色,但所沁依旧喜欢住在工作室里面,说不清楚为什么,总感觉这里才像是她家。
三
文韧看她喜欢留在这里,索性就腾出一间房来给她当专门的休息室,怕她累着,就算是工作再忙的时候,也要拖着她出去吃中饭,帮她买衣服买化妆品。
所沁觉得那时候自己真他妈的幸福。
可人最怕的就是错觉。
文韧在对所沁千般体贴的时候,带回来了另外一个姑娘。
姑娘叫徐妹。
娇小,可爱,一双水汪汪的眼睛里面尽是温柔。
这姑娘是跳槽过来的财务,之前是文韧的大学同学,现在是女朋友。
后来所沁问文韧,为什么要对她那么体贴?
“那是体贴吗?关心一个那么尽心尽力帮着自己的兄弟叫体贴?”
所沁一下子被噎的无话可说。
“老娘不是你兄弟!”
“好好好!我是你姐妹行了吧!”
文韧一手搂着徐妹的肩膀,另一只胳膊怼了一下所沁的肩膀,所沁当即蹲在地上哭起来,程媚一急,连忙上前
“怎么了?你怎么哭了......”
“疼死我了!”
“文韧打疼你了吗.......”
“法式大餐成吗!”
文韧把程媚搂过来,居高临下的看着抱着膝盖的所沁,所沁抬头,也不哭了,臭不要脸的笑着
“两顿!”
大家都笑了。
“老娘就把用那一顿法式大餐成全了那对狗男女!”
所沁双脸通红的抱着电线杆子,妆容精致的脸上吐出了鼻涕泡。
四
文韧说他是为了那个姑娘才来的广州。
那她所沁这么千里迢迢,哭丢喊娘的是为了什么?
真他妈的是个笑话!
她本来是要卖掉自己股份回她北方去的,但要走的时候才发现,工作室的资金早就被人转走一半了。
她着急忙慌的给文韧打电话,文韧告诉她先别急,他问问。
结果,这一问,就再也没了消息。
所沁感觉事情不对,去了他家。
文韧之前给了她钥匙,自从徐妹来了之后她就再没用过,家里面已经是面目全非,到处挂着玩偶,贴着卡通人物,摆了好几双女士拖鞋,都是一种类型的,满屋子的酒气。
文韧倒在一堆酒瓶中间,人已经醉的不省人事,或者说,病的不省人事了。
他酒精摄入量过大,导致了酒精中毒,要不是送来的及时,恐怕这么年轻的小命就没了。
所沁守在手术室门口两个小时,也不知道座,就在墙根下面蹲着。
手术门开的那一刻,她蹭的一下站起来,看到文韧没事的时候,一下栽在了活动床上。
蹲太久了,脚麻。
五
徐妹把钱卷跑了。
文韧要住院十天,为了挽救他的心血,她每天没日没夜的加班,应酬,只能抽空带点章鱼丸子来看他。
一点影响都没有是不可能的,甚至说是基本上这个工作室已经是废了。
所沁不信啊,就那么倔驴一样的使劲扯着,文韧也扯。
最后不管怎么说,工作室没倒,人也没死,皆大欢喜。
所沁以为这货认清现实之后就会看到谁对他好,结果他真的,认清了。
那个他的主治医生对他是最好的,要是没有那个医生,他早就死了,所以他打算以身相许了。
“你说你是为了那个贱人来的广州,那我呢,老娘抛弃了一切跟着你来,你他妈的住院没人照顾工作室,老娘没日没夜的给你打理,你他妈现在和我说那个什么鬼医生对你最体贴!你他妈的脑子有屎吧!我算什么啊!”
“所沁,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但不是爱人你知道吗!”
“我去你大爷的朋友,我他妈当初倾家荡产就是为了投资一个朋友?老娘傻啊?!”
她是傻,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傻的人,被人甩了拿着钱就回来了。
“我的钱,凭什么便宜他们!呃......”
话还没说完,就把自己挑了好几天的礼服吐了一身。
这礼服,是她挑去参加文韧的订婚宴的,就在这个城市,说是专门为了感谢她。
她去了之后,什么都没做就回来了。
顺便把自己的手机当给了小卖店老板,当了一瓶酒,老板实在,觉得自己占了便宜,非要送一箱给她。
来者不拒嘛!于是一个踩着十厘米银色高跟鞋,穿着白色紧身小礼服的漂亮姑娘,醉醺醺的抱着电线杆子又哭又喊,旁边一箱二锅头旁边还有一个穿着拖鞋睡衣头发凌乱的妹子使劲的拍着照片。
要涨粉了要涨粉了!想着好激动啊!
我越拍越兴奋。
旁边从小卖店老板那里赎回来所沁的手机,除了那箱酒钱,还多搭了我二百,真的黑心!
手上手机不停的响着,十几个未接来电上显示着文冠军,还有未读短信
“你是我见过最好的女孩,但我们不合适。”
我看了一眼把手机摔了,扔下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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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韧说他是为了那个姑娘才来的广州。
那她所沁这么千里迢迢,哭丢喊娘的是为了什么?
露珠这里是不是打错字啦,哭爹喊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