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雅文,不是妈妈说你,33了,赶紧结婚别挑了!只要人胳膊腿齐全,脑袋灵活就嫁了吧,你姨今天介绍一个,年龄比你大一岁,没有婚史,恋爱过没成功,中午十二点你楼下的法式餐厅,别忘了……”
再一次接到妈妈要求相亲的电话,雅文再也忍不住了,“好好,妈,我去。不过,这是我嫁人,我自己总有选择权吧?”
婚姻大事,她不想再让任何人来决定自己的生活,不然,这一路走来又为了什么呢?
小时候,听父母的话,在父母面前没有选择权,穿什么衣服,去哪里玩都要父母带,那是因为自己还没有自立的能力;
上学时,听老师的,在学校没有选择权,是因为自己要换取知识和生存的技能;
工作后,还要听老板的,加班加点,上班不迟到,下班不敢早退,更是没有选择权,看着老板脸色小心翼翼地行事,那是因为自己期待着每月按时拿到为数不多的工资。
恋爱后,要听男友的,因为那时,男友是她心中不可替代的人选,他喜欢她留长发,她从不敢剪短;他喜欢她穿裙子,她把心爱的牛仔裤压在箱底;他喜欢她温柔善解人意,她面对他四处寻花问聊打掉牙生生咽到肚子里。
26岁时,雅文终于活明白了,自己之所以没有选择权,是因为可替代的可能性太大了。工作是这样,恋爱也是这样。
所以,为了加大自己在职场上的不可替代性,为了在感情中有选择权,她开始了拼命,挥挥小手与男友再见,剪了短发,换上牛仔白衬衫,晚上加班,周末培训班,几年如一日,马不停蹄,终于媳妇熬成婆,好不容易自己做起了老板。
现在,怎么又转回去了?想到这里,她有些烦闷,抬腕看了看表,早已过了相亲的时间,一抹欣慰绽放后,将堆成小山似的工作资料推到一边,拿出镜子简单补了下妆,交待了下属,就离开了办公室准备去按摩一下放松放松。
2
“去哪儿啊?找你有事。”
刚出电梯,看到男闺蜜崔浩匆匆走来。
崔浩是律师,雅文的好友,也是大学同学,两人前后脚与另一半分手,从相互安慰相互开导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他见证了雅文从一个职场小白变成女强人,期间帮过她不少忙,还是她公司里的股东。
她也见证了他从一个沉迷游戏的年轻男孩,到了三十已立的知名律师。
“去邂逅一个意中人。”她甩甩那头利落的短发,知道崔浩找她并没有什么事,无非就是又遇到什么奇葩案子了,谁家老婆告老公了,儿媳妇与小叔子争家产了等等,每次接到案子,他都能兴致勃勃地跟她说半天,私底下完全没有律师该有的严谨性,不过,那又如何,她喜欢他,爱至入骨。
“邂逅什么啊,你现在出去倒是能邂逅楼下的职业乞丐,真的,给他洗把脸,换身衣服,颜值怎么也得飚至九十分以上。”一如既往,崔浩废话特别多。
“别贫了,找我什么事?”她懒得跟他继续贫下去,神情爬上疲惫,长长地打了一个哈欠。期待着有一天,他找自己是为了求爱或者求婚。
“相亲啊,你姨把我介绍给你了。楼下等你老半天,你干吗呢?”崔浩一脸认真,还向她亮出了姨的电话。
“这,这……”她哑然,是缘份还是他开玩笑,可是那个号码确实是姨的,她不知道,崔浩专门去找了她姨。
“怎么不能是我啊?我比你大一岁,长得也很帅,你都是老姑娘了,没人娶,我就当做好事吧。走,咱们边吃饭边谈吧。”
崔浩说着拉起她就向门外走去。
事实上,两人一起几年,除了情侣间的亲密,其他跟情侣无异。
何况为了能配得上他,她也尽全力让自己变成更优秀的女生。
3
到了餐厅,崔浩拿过她的包挂放在旁边,示意她坐下。
“我们,我们怎么可能?你不是不知道,我要的感情,是拥有自己的选择权!”
她哭笑不得,有些欣喜,但又故意口是心非,调侃一下也不错,因为她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哪里不是你的选择?你看看我,跟以前还一样吗?从头发丝到脚上的袜子,哪一样符合你的选择权。还不够?”崔浩站起来,夸张地张开双臂像企鹅一样挺着肚子转起来,一圈完毕,还故意提起裤角,露出袜子。
雅文被他逗得眼泪都笑出来了,“快坐下吧。”
她知道,相较七年前,崔浩确实变了。除了头发变化,有了微微的小肚腩外,从穿衣风格到工作态度,确实改变了许多,变得这些,都是她喜欢的。
她不知道的是,他为了配得上她,让她别无选择,才选择了一路狂奔,只为与她牵手。
“不是我非要死皮赖脸要娶你,而是履行三年前的约定。”崔浩边点菜边提醒,满脸抑制不住的开心。
三年前的那天,她又何尝不记得,那天她去客户那里,为了赶在第二天上班与另外一个客户签合同,连夜赶回来,谁知一时粗心忘记了加油,半路车没油了。又恰逢下大雨,一个孤零零地停靠在高速公路上,四处空无一人,恐惧之中,她开门想走到服务站,没走几步,脚下一滑便不能动弹。
无奈,她在恐惧之中大半夜地给崔浩打去电话。崔浩接到电话告诉她先钻进车内,反锁门,一路开车狂奔,一个小时后才找到她。
车上,她披着崔浩带来的毛毯,感动得热泪盈眶,“如果我35岁还没嫁出去,你也没娶到老婆,我就嫁给你。”
崔浩当时却开心嘲笑她,“你当我是苏有朋呢?你有林心如漂亮吗?”
现在,一晃三年过去了,可是她不是还没到35吗?
“别想了,按我妈常说的虚岁,你早到了。”看着出神的雅文,崔浩伸手点了一下她的额头,将她从回忆中拉了回来。
“雅文,我是认真的。你一路走过来,只为有自己可以掌控的人生,其实,我也是,我也是在努力,努力到任何人无法取代,才能拥有自己的自由。现在,我可以自由地去爱你了。”崔浩突然严肃起来,紧紧握住她的手。
想到两人都已过而立之年,属于他们的时间确实不多了,雅文红了眼眶,轻轻点头,“我也是。”
4
相处七年,不到一顿饭的时间,两人便走到了一起。其实这并非偶然,而是必然。好的生命,是有事做,有人爱,有问题可想,有选择的自由。七年来,他们两人都在冲着这个方向而努力。
雅文做到了,崔浩也做到了。
可是,大千世界,人能掌控的太少了。何况生活本就是喜怒无常。
“咱们结婚以后,你喜欢我做职场女性,还是全职太太呢?如果我还是跟现在一样以工作为重,做职场女性,肯定陪你的时间很少;如果我做全职太太,咱们以后的收入也会少很多,你会很累。你会选择哪一个呢?”以前,他们是好友的身份,遇到抉择可以顾忌对方,可是想到以后要结婚,这个问题也是雅文最想知道的。
崔浩沉默许久,认真地回她,“女人最想要的是主宰自己的命运,我一路看着你走过来,一点点从四面八方夺回自己的选择权,至于这件事你自己决定吧!无论你怎么样的决定,我都尊重你的选择。”
他不知道,雅文的选择是,做好工作的同时,尽全力做一个好太太。
有了选择权,就有了自由,有了快乐。
有句名言说,“人注定是自由的,自由是人的宿命,人必须自由地为自己做出一系列选择。”
很多时候,我们之所以感觉到束缚没有自由,不敢动弹半分,其实只是我们做得还不够,说白了就是太穷,不是没钱,是毅力太穷,进取心太穷,才会一边抱怨,一边继续受着各种拘束。
当你将一件事做到极致,每天充实自己,真正做到了不可替代时,你的银行卡数字也会随之高升,选择权也就到手了,自由也会欢快地奔回到你身边。
那时,口红,你可以自己买,不用因考虑价格而瞻前顾后,最后选择放弃,也不必再为男友送不送自己口红而纠结;
出门,开自己的车,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不必再为挤地铁挤公交哪一个能省两块钱而伤脑筋。
工作,不用再为了区区几千块的工资,而受到心不甘情不愿的束缚。
雅文放弃了生活中的糟粕,换来的是她终于可掌控的人生。一个真正会选择和掌握自己的人,会根据当前更好地做出正确的判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才能一步一步收回你的选择权,获得属于你的自由、快乐。
雅文能做到,崔浩能做到,我们也能做到,从现在开始,一点一点收回属于自己的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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