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寸铁千元征文|多情剑客无情剑之寸铁撼山河

寸铁千元征文|多情剑客无情剑之寸铁撼山河

作者: 铁慕真 | 来源:发表于2018-04-19 12:43 被阅读543次

    文|铮铮铁骨123 参赛编号: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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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冷风挥毫,长夜泼墨,以大地为生宣,涂鸦万物。
    长安古道,纵贯南北,将紫禁做起始,通达万里。

    皓月下,人渺时,长风里,古道上,一匹骏马化作流影,疾踏鸾铃之声未绝,便已遁入墨色。

    与此同时,紫禁城中亮若白昼,里面的人,也如热锅上的蚂蚁。

    “陛下。”正德门守卫来报:“明珠公主已经出城了。她…她手持圣物,无人敢阻啊!”

    通禀之人单膝跪地,临了又垂首声泪俱下地追加一句,“微臣,罪该万死。”

    明帝手扶书案,撑起老态龙钟的身体,痴目殿外远天,似乎只有那道浑浊的目光才可追上颠沛的明珠。

    “传朕旨意,召天启将军长子慕容云海为驸马,命他去寻公主,回朝完婚。”

    2

    一月后,通往苏州的官道上,两架马车悠缓而行。

    董林书一手摸着官印,一手提着酒壶,对一旁的夫人得意道:“时也、运也、命也。这都是为夫的造化啊!”

    夫人却满面疑虑道:“你说这是为什么?金榜提名的状元郎,又是皇帝钦点的驸马,却在殿试之后下落不明!难道是嫌公主长得丑吗?”

    董林书押了一口酒,搂过夫人叹道:“又兴许是红颜祸水吧。”

    “你是说……”

    见夫人转开了眼珠,董林书双指按住其朱唇,手抚官印道:“幸好,状元郎临阵脱逃,我这个探花才得了这苏州县令的正缺。又幸好,我有夫人在侧,才未被指为驸马。”

    “去你的吧!”夫人娇嗔一笑,推开他,忽悠正色道:“我可听说苏州是个烟花柳巷之地,到时你莫要乱了方寸。”

    怡然之色渐敛,董林书力压官印道:“身负皇恩,必履忠君之责!”

    “好啦!好啦!你呀,一说起皇恩浩荡,就要口若悬河。一开言我就犯困。”

    夫人拍着O形嘴,打着哈欠,“我去后面那架马车上睡会儿。”说完,就招呼马夫停车。

    距离苏州城不过百里之遥。董林书放下手中的书,已是无意在看,他撩开车帘,想把满腹的心事暂寄于远山的青翠中。却无意间被路上的一个行人吸住了目光。

    那人单手持卷,目不转睛地看着。另一手拿着酒葫芦,阅至兴起之时便要长饮一口。本就破旧的长衫胸襟处还有星星点点的污渍,大概是酒洒其上,又被风尘所染。这身行套虽显落魄,可他的神情却如肆意疯长的青山一般洒脱而富有生机!足见此人性情快意,别具一格!

    读书人,难得!

    董林书看在眼里,喜在心上,待马车超过那人时,故将四王爷赐的美酒打开,任酒香乘风而去。

    果然,那人鼻尖耸动,一双明眸追入帘内。

    董林书探出头,“前途道远,又同是儒家门下,不妨同行同饮附以诗词雅会,如何?”说完,便命马夫勒住马车,待那人跟过来。

    那人步履不增,悠然而至。

    “美酒虽好,可惜不是故人,无颜讨之。不过,我若说一事,你可将那坛美酒赠予我如何?”

    董林书蹙眉道:“何事?敢教先生独饮美酒?”

    那人看向后面的马车,伸出一根带血的手指。

    3

    夫人被人先奸后杀。后面的马夫竟全然不知!董林书看着流了一路的血,突然想起了那个人。命马夫催马追出五里后将其拦住。

    那人已喝的迷迷瞪瞪,躺在一条长青石上晒太阳。

    “你知我夫人遭难,为何不早说?”

    董林书一把将那人揪起,猩红的眼中噙着热泪。

    “我知时已晚,你早知又如何?”

    “就算不是你所为,可人岂能像你这般冷血无情!”

    见此人一副等闲之相,董林书虽是读书人,也不免泛起杀心。

    那人莞尔一笑道:“阁下任重道远,可惜前途未卜。你可知这是为何?”

    董林书一愣,含恨道:“我都不知,你又如何知道?”

    “盐商富贾,烟花柳巷。阁下夫人在侧,恐怕行事不便,所以有人提前帮你杀了母虎,以绝后患。”

    “啊!”董林书闻言,顿有所悟,不觉间松开手。再抬眼时,那人已在十丈之外,手中还提着那坛酒。

    4

    董县令上任,第一件要查的案子就是苏州地界令人闻之色变的采花案。在他来之前,名动大江南北的花魁洛施施早已布下公告:凡事能提供采花大盗线索的人,赏白银千两。若能手刃此人愿以身相许。”

    这个消息可比董林书贴出去的官方告文含金量高多了。要知道这洛施施可是一位不世出的美女。出身官宦之家,学得一身琴棋书画。可惜其父仗义执言得罪了朝中权贵,才导致家道中落。有人说,若她是男儿身,金榜题名也是举笔之间的事。最难得的是她沦落风尘多年,却仍能守身如玉,光是那自然流露的才情就足以迷倒众生。至于她的玉身,恐怕除了帝王之家,还真没有谁敢冒天下之大不韪。

    也因此,董林书第一次给洛施施下帖就遭拒。不过后来他也释然了,因为听说有不少王公贵族都在她那里吃了闭门羹,排队预约都赶到了明年的上秋时节。

    一年之后才能与佳人一会,董林书摇头苦笑,看来以洛施施做饵,引出采花大盗的计策也泡汤了。

    5

    “听说了吗?刚上任那位董县太爷,人还没到任上,夫人就被采花大盗先奸后杀了!”

    “哦!我说他怎么一来就给花魁下拜帖呢!原来是迫不及待了,哈哈哈。”

    “切!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一个芝麻绿豆的小官也敢动花魁的心思。那可是苏州梁上的一块肉哇!只可过过眼瘾,可不取食!”

    苏州畅春园一帮喝花酒的商贾富户,搂着温香软玉,正扯着花边新闻。突然闯进一队身着甲胄的官兵,封住店门。

    众人愣神之际,旁边桌一位身高八尺,剑眉朗目的男子起身,摆手示意那些官兵退出去。然后走到那桌问道:“不知这位兄台说的梁上肉是何解呀?”

    “您是?”那位肥头大耳的商贾战战兢兢地起身。心道:此人器宇不凡,不怒自威。又是带兵甲而来,莫不是哪个营防的主将?

    “我复姓慕容双字云海,远道而来,听闻大家对花魁颇有些研究,特此讨教一二。方才手下兵士冒然前来,让各位受惊了。”

    这话虽说得低调,可那些见惯场面的商贾富户的眼睛也不是用来喘气的。打冷眼一看便知慕容云海非是凡人。

    以贵宾相邀落座之后,那人便压低声音道:“我说花魁是梁上肉是因为一个传说。”

    慕容云海坐得笔直,剑眉微蹙,“难不成她还是仙女下凡?”

    “仙女不仙女的,那咱就不知道了,不过……”那人声音又压低了一些,说“是与当朝太子有关,据说他微服至此曾与洛施施有一面之缘,便心生爱慕,可惜她是风尘女子。虽是出淤泥而不染,可毕竟干的是莺莺燕燕的下作事。真要娶回东宫,皇帝老子就得废了他。所以太子与她暗中有约。等将来登基坐殿,便是两人比翼双飞之时。”

    慕容云海一听,下巴就合不上了。我说太子殿下怎么知道此地闹采花贼,还命我调遣军队护住太湖的船商呢!想必那船商之中定有洛施施的花船。算了,自己只是奉命行事,此行的主要目的还是带回公主,那洛施施就算再美,也不能让我攀上皇亲国戚。想至此他对众人拱手告辞。走出畅春园唤来一名军官,对着里面商贾做了个抹脖子的手势,“记住,要隐蔽。”

    军官瞟亮了一眼里面的人,再点首间虚眯的眼中就已起了一丝杀机。

    慕容云海又唤过一名亲随,边走边问:“那个人找到了吗?”

    亲随面露难色:“驸马爷,不好找哇。”

    慕容云海身形一顿,“咱们是跟着公主下来的,她应该知道那人的下落。记住,不要当着她的面做掉。我只要见人头。”

    “是。”亲随躬身退下,奔街角而去。

    慕容云海双拳紧握,目中闪过一缕隐忍中溢出的残暴:李奉先,你虽视功名如粪土,可还是挡了我的路。你一日不死,明珠就心难属我。”

    6

    苏州城外,李奉先看着城墙上的两张告示,心道:还是洛施施大方一些。董林书死了老婆,才出赏银200两。真想不通他怎么好意思写上去。

    对比一番之后,他在城外茶摊要了一个青花大碗,倒满酒水照了照自己那张脸。难怪同科入朝的董林书认不出来,现在连他自己也看着有些陌生了。

    “状元郎不做也就罢了,这人人巴结的驸马爷也不做?真是不知你为何跑到这千里之外,也不愿做我的丈夫?”

    一位面罩乌纱的女子,将马交给小二。坐到李奉先对面,劈头盖脸就说了一通。

    “这么说你就是明珠,我那位未过门的媳妇喽!”

    李奉先嘴上问着,眼睛却在扫向四周,一见疑神疑鬼的人渐渐多了起来,便知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你真恶心,早知你长成这样,我都懒得追。”

    明珠说完,气鼓鼓地,也懒得再看他。

    李奉先却好奇道:“那你又是怎么认出我的?”

    明月眼中闪过一丝狡黠,抬手指向马鹏里的马,“你金榜高中,在京游街时骑的就是它,是它认得你。知道父皇要钦点状元为驸马,是我把它安排给你骑的。”

    李奉先释然道:“好心机。”

    “那你跑什么?”明月扯掉面纱露出精巧绝伦的容颜,质问:“是嫌我长的丑,入不了你的眼吗?”

    李奉先神情淡然道:“山雨欲来风满楼。朝纲将乱,怎容儿女私情作祟。”说完,便挑起面纱,“你还是戴上吧,少给我找麻烦。”

    “好,好,正好我看你也恶心。”

    明月气呼呼地戴上面纱,突又拔出腰间软剑,一道寒芒闪过,剑尖已然抵住了李奉先的喉结。“你是活着跟我回去,亲自向父皇解释。还是干脆我把你人头带回去。”

    “哈哈哈”李奉先朗声大笑,任剑横于项前,平端酒碗,将酒引尽。“这个世上,你不会是第一个要杀我的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你……你!不过是一介书生,还会有谁要杀你?”

    李奉先面带微笑,突然一指弹开剑身一寸,起身便走。

    明珠只觉得臂膀发麻,大脑一片混沌,再想起身追去,已然动弹不得。心下大惊:这怎么可能?他究竟是谁?怎么如此高的内功!”

    随着李奉先的离去,城外的人也渐渐少了。明珠看见他们都去了不远处的一片密林。她暗运内功打通被抑制的经络后,策马追去。

    密林里,横七竖八地躺着人,不见伤口也不见血,所有的人就像睡着了一样。明珠探了其中一人的鼻息。虽是微弱,倒也平稳。看来他倒不是个杀人如麻的恶魔。只是这武力指数也未免太高了吧。

    明珠平定了心绪,便信马由缰。她知道这是找到他的唯一方法。

    密林深处已经没有什么路了,正午的日光也被繁茂的林叶遮去了七七八八。就在明珠以为这里只会有她和李奉先两个人存在的时候,却被第三个人挡住了去路。

    来人负手而立,另一手持扇,得意洋洋的扇着秋风,一副公子哥的打扮。看向明珠的表情也是志在必得的样子。明珠勒马,“你是何人?”

    来人桀桀阴笑:“在下徐常青,江湖人送雅号摧花手。”

    明珠花容失色:“你就是那个采花大盗!”

    徐常青扶扇道:“美女莫惊,自打方才在苏州城外一睹姑娘的真容,我就下定决心退隐江湖了,只愿你能与我大隐于市过上神仙眷侣的生活。”

    “呸!你想得美!”明珠拔出软剑,斥目以对。

    徐常青抚扇笑道:“姑娘的美貌与那名动天下的洛施施不相上下,只是这脾气还需我来调教啊!”

    落入明珠耳中的话音未落,她眼前的徐常青已化作一道虚影,又在几个闪现间站在了马首之上,可是那马却并无半点负重之感,依旧目不斜视地看着前方。

    单凭这一手轻功,就算是出入皇宫也绰绰有余了。转瞬间发生的一切让明珠觉得那遥远的江湖中遥远的传说似乎也没有那么遥远了。明了江湖中人的厉害,此时就算她不想受辱,横剑自刎,恐怕也快不过眼前之人的一双手。但她依旧抬起了剑,打算扎向徐常青后,在他闪避之时,回剑自刎。

    可那一剑也只是又去无还,徐常青双指夹住剑身,它便进退不得,然后便是扇子挑落了面纱。

    叶隙间穿过的一道光撒在明珠的脸上,那张妙不可言的脸便泛起了令人目眩神迷的光晕。就连幽暗的密林也凭生出几许妩媚。

    徐常青鼓动着喉结,一手卸掉明珠手中剑,再一长身就落到了她身后,他想尝尝着马震的滋味。可还没等他抱住身前娇躯,就感觉自己的眼下,似乎少了点什么。

    “啊!我的鼻头!是谁干的?”

    徐常青捂住满脸的血,翻身下马开始四处寻找。但他不是在找人,而是在找自己的鼻尖。他这辈子最在意的除了得不到的女人,还有就是这张脸。如果这张脸少了点什么?他这个采花圈的第一帅哥就会少了很多自信,此消彼长,又会平添无数自卑。

    “是在找它吗?”

    李奉先从林子里转出来,手上捻着一根树枝,树枝上插着徐常青白白的鼻尖。是的,血流光了,它也就白了。

    “你!你是小李飞刀?”徐常青惊呼出口,忽又捂住嘴巴,摇首倒退,“不,我不认识你,我也没见过你,求你把鼻尖还给我。”

    “不要。”明珠想要制止李奉先的动作,可他已将手中的东西丢了过去。然后人也走到了徐常青身前。

    “你认识洛施施,对吧?”

    徐常青趁热乎,先把鼻尖贴会原位,这才说:“没错。可我没碰过她。一根手指都没碰过。”

    李奉先笑着一扬下巴,“那就说说吧,你这个在燕北作案的采花盗,怎么会跑到苏州拓展业务的?不光是因为这里人杰地灵吧?”

    徐常青闻言面露犹豫之色。

    李奉先见此说道:“你也知道江湖规矩,某些人的刀一旦现身总是要留下点什么,亦或是带走点什么。不然岂非浪得虚名!”说完,一手摸向袖口。

    “别,别啊!我说,我说。”徐常青眼见他要亮刀,赶忙捂着鼻子跪下,却又犹豫道:“就怕我说了你不信。”

    “哪那么多废话,快说。”没了宫里的条条框框,又有李奉先撑腰。明珠也学起了江湖那一套,过去踹了他一脚,又将软剑横在其项前。

    “是洛施施叫我过来的,她让我来此地犯案,专杀那些不肯屈服的官员家属。搞得他们家破人亡。”

    “为什么?”

    “这我就不知道了,我也是拿人钱财替人办事,求您放了我吧!”

    李奉先蹙眉思索一阵儿,仰首饮下一口酒,又轻描淡写地弹开徐常青射出的袖剑。嗅了嗅手指,笑道:“你知道小李飞刀因列无虚发,所以无需涂毒。你更知道见过小李飞刀的人,是没有生路的,对不对?给你个自行了断的机会吧。”

    “求你,不要杀我,我愿自毁双目。”

    “噗!啊~!”徐常青话音未尽,已经有一把飞到没入了他的咽喉。

    与此同时,李奉先指间也夹住了一把飞刀,刀尖正对着明珠的眉心。明珠那双美丽的大眼睛聚焦了好一阵才算看清他夹着的是个什么东西。小李飞刀,快若不见!天呐,一切传闻都是真的!

    “呵呵”林中传来一阵冷笑,“100多年了,小李飞刀的刀下竟然也能多出个活人来!你为什么阻止我杀她?”

    李奉先循着声音把刀丢回去,目露赞赏之色,道:“双刀齐发,你练的不错嘛,只可惜一个该死。一个生的如此美艳动人,我还是于心不忍。”

    “哈哈哈,不愧是嫡出,除了飞刀的真传,你这多情的性子比起祖上也是有增无减!但你不要忘了,当年若非李寻欢重情重义,又怎么落得那般凄惨。”

    李奉先笑道:“先祖虽是情种,可他手中的刀却是常常无情,对于该死之人,向来列无虚发。”

    “哈哈!”林中笑道:“可惜一把无情的好刀,却落在一个情种的手上,真不知道它是该感到荣幸,还是耻辱?”

    “真的是好刀吗?”李奉先把玩着飞刀,看向林中:“恐怕它是当年百晓生兵器谱中最廉价的武器了吧?随便丢到一家铁匠铺子里,再甩上几两银子,隔日就可取回十几把。”

    “呵呵,好,废话我说不过你。不过我也有言在先,这个世上可以有小李飞刀,但会小李飞刀的人未必都姓李。还有,最后留在这世上的小李飞刀只能有一人。在你之前,我要去除掉另一个小李飞刀。希望他没那么容易死,你也能多快活几天。

    林中的声音渐渐远去,可落入耳中却依旧郑地有声。那人虽走了,也是连一只飞鸟都不曾惊起。

    李奉先对依旧全身戒备的明珠道:“上马吧。”说完,他又拔出徐常青脖子上的飞刀,抹净了血,收好。小李飞刀已在江湖绝迹多年,他觉得这么做是有必要的,至少会推迟一些事件的日期。

    明珠没有上马,马就跟着她,她怀着满腹的疑惑追着李奉先。

    李奉先走得如闲庭信步,即便如此还是让明珠追红了脸。由此印证了她记忆深处的一段传闻:李寻欢除了名满天下的飞刀,就是变幻莫测的身法和轻功了。可这一切又必须有浑厚的内功作底子才行。还有,方才两人一明一暗仍是相互忌惮。暗中之人之所以忌惮,难道是因为李奉先回敬的飞刀点明了对方的藏身之处吗?如此说来,李奉先又在忌惮什么?难道会是自己?

    明珠摇晃了一下头,想要甩掉这个荒诞却很暖心的想法。可是她又会去想:他说我生的美艳动人,会是发自内心的吗?即使她本人对着一点极度自信,可在李奉先的眼中,她觉得心底的那份自信也有些可笑与滑稽。所以她决定问点什么,一则转移一些思想,二则了解一下对方。

    “这世上到底有几人会小李飞刀?”

    李奉先探出三根手指。

    “为什么会有三个?”明珠惊问。

    “你以为会有几个?”李奉先反问。

    “一个都没有。我以为绝种了。”

    “为什么?”

    “我连李寻欢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更不知道他会有徒弟。”

    李奉先摇首笑道:“其实光他本人就收了三个徒弟,一个叫龙小云,一个叫李坏,还有一个叫叶开。”

    “龙小云不是被李寻欢废去武功,又反将他害惨的那个孩子吗?”

    “可他不能永远只是孩子,林诗音也不允许自己的儿子一辈子是个废人。你也应该听说过那是一个可以让李寻欢为之放弃亦或是承担一切的女人。有她在,龙小云在仇人那里拿走点什么,是不需要感恩的。”

    “那刚才那个会用小李飞刀的人是谁?”

    “不知道。许是姓龙,许是姓叶。”

    “你为什么不杀了他,以绝后患,他可说了迟早是要杀你的。”

    明珠觉得自己顺理成章地问出了心里的问题,然后有些小期待地看着李奉先。她觉得就算他不会脉脉含情说:“是因为你,我怕他伤到你。至少也会略显迟疑地措辞一下,再认真地避重就轻地回答这个问题。

    可是李奉先的步调依旧不徐不疾,连说话的语气也是依旧的从容不迫:“我不杀他,是因为他不会先杀我。可是他要去杀的那个人,如果遇到我,是不会向他一样排一排次序的。与其日后会惹上两次不必要的麻烦,不入先让他放手一搏。”

    “就这么简单?”

    “你以为?”

    明珠有些气不过,干脆直言:“那你刚才为什么替我挡住飞刀。你说我美艳动人,是不是真的?”

    闻言,李奉先突然驻足回身。

    明珠手足无措道:“你……你,干嘛盯着我看?”

    李奉先笑道:“知道自己会脸红,还要问出这么没羞没臊的问题。公主大人是在挑战自己的底线,还是在挑战我的味觉。如果是后者,恕我如实相告,在下口味儿真没那么重。”

    “你……你?”

    那回首间的一段凝视早已让明珠言缺词穷,那颗小鹿乱撞的心虽然又气又羞,但却无论如何也不敢对眼前之人发作。她知道那是畏惧,却不知因何畏惧。她可以在徐常青面前连死都不怕。可现在,却无法正视那一双洞悉一切的眼睛。

    “我觉得你就是,你就是喜欢我。”

    娇生惯养的公主病里有一种并发症叫做倔强。明珠这一次显然病得厉害。

    李奉先转身继续走,继续回答:“救你,是为了还你个人情。没有你做饵,我有怎能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闻言,在宫里叽叽喳喳惯了的明珠真的是不想再说一句话了。她感觉这样刨根问底,早晚会反将自己刨的体无完肤。而前面的人,仅凭轻描淡写的几句回答,就可以杀己于无形。她已经预见到,自己暴毙的那一刻,他仍会如故地走着,甚至走了许久也不会想起回头看上一眼。这就是江湖吗?一个在刀光剑影里只有活人和死人的地方!

    7

    皓月下的太湖,最美的不是风卷潮起时的波光潋滟。只因很多人眼里江山如画也比不得这依岸而驻,一盏盏花船上的灯火。船内可是琴箫筝鸣,可是莺莺燕燕,可是轻歌曼舞。可是这些还不够。最让男人们梦寐以求,又求之不得的还是停在湖中那一条最大的花船。那花船虽大,却大部分躲在阴暗里,与幽暗的水混成一色。船里的灯火也仅有一盏亮着,透出的微弱的光连船底泛起的波光都不如。这样的船即使它会乘风破浪也不值一提。要命的是她的主人——洛施施。

    很多男人即使在别的花船上饮酒取乐,也会找一个好的位置,以便时不时地向这里瞄上一眼,万一呢?万一那传说中颠倒众生的女人被自己看到了呢!哪怕只是一眼,也足够他活多久,就炫耀多久的了!所以很多老鸨看出了这一点,那样的位置也就打上了VIP的价格。

    洛施施是很多男人梦中的尤物,她的画像即使是赝品中的赝品,即使被籍籍无名的人仿画,但只要落款注明所画之人是洛施施,也能卖个好价钱。

    洛施施是很多女人想活成的样子。她们会觉得是因为自己长的丑,亦或是没才华。才会嫁做人妇,相夫教子,过着乏味可以预知的日子。

    今晚太湖格外的静,不是客人少了,相反这一夜来的人比往常都要多,以至于岸上也有人提着风灯眺望。

    因为今晚是洛施施待客的日子,所以太湖上只有她抚琴吟唱的声音,这时所以人都会停止手上的事情,认认真真地做一名听众。音律起时,端起酒杯的便不再放下,咬上一口鸡腿的干脆就叼在嘴里,已经和姑娘交合的也会抽身坐起。

    这时,洛施施的船上有六个人。两个女孩站在船外。里面抚琴的是洛施施,扶筝是一位中年人。另有听众两名,一名是风度翩翩的青年,另一名是个瞎眼老者。

    青年不凑眼珠地看着洛施施,她的一举一颦皆被他贪婪地吸入眼中。同时他也在憧憬,他渴望在自己的未来,自己的野心里都会有她为伴。

    瞎眼老者一直摸着青年人的手,摸着摸着就突然跪下,高呼:“不知今有贵人前来,老朽罪该万死。”

    青年人食指贴住嘴唇,做了个嘘声。这才想起老者是瞎子。

    音律止,江风依旧。渐渐地,其余的花船有了声响,其中一条船上的李奉先却依旧在端杯回味。在他对面坐着一位俊俏的公子哥,正酸溜溜地看着他。俩人都在想那最不取宠的船里究竟有一个怎样的女子。

    “先生,可是看出什么了吗?”

    洛施施起身问瞎眼老者。

    瞎眼老者被青年人扶起后,惶恐道:“我卜算子何德何能,能为龙中之子一卜!”

    “既然我的身份你已知晓,那我的事情能有几分胜算?”

    “成也寸铁,败也寸铁。”

    “寸铁又是什么?”青年人蹙眉,显然对瞎眼老者的回答不太满意。

    “寸铁只在江湖。不过,用不了多久您就会知道。”

    “那要多久?”青年人,催问。

    卜算子抚髯道:“很快,很快。”

    船外,一条小船行至,船上两人,其中一人递上一封书信,和一把扇子,对着上面的女婢道:“我家大人是来提亲的。”

    婢女瞪了那人一眼,便将书信和扇子交了进去。

    洛施施只看了一眼扇子,便对女婢颔首道:“请他进来。”

    董林书步入船内,只见到两人,便是洛施施和那个扶筝的中年人。又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想起喘上一口气,把目光从女子身上移开。

    “董大人果然名不虚传,奴家倒要替苏州地界的女子多谢大人了。”

    “洛小姐言重了,身为一方父母官,一切利民之事皆是在下份内之举。就是,不知洛小姐所言能否当真?”

    洛施施嫣然一笑道:“据我所知那采花大盗功夫了得,我想这事未必是大人亲力亲为吧?除非你能一笔一墨将他写死。”

    “哈哈哈,当然不是。这么说小姐并不中意我喽。”

    洛施施点首:“我要嫁的是真正杀他之人。那怕他身份卑微,只是大人手下一吏。”

    董林书一声长叹,“可惜,那人学会文武艺,却不曾货卖帝王家,我也是寻他不着啊!”

    “哦?”那位扶筝的中年人上前施礼道:“拜见大人,在下云游闲士古龙。方才听大人所言,出手之人还是位义侠?”
    董林书笑道:“我倒觉得他更是为侠女,不然早就跑来提亲了。”

    古龙看向洛施施,长吸一口气,点首称是,又道:“那尸体现在何处?”

    董林书道:“就在船上。”

    古龙看向洛施施,“姑娘,要不我替你去看看?”

    不待洛施施回答。董林书横臂作势道:“人已经死了,还望洛小姐履行诺言。”

    见他认真起来,洛施施掩口失笑道:“既不是董大人亲力亲为,我又何须嫁给你呢?”

    董林书把头一扬,“我不管,人死了,尸体我带来了。你,就是我的。”

    洛施施柳眉一挑,道:“大人丧妻不过百日就如此心急!可我若不从呢?”

    董林书突然拔出短匕,道:“那就莫怪我先杀了这位古龙先生,再与你做成熟饭。”

    “大胆,董林书你离京不过半年,竟也如此狂妄了不成?”

    那青年人挑开水晶珠帘,从内室疾步而出,指着董林书的鼻子就骂:“你个狗奴才,要不是看在你是老四的门人,上任前又到东宫礼拜,我现在就杀了你。”

    董林书一见来人,吓得“噗通!”一声跪在地上,“下官该死,不知太子在此,实在是罪该万死。”

    “哼!董林书看在你为官一任,确实心系黎民的份上,我就饶你不死。留下船上尸体赶紧滚。”

    “是,是,下官这就把尸体抬上来,这就滚。”

    “慢着!”洛施施拦住满头大汗的董林书,又吩咐婢女取来白银千两,予之。

    “董大人一到任上,就开粥厂办学堂,广济饥民,恐怕家中也并不宽裕。既然大人认为是奴家失言在先,就请把这些银子拿回去,算是奴家的一份歉意。”

    “这……!”董林书,端着银盘,看向太子。

    “哼!”太子甩袖而去。

    “拿上吧,太子知道你是好官,会理解的。”

    董林书擦了一把额头冷汗,对洛施施道了声谢,又拱手对古龙道:“方才多有得罪。”这才敢拿着银子走人。

    小船上的一卷草席搬上大船,董林书坐上小船,对着不远处的一座花船点了点头。

    李奉先也对着那边举起了酒杯,一饮而尽。

    “伤口应该是被三寸之兵没入。”

    古龙看过尸体后下此定论。又看向卜算子道:“不知可是先生所言的寸铁。”

    卜算子道:“是了,是了。这便是成也寸铁。杀徐常青之人定能助太子成事。”

    太子道:“可知他现在何处?”

    仆算子道:“只在江湖。”

    太子撇了撇嘴,恨不得杀了这个瞎子。

    8

    次日,董林海收到太子密函:赏黄金万两,望杀采花大盗之义士显身。”

    他将密函推给李奉先,道:“这次,是你要发财了。”

    李奉先扫了一眼上面的字,就摇首笑道:“可惜我也不是义士。”

    董林书蹙眉道:“不管是谁,你都可以冒名前去啊!还有,你昨天让我千方百计查看那洛施施待客之人是谁,差点就要了我的亲命啊。你那么想知道,正好可以自己接触。”

    李奉先道:“是啊!你知道了又不肯说,是信不过我吗?”

    董林书脸色大变:“那个人我不说出来,也是怕你摊上事。现在就连我都后悔听了你的话。早知是他,就算洛施施是仙女下凡,我也不会去。”

    “啪!”明珠拍案而起,掀去公子帽,甩开一头长发道:“你可知道你眼前的人是谁吗?”

    “啊!”董林书点指道:“你怎么是个女的?”

    李奉先拍了拍他的手说:“她不但是个女的,还是当朝的明珠公主。”

    董林书瞪大眼睛道:“兄弟,你玩笑开大了吧?”

    李奉先摇首道:“大人你真是贵人多忘事,我不过是胡子长得快了一些,你就把一同殿试的同科给忘了吗?”

    董林书闻言,细细打量李奉先,“你……你是状元郎李奉先。”

    “不错,他还是皇上钦点的驸马。”明珠在旁补充。

    董林书经过着接二连三的刺激,终于是扛不住了,“噗通!”一声跪倒在地:“下官给公主殿下,驸马爷请安。”

    李奉先笑呵呵的将其搀起,“你昨晚所见之人,可是比当朝公主尊贵?”

    董林书惶恐间又是郑重点首:“不错,那人有望成为九五至尊。”

    “是皇兄!”

    “是太子。”

    李奉先与明珠相视一眼。二人不由眉头紧锁。

    9

    赏金千两的告文还是被董林书贴出去。千金之下必有勇夫,只两个时辰就来了几波冒领之人。到后来董林书都懒得去验了,吩咐衙役,“再有人来,说是杀采花大盗的义士,甭管三七二十一,先打二十大板,等屁股开花以后直接收监。

    原因很简单,李奉先说过,那人是不会来衙门领赏的。因为董大人这江淮一带最穷父母官可是尽人皆知的。那些冒名之人,也大多是途径苏州的江湖把式。

    入夜,李奉先又在花船上一处不错的位置饮酒。当然,那位置是针对于洛家船的位置而定的。一旁坐着的仍旧是公子哥扮相的明珠。

    “你是不是见不到她,就一直贼心不死。”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那个死鬼徐常青说过我的美貌与那洛施施不相上下的。你为何不肯多看我一眼?”

    “或许是因为太容易了吧。你看那洛施施一个月只待客两次,而且人在花船里,从不露面。更不会满世界地追着一个男人跑。”

    “哼!”

    天过四更,太湖也静了下来。

    李奉先却道:“来了。”

    明珠揉开惺忪的眼睛,随着他的目光看向湖面。一个人踏水而行上了洛施施的花船。

    “会是谁?”

    “不是姓龙,就是姓叶。”

    明珠摸出软剑,“皇兄还在船上,我要去救他。”

    李峰先挑起一只眼睛说:“顺便再杀了洛施施?”

    “哼!刀剑无眼。”明珠言闭,起身欲走,却被李奉先一把拉住。

    “怎么!你们李家竟然多情到连一个素未谋面的女人都要舍不得了吗?”

    “放心,他不会杀人的。我们要做的事情就是回京。”

    10

    一个月后,大内寝宫。

    明宗问:“他为什么要杀我。”

    李奉先回:“你老了,昏庸了。他翅膀硬了,他觉得他的女人也等不及了。”

    明宗问:“那个人杀的了我吗?”

    李奉先回:“我能办到的事情,他也能。”说完,便将研好的墨推给明宗。

    明宗提笔,蘸上墨,犹豫再三,最后将心一横开始写诏书。

    李奉先对一侧的明珠微一点首,便走出殿外,又一纵身飞上房檐。

    此夜明明寒风凛冽,却不见他衣袂飘飘。此夜明明银月如钩,万簌寂静,可他却缓缓言道:“你这么做不但得不到想要的荣华富贵,还会给江湖带来腥风血雨。”

    闻声,一个身着夜行衣,面罩黑巾的人在另一侧屋檐上立直了身体。

    “我知道,可我要的是名。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不久前你不是也因为祖上没人中过状元,跑到这里来码字了吗?而且还弄了个驸马爷!”

    李奉先道:“可是后来我又走了,不是么?”

    黑衣人道:“那么现在呢?我是不是要踏过你的尸体,才能扬名?”

    李奉先挠头道:“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应该先杀一个姓叶的,或者是姓龙的,而后才是我吧?”

    “哈哈哈,没那么复杂,我不像你们李家,一生被情字所碍,活的人不人鬼不鬼。现在只有你碍着我了,杀了你,我心中无碍。天下便无碍。”

    “这么说这世间已经少了一把小李飞刀。那么,我要恭喜你了。”

    “为什么?”

    “因为我早就不用刀了。”

    “小李飞刀嫡传不用刀,那你用什么?”

    “接到什么我就用什么?”

    “哈哈哈,小李飞刀只能用命去接。想不到啊,想不到,不用刀,你改练吹牛了!你……”

    黑衣人话音未落,就已瞪大了眼睛。又在一瞬间眼里密布起血丝。因为他看见自己在说话时丢出去的两把飞刀全都被李奉先接住了。

    李奉先夹着两把飞刀,道:“你很聪明,用钨金做刀不会反光。可你有没有想过,我还给你的时候,自己接不接得住?”

    黑衣人气馁道:“我死之前,只想知道小李飞刀嫡传之人真正的名字?”

    李奉先道:“我不用你到阴曹地府那边帮我扬名立万,你去告诉指示你来的人,回来继位吧。”

    黑衣人道:“你真的肯放我走?”

    李奉先身形一晃,便没了踪影。

    黑衣人转身离去之时骇然发现,自己先前甩向李奉先的两把飞刀就插在自己的裤裆两侧。

    11

    三日之后,太子回宫面圣。

    明宗扶起他时,已是老泪纵横。太子也把头埋得很低,垂泪不语。

    十日之后,明宗当上了太上皇。太子继帝王位称英宗。

    散朝后,英宗跪在了李奉先面前。

    “现在,天下除了父皇,我只跪你一人。”

    李奉先坐在凉亭里,接过明太宗斟满的一杯酒,道:“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言罢,他又看向身后伫立的古龙道:“先生若是想将这一段记录下来,恐怕就要与我亡命天涯了。”

    古龙垂首,向李奉先一侧微微挪了一步。于此同时,英宗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寒芒。

    《古龙穿越史实录》记载:英宗未继位前,曾在江南私纳税银,屯兵百万,分布长安左近。后发觉不敌江湖寸铁之能士,深感寒危。欲将弑君之罪嫁祸于江湖,待继位后横扫之。

    后被寸铁李洞悉一切,更悉老皇日渐昏庸,盛世渐落。太子踌躇满志,又志不可施。欲举兵逼宫。

    便于事发前,与明宗秉夜长谈,后又施绝技逼走寸铁龙。明宗传位英宗。这才免去一场天下浩劫,江湖屠戮。

    英宗问:“江湖,究竟在哪?有多大?”

    李奉先答:“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日月过处皆是江湖。”

    英宗问:“那你在江湖中的地位是不是和朕一样?”

    李奉先摇头:“我不交朋友,不碰女人,不贪富贵,只是偶尔喝上几口。可还是有人做梦都想杀我。”

    一月后,洛正举一案平反。曾经诬陷他的官员,前前后后杀了一百多名。整整一年才杀完。

    一年后明太宗崩,当晚英宗在枕头上发现一柄三寸长的飞刀,刀身刻字:得民心者,得天下。

    “下旨杀我父亲的是明宗,我还是没能报仇。”

    洛施施望着门可罗雀的洛府,心有不甘。

    古龙道:“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洛施施问:“不知先生意欲何往?”

    古龙道:“我要去一个有酒,有故事的地方。

    洛施施问:“是哪里?”

    古龙道:“哪里有寸铁,便是哪里。”

    洛施施问:“它是当世的无敌吗?”

    古龙摇头不语。

    12

    李奉先走进一处宅院,茅屋里传来阵阵孩提之声。不多时一个男人抱着个婴儿跑出来对围观的乡亲大声宣布:“我叶枫有儿子了。”然后他的目光一滞,就完完全全地落到了李奉先身上。

    李奉先笑呵呵地举起两坛酒,在人群里说:“恭喜恭喜。那么江湖呢?”

    叶枫看了看襁褓里的孩子说:“国泰民安,江湖远矣。”

    辽北的蛮夷之地,一名少年提刀冲向一群山匪,一进一出,人群里的人就都不会动了,又过了许久身体才流出血,然后一个接着一个地倒下。

    古龙用树枝在雪地上画下那个少年的样貌,直到锈迹斑斑的刀架在他的脖子上才住手。

    “你不会杀我的。”

    少年问:“为什么?”

    古龙回:“总要有人把你的故事说出去,总要有自以为很厉害的人,来祭你的刀。”

    少年收刀:“不错,你认为还会有比我更厉害的人吗?”

    古龙摇头:“说不好,因为我还不知道你练的是什么刀法。”

    少年道:“我也不知道,不过我这把刀倒是有一个名字。它叫:阿飞的刀。”

    古龙点首:“这么说你姓沈?”

    少年道:“我更喜欢别人叫我阿翔,我可以知道我的问题了吗?”

    古龙道:“说不好,不过有人曾在皇帝的龙枕上留下过一把三寸长的铁器。你要不要去试试。”

    少年不以为意,“那又怎样?”

    古龙道:“掌管天下之人的人头也只是暂寄于那寸铁之下呀!”

    一月后,英宗一觉醒来,提着一把锈迹斑斑的刀冲到殿外,仰天大喊:“朕又他妈的得罪谁了?”

    image.png

    附言:其实我很想对看到这里的朋友说未完待续。本来就是要写连载。希望真能如此吧。

    码字真心不已!能看到结尾的朋友,辛苦一下,点个喜欢吧。

    我在这里谢谢你!同时也会虚心接受朋友的批评指导。你的再教育是我迈向人生目标的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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