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杀是个体的失意。如果一个失意的集体进行谋杀,则是战争或屠杀。钱德勒说谋杀虽属个体行为,却也是整个族群的挫败。如果一个族群进行谋杀(也就是我说的战争或屠杀),是不是意味着整个族群的挫败抑或成功?自然,失败是成功之母,二位一体,总是难以区分。
但我觉得很多已经发生的事情是有族群隶属性的。我们归纳分析一下,会发现有些行为在一个族群里天天发生,而在另一个族群则鲜见。据说生活在沙漠地带的族群很少有谋杀事件发生。因为杀手趁夜出发,骑着喂饱的健驼奔赴杀戮地点,往往需要十多个小时。就是说,他到达谋杀对象的村子时,那里已经日高三竿。他没法下手,到处光秃秃的,骆驼的高大身躯会格外显眼,也格外渺小。
为什么要谈谋杀呢?因为我一直想写一部能够畅销的侦探小说(我可以大言不惭地说我是一个比较成功的小说家,尽管我的作品有些低俗,缺乏品味,但深受各大文学刊物主编和众多读者喜爱。我尝试过写各种诲淫诲盗的浮世绘的作品,唯侦探小说一直未敢染指。)还因为侦探小说最好的题材就是谋杀。起因是我把我的这个想法告诉过《魔都》文学双月刊的小说编辑宋瑜,他便一直盯着我,要我为他的杂志写一篇谋杀类的侦探小说。宋瑜本是法律科班出生,做过几年律师,在《新民晚报》做了几年记者,而后转投《魔都》做小说编辑。他身高一米七三,臂长一米七六,标准的双臂过膝,他没去打拳击有点可惜。他有一头属于艺术家的灰白头发,身体敦实健康,豹头环眼,狮鼻阔口,精力旺盛,威风凛凛,颇讨女人喜欢。
但我一直没能写出我所期待的侦探小说。我为此绞尽脑汁,弄得整日昏昏沉沉,喜欢钻牛角尖,阿革认为我已经有点神经质了。我甚至逢人便说:我们的族群向不乏高明抑或是卑贱的谋杀,我却写不出一篇谋杀类的侦探小说,这是为什么呢?我的好友邓建通警长坚持认为问题出在谋杀案出现的太频繁,他认为这不利于写作,因为太过频繁的听闻会使情感厌倦。
“缺乏新鲜刺激,就这样。”他说。他还说就像他办理刑事案件,刚开始接触凶杀案时如临大敌,精神贯注,久而久之,就会漠然,反应也会变得迟钝,同时脾气却越发暴躁。
邓建通认识我差不多七八年了,他是以我的小说的忠实读者身份和我交上朋友的。他喜欢喝酒,还喜欢劝我喝酒,总想把我灌醉。他是个好人,为人处世豪迈不羁,绝对够朋友讲义气。但有时他盯住一个人的眼神着实吓人。他喝醉了喜欢问这问那,有两次他问我是哪里人,听他口气好像不相信我之前对他说的。
“不对,你的上海口音不纯粹,普通话又夹杂其他方言。不地道。你不是上海人。”他说。
“我跟你说过我是上海人吗?”我反问他。我记得我从没告诉他我是上海本地人。我接着对他说,“我二十出头曾离家闯荡了近二十年,天南地北的话我都会一点,典型的南腔北调。我只记得其间我去深圳打过工,在重庆读过函授大学,在西安上过写作班,在北京投过稿,在上海发表过作品。你现在要问我是哪里人,我还真的没法告诉你,因为我自己都弄不清是哪里人 。”有时我会觉得他想从我这里探知些什么,我甚至怀疑他到底有没喝醉。因为他没喝酒的时候从不会问我此类问题。
我曾不止一次向他请教破案中的逻辑运用和推理技巧。他把眼睛眯成一条缝看着我说,在技侦手段普及的时代,侦查人员的逻辑思维和心理分析能力正在趋零。一个摄像头能抵得上五个好刑警。我觉得他没说真话,他这样说不知是自我揶揄、埋汰,还是因为愤世嫉俗。邓建通关于因“缺乏新鲜刺激”而写不出侦探小说的见解有几分在理,但我有我的另一个判断:我要写的是侦探家如何运用智慧和逻辑推演破案,而不是为了重述谋杀事件。无论如何,谋杀是令人反感的生存经历,属于百分百负能量事件,如果我为了再现血腥、恶毒、暴力场景而写谋杀小说,则心理不免变态。我想说的是,我本人缺乏智慧,更缺乏运用逻辑学的特长(我曾翻箱倒柜把金岳霖先生的《逻辑》和一位叫阳作洲的先生的《形式逻辑》找出来,花了五周的时间学习三段论,但收效甚微。)。
而当我一想到这不是我个人的问题而是整个族群(包括邓建通所说的刑侦人员)的问题时,我是多么沮丧。
我认为我们的族群都不善于充满智慧的逻辑运用的本领。我们平庸的五官:塌陷的鼻梁,宽扁的大脸,微微凸出的眼球,这些特征都决定了我们做不成杜宾和福尔摩斯。我只要一想到一个蒜头鼻子金鱼眼的柿饼脸男人咬着烟斗,坐在太师椅上做哲人沉思状,就难以抑制地大笑不止。不错,我们的族群,除了不善于写侦探小说,也不善于进行哲学思考和哲学著作。看看被我们称着先哲的大师们都进行哪些思考,都写了哪些著作吧。我不想在此列举,但我进行了归纳:养生,权术,生殖。这是他们的永恒三部曲。当代那些着长衫、持折扇的文化传承者和道统先生们,他们一边为别人书写“上善若水和厚德载物”,一边大谈养生和权谋。你能想象他们会进行逻辑思维?这些满脑子男盗女娼的家伙怎么会进行逻辑思维?
可以笑笑的特例是,我们的族群里有时也会出现一两个隆准深目甚至金发卷毛形象的人,我称他们为该死的变形。现实中这类人也不擅长逻辑思维,他们只会利用相貌从事毋需支付对价的淫乐。女人多数时候容易被外貌蛊惑。真正精擅摄生之术的并非这些银样镴枪头的假洋鬼子,而是大扁脸、金鱼眼的纯正东方男人。当他端坐那里,脸上浮现愚蠢的微笑时,他的心里起码有了三个十全十美的谋杀计划和无数个可以直接付诸行动的男盗女娼的精妙构想。
我认为我们的族群如果从事文学的话,更擅长家长里短的记载和铺陈。我们更擅长于把一个农民写得近乎完美乃至很伟大,把一个知识分子写得纯粹而懦弱。这一点也不奇怪,因为我们的写作虽缺乏逻辑却想象丰赡。按理说,文学创作需要想象力,我认为我们的问题出在把想象力用错了地方。我觉得好的小说应该是情节可以想象,人物的性格塑造要尊重逻辑。
我不知道电视剧《狄仁杰》里的故事是不是真实的,但我倒是觉得狄仁杰这个腰带十围的大胖子侦探形象的塑造还是成功的。我觉得这种政治家侦探最符合我们的族群特性,一个官员,他集各种才能于一身。体型宽博,大腹便便,面如满月,两耳垂肩。他们说起话来声如洪钟,透着金风飒飒的威严……
我始终固执地认为哲学思考和侦探水平的高低紧密相关。能从事高深哲思的人一定是深目隆准的大胡子,如有可能,他应该咬一只大烟斗。我的证据是我们的族群先哲的画像。以前我一直奇怪为什么老子、孔子画像中的模样那么奇特。《孔子家语·困誓》中这样描述孔子:或人谓子贡曰:“东门外有一人焉,其长九尺有六寸,河目隆颡;其头似尧,其颈似皋繇,其肩似子产;然自腰以下,不及禹者三寸……。”至于老子,出生和耶稣有点类似。据说有不孕之妇,因食李而怀之。生而皓首,婴儿期就是一个白胡子老头。传记作家显然注意到具有我们族群大众脸谱的人不能胜任高深哲思的工作,于是发挥想象力,为我们雕绘了两个近乎魔兽的人像。
宋瑜比我还固执,他坚持认为我能为他的刊物提供一部高质量的侦探小说。他还告诉我,为了吊人胃口,准备采取连载的形式,稿酬从优。我说我不行,我鼻不高眼不深,还不用烟斗,属于不会逻辑思维的典型人种。宋瑜不同意我的看法,他说:你的鼻子虽不是很高,但至少不是塌鼻梁,鼻孔也不朝天;眼睛虽近视而细眯如缝,但由于眉骨粗大,看上去还真有几分深目的样子。就凭这模样,你一定能写一篇像模像样的侦探小说。宋瑜还认为,侦探小说的关键不是推理而是谋杀的情节。很显然,他对侦探小说的理解和我不一样。
他是上午九点半忽然敲我家的门的。当时我正在餐桌前看马可-奥勒利乌斯的《沉思录》。听到敲门声,我把书放在桌子上,用一块刻有“开卷有益”的青乌色磨刀石镇纸压在我刚刚读到的那一页上。
我住在上海浦西远郊一个废弃的啤酒厂附近,一座二层楼小别墅,有些破旧,具体在什么小区或是新村,我就不提了。我家门前有一片女贞树林,一条破败的混凝土公路往西延伸,据说再走二十公里就进入苏州境。门后不远处有一条河,一年四季总漂浮着一片片明晃晃的柴油和死鱼,偶尔也会有一具人的尸体飘过或滞留岸边。河边长满了芦苇,此时已经抽出白色的芦花。我这里鲜有人来,忽闻敲门声使我颇感意外。
我打开门,他的身上有股子香水味,我挺熟悉。他似吃了一惊,愣在那里有五六秒钟,然后撇着嘴说:看来你今天是跑不了啦。
我疑疑惑惑问他:我干吗要跑?
我一直跟你催稿,你总躲着我。他大笑说。
我这才恍然大悟。
我把他让进堂屋里看座。
离上次和你谈小说已经八个月过去了。他说。他拿起桌子上的那本书,他把我在那页书上加了下划线(我在一段话下用红墨水签字笔划了波纹状下划线)的话读了出来:现实是所有人的,死亡就是失掉现实。任何人都不会失掉过去和未来,因为对任何人,都不可能剥夺他们没有的东西。
历史虚无主义的鬼话。他用嘲笑的口吻咕隆了一句。
我记起上次他和我谈侦探小说是在四月初。我们在阅江楼的棋牌室玩扑克。我妻子阿革也在。她性格活泼,和我完全相反,她喜欢跟着我在外面吃喝玩乐。中间我上了两次厕所。我上厕所的时候经过一段临江游廊。游廊里挂着两盏红灯笼。江月低垂,遥夜沉沉。一阵清风把寂静的游廊里的灯笼吹得飘忽不定,来也无名,去也无形。空气中满是花香,充斥、忽闪着属于人类的各式各样、不可名状的古怪念头。
说老实话,如果纯粹为了写一部谋杀类小说,我手头倒是故事不缺。有情杀的,劫杀的,仇杀的。但我觉得此类题材太过普通。我对宋瑜说。我一边沏茶,一边把一个我以为有点“小特色”的谋杀故事梗概说给宋瑜听:
有个男子长得白皙瘦弱,微微有点驼背,自幼胆小如鼠。凡遇事不敢与人争,见到女人不敢搭话(这一点属于我的添油加醋,因为自他离开他所居住的山野,几乎没遇到过能让他不敢搭话的女人)。高中毕业后,父母双亡,他就守着父母留给他的那点贫瘠的土地。他性格内向,喜欢胡思乱想,也喜欢写写画画。有一回,有两位操河南口音的商贩投宿他家,大概是难以入眠,那两个商贩一直躺在床上说话,他把耳朵贴在门缝上听见那两个人说,训练胆量最好的办法就是杀人。第二天开始,他就怀着新奇刺激和紧张恐惧的心情着手为今后十年里不间断的谋杀准备工具。他居住的地方在秦晋毗邻的中条山深处,前不靠村后不靠店。偶有行旅客商错过宿头会到他家打尖过夜。为了装斯文,他还特地戴了一副没有度数的通光眼镜(为了得到这副眼镜,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最直观的付出就是他跑了五十里地,花了十二块钱。)。人见其白净瘦弱,一副无害的样子,全无提防之心。如此,他在十年间杀了十六个投宿者。他家有个后院,院子里栽种了蔬菜和几株杏树、枣树。他把尸体埋在后院里。由于间隔时间太短,有位宿客居然嗅到在他之前那个被杀宿客的尸臭。不过他得到了主人有说服力的解释:他用大粪浇灌了素菜,在枣树根埋了一只病死的野兔。经此一事,他尽量把尸体埋得深深的。他的枣子和杏子又大又甜,渐渐地竟然有人来他家收购。第十年的六月中旬,有兄弟俩前来收购他的杏子,晚上住在他家。他又想干掉他们,但想到他们有两个人,又牛高马大,颇犯踌躇。但对他人死亡的渴求之情终究还是占了上风。他破例像起初杀人时那样在晚餐里下了迷药,坐等他们吃下去。届时他会从厨屋里走进来,瞪大眼睛拍着双手说:倒也,倒也!然后用他那把羊角钉锤的羊角狠狠砸进他们的脑袋。但他没有等到那欢快刺激的一刻:那两个收购杏子的兄弟是陕西方面的警察。原来,这些年被他杀死的人多是陕西、山西的过客,两省警方五年前就已各自立案侦查。他们循着各种线索,最终找到了这里。不过,最终还是被他跑了。那个有着渭南口音的汉子去他的简易茅厕大解时,不小心露出了腰间的手枪和警徽,被他发现了。当他确定二人是便衣后,便利用天黑和对地形熟悉遁入深山。
宋瑜对我说,除非这个杀人魔王的十七次谋杀(最后一次谋杀失败)情节各异,手段不同,否则没什么意义。我对他说,决定十七次谋杀是否有意义的不仅在于他每次的谋杀手段是否雷同,更在于被杀的那些人的来历、身份、经历、性格是否不同。宋瑜向我竖起大拇指,说我是内行。我告诉宋瑜,这个嗜杀者用同一种手段杀了最初的三个人,从第四个起,他开始尝试不同的杀人伎俩。有意思的是,正是他的第四次谋杀,标志着他已经从最初的杀人练胆转向杀人取乐,彼时他的胆子已经不在姜维之下。
但宋瑜最后却大摇其头。他告诉我这个故事不能刊载,因为太血腥了。加之警方尚未破案,登载出来会引起恐慌。他说最适合刊物的还是情杀。他希望我能写一个情杀的故事。他说他知道情杀不容易写,因为已经有了太多的情杀故事,要写出不雷同的故事很难。然后他摇头晃脑,眯着眼若有所思对我说:我喜欢情杀。
我忽然拉下脸对他说,这可不是好事!
他健壮的体型,再加上那张圆圆的柿饼脸和高高的颧骨让我陡生厌恶。
他忽又笑起来对我说,我说的是小说,老兄。
我知道我们说的是小说。我说。有一种非典型性谋杀倒是可以写。
什么叫非典型性谋杀?
就是没有谋杀的计划过程,临时起意,法律上有时称之为激情杀人。
那就不能叫谋杀了吧?宋瑜说,没有谋划的杀人,它将凭什么吸引读者呢?
我沉吟良久,对他说,我有一个现成的故事,对于刊物来说是个好故事,但在人类糟糕的现实境遇里是个十足的坏故事。
宋瑜哈哈大笑,他抓住我的手说,老兄,我的刊物要的就是这样的故事。你只管写吧,快点写,别让我等得太久。
我让他等等。我爬上二楼,走进卧室。有些幽暗,窗帘没有拉开。被子堆在床上。我打开床头灯从抽屉里拿出一沓高清晰的照片,并顺手从五斗橱顶上拿起一把昨夜用过并洗干净的羊角铁榔头。我小心翼翼把房门带上。
我下来的时候他吸着烟,正聚精会神往上看。
他从我手里接过榔头看了看说:这就是你口中的杀人魔王用的那种羊角榔头?
是的,但它不是我口中的,而是现实中的。我说,你看,羊角部分中间有个缺口,是用来拔洋钉的。
不错,小时候我家里也有过这样一把羊角铁榔头。宋瑜说。我曾用它砸入南瓜。他比划了一下。
我从他手里接回榔头,轻轻放在桌子边上。然后把照片一张张摊开在桌子上。
宋瑜的脸色变了。他嗫嚅着,可能是想说,老兄,你开什么玩笑……老兄,我想说对不起……老兄,我要如实告诉你,是你妻子阿革先勾引我,革姐她……
我花了三年时间搜集这些东西。我说。
你自己?你跟踪我们并拍照?宋瑜望着我,表情有些复杂,不知是害怕、紧张还是羞愧。
不,我拍不了。我说,我请人拍的。
叶郎,浦西一带有名的混混,喜欢跟踪和偷拍。宋瑜像猛然想起什么。对,一定是他,他有一台好机子,莱卡,他有的是时间,精力充沛,浪荡子,夜游神……
你看,这是在人民公园的长椅子上,这是在杭州西湖的苏堤上,这是在观澜咖啡屋幽暗的小包间里,这是在金鸳鸯酒店宽大舒适的床上……
对不起,老兄……
能告诉我你们是怎么在一起的吗?
他不说话。我只好又问了一遍。
你真想知道?我点点头。
你有没有这样的经历,他说,你梦见和自己好友的女人在一起。
我没有做过这种梦。我说,我心想,只有满怀淫欲之念的人才会做这种梦。
你妻子,革姐她做了一个这样的梦。她梦见我并在梦里和我做了那事。她把梦告诉了我,于是我们就真的在一起。她说感觉和梦中无异。
真是个无耻的淫邪之梦。我骂道。我的怒气在升腾。
如果我把这件事写成小说,你觉得怎样?这……
宋瑜的圆脸涨得通红,但他却露出羞怯的微笑低声说,老兄你真会开玩笑,再说,这只是一个偷情的故事,没有谋杀。
我一把抓住他,另一只手拿起那把小铁榔头高高举起。他吓得面如土色,我感觉到他拼命要挣脱我。
怎么样,只要我的铁榔头砸下,立马就是一个完整的情杀故事。
他哆嗦着不说话,眼神中流露出怯懦和乞求。
你走吧。我长吁一口气,松开他。
他涨红着脸,微笑着说声谢谢。
他慢慢转过身。我了解他,他此时心里想着的是恨不能一步跨到门外,但却偏偏要做出一副从容不迫的样子。
走出几步后,他忽然停住,然后转身说:老兄,真的对不起。
我对他挥挥手,让他快走。
他继续说,真的是革姐她……革姐呢,她没在屋里?他的脸上露出难以描述的神情。
我的心在颤抖,血压瞬间飙升。我确信我憎恨他!我走近他,走到他跟前。为确保砸向他的后脑时羊角一端朝下,我在手心里转动了一下榔头的木柄。
一辆车开到我门口,戛然刹停在女贞树下。我熟悉2016款奥迪Q5刹车的尖啸声和沉重的关门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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