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孝文皇帝本是代王,诸吕诛杀之后本应立长子长孙为皇帝,只因长孙的母家势力太强,怕重现吕氏擅权的情景,于是从刘邦八个儿子中幸存的两个儿子中选年长的代王,代王刚开始不敢信,中尉宋昌认为此事可信,勿疑。后派人去求证属实,才从代地出发去长安。
丞相陈平、太尉周勃、大将军陈武、御史大夫张苍、宗正刘郢、硃虚侯刘章、东牟侯刘兴居、典客刘揭等到代邸商议,代王西向让三次,南向让两次,众人固请才即天子位。
他最大的功绩是整顿法纪,废暴施宽,推行仁政。
1.整顿法纪。“法者,治之正也。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今犯法已论,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及为收帑。朕甚不取。”
秦法汉继,刘邦虽然当时约法三章,那是短暂行为。真正治国时,还是用的秦法。秦法中的一人犯法,全家连坐,或者一家犯法,全村遭殃的办法,孝文皇帝力争后废除。
2.言论自由。秦始皇焚书坑儒,不准别人议论,他说:“古之治天下,朝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所以通治道而来谏者。今法有诽谤妖言之罪,是使众臣不敢尽情,而上无由闻过失也。将何以来远方之贤良?其除之。”兼听则明,偏信则暗,不准人说话,政令的得失就无从知晓,无法吸引民间贤德之人为朝廷出力,必须废除。
3.废除肉刑。缇索救父的故事。齐国的太仓令名字叫淳于公,因为犯罪了,必须实施肉刑,就是在脸上黥字,或者割鼻子,挖眼睛之类的刑罚。淳于公没有儿子,只有五个女儿,被逮入狱后,他骂女儿:“生女儿没生儿子,遇到难事一点用处都没有。”

缇索跟着父亲到长安,上书给皇帝:“父亲为太仓令,行事公正廉洁,当地的人都说他是好官。现在犯罪了当施肉刑。人死不能复生,肉刑后的脸面无法恢复,即使想改过自新,也无法改变这种耻辱。我愿意去做官婢,赎回父亲的肉刑罚。”孝文皇帝看到以后深为感动,意识到肉刑的不人道,从此废除肉刑。
4.改殡葬习俗。生前没有像秦始皇那样大修陵寝,死后要求出临三日,皆释服。毋禁娶妇嫁女祠祀饮酒食肉。自当给丧事服临者,皆无践。绖带无过三寸,毋布车及兵器,毋发民男女哭临宫殿……
孝文帝即位二十三年,宫室苑囿狗马服御无所增益,只要有日蚀月蚀所谓天变现象,就反思自己,更加施恵于民。曾经想建一个露台,要费百金,就作罢。皇后宫妃的衣服不准拖地,帏帐不准绣花,不修自己的陵寝,检朴节省,不扰民。
他以仁德治理国家,与匈奴和亲减少边患。发现下属受贿,反而发钱补贴,发现吴王诈病不来朝见,就赠送拐杖,让他们自己羞愧。

太史公曰:孔子言“必世然后仁。善人之治国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诚哉是言!汉兴,至孝文四十有馀载,德至盛也。廪廪乡改正服封禅矣,谦让未成於今。呜呼,岂不仁哉!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