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城夜景融化在她的眼睛里,聚拢着又折射出伤感的光,同她的语气一般荒凉。
图片发自网络我是个循规蹈矩的人。
不抽烟,不喝酒,不打架斗殴,不结党营私。在父母的期望下进了一所重点大学,并报考了最热门的英文系。从大一到大四,一直成绩优异。
爸妈对我很放心,从不多加管束。我一个人在学校附近的小区租了间房子,每天写论文到深夜。可能是经验不够,写出来的文字总是苍白无力,往往是写到一半再大段大段的删掉,推到重来。
很烦,但又无可奈何。
最近隔壁搬进了新住户,是一个娇小的女孩,十八九岁模样。我上完自习回家路过,她正吃力的拉着一个箱子,门口还堆了好几个。我看不过,上前帮她把东西抬进了屋。
她的脸红红的,累出了薄汗,一滴滴划过白皙的肌肤,精致的锁骨,消失在衣领处。我看的口干舌燥,正要出言告辞,她急忙倒了杯水递给我,粉色的唇一弯:“谢谢你。”
“不用。”我摆手。
她仰头看我时眼神清澈,蓝色的耳钉闪着光,漂亮又魅惑。
那天之后,我知道了她叫小圆,也发现了她喜欢穿半镂空和低领的上衣,经常化妆,不爱出门,吃饭都叫外卖。
我早起去学校时,偶尔会遇到急匆匆从她屋里出来的一个中年男人。他低着头,从不正眼看别人,像个逃犯,慌乱又阴沉。他从我身边走过,我皱着眉,屏住呼吸,不去闻从他身上传来的暧昧气息。
这个时候小圆就在门口目送他离开。她穿着宽松的睡衣靠在门框上。看见我也不说话,低头关上门,动作轻柔的像一个做错事的孩子。
初见时的单纯仿佛是错觉。一扇门隔开,就是两个世界。
在我被论文又一次折磨到深夜。隔壁突然响起男人的低吼和女人的喘息声。那声音密密麻麻却又无比清晰,一阵又一阵,在黑暗里挑动着我刺痛的神经。
我再也无法专心,白底黑字的电脑屏幕都变成了小圆白皙的脸,还有那一闪而过的蓝色耳钉,和男人穿着褶皱的黑色衬衣的背影混在一起。
脑子里一塌糊涂!
我很愤怒,恶意的狠狠敲了敲墙板。那边的声音戛然而止。这是报复,我心里一阵快感,随即那边又传来低低的说话声我也没管,直接爬上床睡觉。
第二天没课,我一直睡到九点,起床简单的洗漱后,我又坐在桌旁查起了资料。论文还是要接着写。
不知过了多久,门口响起几下敲门声,轻轻的,很有礼貌。
有人找我?我从电脑前抬起头,动了下僵硬的脖子。已经十点多了,是朋友来找我吃饭?可我没约人啊?
趿拉着拖鞋开门,小圆拎了大包小包的塑料袋,穿一件亚麻色连衣裙站在门口,甜甜的向我打招呼:“早上好呀!”
“有事吗?”看到是她,我颇为冷淡的开口。尽管有点意外,但昨晚的阴影还是很让我膈应。
她一点没看出来似得,退后一步鞠了个躬:“昨天晚上的事真对不起,我今天是来赔罪的。”她说着举举手上的塑料袋,“你应该还没吃午饭吧?正好我买了菜,一起吃吧!”
“不用……”拒绝的话还没说出口。小圆就自顾自走进屋,左顾右盼,“我才搬进来没几天,厨房还没用过,今天就在你家做吧。放心,我做菜很好吃的……”
我站在原地冷冷的看着这个不请自来的女人消失在厨房门口,随手带上门,回到电脑前继续查我的资料。哼,爱做就做,才懒得管你。
出乎意料的,她做的菜很好吃,三菜一汤,我在她满含笑意的目光下生生吃了三碗饭。
饭后我给她钱,她不要:“我本来就是来道歉的,你给我钱干什么?把我当保姆吗?再说,我也不缺这点钱。”
话说完她自己楞了一下,我也楞了,想想也是,就收回手。没想到她一把把钱抢过去,装进包里,“这钱我还是收着吧,就当是伙食费了,下次吃饭我还来找你。”
小圆没再提昨晚的事,我也心照不宣的没问她是不是被包养了这种让人难堪的问题。
帮她收拾碗筷时,我在她低头的一瞬间看到了她脖子上殷红的吻痕,浅浅的,却带着不可名状的邪恶,难以忽视。
她抬头疑惑的看我,我掩饰的笑笑,把手上的碗递给她。
我们成了朋友。
说是朋友,其实更像是饭友。隔壁还是间断的传来喘息声,不过一个星期最多只有两次,还可以忍受。
每次那种夜晚过后,小圆就一定会买很多菜来我家做一顿丰盛的午餐,闭口不提昨晚和那个男人,反而和我熟稔的聊起热门的电影和电视剧。我有一搭没一搭的应着,生活还算和谐。
论文写到一半又卡了壳,我开始两点一线的流连于家和学校的图书馆。
傍晚搂着书走在去图书馆的路上,意外的在河堤旁看见了小圆。她靠着岸旁的栏杆,夕阳逶迤,把她的影子拉的老长。她眯起眼看向河流尽头,水面粼粼,衬着柔和的余晖撒了满地。
她一身白裙,化了淡妆,穿着细白色的高跟凉鞋,看起来很有气质。睫毛蹁跹,粉色唇角弯成安静的弧度,戴的还是那枚蓝色耳钉。
听到动静她回头看,发现是我显得很意外,指着我怀里的书问:“你是要去图书馆吗?”
我点头。
小圆咬了咬唇,简单的动作她做起来却分外诱惑。她似乎有些纠结,最后小心翼翼的问我:“我可以一起去吗?”
我还没回答,她就慌忙的摆摆手:“如果不行也没关系的,我就是无聊,想去看一看……”
“可以。”我打断她,“学校管的不严,平常外校人都是可以进出的。”
“真的吗!”她看起来很高兴,轻快的跑到我旁边,伸出手说:“我帮你拿吧。”白裙飘动,像一只翩飞的蝶。
我一个大男人,怎么可能让一个弱女子帮我。我躲过她伸来的手,“不用了,我们走吧。”
小圆乖巧的点头,柔柔的露了一个笑,跟在我身后。一路上她都心情很好,好奇的到处看,有男生偷看她,她还会善意的回一个微笑。
到了图书馆,她的凉鞋跟敲击地板发出清脆的响声。她感到有些不妥,把鞋脱下来拎在手上,赤足走了进去。
我对她说要去还书,让她自己先到处看看。小圆笑着说好,让我快去快回。
还完书回来,她正站在窗边,鞋子放在面前的桌子上,低着头,认真的读着手上的书,额前落下的碎发刚好遮住了眼睛。
靠近了,我才看清那本书是简·奥斯汀的《爱玛》,英文版的,虽然有翻译,但对于一般人来说理解还是比较晦涩。
看见我来,她招手,“你回来了!”然后才坐下。
我坐在她对面。她发觉我在看她手上的书,不好意思的一笑:“我以前的时候,很喜欢简·奥斯汀的书。就像这本《爱玛》,我看了一半,想把剩下的看完。”
我了解的点头,翻着自己带来的英文资料。小圆很安静,偶尔遇到不懂的地方才会出言询问。
我很乐意替她解答,感觉自己学了这么久的理论知识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她这样看起来真像个普通的英文系女学生。坐在图书馆,扎着马尾辫,稚气未脱的脸带着三分不谙世事的纯真,比我这个学生还像是学生。
时间过得很快,小圆拿出手机看了看,低呼一声:“已经这么晚了?!”
我看了一眼表,九点。我还好,对于她肯定是有点晚。我不知道今天那个男人会不会来,也不好问,只说:“要回去吗?”
小圆抓着手机沉默半晌,最后冲我释然一笑:“没事,反正也没什么事。”
不知道是真没事还是假没事,我合上书,对她说:“走吧,我跟你一块回去。”
小圆也合上书,但没起身,而是往窗沿一靠,头枕在手臂上,问我:“黎齐,你应该知道了我的事吧?”
满城夜景融化在她的眼睛里,聚拢着又折射出伤感的光,同她的语气一般荒凉。我没说话,她现在需要的只是一个静静聆听的人。
果然,小圆叹了口气,继续说:“其实,我一点也不想要这样的生活。我很羡慕你们,可以背着包,拿起书,走在阳光下。接受别人或欣赏,或鼓励的目光。而我不能……”她的声音微微哽咽。
“我当年也考上了大学,但我爸妈不愿意让我继续上。说家里大哥要结婚,上那种烧钱的垃圾大学,还不如嫁人,这样还能得笔嫁妆钱。”
我注视着她,知道她不是那种任人摆布的人。
她语气突然放空:“我当时不知道该怎么办,然后,就遇见了他。”小圆说的“他”,就是那个中年男人。
“他对我说,你还年轻,还有很多可能,不要在这个小地方荒废了一生。跟我走吧,我会给你幸福的,会带你见识到大城市的繁华。”说到这她笑起来,笑声压抑又痛苦。
“谁知道他说的幸福,是做一个见不得光的情人呢?走的时候我告诉自己,别去介意他的年龄,他对你是真心的,这样就好了。可真到了这个地方,所有的一切都摊开之后,我才发现,其实我没有选择的余地。要么回去,要么留下。”
“我怎么可能再回去?”她回过头看我,目光氤氲水汽,“这时候我才知道,就算他早就告诉我,我也会义无反顾的离开。”
“为什么?”我嗓音嘶哑。
“嗯?”小圆俏皮的偏头,眼角落下一滴泪,可她分明在笑。“因为比起当情人,失去自由更让我难以接受。”
后来的很多年过去,我还是会记起小圆此刻的笑容,像一颗晨星,踏破尘嚣,背后是无尽的夜幕,她却带着遗世的清醒。
后来我遇到的很多人都像她,却没有一个人如她那般,明白自己心中所求,有勇气舍弃一切。
而后来,我也再没见过她。
那是一个下午,我一整天时间都待在学校里,终于完成了论文的结尾,特意去买了很多菜打算和小圆一起庆祝。走到门前,敲了很多下也不见有人出来。正准备打个电话给她,掏出手机却发现我好像没有她的电话号码。
对门的大妈闻声探头,问:“小伙子,你是找住这的小姑娘吗?”
“是的阿姨,你知道她去哪了吗?”
那大妈摇摇头:“早搬走啦,上午一群人来闹事,砸了好些东西,这小姑娘中午就搬走了。”
“有人来闹事?”
“是啊,领头的还是个女人,骂她‘狐媚子’‘小三’什么的,骂的可凶啦!小伙子,我看你是个正经人,劝你一句……”
“好的阿姨我知道了,谢谢你。”
我拎着东西回屋。心里很空,但对于她的离开并不是很意外。这段时间隔壁总会发生争吵,以这屋子的隔音效果,就算我不想听,也能了解到个大概。
只是没想到,这一天来的这么快,甚至没有告别。
放下东西,我看见一张皱巴巴的纸落在窗前的桌子上。打开:
黎齐: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走了。那个人的老婆发现我了,他给了我二十万,就把我赶走了。算他还有点良心,给了我这么多钱。我决定回家,一部分钱给我爸妈让我哥娶媳妇,剩下的我就用来当学费,继续完成我的梦想。啊,我实在是太高兴了,所以迫不及待的走了,你可别怪我啊。
以后有缘再见。
小圆
我把这封信看了又看,我是应该高兴的不是吗?她终于获得了她的自由,和走在阳光下的权利。
可温热的液体一滴滴夺眶而出,我了解她,她只不过是怕留下来会连累我被别人说三道四,所以才走的这么急匆匆。
天高水长,我不知道她说的话是真是假。但我不得不承认,我真的喜欢上了她。这一刻我才发现我所有的循规蹈矩不过是为懦弱找的一个借口。而那个勇敢的灵魂,已经离我远去了。
心脏以抽痛的方式述说思念,但我还是希望那个叫小圆的女孩,真的如信上所说,能够一直以她的态度,快乐的生活着。
网友评论
但男人心是不会那么细腻的,不会为了一块吃过几顿饭的女人的离开而哭的。中间需要细节或事件来拉近人物关系,以便让主角最后的心痛落泪合理化。
文笔很流畅,细腻,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