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传略】55 再奏大捷

作者: 乐德乐 | 来源:发表于2022-11-02 06:00 被阅读0次

正德十二年(1517年)

五月八日,王阳明回到赣州治所,上《闽广捷音疏》申明赏罚,同时给兵部尚书王琼写信,报告战果,请求犒赏部队,积蓄力量,为秋冬发动对湖南、广西境内的匪巢发动攻势作准备,并请授予专一之权。待秋冬战罢,乞归山林。

然后王阳明开始整编队伍,建立兵符制;上《攻治盗贼二策疏》、《类奏擒斩功次疏》;上《添设清平县治疏》,建议新设平和县,加强地方治理。

五月底,王阳明再次给兵部尚书王琼写信,他说福建境内的匪患虽以解除,但南昌、赣州的匪徒数倍于闽,而且处于四省交界之处,且巡抚不能干预地方民事,自己的号令实际只在赣州城有效,并且也受地方行政机关的掣肘。因此建议撤销对南赣巡抚的限制,改以统制两广,至少任江西巡抚,一应车马钱粮,都由巡抚统一裁处。剿匪是为了安民,安民又是剿匪的关键。现在只让我剿匪,不让染指民事,就像医生看病只管用药,却不管病人饮食调养。

王阳明同时给旧识、文渊阁大学士、礼部尚书毛纪(字维之,号砺庵)写信,表达了同样的诉求。

六月十五日,王阳明上《疏通盐法疏》,称两广盗匪正准备大动,宜及早乘虚而入,故请准许向盐商抽取什一税,既不扰民,又可充实军费。同时写信给王琼,恳请他从中促成。

七月十五日,王阳明再上《议调用三省夹攻官兵》,要求朝廷下令,命九江府知府汪隶、吉安府知府伍文定、汀州府知府唐淳、程乡县知县张戬、抚州府东乡县知县黄堂、建昌府新城县知县黄文鸑、袁州府萍乡县知县高桂、吉安府龙泉县知县陈允谐等听从自己调度指挥,如有违抗推托,许以军法从事。

七月十六日,圣旨终于下达,命王阳明巡抚南、赣、汀、漳左佥都御史王守仁提督军务,给符帜,俾便宜行事。

兵部下文《爲申明赏罚以励人心事》,申明王阳明职权:给与旗牌应用,以振军威;一应军马钱粮事宜,径自便宜区画;文职五品以下,武职三品以下,径自拏问发落;所部官军,若在军前违期逗遛退缩者,俱听以军法从事;生擒盗贼,审问明白,可以斩首示众;升赏事宜,听本处兵备副使会同该道守巡官,实时纪验明白,备行江西按察司,议拟升赏。

王阳明接收钦给旗牌八面。镇守太监毕真企图充任王阳明的监军,被王琼上奏及时阻止。

八月,旱稻将熟,两广盗匪计划出兵抢收,于是大修战具,出兵攻打南康、南安县城,王阳明早有部署防备,击败了攻城匪徒。

九月十一日,朝廷敕谕发到各地,着听王阳明提督军务。

九月中旬,王阳明制定三省夹剿方略。当时两广狼兵(当地土司武装)刚刚班师,重新集结需要时间,如果湖广、江西官军集结而不动,势必引起匪徒警觉。

故王阳明决定,第一步,先集结湘赣官军夹击赣州上犹境内的匪巢,同时安抚乐昌之匪徒,可避免其出兵援助。等战斗任务完成,狼兵集结也差不多了。第二步,联合湖广、两广部队夹击江西境内和两广韶关乐昌地界的匪巢,江西部队休整待命,以麻痹敌人;龙川之贼相距遥远,必不疑官军会来攻打自己;第三步,班师之际,合两广、江西之兵,突袭惠州龙川之贼。

王阳明发布《告谕浰头巢贼》,利用心理战,分化瓦解乐昌地区匪军的战斗意志。

至十二月九日,第一步和第二步剿匪行动结束,扫平横水、桶冈等大寨,王阳明班师回赣州,向朝廷奏捷,有诗咏怀:

          茶寮纪事

万壑风泉秋正哀,四山云雾晚初开。

不因王事兼程入,安得闲行向北来。

登陟未妨安石兴,纵擒徒羡孔明才。

乞身已拟全师日,归扫溪边旧钓台。

赣州南康县耆老为王阳明修建阳明生祠,刘节(字介夫,号梅国)作《都宪阳明王公生祠记》。

十二月二十六日,兵部行文到,并附圣旨,限制了王阳明的提督之权,要求他今后用兵必须会商江西镇守太监。

闰十二月二日,王阳明上报剿匪有功人员名单,请求朝廷赏赐,他们是监军副使杨璋,参议黄宏,领兵都指挥佥事许清,都指挥使行事指挥使郏文,知府邢珣、季斅、伍文定、唐淳,知县王天与、张戬,指挥余恩、冯翔,县丞舒富,随征参谋等官指挥谢昶、冯廷瑞、姚玺、明德,同知朱宪,推官危寿、徐文英,知县陈允谐、黄文鸑、宋瑢、陆璥,千户陈伟、高睿等。

闰十二月五日,上奏朝廷,建议设立崇义县,上堡、铅厂、长龙三巡检司。并致信兵部尚书王琼,报告战后局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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