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友

作者: 小叶藏 | 来源:发表于2021-01-29 20:36 被阅读0次

    本文参与【精选好文•散文】专题征文

    在撰写这篇文章之前,我特意查询了一下“故友”这个词的含义,因为我不是特别确定这个“故”字是否有已故的意思。若是如此,我便太对不起这位其实并没有故去的挚友。有幸的是,“故友”虽然确可以表达亡故之友,但同时也能够形容相识多年的老朋友。由此我便松了口气,决定放心大胆地将这个词作为本文的题目。

    以上这段简短的文字看似有一些俏皮之感,就像朋友酒醉之时常会放下所有忌讳而大胆开来的玩笑。而我与Z兄的关系大致就是这样的。我们不断说着这类无聊的玩笑话,也时不时靠着嘲讽他人和自己的遭遇来宽慰自己曾经度过的一年半苦涩的警校生涯。男人之间的友情,有时候就是这样既诡异又简单。

    第一次见到Z兄是在我初次踏入警校时刻。当时我刚从教官那里取得了一床粗糙但厚实无比的暗绿色棉被,扛在身上就如同民工赴城一般无奈地走进了寝室,甚为狼狈。由于我是最晚到寝室的人,我到的时候,已经有好几个人正在埋头整理自己的东西。

    我正因担心无人搭理而感到尴尬,一个穿着一袭纯黑色作训服并且又高又瘦的家伙走到了我的面前。他长着一张白得像宣纸一样的脸。我原本认为自己的脸已经足够白净,而他的白似乎跨越了性别的局限,让我感到有些奇怪和不自然。

    当然除了白之外,他的脸色中若隐若现的红晕透露出无比活泼的稚嫩,我猜想他的身体状况和生活习惯一定特别健康,至少要比总是想以各种借口偷偷喝酒的我好上不少。他看见我后主动打了招呼,露出了真诚而又憨厚的笑容。

    他的笑瞬间使我放松并安定下来。因为我意识到,他是我在这样一个陌生的,甚至是充满未知的环境中可以心理上依赖一下的人。这便是Z兄。后来他的那种带有鲜明个人色彩的笑容,竟真的陪我度过了一年半的校园生涯。

    有事没事,他就喜欢笑。遇到了滑稽的事情,他会仰天大笑。碰到无奈的情景,他便眯起眼睛偷偷苦笑。教官指责他的过错,他就嬉皮笑脸。除了“活宝”,大概找不出更为贴切的词语了。如今虽然我与他已不常见面,但每当我想起他,他的笑脸和嬉笑的声音就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仿佛闪烁跳跃的皮影戏。

    之前提到了一个词为:心理的依赖。这对于我们来说实在是太有必要了。并不是因为现代的男人内心有多么脆弱,深处警校的严苛环境,这种依赖显得尤为重要。每日清晨,当月亮未露出婉约柔光,我们随着一声刺耳的教鞭声,不得不以最快的速度起床穿衣、刷牙、洗漱。

    我有一个自认为可以夸赞一番的优点,那便是从小就养成了在处理时间问题上说一不二的习惯。自小上学,我几乎没迟到过。与恋人相约,我也未曾一刻怠慢。总觉得我的体内始终有种不可名状之力量推拉着我紧跟时间的脚步,因此,学校里的令行禁止,虽让我心情苦闷,但并非为难。

    然而对Z兄而言,这可是一件了不得的事情。他总是顶着睡眼惺忪的表情,茫然地坐在床上,时不时还看看窗外潲进的晨光,他刷白的脸上会渐渐多出一些红晕来。而他起床后每一个举动,穿衣、系鞋带、刷牙,都带着一种强烈的蒙袂辑屦之感。

    看着他的样子,我觉得既可笑又可怜。每日的课程,体能训练和饮食都变成了板上钉钉的钉子,哪怕我们的内心有些强烈的躁动和反感,也很难把已经敲入时间深处那冰冷的铁钉撼动一寸。因此我们只能和一批又一批的学生们一样,从一成不变的苦涩土壤中去寻找快乐的种子。

    教官时常会对我们的行为作风不满,通常的做法是让我们罚站军姿,一站就是一个多钟头,这期间不能讲话也不能有一丝丝军姿以外的动作。印象中有一次罚站提前了一小时通知。正在我抓紧时间换制服的时候,我竟然发现Z兄正坐在写字台前,气定神闲地阅读着一本名为《大秦帝国》的历史小说。我疑惑地询问他为什么在罚站前要读书,他笑着回答道:“我必须读些东西,罚站的时候就可以进行思考了。”确实如他所言,在这种极端的,没有任何肢体活动自由的时候,唯一能够活动的只有人的思维。

    相较于他这种崇高的癖好,我在站立的时候脑子里却只循环着两件事:女人和校园环境。在我精神世界里的电影院中,播放着我与女人在柔软的床榻上赤条相拥的亲密场景,我的灵魂感受着女人皮肤细腻的质感,充满着荷尔蒙的体香,还有让人欲罢不能的体温。我紧贴裤腿的双手,实际触摸到的是女人带给我这个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无可替代的温存。

    同时,我的眼睛正将我的意识随着校园的春风飘荡至每一个角落。我看见国旗广场边花坛里的三色堇伴随着湖边的细条杨柳正葳蕤摇曳,仿佛它们正与广场中的学生们作着神秘的交流。而拥有无数种色彩的小猫咪们也悠闲地蹀躞过路边的花草,时不时会在我们和教官的身边伸懒腰。深红色的国旗摇摆的样子好似血染的波浪,即便站在远方仍能够清晰地听见它舞动的声音。

    校园内的春意似乎与我脑海中的荡漾着的春情,融合成了一个动人无比的画面,青春萌动的激情在我紧绷的体内火辣地燃烧着。而当我望向Z兄的时候,发现他正目不转睛,略带肃杀地看着前方。想必此时,他的脑海里正上演着嬴政亲率大秦将士们踏破山海关横扫天下的壮烈场面吧。

    警校岁月里,除了晚餐前,鲜有可以自由活动的时间。刚认识Z兄那会儿,他还是个白净高瘦的男孩。大半年的光景过去后,他竟然通过健身将自己炼成了某种类似希腊神话中美男子或者圣徒塞巴斯蒂安般体格的壮汉。他并非受到三岛由纪夫狂暴美学的影响而去塑造身形,估计只是想要在和女孩子们相处的时候能让诱人的身材增添一份闪光。

    我平时非常慵懒,仅剩的时间也是躺在床上读各种小说。但后来即将举行的体能测试却不得不让我加入了与Z一起锻炼的行列。晚餐前,夕阳将红色的塑胶跑道染成了金色,就连在跑道中心操场内的绿茵也变得金光灿烂。我就是在这样的情境之下与Z一起慢跑的。数公里的长跑考验的并非人如火山的爆发力,而是隽永悠长的耐心和毅力。

    因此,我们在跑步的时候总是迈着不紧不慢的脚步来回穿梭在跑道上。慢跑的过程并不会消耗太多体力,正好给了我和Z天南地北聊天的机会。

    记得有一次,他跑着跑着便苦笑着向我倾诉了和恋人之间相处的矛盾,他感觉他的恋人对自己并不温柔,也不懂得照顾人。他理所当然地认为男人就应该被女人照顾。我当时虽然一本正经地向他反复灌输男女平等的想法,但没有料到的是,我最终却变成了生活上对女性无比依赖的那种丝毫不立派的男人。

    又有一回,他用随性又有些任性的语气,边跑边侃:“我以后呀,根本不打算往上爬。毕业后分一个好点的部门,舒舒服服过日子那真的太好了。”众所周知,他家的经济条件可谓相当的殷实,父辈为他积聚的财富确实可以让他在职业场上不必费力。其他的同学们经常开他玩笑:“什么时候发一本房产证送给我们呀?”听到这些话,他也一如既往地露出无奈中透露着“猥琐”的嬉笑。

    每当我们跑累了,心中自然会逐渐衍生出一些烦躁的乌云。此时,我们常通过嘲笑甚至辱骂我们平日里看不惯的教官的方式来打破乌云,重见内心深处的阳光。Z兄虽然喜欢笑,但却不太会说笑话。由此,我经常扮演惹人大笑的小丑。现在回忆起来,我当时的种种言行有点类似《人间失格》中太宰治笔下的大庭叶藏,唯有通过无聊的哗众取宠才能获得一些心中的满足感。

    我的拿手绝活,是模仿某位体型矮胖,皮肤粗黑的教官教训人时所发出的浓重方言口音。这一招屡试不爽,总是让Z兄和身边的人笑得趴在地上。

    我也擅长将有些长相奇怪的同学比喻成各种动物或者物品。当时,班级里有一个学生“那里”特别大,像是巨型鹅卵石。同时又有一个学生“那里”特别小,好比生锈螺丝钉。这些都是大家一道在公共浴室里洗澡的时候发现的。某次我们正在跑步,我看到操场中那两个人正巧在一起激烈地抢夺着篮球。我灵机一动,转首就向Z兄说道:“快看那边!小螺丝正在撞击鹅卵石啦!”笑得Z兄差点绊倒了自己。

    除此之外,我还会时不时编造一些不会发生却又合情合理的低俗情节。有一回我们正在寝室里收拾行装准备去泅渡馆练习游泳,临出发之前,寝室里的另一个朋友突然肚子疼想去上厕所。这么普通的一件事成为了我的灵感。我故作神秘,向Z兄发问:“正在游泳的时候万一大便没憋住,那会发生什么情况呀?”Z兄和周围的人知道我可能要语出惊人了。他们兴奋的眼神正在放光,目不转睛地期待着我的答案。我清了清嗓子,得意地说道:“不一会儿,边上一起游泳的小朋友肯定会大喊:‘妈妈,游泳池里怎么会有小黄鱼呀?!’”听了我自认为还算高明的回答,正想奔赴厕所泄洪的朋友险些笑得拉在裤裆里,而Z君则难以抑制地趴在已经铺得相当平整的床单上狂笑,险些弄皱了床单而被教官扣分。

    面对他的交心,我自然也是毫无保留。我告诉过他很多自己生活中并不很想让他人知晓的秘密。例如,我对于充斥着年幼少女裸体的电影有着难以自拔的偏爱,他则直言有机会想与我一起分享。我还告诉了他,我当时的恋人因年长于我7岁而遭到了双亲不可动摇的反对。他干脆后来直接与我和我的恋人成为了共同的好友,他同时也介绍自己的恋人给我们认识。

    就这样,我们四人在周末课余时光中总是一起游戏,交谈与喝酒。他那时酒量不好,每次三巡过后,便搭着我的肩,一脸坏笑却又自信满满地向我说道:“你就放一万个心吧,我对你们的恋情很有信心,你们一定能够走到最后。”听了他的话后,我的恋人常会在一边眼角带着泪光微笑着,而我竟也对他怀着一种发自内心的感谢。

    从青春到成熟,是一条残忍和伟大的荆棘之路。在这条通往所谓人生未来的路上,我们会不断地流血然后自愈结疤,从而能够在下一次流血的时候变得不再那么生疼。道路的两侧有着数不尽的层峦叠嶂,也有温柔潺湲的涓涓细流。然而再美丽的光景,都逃不过名为“成长”的荆棘赐予我们的无尽苦痛。

    毕业之后,我和Z兄虽仍然生活在这座名为“魔都”的城市当中,可我们却开始了属于各自的两条完全不同的人生道路。他按照事先的约定,被分配到了黄浦分局,成为了一名青年特警,这倒也非常契合他健硕无比的魁梧身姿。我原本定向的归处是长宁分局,可最终却阴错阳差地来到一个全新又陌生的部门,一干就是好多年。

    在这段时间内,他同他之前的恋人分了手。究其原因,与其说是他始终认为恋人不够温柔体贴,倒不如承认:我们这个圈子里的很多男人其实并不懂得如何呵护女人那如同琉璃一般晶莹剔透却又脆弱易碎的内心。很快,他选择了另外一名普通的女子结婚了。他某天致电给我,意欲邀请我成为他新婚之夜的伴郎。可能除了友情至深的原因之外,大概我的酒量是他参考的主要理由吧。

    面对Z兄的提议,我欣然接受,在他婚礼前夕,我们长在一起喝着小酒并兴奋至极地周密计划着婚礼的进程。只可惜这个必然会美好难忘的时刻终究还是没有发生。婚礼前几天,我临时被安排去广东深圳出差。工作和纪律的铁面无情,使我与他喜结良缘的动人瞬间擦肩而过。

    他与之前恋人分手后,曾经四人组便剩三人。悠长绵密的岁月逐渐流逝,哪怕这仅剩的三人到最后也只落下了我和Z兄。是的,与他之前对我恋爱上的期望完全相悖,我和我的恋人也分开了。每个人会被时间塑造成什么样的人,岁月终将会给所有人一个答案。而我,竟然成了某种我年少时期最为厌恶的人。

    我灵魂深处罪恶的魔爪,操控着现实中的双手埋葬了象征着纯洁美好爱情的蔷薇,同时我也深深陷入亲人们难以理解的感情漩涡之中不得自拔。不知Z兄知道了我和恋人最终那令人断肠的悲剧结局心里究竟是一种什么感受。

    长期没见面,有时我也会和他通电话。电话里我保持着旧日的习惯,以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为素材讲一些笑话,而电话那头传来的也仍是他那始终无视一切规则和人情世故,宛如幼稚园孩子所发出的烂漫大笑。

    我感到他似乎并没有被生活改变成另一个人,至少没有像我一样和以往的自己截然不同。所幸的是,我们的情谊应该也没有因为聚少离多而随着时光褪色淡漠。

    近日,我突然收到了来自他的饮酒邀请。在电话中,他自夸地对我说:“我现在可喜欢喝酒了,反正也很久没见,不如咱们较量一下?”较量我看还是免了。自工作以来,我听过无数个吹嘘自己或者他人饮酒如何厉害的传闻,可我不知是该惋惜还是欣慰,时至今日我在酒桌上几乎都没有遇见那种传说中饮酒如饮水的人(当然也不是完全没有)。因此,与其用酒来作为骑士们战斗武器的替代品,我更在乎的是与他一聚这件事本身。

    由于我们预定在黄浦区见面,这是他熟悉的地接,所以我让他来决定碰面的地点。最终,我们决定在浙江中路上一家名为玛莉亚的新疆餐厅里碰头。

    新疆餐厅。

    不知他选择这里,是因为他的熟悉,还是知道我与新疆这异域之地的不解情缘。就在几年前,我被委派至新疆长达三个月,在镇守边关的苦涩岁月里,我不仅喝了数不清的酒,更重要的,是我接触到了与含蓄悠远的传统汉文化完全不同风格的西域文明。在那里我不仅品尝过粗犷但不失风味的美食美酒,我更是在天山顶上仰望过雄伟沧桑的博格达峰和宛如明镜的天池,在大巴扎里亲手抚摸满是珐琅纹的陶瓷花瓶,再到吐鲁番火焰山前,与穿着民族服饰激情热舞的维吾尔古丽(维语:花,指代姑娘)们故意用蹩脚的汉语开着能够让她们黝黑的脸颊上都能泛出红潮的玩笑。

    这些绚丽多彩的经历成为了塑造今日之我的重要部件。上一次与Z兄相会,是我从新疆刚回来的时候。我将这些经历趁热打铁地回忆了一番并分享给了他,有些疯狂的细节让从来没有去过边疆的他听得一脸瞠目结舌。想来本次,他也许是想向我证明我曾经引以为豪的事情并没有令他这位滑稽的老伙计忘却。

    约定的当晚,我退勤之后搭乘同事的顺风车赶到了浙江中路的玛莉亚餐厅,因此我比预定的时间提早到了很多。令我意外的是,门口一位正在跳舞的汉族中年大叔把我热情地迎进了餐厅,我估计他可能是坐拥这家餐厅的老板。餐厅内部的空间空旷庞大,雕刻着民族特色图案的桌椅错落有致地铺陈在泛着油亮色彩的地板之上。天井的灯光金黄透亮,却丝毫不让人觉得刺眼,被它照耀着的维族服务员们隔着口罩也能看得出他们招呼我时温和洋溢的笑颜。

    我的印象中,维族人对我们一般不会太热情,我猜测是我毛衣胸口上绣着的代表着身份的图案给了他们一种碰到了“老熟人”的感觉吧。穆斯林餐厅里能够出售酒已经实属罕见,我对于这里只有红色大乌苏而没有上海老酒这一事实并不觉得沮丧。当我得知此处完全可以自带酒水后,我立马冲出餐厅在对面的酒店里买了两大瓶金色年华,并满怀期待地等待着故友的到来。

    没多久之后,一个高大的男人向我的座位阔步而行。口罩的上面是那张白里透红的、就连岁月也对之无可奈何的粉嫩小脸,在厚厚的羽绒服包裹之下也难以掩盖的是日益壮实的身躯,我们四目相对之时,本就不怎么大的小眼睛立马笑成了月亮眼。

    这不是他还能是谁。

    我们就像才分别几个小时的朋友一样,心照不宣地省去了没有意义的寒暄之词。我打开了刚被服务员加热好的黄酒,他则仅仅点了一瓶红色大乌苏啤酒。这种用啤酒对抗黄酒的喝法在我平时混迹的圈子里估计早就被嗤之以鼻了,更何况他曾在我面前自诩喜爱喝酒。但他却没有一丝一毫地令我感到失望或者反感。两个好友在一起,哪怕都喝啤酒,不,即便都不喝酒,又有什么可令人不快的呢?

    酣畅淋漓的聊天让名为时间或岁月的杯子逐渐变薄变软,而这杯中称为记忆的琼浆之味却愈发地馨香。酒精正在进一步侵蚀着我们的血液,而我却被它带入了另一个奇妙无穷之境。

    幻化,我感到一切都正在悄无声息地幻化。

    渐渐地,天井的珐琅琉璃灯幻化成警校庭院里湖面上泛起的动人微光,它正和夜空中的明月与群星一起诉说着永不褪色的过往。账台那头的老板幻化成学校大礼堂讲台之上挥斥方遒,并用恶狠狠的口吻批评着学生们的教官,我们竟忍住了再次用更为恶毒的玩笑回馈给他的冲动。周围嘈杂的食客们幻化成花坛边打闹着的小猫咪,穿流而过的服务员们则幻化成我们两人曾经的恋人,我们只能够看着她们走近走远,却深知不可能与她们再次亲密无间。杯盘端口的弧线幻化成夕阳余晖下的塑胶跑道,而餐盘里的手把羊肉、鲜辣粉皮,和大盘辣子鸡,也幻化成嬴政麾下的将士,情色电影中赤裸的少女和游泳池里的“小黄鱼”。

    就这样,我们逐渐在酒后遗失的片段中不知何时结束了难能可贵的重逢。

    追忆往昔的动人时分,每一个看得见的事物都闪烁着记忆永恒而清澈的光亮。而也许人的一生中,都会有那群令人时而欣慰,时而倍感荒唐的朋友。他们伴随着我们那有些幸福、有些遗憾、有些孤独、有些诡异的青春时光。与他们相处的另一个侧面,其实我们就是在见证一个真实的自己徐徐诞生的过程。

    也许有的人会称之为再普通不过的生活阅历,而我则将之视为塑造通透世界烦恼过后达到最终无限禅意境界的、布满了苍翠青苔的柱石。

    不知读者朋友们,你们觉得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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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编辑:非村

    专题主编:城外的阳光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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