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性和怪异的区别

作者: 生还者 | 来源:发表于2024-03-04 13:27 被阅读0次

    “个性”是一个很容易被曲解、也很容易被滥用的词汇。

    有些人在谈论“个性”这个词汇或者声称要追求它的时候,总是会曲解它的本意,从而导致自己的实际观点或者实际行为和真正的“个性”毫无关系。

    在很多情况下,某些人所谓的“个性”其实根本不是真正的个性,而是怪异;某些人评价其他人“有个性”也不是在夸奖他人,而是认为他人怪异。

    把个性和怪异混为一谈,往往是很多实际能力和对事物的认知能力都较差、却又自以为是的人的一种通病,还可能是某些人随意指责乃至打压他人的借口。

    个性和怪异之间存在的最重要的本质区别在于,两者对人的实际能力要求不同。

    在几乎所有的正常情况下,拥有真正的个性的最重要前提都是拥有足够强的实际个人能力。无论是获得高于自己所处的环境之中的其他大多数人的成就、创作出质量高于其他大多数人的作品,还是拥有境界高于其他大多数人的思想、提出准确度或者实用性高于其他大多数人的主张,或者是选择独特、有益并且不妨碍其他任何人的正当利益的生活方式,都需要足够强的个人能力。根据大多数正常人普遍拥有的价值观,只有满足这几类情况的人才能够算得上真正的“有个性”,才有可能被拥有足够的辨别能力的人认定是“有个性”的。有些时候,追求真正的个性的人还需要通过足够强的个人能力来获得足够多的资源,或者获得足够多的对自己有价值的人的认可。在现实条件相对较为恶劣或者大多数人都拥有偏见的环境之中,锻炼个人能力或者坚持自己的观点的难度还必然会增加。

    然而,除作为真正的赚取资源的手段的情况下之外,“怪异”这一特质与人的能力强弱没有任何必然关系。无论一个人或者一群人的个人能力是强还是弱,只要这个人或者这群人在行为举止、思想观念或者外表上与自己所处环境之中的其他人相差较大,或者在这几个方面被其他人反对,甚至是公开违反公认的规则、发表与其他人的价值观完全不符的言论,这个人或者这群人就都完全有可能被视为“怪异的人”。人是否被他人认为“怪异”,只和人是否遵守公认的规则或者被其他人认可、接受有关。而且,在没有相对较严苛的公认规则或者没有强制性阻止某些人自甘堕落的手段的环境之内,一个人或者一群人向下堕落几乎没有任何来自外界的阻力,自然也就不需要任何能力。正常人也都该知道,只有那些没有固定的正常价值观的人才会把向下堕落的人称为“有个性”。

    这一点,正是某些想要或者自称要“追求个性”的人分不清的一点。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们大多无法用正当的方法提高真正有用的个人能力,其所作所为自然不可能称得上“有个性”,反而大概率会被其他人视为怪异的人。自甘向下堕落的人更是几乎必然会大多数正常人视为怪异的人,而不会被称为“有个性”。

    是否刻意地追求“与他人不同”,也是个性和怪异之间的重要区别。

    在正常情况下,“个性”可能代表“在某些情况下与他人不同”,却从不代表“一定要和他人不同”,尤其不代表“必须要和其他所有人都不同”。

    正常人用正常的方法追求个性,应该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也就是尽可能地吸收和借鉴其他人的长处、避免他人的短处,从而在提升自己的各项能力的基础之上培养属于自己的个性。在这个过程中,追求“与他人不同”的做法只能应用在那些拥有应当被避免、被克服的弱点、缺陷、坏毛病的人身上,而不能不加甄别地用在其他所有人身上。想要让自己在事实上变得更好的人,都应该尽可能地吸收在事实上比自己优秀或者值得自己学习、借鉴的人身上的那些好的特质。拥有充足的辨别能力的人也应该能够分清“向他人学习”“吸收他人身上的长处”与“模仿他人”“失去自我”之间的差别。

    相对而言,让自己变得怪异则只需要满足“与其他人不同”这一点,也只需要以这一点作为吸收什么、接纳什么、相信什么、做什么的唯一标准,无论自己吸收和接纳的特质在事实上意味着什么、能够让自己变得更好还是更差、能够带给自己好的结果还是坏的结果。

    在“提升自己”或者“向上努力”之类的方面,以结果作为导向的做法和以个人喜好作为导向的做法从来都必然会导致完全不同的结果。

    对于大多数正常人而言,判定他人是“有个性”还是“怪异”的重要标准还有一条,那就是:是否带给无关的他人恶感或者损害他人的正当权益。

    在大多数正常情况下,只要追求真正的个性的人只使用符合公认的规则来提升自己的能力、向自己的目标努力,他们就大概率不会损害无关的他人的正当权益,最多只会在规则的允许范围之内一定程度地让与他们存在竞争关系的人的一部分利益受损。能够对他们产生恶感的人也基本只会局限在与他们存在竞争关系或者嫉妒他们的人之内。

    因曲解“个性”而让自己变得怪异或者被他人认定为怪异的人则大概率会带给所有能够接触到他们的人足够的恶感,有时甚至对他们的同类都一样。在大多数拥有明确而清晰的规则的环境之内,因无法遵守乃至故意违反规则而显得怪异的人也都有一定概率损害他人或者集体的利益,有时甚至必然会损害他人的正当权益。

    在正常的环境里,大多数人都不会欢迎带给他们每个人明显的恶感或者损害他们的正当权益的人。哪怕只从个人喜好的角度来看,这种观念也是完全合理的。

    对于真正想要追求个性的人而言,认清个性和怪异之间的区别是非常重要的。

    除此之外,认清自己所处的环境是否鼓励自己真正地追求个性,甚至是否把自己视为异类,同样重要。

    理智的人要认清偏见,更要尽可能地不被偏见束缚。

    20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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