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每当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就独自到绒衫厂附近的酒吧步行街,喝几瓶啤酒,吃几个烤串,以期改变心情。然而却不能够,我每去一趟那里,心情反而会更压抑,持续好几天。然而我还是愿意去,甚至上了瘾。不是对啤酒和烤串上瘾,只是对那条街上瘾。
这真是一件奇怪的事。
那是一条奇怪的街。说奇怪也不奇怪,只是很萧条,它总让我有一种穿越的感觉,穿越到一个不知名的久远时代,或者穿越到一个冷风肆虐的寂寞荒城。它总是让我感觉与时代喧嚣,与人间烟火隔绝。
街道很窄,只有五六米宽,铺着做旧的,斑驳的青石,像南方的古镇。它却不是古镇,而只是仿古的风格,纯现代作品。街道两侧的酒吧,一家挨着一家,总共应该有几十家吧,然而开着的,只剩下一家了。
这里刚开业的时候,据说也曾繁华,也曾生意兴隆过,慢慢地就衰败了,不知何因。非要追究的话,只能归咎于当地人的品味不适合这里。我谈不上这里是个什么品味,也谈不上当地人是个什么品味,我连我自己是个什么品味都不知道。
它兴隆的时候,我没来过,我来的时候,它已经衰败了,只剩下一家酒吧。那家酒吧名叫“生人莫进”,老板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他和这条凄怆的街一样,不善言辞,而且难见笑容。我每次去的时候,他的店里,也基本只有我一个顾客。
一个老板,招待一个顾客,我常怀疑,他的生活难以维持,但他似乎丝毫不担心。我有时为自己这个无厘头的担心而哑然失笑,我来的时候,是我一个人,并不代表着我不来的时候,就没人。
被磨掉皮的座椅,被各种涂鸦的壁纸,地板上清洗不掉的擦痕,都可以做证,这里不是只有我一个顾客,至少,曾经兴隆过。我有时想向老板讨教这里的过去,然而他冷漠刻板的表情,每每让我把已经到了唇边的话又咽回去。
“老板,两瓶啤酒,十个羊肉串。”每次去,我都要拿起菜单随便看一下,而后把菜单撇在一边,点同样的东西,仿佛我理解的烤串,只有羊肉串。他也总是一成不变地“唔”一声,便去准备了。
有一次我终于忍不住,“老板,这里怎么这样冷清啊?”正要走的老板,回头看我一眼,没回答,但他的表情里,明显带着点敌意,好像这句问话侮辱了他似的,或是这句问话包含着我的什么阴谋,以使得我的神经错乱,以为刚才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
碰了回钉子,我再不敢乱问了。
我很难理解他的冷漠,就像我很难理解这条街的凄怆一样。我无法猜测,这条街在兴隆的时候,其他酒吧的老板是否和他一样不近人情。如果是,那么这条街的衰败,倒是情理之中了;如果不是,偏巧是这个不近人情的老板,把生意坚持了下来。
碰了钉子回来,我就想,以后应该换个地方了,天下的酒吧多的是,况且他又不是我朋友,也不曾给我优惠过。然而,当我想喝啤酒,想吃烤串时,自然而然地,下意识地,几乎是本能地,又走进那条萧条的小街,又走进那家叫做“生人莫进”的酒吧,仿佛其他地方,调动不了我的雅兴似的。
甚至,有时我并不想喝啤酒,也不想吃烤串,寂寞无以排遣时,我也信步就到了他的店里。到了他的店,就不能干坐着,就得要两瓶啤酒,要几个烤串,尽管我完全没胃口,消费反而成了附带的了。
如果我和他谈得来,我这样做或可理解,可我和他无活可谈。不仅无话可谈,他把该上的给我上了以后,就躲在吧台后面。吧台和我坐的卡间中间,还隔着一堵墙。墙虽很薄,但完全遮挡了我和他的视线,我看不到他,甚至感觉不到他的存在。
就这样,他坐他的,我坐我的。坐半天,两瓶啤酒有时喝完,有时喝不完,而十串羊肉串,基本很少吃,有时连动都懒得动一下。我的消费,完全成了进入“生人莫进”的门票,尽管他没做这样的规定。
2
我就是在这条街上认识蓝紫的。
蓝紫并不叫蓝紫,她叫什么,我不知道,蓝紫是我给她取的名字。我之所以给她取这样的名字,是因为她经常穿一件蓝紫底色的白格子衬衣。我是个红绿色盲,对于蓝色有着先天的敏感和好感。每个我不知名的漂亮女孩或女人,我想,她应该叫某蓝或者蓝某,就像每个漂亮的女孩或女人都该是天蝎座的一样。
第一次见蓝紫的时候,她把我吓了一跳。
当时是傍晚时分,我从“生人莫进”出来,刚走了两步,就在“生人莫进”的隔壁,蓝紫静静地坐在大窗户的玻璃后面,像一幅一比一的彩喷画。我几乎是贴着玻璃走,蓦然见她,结结实实地吓了一跳,呀了一声,身体本能地往开躲了躲。
这条街因其狭窄,光线不好,若是夜间,亮着几盏明灯,而白天则显得昏暗。傍晚,正是光线最差的时候,她的样子却极清晰,仿佛周遭的背景,都做了虚化处理,反而更突显了她的清晰。清晰的她,把我吓了一跳。
我没做停留,加快速度离开了步行街。
步行街,其实只能算是条巷子,但我愿意叫它街。因为它的东西两端,临着街面,各有一座异域风格的门楼,门楼顶上分明写着“酒吧步行街”,而不是“酒吧步行巷”,尽管我迄今为止没弄明白,街和巷的本质区别在哪里。
我离开了步行街,就有种从苍凉古堡回到喧嚣城市的感觉。
而当我一踏入那条街时,就觉得整个世界都安静下来,孤独了下来,现代化的噪音,都被隔绝在外面,我知道这是我的错觉。寂寞的街,昏暗的光线,虚化了的景物,一张清晰的白脸,就够成了吓我一跳的四要素。我并没有仔细端详她,然而离开后,那张脸却如我定睛看了几分钟后,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
在我的脑海中,她挺漂亮的,至少不难看。她大概二十岁左右,穿着一件蓝紫色的衬衣,上面被横纵交错的白线分割成无数小格子;这件衬衣,显然有点小,如绑在她身上一样,衬托出她上半身玲珑的曲线;一条粗,却不长的辫子,垂在左边的胸前;她的眉目很清秀,像画出来的一样,而眼神,却是呆滞的。
吓到我的,就是她的眼睛,她的眼睛大而无神,却黑而透亮。我想,无神的眼睛应该是浑浊无光的,可是她让我改变了这种认识。她坐着的那间房子,是“生人莫进”的隔壁,不知她和那个老板有什么关系,她和他,仿佛是这条街上的常住居民。
虽然她把我吓了一跳,但没把我吓住,反而引起了好奇,我更想去那里了。
我还是经常去那里,去的频次,较之前,似乎更高了,一周一次,或两次。“生人莫进”的老板,每次都在,蓝紫也每次都在。她有时在寂寥的街上独自散步,把双臂抱在胸前;有时搬把椅子,坐在某个早已关门大吉的店门口,双手叠压在小腹下,头微微有些偏,发着呆。但多数的时候,她还是坐在“生人莫进”隔壁的玻璃后,漠然地望着外面,望着我,或者什么也不望。
她有时梳一条大辫子,有时把头发披下来,有时在脑后挽个髻,唯一不变的是,她总穿着那件蓝紫色的衬衣。她收拾得很干净,利落,又很朴素。她的眼睛无神,却总让人以为,她在想着什么,她的思绪,似乎飘离了尘世。
我有时驻足片刻,凝神看她,她似乎对我毫无兴趣。
尽管我知道“生人莫进”的老板,不愿意和我说话,但我还是忍不住问他:“隔壁,那个女孩……”我的话还没问完,就被老板的眼神制止了。他的眼神里的敌意,这回更强烈了,而且明显带出了警告的意味。我感觉到,他对蓝紫的话题比对酒吧步行街的话题更讳莫如深。
于是我猜测,蓝紫应和他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我想直接与蓝紫交流,但估计蓝紫没有交流的欲望,又怕引起老板的误会。从他当我问起蓝紫时的态度上来看,他和蓝紫的关系应该不一般,以年龄而论,应该是父女。然而,我又从未看见,他和蓝紫说过话,他俩又像是陌生人。
于是我又猜测,蓝紫可能是个哑巴。
但这个猜测,很快便排除,因为蓝紫和我说话了。
3
那天下午,我从“生人莫进”出来,往步行街的口子上走,而她,正从口子上往我这边走。当我们迎面碰上的时候,她并没说话,各自走出一截,我听到背后的她轻呼一声:“你——”她刚说了一个字,我就回过头来,疑惑地望着她。
她左右看看,似是想确认一下周围的环境是否安全,像是白色恐怖下的地下革命战斗,然后缓缓地走近我,用极低的声音,极神秘的语调,问我:“你想离开这里吗?”说着,她又回头四处张望,仿佛随时可能会被哪个汉奸出卖。
“想离开这里?”我无法回答她,我甚至没弄明白她要表达的意思。“什么?”我茫然地问,然而她没再重复,只是充满期待和警戒地望着我。我想不想离开,这从何说起,若说此时此刻,我正要离开,但我断定,她说的“离开”和我所理解的“离开”不是一个概念。
她说的“离开”,应和“越狱”或“逃亡”相关。
这时候,我意识到,她不是个哑巴,而是脑子有问题。除了脑子有问题,谁还能提出如此怪异的问题呢?
“离开,去哪?”我问。
“去哪都行,先离开这个地方再说。”她仍是神秘地说。
我左右顾盼,没觉得这个地方限制了自由,只要我想离开,抬脚就能做到。于是我猜测,难道她被限制自由了吗?想到这层,我马上想到“生人莫进”的老板,是他限制了她的自由?然而又不像,我从未见过,他对她有过什么不轨的举动或强制的措施。
况且她,若想离开,也是随心所欲。步行街的两端,都通向外面的世界;她也没戴枷锁,肢体健全,想离开,完全没必要依仗别人的帮助。我本不想理会,调头走开,但还是觉得好奇:“想离开怎讲,不想离开怎讲?”
“想离开——”
她并没有说下去,阻止她说下去的,是“生人莫进”的老板,他站在“生人莫进”的门口,冲这边喊:“回来!”他的声音,带着愠怒,虽然和他离得远,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但能从他的话语当中,感觉到他对我的敌意。
她哀怨地看了我一眼,便转身往回走。
我注视着她,直到她回到“生人莫进”隔壁的屋子里;“生人莫进”的老板仍站在门口,望向我这边,我们隔空对峙,约有一分钟,我觉得没必要引起他的反感,便转身走了。脑海里,蓝紫哀怨的眼神,和她那些没头没脑的话,仍在不停地盘旋。
蓝紫所在的房间,就是一间普通的房子,门上没挂招牌,显然不是个做生意的店面。屋内,我只能看到一架屏风,白底上,有些蓝紫色的线条,与她的衬衣,正好相反。屏风的后面有什么,我看不到,而她总坐在屏风前,目光呆滞地望着外面。
这次短暂的交流,让我感觉到,她有故事。
对于他人的故事,我本是不感兴趣的,而对于她的故事,我想感一感兴趣。她的那句话,“你想离开这里吗?”,到底是什么意思?因为这个好奇,我尽管知道,“生人莫进”的老板不欢迎我,但我还是决定再去一趟。
几天后,我又踏进了“生人莫进”的门。
坐定后,我同样点了两瓶啤酒,十个羊肉串,他去了。把这些端上来的时候,我察觉到他的神情和动作明显带着不欢迎的意味,盛着羊肉串的铁盘子几乎是摔在桌子上的,而啤酒起开的时候,一股沫子疾速喷出,可见他的用力。
这倒更让我纳罕了,做生意的,哪有不欢迎顾客的道理?我知道,这和我上次与蓝紫说话有关,然而不能怪我,是她主动和我说话的,我总不能不做回应吧,那样多不礼貌,我是个文明人,也是个社会人。
“你——”他终于,第一次主动开口了,“离她远些。”
“是她——”
我想说,是她主动招惹我的,但他马上打断我的话:“别管她,我是说你。”
“我是顾客,你不觉得你很无礼吗?”我想表达一下做为顾客的优越感。
“你可以不来,没人请你!”他说完便走了。
很奇怪不是?但我找不出反驳他的理由,他不欢迎我,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呢?交流的基础,是两厢情愿。但我又觉得,他没权力限制蓝紫的自由,也没权力要求我做什么,不做什么。就算他是她的父亲,哪怕我想和蓝紫谈恋爱呢,他都没权力管。
我很愤怒。
然而,他的愤怒,要远多于我的,愤怒是能产生力量的,我不敢和他同归于尽,也没必要。以蓝紫的装扮来看,她不像个精神病人;而以她的行为来看,她确然是个精神病人。若她是精神病人的话,无自主行为能力,他是她的监护人,似乎一切又都是合理合法的。
但他越是如此,我越是对蓝紫好奇。
4
此后的日子里,蓝紫果然不敢与我说话,我想,应是“生人莫进”的老板对她下达了禁令。我经常还能在步行街上看到她,她或者在散步,或者坐在屋里发呆,看我时,目光又恢复到先前的木然。
“生人莫进”的老板,对我,依然是一副冷漠,较之前更甚。若说之前,他的脸上结着霜,而现在,就全然是冰冻了;若说之前是敌意,而现在则是仇视了。我很无辜,却没个说理处。说理的前提是,对方肯讲理;别说讲理,他和我连讲话都难。
他不讲,我可以讲。
“老板,有点辣了。”我吃了一口羊肉串,故意,夸张地吸溜着说。而他,并不解释,只是简单地“唔”一声。这声“唔”,是“下次少放点辣椒”,还是“就这个味儿,你爱吃不吃”,我不得而知。总之是,我想和他套近乎,很难,比和女孩搭讪都难。
果然,下次,他烤羊肉串时,不放一点辣椒。
“老板,太没味了,麻烦你重烤一下吧,放些辣椒。”为了表示我不是故意刁难他,又补充一句:“少放些。太辣受不了,不辣又不好吃。”
老板倒是没表示出什么不满的情绪,“唔”了一声,便过来把羊肉串端走,隔一会儿,又端上来,不说话,扭头离开。我讨好地说了声“谢谢”,他没回应,走了出去。我大声说:“谢谢你啊老板!”他依然没回应。
得了这个经验,我倒找到点乐趣所在。
以后,我把自己伪装成一个挑剔的顾客,要么嫌辣,要么嫌咸,要么嫌淡。对此,他从不嫌烦,若能补救,便面无表情地把羊肉串拿出去重烤一下;若不能补救,则“唔”一声,表示知道了。他这样,我反而觉得没意思了,慢慢地也就不再挑剔了,哪怕羊肉串的味道确实难吃到无法下咽,我也不说了,不吃而已。
但我对他,及对蓝紫的兴趣,却丝毫没有消减,反而更浓了。
明知他对我充满警惕,我还是没忍住偷偷地和蓝紫说了话。
5
那天傍晚,我从“生人莫进”出来,远远望见,步行街的门楼下,蓝紫独自站在那里,看着外面街上的车流。我回身看看,老板没跟出来,便快速走过去。
“看什么呢?”
我走到与她齐平的位置站住,顺着她的目光望向街面。
她转头看到是我,并没说话,而是回头望了一眼,有些紧张,然后向一边挪了挪,以使和我拉开点距离。我也担心“生人莫进”的老板会看到我们说话,而过来阻止,我便快步走出门楼,回头对蓝紫说:“你来这儿,我们聊会儿。”
蓝紫又回头望了一眼,确认安全,便走了过来,但走到门洞里便站住了,又回头望了望。我让她出来,她摆摆手,抬起手臂,用拇指往后指了指,意思是他不让她出来。我想把她拉出来,又没敢,毕竟动手和动嘴的性质不一样,尤其是面对着一个精神病人时。
我往后退了退,把身体隐藏在门楼下,这样,即使是“生人莫进”的老板出来,也看不到我。蓝紫站在门洞里。我们此刻的样子,倒真有点地下党接头的感觉。我觉出一丝诡异,又有些可笑。但我不能笑,怕她误会我是在嘲笑她。
我问:“你想离开这里吗?”
她迫切地说:“想。”
眼睛里闪出一抹难得的亮光,又回头望了一眼。
我说:“你只须往前迈一步,就能离开这里了,为什么不呢?”
她怔住了,似乎没听懂我的意思,眼中的那抹亮光随即暗淡下去。
“来呀,”我展开手掌,冲向她,“你不是想离开吗?”
说完,我又有些后悔。
倘若,她跟着我出来,被那个老板看到,会不会以为我在引诱她,尽管我确实已经在引诱她了。若他是她的爸爸,得知自己精神不正常的女儿被我引诱,必会生吞活剥了我的。况且,倘若她真的出来,然后呢?我要带她走吗?那样,我可就犯法了。
所幸,她没出来,仍站在门洞里,不时地回头望一下。
显然,她怕他。
“他是谁?”我问。
她又怔住了,似乎又不能理解我的话,喃喃地重复:“他是谁?”我问,你不认识他吗?她茫然地摇摇头,意思似乎是不认识,又似乎是,她也不知道她认不认识她。她不认识他,她却得绝对服从他的禁令,可见她的头脑,已经完全混乱。
我肯定,他不是限制她,而是保护她。
若是限制,倒好解决了,只须报个警,就能把她解救出来。就算不报警,我把她带出去,也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但在当今法制社会里,在光天化日下,他是不敢把一个大活人囚禁起来的。她是自由身,只须往前迈一步,就能离开这个她迫切想离开的地方,然而她不。
这真是件奇怪的事。
说奇怪也不奇怪,因为她精神不正常,她无法以自主意识离开他的画地为牢。她的意识里,或许,这道门楼,就是她无法逾越的界限。
“你叫什么名字?”我又问。
她茫然地想了一会儿,又摇头,不是已忘记了自己的名字,就是根本不知道“名字”是个什么概念。好在,我早已替她取好了“蓝紫”这个名字,否则连表述都困难。
“你那天问我想不想离开,是什么意思?”我只能把话转移到正题上。
她的眼中又闪出亮光来,“你想离开?”
“是,我想离开。”我顺着她的话说。
她又极快地回头望了一眼,咽口水,伸手从衣兜里掏出一张二指宽的小指条,递给我。我正要展开看,她赶忙把我的手按住,“回家再看。”那样子,更像地下党在传递情报了。我虽然觉得搞笑,但不得不配合她,点点头,把纸条揣进衣兜。
正要走,她说:“找到地址上写的那个人,他会来救我们的。记住,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否则我们就谁也逃不掉了。”
由此可见,她的思维已无一点逻辑。既然在她的意识里,我和她一样被囚禁在这里,我怎么能把纸条传出去?不去想它了,我郑重地点点头,做出一个“绝不辜负组织信任”的表情,然后转身离开。
6
走到街上,我回头,看到她正匆匆地往“生人莫进”的方向走。
不必等到回家,我掏出纸条,展开来,见上面写的是:庆云街2号街坊35号。
对于本市的街面,我还是比较熟悉的,但我的熟悉,限于问起哪个地址来,我能顺利地说出它在什么方位,而对于街道的名称,却多数不知。我没有记街道名称的习惯。于是我拿出手机,在地图里输入这个地址,才知,庆云街2号,就是酒吧步行街。
聪明如我,竟被一个精神病人耍了。
我有些哭笑不得。
那么,35号,不是“生人莫进”,就是它隔壁的房间,我猜测。而我再次去时,却发现,“生人莫进”是17号,隔壁的房间是18号。我有点意外。经过18号的窗口时,我看到蓝紫坐在玻璃后面,向我投来一个询问的眼神,大意是,信送出去了吗?我也只能回她一个“事已办妥,静候佳音”的眼神。
无缘无故地,我和一个精神病人玩起了游戏。
跟谁说理去。
出于好奇,我还是找到了35号,它是距离东侧门楼五六米远的一家店面,却已不再营业,两扇玻璃门的把手上,串着一把U型锁。锁的钢柱上,已有了一些锈迹;玻璃上积了厚厚一层垢,显然早已没人打理。
我扒在玻璃上,想看看里面的情况,却被一道厚实的窗帘挡住了视线;抬头望望门头,招牌已被摘去,只留下个金属的空框架,想必也曾是一家酒吧。我猜测,这家酒吧的主人,与蓝紫曾是什么关系?朋友?家人?恋人?或者,什么关系都不是,只是她随便编造的。
想到恋人,我的心头,竟泛起一股莫名的醋意。
因为一个精神病人而吃醋,真是连我自己都觉得奇葩,但这股醋意,却让我的好奇心越来越强烈。加上“生人莫进”的老板的反应,我绝不相信,35号和蓝紫没一点关系。不仅有关系,而且关系还非同寻常。
7
那天,我在撸串时,忍不住问老板:“我也想在这条街上开家酒吧,有空店出租吗?”
尽管同行是冤家,但出于正常生意人的心理,在这种状况之下,他应是巴不得把我忽悠来,毕竟多几家店,就会招揽更多的顾客。但他是个不正常的生意人,所以对我的想法没表示出多大的热情,倒也没敌视,只“唔”了一声。
他的“唔”,仿佛是应答一切问题的万能词汇。我想,他的店,不该叫“生人莫进”,应叫“沉默是金”更合适些。
“我想离出口近些,但也不能太近,”对于他的冷淡,我早已习惯,只能自说自话了,“我觉得35号店面不错,大小正合适,位置也好,你知道那家店房东的电话吗?”
他这回没说“唔”,也没说任何话。我看到,他的拳头握了起来,裸露着的半截手臂上,一根根血管,像一条条难看的伤痕似的,鼓凸出来,可见他的用力程度。我做好躲避的准备,逃是逃不开的,他正站在卡间的门口;还手,是不必的,我自知不是他的对手。
我不怕被打,是怕这顿打白挨。不过我很快镇静下来,我并非没事找事,自讨苦吃,问问房东的电话,自不能算是我错的理由,走到哪里都说得过去。大概他也想到了这层,终于平息了怒火,拳头松开了,手臂上的青筋也散下去了。
“不知道!”
他没好气地说了一句,便走开了。
他没动手,我反倒觉得有些兴味索然,但从他的表现当中,我已确认,35号店面,和他,和蓝紫,绝对是有关系的,而且这层关系不简单,隐藏着一个他不愿意让人知道的秘密。但显然,我想探究这个秘密,是极其难的。
正因为难,才更显得重要。
我不知道弄清这些于我有何好处,但就是想弄清,他越抵触,我越想弄清。若他淡然地说一句不太清楚,让我再跟其他人打听打听,我或许就此作罢了,然而正是他的激烈的反应,无疑是此地无银,就像我在被称为少儿的时候,最想看的,就是标有“少儿不宜”的电影。
可我没有正规的渠道弄清35号的底细。
问蓝紫?她肯定是不知道的,否则她就不会让我给35号送信了。于是我就只能采取非正规途径了。雇私家侦探?可除了电影和小说里,我没在现实中见过私家侦探。那么,我就只能自己充当侦探了。
说侦探,是文明的说法,不如叫做小偷更恰当一些。
是的,我准备撬开35号的门,进到里面一窥究竟。这有些胆大妄为,也是违法乱纪的事,但好奇心让我无法自抑,正如,被称作少儿的时候,明知看“少儿不宜”的电影,有被警察叔叔带走的危险,有被学校通报的危险,还是屡屡尝试一样。
8
深夜,我来到酒吧步行街。
背着一个公文包,公文包里自然不是装着公文,而是装着各种工具,螺丝刀,老虎钳,钢锯条,小铁锤……凡是我认为有用的东西全带着,有备无患。我刻意穿了西装,打了领带,皮鞋擦得锃光闪亮,以免还未动手就露出行藏。
大街上的路灯通宵不灭,至少不全灭,而步行街,刚过十二点,就一团漆黑。站在门楼前,往里望,影影绰绰可见一些物体,或垃圾筒,或废弃的桌椅,我有些怵。鼓了鼓勇气,还是走了进去。在门口犹豫不前,反而会引起巡夜的警车怀疑的。
为了安全起见,我首先要确认一下17号和18号的情况。
轻手轻脚地靠近18号的门前,见两扇玻璃门没上锁;再仔细看,透过玻璃,可看到一把U型锁从里面锁着,也就是说,里面有人,遮着窗帘。我断定是蓝紫,但我不敢肯定,她是不是一个人住。
而17号的“生人莫进”酒吧,外面的门上落了锁,显然里面没人,没人能把自家的门从外面锁了,然后再钻进里面睡觉。那么,老板是回家了,还是和蓝紫同住在隔壁的18号,我无法知晓。
也就是说,现在整个酒吧步行街,只有一到两个人。
我放大了胆量。
到了35号门前,翻出公文包里的工具,就开始工作。我虽然手拙脚笨,让我造把锁具是万不可能办到的,但要搞搞破坏,还很在行。我知道锁的结构,把侧面的金属皮刮掉,磕出几根小圆柱,锁子就形同虚设了。
随便找了把钥匙,插入锁孔,一拧,果然,啪嗒,开了。
这就是蓝紫让我送信的地方,此刻,它黑洞洞地向我敞开着,里面是关着吃人的毒蛇猛兽,还是摄人心魄的孤魂野鬼,我无法预测,但肯定有故事。带着对未知世界的恐惧,和对好奇的问题即将找到答案的兴奋,我轻轻地推开了门。
9
嗖——
有东西窜出来。
我吓了一跳,差点喊出声,但马上想到,久没人居住的屋子,应该有老鼠,便镇定下来。抚了抚胸口,走了进去。屋里很黑,我打开手机的手电筒功能。
果然是家酒吧,临门的空地上,摆着三四张桌椅,上面积了厚厚一层灰;墙角是吧台,酒柜上零散地摆放着一些烟酒;吧台的旁边是条通道,我咽口水,用手机照着,走入通道。
通道的一侧是实墙,整面墙壁上,绘着一个舞者和一些音符的图案;另一侧是几个卡间,推门进去,都空无一物;顺着通道继续往里,是一个类似卧室的房间。
卧室很简陋,墙角放着一张单人床,床上的被褥卷成一个卷;床边立着一个钢管衣架,衣架上挂着一件黑色的西装,看样式,应是男装。再没其他的东西。
整个酒吧,就算到头了。
蓝紫让我来这里送信,是要把信送给店主吗?显然,她对这里的印象深刻,以致在她混乱的大脑中难以抹去记忆。我试图从一些细节中,比如床箱的抽屉里,吧台的柜子里,找到一些线索,然而却没能够。
我展开了那卷铺盖。
手机的亮光照过去,只见铺盖上面一摊一摊黑紫色的印迹,无须仔细辨认,便确定那是血。我吓了一跳,本能地后退两步。也许是心理因素作祟,我隐约嗅到一股血腥味。我转身逃离,到了门口,好奇心又让我返了回去。
我不是侦探,不能从血迹上查出任何蛛丝马迹,只是凭直觉断定,这里应是凶案现场。这里杀过人,肯定就报过警;门上没贴封条,说明已过了现场保护期。那么,这条街的破败,以及蓝紫的精神失常,和这起凶案有没有联系?
肯定有的。我想。
我把铺盖重新卷好,放回原位,退到最外面的一间,坐在一把椅子上,用手机上网查找相关信息。果然,五年前,这里曾发生过一起意外死亡事件,本地新闻网上有几百字的报道。报道中,死者具名不详,只说是秦某被发现在自已的店中,疑似割腕自杀,结尾是:此案还在侦破当中。
再没查到相关报道。
也就是说,这桩案子,至今没破,悬着。
当代人对明星的花边新闻,往往十分关注,每每深扒根由,而对于这样的案子,并没多大的兴趣,除非是当事者的亲人。那么,“生人莫进”的老板和蓝紫是不是死者的亲人?
很有可能。
要不他们何以在其他店家纷纷搬走的情况下,而愿意留在这里,经营着半死不活的生意?加上蓝紫的精神失常,老板的不近人情的态度,可以看出,套用狄公的话就是:其中必然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想了半天,想不通,我便离开了35号。
临走时,我把门锁复位,又在刮掉金属的地方涂了一层胶水,抹了些泥土在上面。这样,表面上看,锁子没被人动过,其实已形同虚设了。我若想再来,随便用一把钥匙就能捅开。上学的时候,我偷吃舍友的零食,就是这么干的。
10
为了证明我的举动是否暴露行迹,第二天,我又去了“生人莫进”。
从老板的态度上看,他并没有发现我的不轨,依旧对我那样冷漠,把啤酒和烤串给我端上来,就不管我了。我心不在焉地喝了一杯啤酒,羊肉串一口没吃,就付账走人。经过18号时,没看到蓝紫,她应该在外面。
果然,走了几步,我就看到了她。
对面有条垂直的走廊,我知道,走廊的里面是公共卫生间,蓝紫正襟危坐在走廊的入口处。我回头望望“生人莫进”的方向,老板不在外面,我便急速到了对面,进到走廊里。
“蓝紫,你过来!”我在心里给她取了这个名字,一张口便说了出来。
“蓝紫?是我吗?”蓝紫回头,疑惑地问。
“是你,过我这儿来。”
“可我要坐在这里收费呀。”她把自己当成收费的大妈了。
“坐在这儿也可以收费的。”我指指脚下的地板,“你可以把椅子搬过来。”
她侧头想了想,似乎觉得我说得有道理,便站起,搬了椅子过来,坐在我的旁边。这样,“生人莫进”的老板只要不进卫生间,就不会发现我们。就算他来上卫生间,我也装作上卫生间,他总不能霸道到不让我使用公厕吧。
“蓝紫,”我轻声说,“信已送出去了,可我没见到他本人。”
“他呢?”蓝紫不安地问。
“不清楚,屋里空着,他姓秦吗?”
“姓秦?哦,是姓秦,秦峰。”
“你确定他会来救我们?他是你什么人?”
“他,”蓝紫的脸上,竟有些红晕,像初恋的少女般羞涩,“他是我的男朋友。”
果然有收获。
秦峰在五年已死。五年前,蓝紫不过十六七岁,可她居然有了男朋友,我又泛起一股莫名的嫉妒。那个秦峰,五年前,就已开了酒吧,至少说明,他要比蓝紫大许多岁。那一刻,我竟觉得他该死,诱骗无知少女。
“我们这儿,是什么地方?”
想了想,我指指脚下,又问,一边拿出手机查看。昨晚看得不仔细,现在才发现,那则报道里面,有关于秦峰的简单介绍:死者秦某,三十七岁,酒吧步行街某店主……
五年前,他三十七岁,已经完全可以做蓝紫的爸爸了。
可他竟然是她的男朋友。
“我们这儿,我们这儿,”蓝紫重复着我的话,冥思苦想着,最终没能回答出我的问题。
我有些失望,换了种方式再问:“我们为什么会被囚禁在这儿?”
“为什么,为什么,”蓝紫喃喃地说,“因为,因为……”
“因为什么?”我急切地问。
蓝紫仍是反复念叨着“因为……”,念着念着,声音渐小,终至无声。
她什么都不记得了。
她忽然又大喊起来:“我不去学校,那不是学校,是监狱……”
“小点声!”
我提醒她,可是她并不理会,仍是大喊着:“我要见秦峰,我要见他,我爱他,他住在庆云街2号街坊35号……”
显然她不知道,秦峰已死。
11
这时,听到走廊外面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我心想,糟了,“生人莫进”的老板听到喊声找了过来。我本想逃之夭夭,但觉得自己并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逃了反而暴露了自己的图谋不轨,难免会引出其他事来。
犹豫间,“生人莫进”的老板已挡在了走廊口。
看到他,蓝紫消停了,又恢复到木然的表情。
“老板,你别误会,我没对她做什么。”我解释,暗骂自己嘴笨,如此一说,好像倒是欲盖弥彰了。
老板沉着一张脸,“回去!”说完,眼睛紧紧地盯着蓝紫站起,走出走廊,然后瞪着我,沉声问:“你到底想干什么?”
“不干什么,就是上厕所嘛。”我故作轻松地说。
“那一起上。”他指指里面。
我无暇多想,本来此时并没有上厕所的需求,但为了表明自己确是要上厕所的,只能往里走。他跟在我后面,脚步沉稳而重,硬实的皮鞋敲打着硬实的地板,在无人的空间里发着回音。我有些后悔,刚才为什么不说自己已经上过了呢?
看来我的脑子,比蓝紫好不到哪去。
无奈,我只能进了厕所。站在小便池边,刚解开裤带,想努力挤出些存货应付差事,他忽然扑了上来,猛不防抓住我的领口,一发力,把我拉开;再一推,把我按在瓷砖墙面上,用肘子压住我的胸部。
我想反抗,可是两只手正提着裤子。正是夏天,穿着单薄,又松散,只要一松手,裤子就会自行滑落到脚踝,成了天然的绳绊,更不利于反击。况且,又实在不雅。所以,我只能一边系着裤带,一边瞪着他,那样子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你要干嘛?”我底气不足地说,“你没权利限制她的自由,更没权利管我。”
他压在我胸口的肘子用了用力,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以至于我系裤带的速度也慢了许多。终于还是系好了,我腾出双手,抓住他的手臂,“放开我!”想把它们弄开,却不能,他的力量奇大。我们的战斗力不在一个层次上。
“听着,”他瞪了我约有一分钟,“如果再让我看见你接近她,我宰了你!”
他的眼中,闪出两道凶光。
这两道凶光,让我浑身一颤,脚底发凉,我想到了35号的意外死亡事件,以及被褥上的那滩触目惊心的血迹。
我没说话,但明显示弱了。
他又瞪了我一会儿,放开我,骂了句:“滚,别再来!”
我还没滚,他先走了。
我愣了一会儿,便逃出了卫生间。
12
回到家里,情绪平复了许多,我又觉出这事的可疑来。蓝紫和与她爸爸年龄相当的秦峰谈着恋爱,而且意外死亡,至今未找到真凶;她的爸爸——“生人莫进”的老板——又是如此的暴戾乖张,难保秦峰不是他杀的。
将心比心,谁愿意看到自己如花似玉的女儿找一个老男人呢?
杀人动机是有了。
我想到报警。
可转而再想,那起案件,已上了新闻,显然已经报过案了。警察叔叔必然比我聪明,我能想到的,他们自然都能想到,该调查的肯定也调查过了。“生人莫进”的老板,若真杀了秦峰,他躲开此地还来不及呢,又怎能带着女儿独居在此呢?
虽然害怕“生人莫进”的老板,但我还是抹不掉心里的好奇与探索欲望。
有了这个想法的支撑,我反倒不害怕了,我这是为正义而献身。
经过这次正面的交锋,我没再去“生人莫进”,我想,即使我去了,老板也定会把我拒之门外的。不如暗中调查吧,说不定能破一件惊天大案呢,以此扬名立万,受人瞩目。这么想着,我竟有些小小的兴奋呢。
我还是去了酒吧步行街。
不过不是白天去的,是深夜去的,像上次那样。门锁已被我损坏,进去轻而易举。我重来的目的,是想再仔细搜索一遍,看有没有新的突破。这回我找到很仔细,一间房间挨着一间房间找,每个器具,都要反复查验。
正当我想把卧室的床挪开,想查验一下床底的情况时,听到门口传来一声响,啪嗒,似是上锁的声音。我吓了一跳,心想肯定是有人从外面把门锁上了。毕竟做贼心虚,我没敢声张,大气也不敢出,等到脚步声渐去渐远,我才松了口气。
跑到门口。
掏出钥匙,捅入U型锁的锁孔,却拧不动,这时才发现,锁被换了。我的第一反应是,肯定是“生人莫进”的老板干的,除了他,还能有谁呢?我想大声呼喊,可又不敢,现在是深夜,我的呼喊最先惊动的必然是他,他若来灭口,我必死无疑。
又想报警。
可也觉得不妥。无论我是出于什么初衷,半夜撬人家门锁,肯定是违法行为,何况又是撬凶案现场的门锁呢?弄不好,得引出若干麻烦,反倒成了恶人。
怎么出去呢?
我没带任何工具,单凭着两只肉手是无济于事的。好吧,既来之,则安之,等天明再说。黑暗中,是办不成事的。这么想着,我便找了把椅子坐下来,静待天明。慢慢地,困意袭来,我睡着了。
做了一个梦。
梦里的我,和蓝紫在一起;梦里的蓝紫,精神正常,仍穿着那件蓝紫底色的白格子衬衫。我和她漫步在春暖花开的田园里。我们手牵着手,闻着花香,听着鸟语,享受着煦暖的阳光,呼吸着新鲜的空气,以及蓝紫身上异样的芳香。
我醉了。
我要吻她,她满面含春,把嘴唇递给我。
然而我没吻到她,她的嘴唇走到中途改变了方向,扑向我的肩膀,狠狠地咬住那里的肉。好疼,心里却享受着。电影里常有,女的咬男的肩膀或手臂,是让她不要忘记她。这些情节,发生在电影里,觉得太狗血,而发生在现实里,却很甜蜜。
但我还是被疼醒了。
肩膀真的在痛,针扎一样地痛。
我哆嗦了一下,转头,竟然真的看到一只针头,扎在我的肩膀上;针头连接着针管,针管里的透明液体正在迅速注入我的体内;持针管的人,正是“生人莫进”的老板。我吃了一惊,想站起,只觉得浑身发麻,摇了几下,连同椅子摔倒在地板上。
我失去了知觉。
隐约地听到“生人莫进”的老板说了句:“好好睡吧。”
13
我清醒时,眼前一片漆黑,纵使我把眼睛睁到最大,也看不到任何事物,以至于让我以为自己失明了。我挣扎起身,双手探索着走了几步,碰到了墙壁,我顺着墙壁摸索,摸到了电灯开关,按了一下,灯亮了。
这是35号店面的卧室。
一切没变,床,及床上的铺盖卷;衣架,及衣架上的那件黑色西装,还是老样子。说一切没变,也不对,门换了。我记得之前,卧室的门就是一扇普通的,用两层三合板合成的空心门,一拳就可以打穿个窟窿;而此时,门换成了厚实的防盗门。
这种防盗门,我以前不曾见过,深灰色的门面,像是用一块整体的生铁铸成,边缘有个小眼儿,应是钥匙孔,连把手也没。左角上,斜贴着一张标签,写着:军工品质,金库专用,绝对防盗,超级隔音。
我感到一种强大的恐惧。
我被囚禁了。
“来人啊,救命啊——”
我拍打着防盗门,可是防盗门只发出闷闷的响声,和拍混凝土墙壁差不多。这点响声,别说惊动大街上行走的人,恐怕连步行街上的人也不容易听到,况且步行街上几乎没人。但我还是不停地拍门,不停地呼喊,用足了力量。
回应我的,只有回音。
然而连回音都很小,仿佛我的声音,都被厚实的混凝土墙,以及厚实的防盗门统统吸收了。直到我喊到筋疲力尽,也没人回应。手机不在身上,想是被“生人莫进”的老板没收了。我不得不承认,现在的我,与世隔绝。
冷静下来,我开始思索这一切。
在我即将昏迷的时候,我看到给我注射麻醉药的,是“生人莫进”的老板。那么,换掉门的人,必也是他,很有可能,秦峰并非自杀,而也是他杀的。他没杀我,但把不堪一击的三合板门,换成了坚不可摧的防盗门,是何用意?
想到他不杀我,我心安了许多。
接下来,我才意识到,他不杀我,比死都痛苦。我被囚禁在这间与世隔绝的房子里,慢慢地开始绝望,就算他不杀我,我也会被活活地饿死。没人给我送饭来。起初我还能忍受,及至胃里残存的食物,一点一点地被消化殆尽,我简直要饿疯了。
“我要吃的……”
喊声,由于饥饿,导致的身体虚弱,连我自己都分辨不清,慢慢地,就如垂死之人的呻吟了。我无暇去后悔自己的冒失,强大的求生本能,让我的血管都要崩裂;而无尽的绝望,又让我浑身的细胞慢慢萎缩。
终于,我放弃了挣扎。
等着死,别无选择。
14
意识朦胧中,听到防盗门响了,我连抬头的力气都没有了。有人走了进来,我的脑力已不够判断他是谁。感觉他走进我,蹲下来,拿着一只塑料杯子,杯子上插着一支吸管。他把吸管的端头,塞进我的嘴里。
“吸——”他命令。
我知道那是能供养我生命的营养,可能是汤,可能只是水,我管不了这些,此刻,就是一泡尿,于我而言,都是琼浆玉液。我便奋力地吸,吸出一股冲进口腔,不是尿,味道还不错,温暖的,有香味。
吸了几口,没了。
我本来是侧躺着,吸了这几口汤后,所能给我的体力,不过是能让我把身体动一动,平躺了下来。这时,我认出了他,是“生人莫进”的老板。我想说话,可是声音发出嘴边时,却只是含糊不清的嘟囔,如酒醉后的呓语。
“别说了,我知道你要问什么?”他盘腿席地而坐,“你想问,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是吧?我来告诉你,你知道配阴婚吗?”
知道我无法回答,他接着说:“配阴婚,就是死者生前未婚,怕他在下面寂寞,就给他配一个年龄相当的未婚死者,让他们在下面结婚。”
可我是个活人。
我没说出来。
他似乎并不需要我表态,自顾自地往下说:“既然你那么喜欢她,就让你做她的丈夫吧。我会给你们修最好的坟墓。”
我猜测,他说的她,是指蓝紫。
可蓝紫也是个大活人呀!
莫非,他要把我和蓝紫都杀了,一起埋葬吗?
他看出了我的疑问,并没回答,站了起来,拍拍身上的尘土,看了我一眼,叹口气——这声叹气,颇有些悲天悯人的意味——俯身拾起空塑料桶,走到门边,用一把钥匙,插入锁孔,来回反复拧动了几下,门弹了开来。
他又回身望了我一眼,笑了笑,出去了。
门板咣的一声又关上了。
得了些营养,我的脑子又能活动了,他说要拿我给蓝紫配阴婚,在当今时代,居然还有这样荒唐的思想,我想不通。在我的印象中,他不过是个不近人情,难以相处的老男人,没想到竟然这么变态。
不仅变态,还精神分裂。
我终于明白,蓝紫为什么会精神失常了,不是受了某种刺激,而是遗传。
这对精神分裂的父女,女儿不可理喻地爱上了与她父亲同龄的秦峰;父亲为了避免女儿越陷越深,残忍地杀了秦峰,伪造成自杀现场;女儿在得知秦峰的死讯后,彻底疯了。一定是这样的!至于警察为什么不能破案,我不得而知。
而这些,随着我被配阴婚,将永远成为一个谜了。
我不甘,却改变不了任何。
15
我被囚禁了不知多少时候,几天,或者几月,我的记忆开始麻木。每到奄奄一息时,“生人莫进”的老板就会进来给我提供一些吃食。他默默地看着我把东西吃完,然后默默地离去。又一次来,他端了碗米饭和鸡汤进来,在我吃喝的时候,他似乎想表达什么。
“时间到了,”他说,“从明天开始,你就可以过你的新婚生活了。”
我明白他说的新婚生活,就是陪葬。我此刻虽然能坐起来,但还是浑身无力,反抗不了他。我不知道他将要杀了我陪葬,还是直接活埋。想到活埋,我立刻便窒息了。我的眼中不由流出泪来,乞求着他手下留情。
他背对着我站着,面向着防盗门,仿佛能从门上看出图画来。
“整条街,”他用手指在防盗门上比划着,“都是我的,都是我的私人领地,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顿了顿,又说:
“这段时间,整条街重新做了装修,北侧的店面,重新经营酒吧,很快就会像当年那样繁华起来了;南侧的店面,全部打通,就是你们的新房,从外面都封死了,蒙上了广告牌。你们住在这灯红酒绿的地方,也不寂寞。”
我明白了,他并没计划弄死我,而是要把我囚禁在这见不到阳光的地方,终身陪伴他那精神病的女儿。他说把半条街的底商都打通,做我们的婚房,果然是全世界最豪华的坟墓,而且是独一无二的活死人墓。位于闹市中,却与人类隔绝。
这与死,有多大区别呢?
“为什么?”我终于从牙缝间努出几个字,“她是你的女儿呀。”
“是啊,她是我的女儿,所以我不能委屈了她。”
他点点头,回过头来,“这得怪你!”
他指了指我,我一怔,这和我有何相干?
“我们本来开个小酒吧,平平淡淡地生活着,可你总是无休止地骚扰我们,总是想方设法揭起她的伤疤。你让她痛苦,就得给她幸福。”
他的眼中闪出一丝凶光,旋即又柔和下来。
“不过也得感谢你,不是你,我还想不出这么绝妙的主意。这回好了,有你的陪伴,我女儿不孤独了。有个心疼她的老爸,有个爱她的老公,她也算很幸福了。”
绝妙,幸福,他居然给自己的变态行为加上了如此美好的注释。
我简直想笑。
他接着说:“她是个严重的精神病人,按法律不能结婚,再说我也不放心把她放到这个物欲横流的花花世界当中。在这儿就没这些顾虑了,她该有的,都有了。”
“你打算把我关多久?”我问。
“无限期,你们百年好合,白头偕老。”
“那么,既然这样,能不能告诉我一些关于她的事,她的故事。”
其实,到了这时候,对蓝紫的故事,我已不再好奇,只是想让他多说几句话,迟走一会儿。我尽管恨他,但当意识到恨起不到作用时,在这与世隔绝的环境中,敌人也是可亲的,至少他能让我触摸到人间的气息。
他长长地舒了口气,眉头紧锁起来,继而又舒展了开来;眼睑收了一下,又松驰下来,仿佛有件事,虽然不尽人意,虽然颇有遗憾,但终于取得了令他满意的结果。
“好,我告诉你。”沉默了半晌,他终于开口——
16
我女儿是个神童。
她从小就聪明,我知道,这是得了我的遗传。先说说我,我没上过大学,我上到初中就辍学了,因为家里贫困,太贫困了。但我不比那些大学生差,我能吃别人吃不下的苦,能受别人受不了的罪,能干成别人干不成的事。
我很成功。
我把一家小卖部做成了大超市,把一家小面馆做成了大酒店,钱挣了无其数。这些不算什么,还娶了个如花似玉的老婆,生了一个聪明伶俐的女儿。她的聪明,不是一般的聪明,小学到初中的课程,根本不需要老师来教,自己早赶在前面了。
多幸福啊!
她不仅聪明,而且好学,而且乖巧听话,你让她往东,她就绝不往西。她只知道刻苦学习,上小学时自学初中课程,上初中时自学高中课程,她超越了所有同龄的孩子。她回到家,也是学习,我的印象当中,她就从没上过街。
她的出世,就像是老天派来弥补我的遗憾似的。她不像那些女生精于打扮,不谈恋爱,不玩手机,不上网,不看电影,不追星,简直完美,完美到让人难以置信。
一切都很好,如果不是发生后来的事。
她上小学和初中时,跳过两次级,所以到高中时,年龄还很小,可就是到了高中,她有点力不从心了。班里有几个男生,像受了高人点化似的,学习成绩高歌猛进,把她甩在了后面。她不再是那个永远第一的学生了。
我心急如焚,时时刻刻催她用功。
她的优秀,上过当地的报纸电视,在我的亲朋好友当中,是有目共睹的,他们都羡慕我,尽管这个羡慕,带着许多嫉妒的成分。她学习开始下滑,这帮人开心了,明里劝我别着急,暗里却在嘲笑我。我受不了这个,我女儿还是最优秀的,没人可比。
可是我越催她,她越不行,好像提前把脑细胞都用完了似的。她的学习还在下滑,终于普通到老师不再关注她了。我看出她也着急,在拼命,可就是起不到作用。那些人,就像吃了什么神奇的药丸似的,一个个地超越她。
我给她找了个家教。
这个人,就是秦峰,他在当地的教育界是很有名的,培养出无数考上名牌大学的学生。可这个为人师表的衣冠禽兽,竟然诱惑了我女儿。她那年才十六岁,而他和我的年龄差不多,已是两个孩子的爸爸。
在秦峰的诱惑下,我女儿的学习更是一落千丈,终于排到了年级到数,考大学是无望了。我不甘心,又把她送到一家全封闭的寄宿学校。秦峰,这个渣子,也终于身败名裂了,被学校除名,和老婆离婚,受万人唾弃。
于是他就来这里租了间店面,开起了酒吧。
那时,我不知道,这个城市,还有这么一条街。我是什么人,能来这种下等人消费的地方?但他狗改不了吃屎,还不肯放过我女儿。不知他用了什么法术,竟让她死心塌地地想跟他好。她的心思,早不在学习上了。
高考结束,我女儿落榜,连个专科学校都没考上。
17
“所以,她受不了刺激,就精神失常了?”
我这么想着,不由地说出了口。
他看了我一眼,点点头,“她那么聪明,那么好学,从小就在众星捧月的环境中长大,哪能受得了这个?她疯了,她妈也一病不起,没过半年,就死了。好好的一家人,闹得四分五裂,我恨死他了,那个渣子。”
他背靠着防盗门,无力地放倒身体,坐在地上,掩面哭了起来。
“所以你杀了他?”
我又忍不住插话,说完又有些后悔,怕惹怒了他。虽然困在这里生不如死,但我还是不想即刻就死。活着,就有希望。至少,我比他年轻,耗到他死了,我还有获救的可能。
他没生气,哭了一会儿,停止了,抹了把泪水,抬起头,接着往下说——
18
我想花钱让她上自费的大学,反正我有的是钱;或者补习一年,继续考,反正她还很小。可是她的状况越来越糟,后来她连自理能力都没有了,再后来连与人沟通的能力都丧失了,只记得一个地方,庆云街2号街坊35号,就是这里,那个渣子开的酒吧。
之前我并不知道。
我带她来到这里,才又见到了那个渣子。我打了他,当众羞辱了他。过了几天,他自杀了,割腕,血流了满床满地。他妈的,他也知道要脸。他死得痛快,可害惨了我女儿。她这一辈子,就算废了,大夫说,康复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我奇怪,“那你为什么又要来这里开酒吧。”
他说——
没办法,谁让她是我的女儿呢?为她,我是什么都可以做的,什么屈辱都可以受的。她疯得连我都不认识了,只记得这个地方,只有在这个地方,她就消停了,否则就寻死觅活的。我只能带她长住在这里了。
住在这里,她虽然还疯,但至少,不闹了。
这条街,因为那个渣子的死,变得不祥,顾客越来越少,很多店家受不了生意的惨淡,就陆续搬走了。我也无心再做我的生意,就把生意都转让出去,把这条街的所有店面都买了下来,把剩下的店清理了出去,给我的女儿,创造一个相对大的活动空间。
“可我从没见到你和她多么亲近,你不怕她跑了吗?”我问。
他说:“她不会跑,她从小就很乖。上学的时候,就知道在校园里;不上学的时候,就知道在家里。这个城市,对她来说,是完全陌生的。她连同学的生日聚会都不参加,连上下学,都是我开车接送。”
一时,我不知该说什么。
她,渴望自由,渴望爱情,却不敢踏出步行街的半步;他,可以为她牺牲一切,可以为她忍受任何的屈辱,却不能忍受她爱上一个大龄的有妇之夫。父爱无敌,但当这种爱变异了,就会变得无比可怕。
“她应该有爱情,应该有家庭,”他喃喃地说,“好在你来了。”
他说着,眼中闪过一抹邪魅的光,站起,从身上某处取出一支针管,缓缓靠近我。我知道,那是麻醉针,但无力反抗,眼睁睁地看着他,把针管里的液体推进我的身体里。
我说:“你不如直接杀了我。”
他没说话,他的扭曲的面容,就像隔着燃烧的火焰,在我的视线里,渐渐模糊。
我又失去意识了。
19
再醒来时,眼前一片大亮。我躺在一张宽大的席梦思床上,宽大的席梦思床放在一间大房子中间。房间装修得很豪华,雅洁的木质地板,精美的壁纸,闪闪发亮的水晶灯,高档的衣橱……却没有窗。我想,这就是他说的,把半条街的店面打通,给我们做的婚房。
我的下半生,将要在这里,孤独地,衣食无忧地度过。
我下了床,推开一扇门出去,是客厅,所有的设施一应俱全,难得的是,还有电视机,65寸的液晶大彩电;通过客厅,来到餐厅,一张如玉般光洁的大理石面餐桌放在正中,有几把餐椅;后面是厨房。
厨房的瓷砖墙面上,有一处喷印着“取物处”三字,旁边是个圆形的按钮。我试着按了下,墙面上弹开一个门,露出一个方洞,很深,不知通往何处。方洞的口上,放着一个托盘,托盘里放着一张白纸,还有一支圆珠笔。
我取出白纸,见上面写着:有什么需求,写在这张纸上,然后关上门。
需求?可笑,我想出去,你会放我吗?
接着我又找到了卫生间,还有两间卧室……若非与世隔绝,我倒乐意接受这样的安排,毕竟这样的房子,是我终身的奋斗目标。
我又看到了防盗门。
与那扇“军工品质,金库专用”的防盗门不同,它就是一扇普通的入户门,褐色的门面,欧式的造型,流线型的把手。我惊喜了一下,是不是出了这道门,我就自由了?不过我旋即便否认了自己的猜测,他,岂肯轻易让我离开?
咽了口水,我推开了门。
推开门的一瞬间,我惊叫出声,果然是到了外面,蓝天白云,青青草地,鲜花盛开。不过,我很快又绝望了。蓝天白云不是真的蓝天白云,只是顶上做了一个3D的图案;中间的圆盘,不是太阳,只是太阳形状的灯;所谓的草地和鲜花,都是塑料做的。
有风,大概是空调吹来的吧。
蓝紫,我的新娘,站在鲜花丛中,一手拈着一朵黄花,一手背后,以45度角仰望着天空,竟是绝美。她看到我出来,怔怔地望了我一会儿,然后走了过来。我迎了上去。她把一根手指伸向我,痛苦地说:“刚被蜜蜂蛰了一下,好疼。”
她的手指,嫩白,如剥了皮的小葱。
我苦笑一下,心尖,像是被浇了一瓢刚滚开的油,烫得要萎缩掉。
20
我和蓝紫开始了所谓的新生活。
不过我不敢对她有什么非分的举动,她是个精神病人,和精神病人发生性行为是犯法的。除此之外,我们俨然就是一对夫妻。
每天,我从厨房的“取物处”取出各种新鲜的蔬菜和肉类,烧制几个小菜,和蓝紫一起吃了,两人便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电视连接着有线,能看各种节目,能掌握最新的时事动态;或者,我们携手到所谓的院子里散步;或者,坐在“阳台”上喝咖啡聊天……
蓝紫的爸爸倒是有求必应,我要什么,只须在白纸上写下,放进“取物处”的托盘里;用不了多长时间,我想要的东西,就会出现在托盘里。
有一次,我往托盘里放了一张字条,写的是:“她的病好了,放我们出去吧。”
他没有受骗,给我传回纸条:“无论如何,你们都出不去了。她从小就没见识过这个险恶的世界,就算她好了,那里也是她最好的归宿。我知道,她很幸福。”
一个父亲,如此无情,真是我前所未见。
“院子”的顶棚,可以切换成日和夜两种天空,只须按动一下开关,我就能控制整个宇宙。我竟有种错觉,觉得我生来就在这里,不曾接触过外面的世界;或者说,整个世界,就是这么大的,就只有我和蓝紫两个人,就如创世之初,世上只有亚当和夏娃一样。
日子像流水一样无声无息地滑过。
开始我还抱着希望,想着怎么逃脱,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大脑慢慢地变得迟钝了,觉得这里也挺好的,反倒不想出去了。外面的世界,总是充满着各种危险的,我反而对它恐惧了。
我想,蓝紫应也这么认为。
慢慢地,我总结出一些道理,人,就是要被囚禁的,像蓝紫,上学的时候,被囚禁在学校;放学以后,被囚禁在家里;高考落榜后,又被囚禁在了酒吧步行街;而现在,又被囚禁在这个虚假的空间里。
这个世界,就是个囚禁的世界。
即使不被有形的牢笼所囚禁,也会被无形的欲望和恐惧所囚禁。爱财者,被财囚禁;好色者,被色囚禁;卑微者,被低级需求所囚禁;高尚者,被远大理想所囚禁。像我,被好奇所囚禁;像蓝紫的爸爸,被望女成凤的愿望所囚禁。
秦峰,被那段不伦的爱情所囚禁,又被周围的眼光和流言所囚禁,最后被死亡所囚禁。
自由,才是人类最大的骗局。
即使是追求自由者,难道不会被自由所囚禁吗?
我不去想了,简单地生活着。
蓝紫什么都不会做,饭是我做,衣服是我洗,家是我收拾。我倒没什么怨言,反正不用工作,精力旺盛,就只能消耗在这些日常的琐碎当中了,倒真像蓝紫的爸爸说的那样,我们会幸福的,我竟然真的感到了幸福。
我爱上了她,哪怕就这样活着。
爱情就是一切,我不再奢求其他。况且我有了一切,既然在哪里,都难免被囚禁,此处不是个绝佳的所在吗?
我唯一担心的是,我们会老去,会死去,会化成灰,消散在空气中,无影无踪。
不过很快便释然了,死亡,也只是一种囚禁方式而已
尾声
某个“夜晚”,我从睡梦中醒来,不见了蓝紫,到了“院子”里,看到蓝紫站在“星空”下,双臂抱在前胸,若有所思的样子。我走近她,她猛地转过头来,两只眼睛,美丽而有神,她郑重地说:“我们得出去!”
她似乎想起了什么。
“他为我放弃了家庭,放弃了事业,放弃了前途,放弃了一切,我必须得出去找他!他住在庆云街2号街坊35号,孤苦伶仃一个人,肯定很难过。”
我说:“他死了!再说,你爸是不可能让我们出去的!”
“死了我也要看看他的骨灰。”她转身往屋里走,“我有办法。”
我跟她进了屋,她到了客厅,把电视机后面的有线接头拨了下来,“这根线可以连通到外面,”她拿着有线接头,冲向我说,“我的物理水平很高,我们把电视机拆了,把影碟机拆了,把一切电器都拆了,肯定能组装出一部电话来的。最起码,能向外面发出求救的信号。”
莫非,她好了?
我高兴了起来,不过只高兴了一下,想到她出去以后要去看秦峰的骨灰,我的心,就又被嫉妒囚禁了。我应付地说了声“好”,抽开空,写了一张纸条:“迅速掐断有线电视,切记切记!”悄悄地放进“取物处”的托盘里。
然后,我松了口气,回到客厅,装模作样地帮她拆卸电视机。她动作娴熟地操作着螺丝刀,黑亮的大眼睛专注地盯着那些细小的电子元件,脸上因为有了希望而容光焕发;完美的身材,因为她的动作,而轻轻律动着。
她更美了。
我马上觉得,这里也不安全,最好能把自己的胸膛剖开,把她囚禁在里面,再缝合——才是万全之策;或者,就如蓝紫的爸爸所说,让我们配阴婚,合葬在地下——才是长久之计。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