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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夏丽丝总是缠着我给她讲故事,那是一个印第安人的故事,一个印第安人和一个白人女孩儿。因为那次她在书桌上看到一张照片,照片里有个年轻的女孩儿,虽是个白人女孩儿,皮肤却晒得有些红又有些黑,脸上用颜料画着让人看一眼就会想到印第安人的条纹,身上的穿着很少,如果不是眼睛、发色以及怎么晒也隐藏不尽的肤色,你也会认为她就是个印第安人。
以前给夏丽丝讲故事,讲过一个狼孩儿的故事,她很喜欢,或许是年纪的缘故,又或许是人们内心深处对自然的深深向往使得还是小孩子的夏丽丝对森林、河流、草原异常的痴迷,所有的广阔,所有的宽容,所有的友好以及所有的原始都令她如痴如醉,我喜欢看她听故事时一副迷醉的眼睛,好像她成了故事中的人物,和那些人物一起领略故事中的景色、事情,和他们一起冒险,一起体会奇遇。我看着她,自己也好像变成了小孩儿,有时会想起自己的少女时代,如果在我少年的时候说我是个女孩儿,想必没有人会信,因为没有女孩子会做那样的事。这些事也正是夏丽丝此刻缠着我想要知道的事。夏丽丝是我的女儿,但愿她没有遗传我叛逆的基因,我还是希望她更像潘,也就是他的父亲。
你相信世上好人多吗?如果相信,那么恭喜你,你掌握了一条真理。
大学毕业时,我和很多毕业生一样,准备给自己一个间隔年,只是和他们不同的是,其实也算不上什么特别,每个人,选择的每种方式,每一种选择,都是自己最想要的选择,所以也没有平常与特殊,平凡与不凡之分吧,我的间隔年,要穿越“旁拉贝尔”原始森林,世界一级的原始森林,被誉为最神秘的原始森林,旁拉贝尔是世界中的世界,有这自己特立的生态系统和生存法则,外界对于它的信息少之又少,真正穿越过它的人不多,当然也不是每个人都如我一样对它感兴趣,所以没那么多人穿越也正常的很吧。或许这一点夏丽丝很像我吧,对呀,喜欢一切包容又原始的东西。我想去旁拉贝尔不是为了找寻什么人生意义,更没有什么征服“旁拉贝尔”的念头,记得在我小的时候,流行这样一种概念,当你爬上一座山,你就征服了它,那时候亚洲有座山叫“珠穆朗玛峰”,恩,它现在也在,很多人觉得爬上它的顶峰就是征服了它,也有很多人为了“征服它”而挂在了上面。我那时不理解,你怎么可能征服一座山,无论你怎样做,做什么,山依然在那里,你上去山不会觉得你尊贵,你跌落悬崖,山不会有半分怜惜,你所享受到的说到底也只是山赐予你的一些东西:放眼望去的环境,极目远眺的舒畅,清新的空气,挑战自己的成就感。
我认同人的意志,我认为人生最大不过我愿意,所以我去“旁拉贝尔”只是单单纯纯的我想,你一定会问我:怎么叫想,又想什么。恩,那是我的好奇,我想要看看那里原始的树,原始的动物,或者有没有原始的人类,我想知道很久很久以前的生命是怎样一种状态,他会不会要比现在包容的多,要比现在纠结的少,我想知道我可不可以和旁拉贝尔融为一体,成为最鲜活的艾希丝,对,我要做个从里到外的“艾希丝”,艾希丝就是我,不是指代主语的“我”,而是一个真的我,从内到外没有缝隙的我。
于是我偷偷的启程,给爸妈留了张字条,尽我所能不让他们担心,但可想而知,肯定做不到,但是不管了,我一定要去,全世界都不能阻止我,如果全世界都阻止我,那我更要去了,因为我是艾希丝啊,哼哼,所以骄傲的艾希丝一个人踏上了探险之路。
旁拉贝尔其实并不是个难找的地方,但是它被一条河围着,很像古时候的护城河,只不过旁拉贝尔应该比那时候的城要大很多。我在帕拉维买了条橡木小船,帕拉维的船十分的便宜,或许因为橡木很多的缘故,这种橡木船比新材料的船便宜很多,但也还算结实,但也不必指望有什么先进的设施了,还买了些刀具火石就自己一个人下去了,沿着比埃里河一直向下游漂去,按照当时的速度,要经历一天一夜才能到达。我永远忘不了我独自躺在船上漂流的那个夜晚,四周好空旷,我从没见过如此的宽阔,我仰望着夜空,望着那轮大大的月亮,它照在我脸上,也照在比埃里河上,照耀着旁拉贝尔原始森林,照耀着旁拉贝尔原始森林里所有的生物,照耀着帕拉维城所有的市民,照耀着地球上所有的人,所有的生灵,其他的我都看不见,只是光这样想着就会觉得宁静宽广的舒心。月亮不是和山一样吗?它属于所有人,又不属于任何一个人,它给我的也会给你,给你的也会给每一棵草,每一滴水,大概只有人类认为自己比较高级吧。
我想看看比埃里河里的月亮,于是我站了起来,月色太美,河里的月色更加动人,你能想象你看到月光竟会有想要跳舞的冲动吗?是的,我有,因为我放空了大脑,而我竟不自觉的跳了起来,月光下,舟上的舞者,河里的月光,真遗憾我不会画画,真遗憾不曾有除我之外的人见过这样的画面。不,我也没见过,我在画中呢。恩,后来我被冻醒了,凌晨后的河面可真冷。
第二天中午,我到了旁拉贝尔原始森林一处较为适宜进入的地方,在那里停靠了船只,虽然也会有一些害怕,但是我怀着更多的兴奋进去了。
然而事实并不好玩,我遇到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庞然大物,跑的比我快,力气比我大,牙尖又爪利,恩,的确符合你想象中的小野兽的样子,只是我不知道它叫啥。现在我当然知道,它叫“&&^^@”,你问我到底叫什么,它的确就叫这个,只是这是一个古老印第安部落的语言,我根本不知道怎么翻译,我管它叫“狍拉姆”,只是因为发音很像,其实我根本不知道那人是不是在叫它,只是我后来指着那个小野兽和他确认,他这么发音,你问他是谁,你可能会想到他是潘,那样就会有一个王子和公主的童话故事,一个古老部族的印第安人为了自己心爱的女子舍弃旁拉贝尔原始森林出走城市,变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现代人,有了一个三口之家,从此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恩,然而这不是童话,他是柯瑞兹,嗯,没错,也是我给他取的名字,因为他本身的名字我根本就不认识,“#@*&”,如果读故事的你认识麻烦告诉我。是的,柯瑞兹,就是“crazy”的戏称咯,我只能这么叫他,因为他让我crazy,抱歉,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不爱他。
他从狍拉姆手里救下了我,我该感激他吗?可是他把我掳走,监禁我做他的伴侣,其实他根本不用监禁我,小女子来到原始森林,还没玩够,我要的可是间隔年呀。于是我开始成为一个印第安女人,不是你知道的印第安喔,旁拉贝尔的印第安人,是一支古老的印第安部族,或许不是印第安人,只是我觉得长得像,就这么叫了。作为一个印第安女人,当然不会是个老老实实待着的印第安女人,因为我是艾希丝啊。柯瑞兹见我没有逃跑的念头,渐渐地开始不太管我的生活了,于是印第安人艾希丝,哦,我的印第安名字是“^^%&%*”,算了,还是叫“艾希丝”比较酷。印第安人艾希丝,开始过上了印第安人式的生活,我开始爬树,打猎,奔跑,跳跃,衣服穿得越来越少,发式越来越怪异,脸上也涂上了一条条颜色。真的是嗨嗨皮皮过了5个多月,柯瑞兹经常和我一起,他大概很看不起我吧,觉得我自己什么也搞不定,就像个男友一样陪在我身边,那时候我想为什么他粗鲁的把我掳回来,又无情的监禁我,现在却又这般照顾我,真让我不懂,难道原始人是这个样子吗?那也不过只是表面有点恐怖罢了。为什么叫他柯瑞兹,因为他的话我都听不懂,每次想知道他在表达什么就真的让我觉得“crazy”。
5个多月的好日子过去了,柯瑞兹不知道为什么变成了这的酋长,原来原始人的等级感比现代人还要强,柯瑞兹像是变了个人一样,而我对于旁拉贝尔的新鲜感已所剩无几,5个月的生活,我依然谈不上爱柯瑞兹,或许因为我知道我总有一天会走,而他就只属于“旁拉贝尔”。在他做上酋长的一个月后,我悄然离开了旁拉贝尔,现在穿越“旁拉贝尔”对我来说已不是什么困难。但是柯瑞兹还是和他的小弟们来追赶我,带着武器:石斧什么的这种东西。
我是艾希丝,我想走谁都留不住。
间隔年大概提前了3个月结束,因为我已太想念城市的生活,想要融入新的工作生活,我在美国的海边找了一份邮局的工作。以为这样就结束了自己的间隔年生活,可以安心开始工作生涯啦。没想到柯瑞兹竟然单枪匹马找到了邮局,真不知道他是为什么,觉得我是她的吗?还是舍不得我?还是过来处置修理我?笑话,我是艾希丝,我就像那座山,像那个月亮,我谁的也不是,而且谁也不能把我怎样。本来我要自己出去把他赶走,但是潘叫我老实待着别再多给公司惹麻烦了,公司形象十分重要,于是我让同事带着几个保安把他轰走了,自己在办公室装作弄些杂七杂八的事情。但是这件事后,公司领导对我很有意见,同事看我时也是另一种眼光,我讨厌这种感觉,我觉得我的间隔年体验并没有什么,或许这里并不适合我,于是我开始考虑辞职的事情,一周后,我辞职了。
后来我嫁给了潘,那是几年之后的事情,对,就是那个时候让我别出去见柯瑞兹的人,我为什么会嫁给他呢,或许那不过是一种机缘,是一种时机,我想安定的时机,我想念曾经的艾希丝。但是觉得我现在的生活也不错,我有夏丽丝,也有其实还算可以的潘。
不知道柯瑞兹现在怎么样,我从没征服过旁拉贝尔,旁拉贝尔也不曾征服过我,只是旁拉贝尔一直在我心中,柯瑞兹更适合做酋长。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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