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应该写点什么了。那就写点吧。
这是我所有文章中最不负责任的开头了,写下这句话的时候,我笑了,轻松的笑了。因为轻松的状态是最好的状态。
这种轻松来自一本书,刘子超的《午夜降临前抵达》,一本旅行笔记。在这个东风送春的月份里阅读这样的书籍,再合适不过了,这就像在合适的时间场合遇见一个合适的人一样,然后恰好就发生了故事一样让人舒适。
旅行笔记读了不少,但没有哪本能像这本对我产生深厚的吸引力,就像农夫上好的蜂蜜对嗜蜜的具有的诱惑力一样。
说是旅行笔记,恐怕刘子超是不会高兴的,我也无法知道他是不是执意要在不断的抵达中完成一部旅行文化著作。旅行文化并非世界文学发展的主流,因为一个单独行动的与文字相关的人,是很难在这个艺术殿堂建立起一个文学体系来。尽管余秋雨做过这样的旅行,但他是冲着文化本身去的,而并非旅行。余秋雨的旅行关注的焦点是文化,是以一个文化学者的眼光角度探寻触摸不同地域文化根基,而刘子超旅行的关注点在于如何抵达,既是旅行线路的抵达,也是一个人人生意义上的抵达,是旅行、文化及人生的多重体验。我们无法比较二者哪一个更具高度,因为每一种关注都具有它本身的价值意义。当我们试图比较的时候,就已经脱离了不同价值关注的本身,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们就失去了间接体验旅行与文化的乐趣,也就无法触摸这些学者、旅行者的精神内核。这样的生活,索然寡味。
书中刘子超“抵达”的精神观点是值得欣赏的,起码于我来说,是值得与之建立共鸣的。他的旅行,只有他自己,一个人独处的旅行。可这有什么不好吗?当他一个人缓慢晃荡在欧洲腹地时,我觉得我是与他在一起的,觉得我就是他的影子,伴随他的每一次呼吸。我看到他探寻古迹触摸历史的痕迹,看到他独步教堂满怀虔诚的祈祷,也看到他晃进酒吧和陌生人擦肩示意。我甚至看到美妙的街头女郎。当我读到这些文字的时候,我觉得那就是我。
貌似这样的生活也不错,边旅行边写文字赚钱,忘记目的忘记人际关系,却并不着急抵达下一个点。抵达是一种心境,心之所钟,到处都是抵达,又何必局限于没完没了的计划呢。
旅行与书,很难说出一种明确的关系来,每一个旅行者随身都带着书,如果旅行是一场恋爱,那么书就是迷情的香水,是一束玫瑰,是给恋人最好的礼物。有时候甚至觉得这就是全部,不论是旅行还是恋爱。
一直在想象一种一个人的旅行,一种独处的旅行,当然有一个能懂你的人陪在身边,不需要过多的对话,一个眼神就能明白的她,你会觉得你拥有什么都是多余的。去年在平遥,我内心强烈的意识到,旅行只能是一个人的,把自己丢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不需要方向,不需要通信,你只需要慢慢的以一个陌生人的眼睛去认识它,了解它。尽管女友在身边,你也会觉得这就是一个人在旅行,你把她装在心里,你们融为一体。
写到这里我发现上了自己的当,一是骗自己花钱,二是骗自己找个女朋友。瞧,人总是自己的骗子。但愿在发现这骗局前,在午夜降临前,我们已抵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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