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烧吧,燃烧

作者: 李浩然来了 | 来源:发表于2023-01-20 08:35 被阅读0次

    【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我和宋小美坐在山腰的大石头上,一边聊天一边喝着啤酒,在接下来的一个半小时里,她向我讲述自己二十九年的离奇人生。石头两米长一米半宽,表面光滑平整,印上月光后好像一张水晶大床,我和宋小美坐在上面,抬头就能看到贴在头顶的满月。山火刚刚得到控制,山尖还像一块余烬未歇的炭,隐隐浮现着火光。山上的风一到晚上就有些凉了,好在我提前备了条毛毯,此时刚好派上用场,它紧紧裹住了我和小美的身躯,将寒冷隔绝在外。截至目前,在她二十九年屈指可数的人生里有二十二年都被自身的某种特质困扰。

    “你看过《复仇者联盟》吗?看过《X战警》吗?”她说,“怎么说呢,那些超级英雄,还有变异人,其实不是虚构的。”

    显然,她是个神经质的女人,从见她第一面我就确定了这一点,当时山顶的大火刚刚燃起,半空中的鸟儿四处飞散,她手里拄着一根一头焦煳的木棍,浑身乌黑从山顶上走下来,进入位于山腰的民宿。我在柜台后面看着她,她神情恍惚,目光像两团泥巴,随手抛出去,贴在墙上,形成不规则的糊。我站起来,询问她要住店吗,她举起胳膊,指着山顶,结结巴巴对我说,“报警,山上,山上着火了。”

    很快喝完一罐啤酒的宋小美将空罐捏瘪,压平,扬手向远处扔去,抛物线被风拉长,落在一个比预想地点远得多的草丛里,砸在石头上,发出一声脆响。她又缩进毛毯。

    “说出来你绝对不信,我跟你们不一样,跟正常人不一样。”她说。

    我安慰她,“其实你也不用太在意,每个人跟另外一个人都多多少少有些不一样,这叫什么来着,对了,个体差异。”几乎每个人都幻想过自己与众不同,“我”所以成为“我”,总要有些异于常人之处。小时候我就时常恬不知耻地自诩天才,幻想我的名字注定要和另外一些伟大的名字相提并论,比如牛顿比如爱因斯坦比如贝多芬比如梵高比如鲁迅,通常这种妄想会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瓦解,并在成年后被现实彻底击碎,像宋小美这样还能保持初心的人我们通常称他(她)为弱智或者神经病。举个例子,我的一名初中同学,看完《射雕英雄传》后突然灵光一闪(按照他自己的说法,他合上书,闭着眼睛,黑暗中一道闪电劈来,击中他的头顶,这一劈犹如醍醐灌顶),瞬间悟出了降龙十八掌的诀窍,于是每天对着课桌对着墙壁对着旗杆勤加练习。后来,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一棵梧桐树上试功时,手腕子练骨折了,打了两个月石膏,从此再不提降龙十八掌。但是好景不长,他又看了《神雕侠侣》,于是把自己的命运和杨过紧紧联系在了一起,“俺俩都剩一条胳膊,我就是黯然销魂掌的唯一传人。”毕业后我再没见过他,同学间闲聊起来,都以“那个傻缺”来指代。有人说,不知道那个傻缺后来看没看《笑傲江湖》,是不是练了《葵花宝典》。有人说,《笑傲江湖》不清楚,但肯定看了《天龙八部》,因为他有一次路过金鱼胡同,看到那个傻缺在挥舞着一把没剩几根毛的扫帚扫大街,头发稀稀拉拉也没剩几根,“这不就是隐藏起来的绝世高手扫地僧吗?”你看吧,他在这个世界上做出的唯一贡献就是为我们增添了不少笑料,每次聚会,是的,每次,当我们扯淡的话题无以为继时,都会把他搬出来解围。

    我可不希望宋小美在她的同学眼里也是这样一个异类,毕竟她现在是我女朋友,她的所言所行都可能在我身上形成反射弧,“你看,那个人是李浩然的女朋友”,或者,“李浩然怎么找了个神经病”,言外之意是我也好不到哪里去。但从随后的聊天中,我悲哀地认识到,她的履历跟那个傻缺比起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八岁时我就发现这一点了,”小美说,“那天我在院子里罚站。”

    这事的起因是父亲发现自己压在床垫下的一百块钱不见了,他挨个审讯了宋小美的两个姐姐和宋小美,甚至对她们的母亲也进行了一番盘问,只有宋小美支支吾吾语焉不详。这令父亲很容易地怀疑到她,但她坚称自己没有拿钱,不但没拿,“我连见都没见过!”父亲当然不会轻易放过她,他把她拎到院子里罚站,直到她想清楚钱去了哪里。她站在院子当中,和猛烈的阳光对峙,越想越觉得委屈,越想越觉得愤怒,终于有一团火焰在她体内燃烧起来,直到她闻到类似烤肉般焦香的味道,才发现自己胳膊上已经窜起蓝色的小火苗。她大叫着奔跑,在院子里转圈,“你放过滴滴筋儿没有,就是那种特别小的烟花,可以拿在手里燃放,还有些孩子喜欢拿着它们在空中画圈儿,我当时就像一支大号滴滴筋儿,胳膊上呲溜呲溜冒着火星子,我爸端着脸盆跑出来,一盆肥皂水泼在我身上,里面还有一只破袜子,一起粘在我脸上。”父亲查看了她手臂上的伤口,确定只是普通烧伤之后,在她手上在她衣兜里胡乱翻找起来,并且大声质问,打火机呢?打火机藏哪了?“我跟我爸解释,可他根本不听,还在我屁股上扇了两巴掌。”

    宋小美的第一次自燃就这样草草收场,“你看,”她挽起右臂的衣袖,给我展示上面的一片伤疤。那是一片粉红色的伤疤,像一片燃烧的枫叶,枫叶的纹理从根部沿着特定的脉络蔓延到顶端。我想摸摸它,但她及时缩回了胳膊,“每烧一次就会留下一片疤,有大有小,一开始是伤口,不一会就结痂了,第二天脱痂,就留下这么个疤。”

    “还有哪里有?”

    “胸口,后背,屁股,大腿。”

    说实话,虽然她胳膊上的疤痕很漂亮,但是联想到疤痕布满了她的全身,活像某种热带蜥蜴,这多少令我有点不适。

    “医生怎么说?”我问。

    “我没看过医生,”她说,“我很怕,怕他们把我抓起来做研究,就像电影里那样,在我身上注射各种药水,喂我吃些乱七八糟的药。到那时候,他们只会关心对我的研究有没有进展,谁会关心我是不是康复了呢?”

    “你说得有道理,不过我想问的是心理医生。”我小心翼翼地询问。

    “我不是神经病,”她很严肃地看着我,“我说的都是真的,你以为我会拿着打火机或者举着个火把烧自己吗?我才没那么傻。”

    据宋小美讲,她的家庭成分很复杂。她爸是个当地小有名声的屠夫,当然他的名声不是什么好名声,可以说,臭名昭著,因为他杀的不是猪,而是狗。大家都知道,猪养来就是吃肉的,而狗却是人类的好朋友,它能看家护院,还有给主人开心解闷儿。宋小美的父亲呢,他白天蹬着辆掉漆的三轮车,车斗驾着个大铁笼子,笼子顶上安个大喇叭,大喇叭里播放着提前录好的吆喝,走街串巷做收狗的营生。生意不太景气(就不可能景气,自家养的狗谁舍得卖?)那么宋小美的爸爸靠什么维系生意呢?他晚上化身蜘蛛侠,找到养狗的人家,隔着院墙,扔进去个肉包子,当然包子里面是掺了蒙汗药的。狗吃了肉包子,没一会儿就被药倒了,相当于做了全身麻醉,就算体质好,也要几个小时后才能苏醒。她爸在墙外听着里面扑通一声,狗跌倒在地,他噌噌两下爬上墙头,进了院子,在狗脖子上套上绳索,然后再翻出去,拉动绳索,把狗运出来。这是偷狗人沿袭了千百年的技巧,所以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的歇后语一直被曲解了,有去无回的不是肉包子,而是狗。就这样一个人,可想而知会被人戳脊梁骨,可又都对他敢怒不敢言,一是慑于他身材高大,满脸凶相,腰里时常别把牛耳弯刀,好像随时都能掏出刀子来跟人拼命的样子,二是谁也保不准他的蒙汗药会不会突然出现在自己的饭碗里。

    而宋小美的母亲呢,说起来就更离谱了,她是她爸花了五万块钱从人贩子手里买来的越南人。长得颇有几分姿色(通过宋小美的长相也可以轻易做出推断),就是性子古怪,第一天跟她爸入完洞房,就计划逃跑,被她爸从草垛里掏出来,一顿狠揍;过了半个月,又实施了第二次逃跑。她爸找了三天,在县城汽车站抓到了她,这次惩罚更加严厉,把她的衣服扒光,绑在枣树上,鞭子蘸了水,一顿抽。从此,在大女儿出生之前,她就再也没穿过衣服,不光如此,脚上还被拴上了手腕粗细的麻绳,绳子上挂着两个铃铛,一走路就当当响。当然了,她已经很少走路了,麻绳几乎让她丧失了独立行走的能力。她再也不跑了。

    她每天光着身子,大部分时间躺在床上,等待丈夫临幸,还要负责丈夫的一日三餐。上厕所成了问题,因为绳子实在沉重,让她行动缓慢,偶尔人还没到厕所就屙尿了,次数多了,搞得她身上脏兮兮。最后她爸不得不在屋里给她放个便盆,这样又搞得屋里臭烘烘。后来她爸干脆把她妈轰到了院子里,让她席地而睡。家里来客人,看到一个光着屁股身上五彩斑斓(红的是伤口,青的是瘀伤,黑的是泥巴,黄的是粪便)的女人在坐在枣树下晒太阳,觉得很诡异,忍不住多看几眼,这时候女人就会对着客人露出微笑,说了句类似欢迎光临的越南语。她爸说,她妈试图勾引每一个来访的男人,好让他们协助她逃跑。她爸还断定她妈和人贩子是一伙的,“专业的骗婚团伙,之前至少嫁过三回,我这是为民除害!”面对村人对他残暴手段的质疑,他总是这样解释。那时候她妈还不会说汉语,等她会说汉语了,对此矢口否认,“天地良心啊,我刚来的时候还是个处儿啊,我是被人贩子骗来的,是受害者啊,怎么反倒成了骗子?”此时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让她跑她也不会跑了。不光如此,如果谁家有买来的越南媳妇难以规训,还会请她去当说客。

    作为家里最小的孩子,宋小美从小不但没有享受到应有的疼爱,还备受冷落,原因很明显,在父亲那个暴戾的君王眼里,男孩才是继承他血脉的正统,女孩只是陪衬。“造就我这样的特异体质,”宋小美若有所思地说,“可能跟我妈怀着我的时候吃了太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有关。”有了两次前车之鉴,父亲在母亲怀第三胎的时候逼迫她吃下了各种各样促成生男孩的偏方,诸如蝙蝠血,蜘蛛丝,还有壁虎尾巴混合从蟾蜍背上挤下来汁液碾碎成的浆糊。事实证明,这些玩意儿对改变胎儿性别毫无作用(就算有也是有悖意愿的反作用,把男孩变成女孩),却可能对孕妇的皮肤造成影响(有一阵子母亲的皮肤上长出很多红疙瘩,肤色也暗淡了很多,脸上好像笼罩着一层黑烟),还会让胎儿成为一个怪胎。宋小美在母亲的子宫里坚持了七个月,再也无法忍受各种毒物的侵蚀,毅然戳破羊水,从母亲的肚子里爬了出来。

    八岁那年的宋小美刚上小学,她的那场家庭内的小规模自燃没能引起足够的关注,第二天她继续去上学。过了一段时间,连她自己也忘了她的身体会着火这回事,直到一年后,后桌的麻凡惹到她。我不知道这个名字是宋小美杜撰的还是确有其人,我也不想去深究,只是觉得能给自己的孩子取个如此怪异的名字的家长智商一定高不到哪里去,而孩子的智商一般遗传自父母,所以可想而知,宋小美口中的这个麻凡同学有点蠢。蠢不可怕,又蠢又坏才可怕。

    这个麻凡同学上课的兴趣所在好像就是找宋小美的麻烦,比如踢她的凳子,在她背上画王八等等,普通的恶作剧宋小美都可以容忍,可是麻凡同学并不甘于不痛不痒的小把戏,这天他终于逮到机会干了一件大事。他把宋小美的一绺头发拴在了课桌表面一颗翘起来的钉子上。当老师走进教室,班长高呼起立时,宋小美发出了一声嚎叫,随后鲜血顺着她的头发瀑布般流泻下来。宋小美像是疯了一样抱住麻凡,在他脸上又抓又挠,等老师跑到两人近前,一股烤肉味已经充斥教室。老师急忙把两人分开,发现宋小美和麻凡的胸前的衣服各自烧了一个大窟窿,伤口焦煳(宋小美说到这儿,我的脑海里出现的是过火的铁板烤肉的画面)。麻凡的伤口慢慢渗出血来,而宋小美的伤口竟然在众目睽睽下结了痂。当然,这只是导火线,麻凡同学这次超出预期的恶作剧好像打开了宋小美体内某个开关,她开始频繁着火。回答不出问题,她会着火;考试得了第一名,她会着火;丢了铅笔,她也会着火。几次之后,校长终于意识到学校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正在受到巨大的威胁,才不得不勒令宋小美退学。

    就在这时候,整个狮城突然爆发了一场瘟疫,狗最先发病,走在街上,好端端突然跳起舞来,然后狂吠两声,倒地不起。人吃了这种狗肉,也会发病,一阵手舞足蹈,栽倒在地,再也爬不起来了。发现瘟疫的源头来自于狗后,全城发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灭狗运动。因为没法确定哪块狗肉来自患了狗瘟的狗,也无法保证当前没有发病的狗日后也不会发病,所以只好连根拔起。如此一来,宋小美她爸不但失去了工作,还众望所归地被推选为灭狗先锋队的大队长,毕竟他具备几十年的捕狗经验,当然了,这除了让他挽回了一些名声外,并无所获,毕竟是以帮助需要得到帮助的人和家庭为己任的民间组织,没有收入来源。

    很快,他们全家人吃饭就成了问题。终于,有一天,宋小美的父亲盯着宋小美伤痕累累的胳膊说,你也吃了这么多年的白食了,到了回报的时候了。随后她爸改装了三轮车,车身喷上红漆,铁笼子蒙上红布,用炭笔在布上歪歪扭扭写了几个字,火焰女孩。他让宋小美爬进铁笼,开启了她不同寻常的演艺生涯。每到一处,她爸停在集市,广场,或者公园等当地最为繁华的地点,打开大喇叭招徕顾客。大喇叭里提前录好了富有煽动性的语言,配合她爸粗粝的嗓音,很容易激发起人们的探知欲。很快,他们身边就聚集了不少人。不过在确定宋小美确有其能之前,人们拒绝支付父女俩的演出费用。宋小美的父亲决定先让宋小美在众人面前露上一小手儿。

    宋小美说,父亲在出门前让母亲给她做了一身花花绿绿的衣裳。母亲给她做衣裳的时候她就坐在旁边,她清楚地看到母亲的眼泪滴在了那块花布上,当时她还不明白母亲为何伤心,衣裳虽然丑了点,总归是新的,应该高兴才对,难道是心疼那块布?衣裳做好了,母亲让她试穿,她穿上之后在镜子前转来转去,她看到镜子里站了一只巨型鹦鹉。后来,母亲又在父亲的命令下给她涂了脸,画了眉,描了红嘴唇,样子更像鹦鹉了。母亲依旧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她记得她坐进笼子后,母亲跟她说了最后一句话,找个机会就跑吧。

    笼子半米来高,宋小美坐在里面,勉强能够挺直腰。笼子里被囚禁起来的一方阳光在红布的包裹下像一块烧红的铁。后来,她很多次回想当时的情景,感觉自己像置身在微波炉里的加热食物。她蜷缩着身子,双手抱着膝盖,汗水顺着她的额头源源不断流下来,浸泡着她的双脚。她发现自己没穿鞋。外面声音嘈杂,有人起哄,父亲说,各位请上眼。父亲拽走了红布,阳光,空气,人群,还有风,一股脑地奔涌而来。她眯起眼睛,父亲的身影模糊,有什么东西戳她的胳膊,他听到父亲小声说,你倒是着火啊,快着。她迷迷糊糊的,感觉在做梦,直到胳膊被刺痛,父亲说,别他妈关键时刻给我做了腊。她一下子惊醒,防卫的本能让她的胳膊蹿起了火苗。人们发出惊呼,继而是连绵不绝的掌声。

    父亲总有办法让她的身体自燃,比如突然扔到她脚下一只蜘蛛,比如从她背后大喝一声,比如用针扎她的胳膊,比如用乌鸦的羽毛搔她的脚心。这些方法行之有效,很快宋小美的身上就遍布疤痕。后来,他们在龙城碰到一个老人,连续三天,老人跟在三轮车后面,一到演出时间,老人就会站到最前排,无论宋小美的自燃是否成功,都会带头掏钱。到第四天,老人向父亲吐露想买下宋小美的意图。经过讨价还价,最后以三千块钱的价格成交。

    父亲把钱揣进口袋,将宋小美交给老人,老人握着宋小美的手说,去,跟你爸告个别。据宋小美回忆,老人长得慈眉善目,谢顶,额头突出,如同被人在头上安了个白馒头,白须飘飘,一直垂到腰间。我问她,“是不是还拄着根拐杖?”她想了想说,“对,你怎么知道?”我说,“你说的是南极仙翁,俗称寿星佬儿。”她瞪大了眼睛,“你是不是不相信我说的?”我说,“信,你继续讲。”

    “老人的手像是用冰做成的,很凉。她把我推到我爸面前,让我跟他告别,说真的,我盼望这一天很久了,我不确定老人会不会比我爸对我好一点,但起码不会更坏了吧。我想,我终于解脱了,我高兴得很,我都快笑出声了。我爸假惺惺抱了我一下,我当时憋足了劲,想让自己着起火来,好烧死他。”可是这时候宋小美体内的火焰完全不听她的召唤,无论她怎么努力都无济于事。通常情况下,危难之中遇到好心人搭救的戏码会有两种走向,一种是好心人是真正的好心人,一种是心怀鬼胎的好心人,后者更符合大家的期待,人们总希望自己过得一帆风顺别人过得一波三折。显然,我就是这种人。

    “后来怎么样了?”虽然对这个故事的真实性存疑,但不得不说,我被它深深吸引。

    后来,老人把宋小美领到一处山坡,他放开她,从怀里掏出一双鞋,是一双绣着虎头的黑色布鞋,宋小美一眼看出,鞋子出自母亲之手,她的大姐穿过这样的鞋,二姐也穿过这样的鞋。老人告诉宋小美,他在街上碰到一个女人,女人给了他三千三百块钱和一双鞋,三千块用来买下宋小美,一双鞋子让她穿在脚上,剩下三百块钱中的二百是给她独自谋生的盘缠,还有一百是老人的劳务费。老人讲完,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百元钞票递给宋小美,宋小美没接,她在等着另外一张钞票,但是老人说,我觉得一百块钱劳务费有点少了,怎么也得两百。

    “他是个好人,”宋小美说,“虽然他吃了回扣。”我也这么认为,他是个好人。

    故事里九岁的宋小美开始独立生活时我喝光了最后一罐啤酒。扔了啤酒罐,我抓住她的手,她的手很细,也很滑,我怎么也无法相信一个饱经磨难人能拥有这样一双手。宋小美九到十五岁的履历跟那些苦情电视剧里主人公的遭遇相差无几,总之就是吃了很多苦,然后都挺过来了。十六岁时,她找到第一份正式工作,在一家服装厂当裁剪工,一年里平安无事,到第二年,车间主任在她身后经过时摸了她的屁股,她忍了两天,屈辱感一直挥之不去,于是反映到人事科,人事科长叫来车间主任,让双方对质。主任解释说他是无意的。宋小美予以反驳,“无意的?摸到有可能是无意,但是他抓到还掐了一把,这也是无意的吗?”最后宋小美的控诉因证据不足而不了了之,她也因此获得了一个外号,所有人都在她背后偷偷叫她“掐了一把”。终于,在一名工友对她说出“掐了一把,剪刀借我一下”时她再也无法忍受,头顶冒起火来,火引着布匹,车间里顷刻火焰滔天。好在消防车及时赶到,没让火势蔓延,也没造成人员伤亡,当她浑身焦黑地从一堆灰烬里走出来时,惊呆了所有人。

    最近的一份工作是在她二十五岁那年,她在一家奶茶店当服务员,每天的工作内容就是把各种颜色的液体装进不同规格的塑料杯后塑封好再配上一根塑料吸管面带微笑地递给顾客。老板见到她总是满含笑意,颌首问好。很快,老板就向她表达了好感。老板二十出头,长得很干净。她接受了这份恋情。跟所有恋人一样,他们由浅入深交往着,直到老板做出最后一步行动,宋小美毫无意外自燃了。她有些扭捏地告诉我,俩人一亲热她就激动,一激动就冒火。一次烧了老板的手指,起了个大燎泡,半个月才消肿,还有一次差点让老板变成太监。以后老板再不敢碰她,两人也很快走向分手的边缘,小美极力挽回,可她没办法在和老板亲热时控制自己的情绪。这让小美大伤脑筋,到这时候,她才真正感觉到上天对自己的不公。她爱老板所以老板一碰她她就会动情动起情来就会着火情越浓火就越大,想让自己不着火那就不能动情不动情的前提是她不爱老板。这怎么可能?这简直是一个悖论。后来,她终于想到一个办法,她喝了很多酒,把自己灌醉,让老板在她昏睡时进入她。老板想了想,采纳了她的提议。

    第二天醒来,她发现自己躺在床上,旁边睡着年轻英俊的老板,她抱住他,他醒了,她说,成功了?他欲言又止。她抚摸着他的头发,问怎么了,他说,感觉自己像在犯罪,所以弄到一半儿他就放弃了。

    “他也是个好人。”我由衷地说。

    宋小美认识到,挽回爱情唯一的方法就是自身不再起火,让这副身躯变成普通人的身躯,她央求着她的男朋友协助她完成一系列人体实验,这样做一是她确实需要帮手,二是她要让男朋友看到自己坚守爱情的决心。第一个实验相对简单,宋小美全身上下裹在保鲜膜里,只露出两个鼻孔,“他说这样就可以隔绝氧气,没有氧气火就着不起来了。”不得不说,男人为了得到一个女人(的身体),智商和行动力都会得到大幅提升,大概所有雄性动物都如此。宋小美像一块生肉一样被摆弄,她的男朋友看着她保鲜膜里那张变形的脸越来越红越来越红,一种不好的预感降临心头,条件反射般向后退了两步,然后他看到宋小美的鼻孔冒出滚滚浓烟,如同两根烟筒,在宋小美喷出火来之前,他的男朋友及时打开了灭火器。

    “这你也能动情?”我不敢相信。

    “没有,”她说,“我觉得自己很恶心。”

    她的男朋友意识到从外部下手只是治标不治本,甚至标都治不了,要想灭火得从火源处入手,直达病灶。随后的几天里,他付出了比考研时多出数倍的心血,头悬梁锥刺股,查阅各种资料,在本子上写下一条条化学公式。他以惊人的毅力和决心在几天内调配出灭火解药,一罐注入了大量二氧化碳的奇怪液体,他向宋小美展示自己的科研成果时保证这种液体除了灭火不会对身体造成任何伤害,甚至还有通便和促进消化的作用。“但那玩意看着真挺恶心的,而且味道有点怪,像是臭水沟的味道,但我还是捂着鼻子喝了下去,过了没一分钟,我身体里就起了反应,肚子叽里咕噜叫起来,那一天我跑了至少二十趟厕所,上吐下泻,人都快虚脱了,他安慰我说,这是在泄火,把火泄完就好了。”等她体内没有任何物质供她排泄后,她在床上躺了三天,每天只喝一点水维持身体机能,到第四天,她男朋友不得不将她送往医院。医生的诊断结果是食物中毒,她在医院里挂了几天水,男朋友向她表达歉意的同时坚称实验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这下,你不但不会起火了,还顺便减个肥。”他这样对她说。面前这张脸曾经令她痴迷,现在突然觉得有点嫌恶。出院以后,男朋友再次试图接近她时,她强忍着恶心配合,到最后关头,她还是吐了。呕吐物喷了男朋友一身,男朋友从她身上滚下去,顷刻成为一个火球。“我也不明白自己吐出来的为什么是火,我看着他在地上滚来滚去,竟然没有丝毫惊慌,我推开门,走了。”

    “你烧死了你男朋友?”

    “是的。”

    “你没救他?”

    “想过,后来放弃了,我打不开灭火器,你的手为什么这么凉?”

    “有点冷。”

    她跑了出来,任由双脚引领着身体进入一片山林。她饿了就摘些浆果充饥,困了就聚拢一堆枯叶当床。她与世隔绝,感到无比轻松。直到她遇到那只熊。她被吓出一身大火,仓皇逃出山林。

    我回头看向山顶,火已经完全被扑灭,黑暗中还能看到气流蒸腾,仿佛将死之人的喘息,一队闪烁的灯光沿着盘山道向下游移。我在这座山上住了三十年,还从来没有见过熊。我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座山上,他们也从来没有见过熊。

    “你是说,”我指着山顶,“这场火是你放的?”

    “我不是故意的,”她说,“我只是太害怕了。”

    我抱住她,“没关系的,不怪你。”

    她神情木然,好像在沉思着什么,我趁机吻了她,她没有反抗,我的身躯靠向她,她向后倒去,最终我俩躺在石头上,我压住她,双手在她身上游走,她试图推开我,“我会烧到你的。”我没有理她,双手继续探索。她的皮肤有微微的隆起,摸上去温暖细腻。在她彻底推开我之前,我没在她身上找到打火机。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燃烧吧,燃烧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wftqhd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