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月中生日的时候,想要买几本书送给自己作为礼物,意外发现关注很久的“理想国译丛”中有几本书在线上渠道已经全面“缺货”了,其中包括《耳语者:斯大林时代的私人生活》和《档案:一部个人史》两本书,两本书都是关于上世纪苏联阵营中公权力和个人私域之间的冲突的。于是,这样的巧合让我也觉得“缺货”二字不简单了起来。
在月末我启程去北京之前,在网上找到了《档案》一书的电子版,于是便下载到了自己kindle中。之后断断续续地读了一周,终于在昨天(2018.1.29)深夜读完了这本并不长的“纪实小说”。书的作者加顿艾什是一名英国的历史学家,他在学生时代曾经到达当时的东德交流和收集资料来完成毕业论文。多年后,他意外地发现自己当年在东德期间曾经被东德国安部(“斯塔西”)“密切关注”了,并且形成了大量的档案记录,而在这些档案中,主体部分便是斯塔西的“线民”们协助斯塔西调查监视加顿艾什提供的证词。不难想到,这些“线民”全部都是加顿艾什的身边人。因此,在东西德合并之后,这些前斯塔西的档案被移交给了特别成立的“高克机构”(得名于一名著名的公共活动人士,高克律师)管理,并向档案的“调查对象”开放查阅。由此,加顿艾什得以从档案中身边“线民”的供词中重构了自己在东德期间的个人生活。这也就是“档案:一部个人史”这个书名的来历了。
当人们在漫长的历史中一步步走来,我们形成了宗社、民族、政党,乃至目前最高的权力的实体——国家。在这些层级重叠的体制的背后,体制和个人的冲突一直都存在着。在上世纪的冷战大背景下,双方阵营中的“国家”对于个人私域的侵犯更是前所未有地系统化、深入和全面。从现在可接触到的资料来看,在苏联阵营中,这样的冲突和侵犯尤为严重,而具体的形式就是监控窃听、非法拘禁、告密和对非公职人员的吸收利用让他们为这样的秘密机器服务等。
电影《窃听风暴》中的“斯塔西”特工我在中学的时候非常向往浪漫的左翼的战斗的生活,在初中时还在课桌上素描下了马克思、恩格斯和斯大林等人头像(虽然也因为我很喜欢他们的胡子)。但是,众所周知的,左翼运动从20世纪初开始逐渐走高,在上世纪末进入了彻底的低潮。左翼运动给我们留下了什么呢?在苏联解体之前,很多人可能会认为世界上遍布的大量社会主义国家便是广义上的左翼运动的最高成果。可是,这些国家的支柱真的是所谓的“左翼”的理想吗?从法国大革命后的“左翼议员”到早期的左翼思想家乃至共产主义的提出,再到社会主义政体的实践;从巴黎公社到西班牙内战再到波兰“团结公社”在教会和底层工人的支持下与波兰共产党的对抗;从根本上依旧依附基督教道德的左翼知识分子到萨特、海德格尔和加缪的不同道路,再到全世界范围内的左翼“理论家”和“政治家”的对抗,正如同没有人可以准确的定义“左右”一样,也从来没有人可能确切地说出来在一个共产主义或者社会主义的体制下(不管此时,是否还存在“国家”这种组织形式),公权力对个人生活的侵入应该被允许深入到什么程度。
视线回到书中“斯塔西”当时对东德境内个体的广泛监视。读毕此书,我觉得有几个话题可能是比较有价值来谈一谈而且也是可以谈的。
“秘密警察”
“秘密警察”永远是反乌托邦文学中的重要角色。不同于我们熟知的CIA和MI5等情报机构,“秘密警察”常被认为以监控国内为重要任务。那么,为什么在苏联阵营中,“秘密警察”更加普遍地存在呢(起码从目前公开的资料来观察可得出这样的结论)?
我认为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包括国家的客观条件、领导人的执政性质、国家的生活水平和民众对所处制度的信心等多种因素。
在资本主义阵营的国家中,公权力的使用往往受到更加多的限制,这一状况的产生是由多种因素导致的:更独立强大的媒体、独立的工会、成熟的政党政治、更成熟的民众政治意识和受教育程度以及司法的相对独立等。正是因为这样的状况,导致“秘密警察”对本国公民的监视面临更大的困难。
博涅日列夫和东德领导人昂纳斯的著名合影另一方面,我们可以发现:在苏联,斯大林个人对权力的把握最直接的体现在了对内务部等几个拥有秘密警察的强力部门的控制上,在东德,当时的总书记昂纳克更是把斯塔西等秘密部门作为自己掌握权力的工具,某种程度上也促进了系统性监视和告密的产生。对于一个有固定任期的民选领导人,显然地,通过秘密警察来监控国民和身边的同僚来维护自己的权力,这样的需求显然会小的多。这么做只会破坏国家的法制体系,而这个体系是他作为一个民选政治家得以掌握权力的根本依据。而且,在一个拥有长期民选先例的国家,新上台的领导人并不是这个制度乃至于国家的缔造者,而只是在既定的体制下产生出来的有限责任和有限权力的“国家工具”而已,他们既没有能力也没有足够的动机创造出如果东德国安部一样的庞然大物。在上世纪,胡佛费尽千辛万苦缔造了FBI,而他也成为了之后多任总统的噩梦,反而对总统造成了钳制,而这样迥然不同的结果的产生,绝对不是因为总统的个人能力的差异,而完全是制度使然。
此外,另外一个巨大的差别是,无论是许多亚洲国家,俄国,还是德国,这些国家历史上长期都是实行着握有实权的君主的一元统治,这也在很大程度上让民众对于拥有较大权力的行政机构乃至领袖个人有较强的容忍力。与这种现象“相得益彰”的是,国家体制中由来已久的司法被行政力量乃至于君权压迫和控制的历史,以及自上而下组织起来,但是又自下而上反馈的秘密警察和检察制度。在沙皇俄国后期和纳粹时期,这样的秘密警察制度达到了一个高峰(这点已有大量解密文件支撑)。
最后,秘密警察存在的一个客观条件是,民众普遍的对于国家的状况失去自信。无论这样的情绪是来自于经济上的失败还是对政治体制的抵触,这样的民意基础,在大多数情况都会成为秘密警察长期存在的“合理性”的来源。
柏林墙监控和告密
《档案》一书中,作者的个人行踪被巨细无遗地记录了下来,这些信息的整理者自然是东德的国家机器,但是信息的来源却并不是职业的情报人员,它们几乎全都来自于作者的“身边人”,可以是他接触的画廊老板、教师同学、好友的妻子,甚至可能会是他的女朋友。
在世界上的很多国家的很多时期,我们的道德仿佛都会因为强大的力量的驱使和鼓动而产生扭曲。就如同梁文道在本书的序言中所说的一样,告密,特别是揭发身边人,在东德的那个时期成为了被这个警察国家所鼓励的“忠诚”行为。若不讳言,我们可以说,类似的场景在中国近一个世纪中也出现过,由此对中国传统的伦理体系带来的毁灭即使使用“礼乐崩塌”也难以概括,梁文道对此总结道:
孟子那句名言:“舜视弃天下犹弃敝蹤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沂然,乐而忘天下”,可见儒家绝对不能接受对任何天然情感联系的背叛。所谓“大义灭亲”,可能是后来皇权时代才有的想法;即便不是,那也只限于少数个案而已。只有到了20世纪,我们才能见到这么大规模的告密、揭发、举报和出卖,而且全都不再需要羞愧。它们非但不可耻,反而还很光荣,因为整套价值必须重估,在崭新的最高原则底下,它们破天荒地成了美德。
当我们出卖自己身边亲近的人,我们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呢?在初期,很多此类的行为都是告密者自己的不得已而为之的无奈之举,但是到了后来,许多干系者仿佛逐渐“认同”这种“新的道德”,他们可能会安慰自己,认为自己实际上也在做着很大的牺牲,是为了更大更普遍的一个利益实体(常被称为“国家”)而做着这样的违背自己的本来道德规尺的行为的;另一方面,麻木也是一种会客观上逐渐滋生的情绪,就如同本书中的画廊的老板,她之后为了自己的一次次出国机会就可以向斯塔西出卖情报。当然了,在这样的信息交换中。很多时候,提供信息的人都会认为自己提供的内容对于“被观察者”只是一些微不足道的琐事,不会对他产生什么不利的后果。然而,与酷刑会让目标背下很多的“黑锅”相反,这种经常性的“琐屑”信息交流往往会让专业的情报人员得到有价值的目标的情报。
当然了, 以上警察国家多见的告密揭发的行为的审视,我的视角从根本上来说是把我们作为的一个“个体”,与其他个体进行诚实交流的这样一种个人主义道德放在我们“为了公权力”而“舍己为人”或者“舍人为公”这样一种“集体主义”道德之前的。如果我们更认同后一种道德(如果它的确可以被认为是一种合理的道德的话),那么在《档案》一书中的许多行为可能便不会理解为一种难以接受的丑陋行为。可是,当我们谈论“集体主义”,我们究竟谈论的是一种怎样的道德呢?如果是为了集体的利益,难道就不应当允许大家的自由说话、出版、组建政党和跨过边境线的权力了嘛?当我们谈论东德时期的集体主义,它维护的究竟是魏玛的利益、共产主义的利益还是统一社会党或者昂纳克他个人的利益呢?
说回告密和监控,最让我们感到可惜的是,即使到了今天,我们的身边也会有这样的行为和对应的激励制度的发生。之前某高校行政老师和指导员“追查”在社交媒体上公开讨论学校过错的学生身份,并且鼓励学生揭发自己身边转发相关消息的学生,这样的行为实在和我们上面讨论的行为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最可怕的是,不同于《档案》一书中,许多告密者在多年后为自己辩解的理由——认为自己提供的消息不会对对方产生不利,在某高校的事件中,当学生真正的揭发自己的同学,他显然是明白背后的利害关系的,另一个不同是,我很难相信,一个大学生会认为学校如此追查学生(只是因为学生在公开的社交网络上说出一些事实)会是一种合理的行为。如果真的会有学生响应了自己的指导员或者行政老师的指示,在明白利害和略懂道德的前提下进行了揭发,我们也就不应该对半世纪之前的那种迅速建立的狂热的道德体系感到意外和不可思议了。
关于“集体主义”
当我们讨论“集体主义”的道德,我们究竟在谈论什么?
一个世纪之前,当乔治·奥维尔脱离左翼运动,他不但写下了《动物庄园》之类有趣的文学作品,而且坦白了自己看到的西班牙战场上不同的左翼派别之间互相倾轧的状况。无论是孟什维克,布尔什维克还是别的共产主义或者更加广义的左翼派别,“集体主义”在它们的集体信仰中都占有很重要的位置。但是,如果我们细细琢磨这个词,就会发现很多难以自洽之处,而这样的尴尬在东德的行政逻辑上也有着几乎相同的表现。
《动物庄园》插图“集体主义”究竟应该是“为了‘集体’的利益”还是“为了集体中的(多数)个体的利益”?如果顺应了前者,但违反了后者,那么‘集体’又究竟应该被定义成什么呢?在很多时候,我们愿意说服自己,正确(或者说更具有合理性)的解释应该是后者,但是考虑这样的一个实例:一个集体的个体为了阻止一片集体所有的林地被烧毁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他的行为是很容易被集体主义的拥趸们歌颂的。但是,我们又该如何衡量此时的“集体”和“个体”的利益呢?一个个人失去生命的换来集体中的其他人的一片名义上“属于自己”的财产的保全,究竟是前一种痛苦较大,还是后一种的喜悦较大?我认为,对于牺牲了生命的人来说,自然是前者的痛苦较大一些,如果他也认为是后者比较重要,那我则不免揣测他的虚伪或是奴性了。注意,我说的是“痛苦”和“喜悦”,而不是说哪一个比较重要些。毕竟,就如同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说明的一样,更大集体的极细微的利益得失都可能会被认为比一个个体的攸关存亡的得失更重要。所以,如果认为保全林地是远远比保全一个个人的性命更加重要的,我是认同这样的观点可能存在的合理性的,我甚至认同对于那个牺牲的个人自己,他都会抱持这样的观点。
自然了,如果我们都有着这样的觉悟,那么或许共产主义是真正可以实现的了,当时已经失败的许多尝试都在告诉我们,仿佛让全民都拥有如此高的思想觉悟,并不是一件在当下可以被列出实践方式的计划。就如同《档案》中一位曾经的共产主义狂热者在晚年总结的一样:
“我想让这个世界更美好。”但没过多久他的话便偏离了那一套。制度有问题,他说,因为它违反了人性,一个人的天性无法转换或转变,所以这个制度注定会出问题。共产主义无法容忍‘内心的丑恶’,只有人人都是天使,共产主义的美好愿景才会实现。“
所以,当我们谈论信仰(不论是不是“集体主义”的),我都很是谨慎,我不认为一种信仰是真的毫无瑕疵的,是兼具了完美的预见性和可实践性的,是适应于所有的群体去发起实现的,是一种在实现的过程中让所有信众的每一种道德都不被损害而且有很大的提高的。我质疑一种这样的信仰的存在,无论它是无神的、一神的还是泛灵的;无论它是文艺的、宗教的还是政治的;无论它是自上而下建筑于理论之上的,还是自下而上由实践中摸索发端的。很可惜,直到现在仿佛并没有一种理论能够说服我它是如此的完美的。可是,我们依旧应该具有一种信仰,不是因为它完全正确无需改善,而是因为它在当下最接近我们个人认为的“善”,它往往不会是教条或者吃人的通行证,而只会是最简单的方法论的骨架还是最粗浅的价值观的指导。这样的我,才会是一个真正有意识有信仰的人。就如同以赛亚·柏林在他的一篇重要的论文中引用的一句话一样:
文明人与野蛮人之间的分野就在于,文明人知道自己的中心信仰的相对性,但是却毫不退缩地捍卫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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