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杀见闻

作者: 亞眠 | 来源:发表于2023-11-16 11:36 被阅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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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面对面坐着,中间隔着玻璃茶几,茶几中间有一只烟灰缸,我和他面前各有一只盛有茶水的茶杯,一包香烟,一只打火机。烟灰缸里有二十几个烟头,有个烟头正在冒着烟,十分呛人。他端起茶杯,往烟缸里倒了点水,随着轻微的刺啦声响,烟头不再冒烟。我喝了一口茶水,从烟盒里抽出两支香烟,递给他一支,用打火机点燃香烟,然后把打火机摞在烟盒上。

    我们都是大前天下午入住这家酒店的。入住那晚,我在房间看完新闻联播,便一个人走到楼下这间装璜别致的茶室。茶室的灯光是半明半暗的那种。当时我就坐在现在的位子上,向服务生要了一杯绿茶。我喝了一口,嫌茶味太淡,便要求服务生往茶杯里添加了几片茶叶。那后加入的几片茶叶还没泡开,他就走了过来,径直在我对面坐下。我递给他一支芙蓉王香烟,他说谢谢。他是个标致的年轻人,穿着深藏青的西服,打着紫红底色丝绣小菱形点子的领带。他的头发非常茂密而好看,同我的歇顶光形成鲜明对比。那个晚上,我们主要谈了西部战争问题和这几年人们逐渐看淡的环球小姐大赛的观感。

    第二天晚上,也就是昨天晚上,我们仍在这个位子上喝茶、抽烟,我们谈话的主题是瑜珈瘦身问题、网络文学问题以及电视剧《中国式离婚》。在谈到《中国式离婚》这部电视剧时,我提到了苏童的短篇小说《离婚指南》。他很惊讶,他说他没看过这篇小说,这是当然的,因为这篇小说发表时他还是个娃娃,而且这篇小说并没有什么社会反响,影响很小,发表之后好像没有再版过。我估摸这篇小说的命运取决于两个因素:一个是这篇小说太短,就是说份量不够;二是这篇小说太真实了。中国人喜欢浪漫一点的东西,说句不好听的话,有点自欺欺人。比方说,同样是苏童的《妻妾成群》,就内容来说实在是个老掉牙的主题,但由于苏童玩了点噱头,所以大获成功,还被另一个喜欢浪漫的电影大师张艺谋拍成电影,而且十分卖座。什么是噱头呢?什么是浪漫呢?就是不真实,就是五颜六色的不真实,男人和女人在不真实的五颜六色的幕前玩点吊人胃口的调调。《离婚指南》是灰色的,因为它是真实的。人们已经厌倦灰色至于恨了,文艺吗,就该搞点色彩让人有点想头,这就像时装模特,惟其穿得半明半暗、半遮半掩才撩拨人的欲望,如果她赤裸裸地站在你面前,你很可能就会想到一条被宰杀后又被刮干净的肥羊。不少人是这样看待文艺的。

    苏童怎么可以写作鼓动、指导别人离婚的小说呢?他说。我说苏童其实并没有指导、鼓动别人离婚。他用失望的眼神看着我,然后说苏童其实应该写一篇真正的离婚指南。这下,我感到惊讶。于是,我就低着头喝茶,不去看他。你怎么不说话了?他问。我抬头看看他,问:你,成家了吗?他说还没找到合适的。我笑笑说,那我们不如换个话题。

    换什么话题呢?我左思右想,便把我旅居此店的经过说了出来。他说,你是个很特别的人,但你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说是的,但我觉得这样有意思。我说,有时行事的目的越模糊就越是有意思。他猛摇其头。

    服务生过来为我们的茶杯续水。我继续喝,不去看他。

    你刚才说你是在黄昏的时候搭便车来这里的,是吧?他问。我说,不是的,那是我说的梦中的情景,在那个促使我来这里入住的梦里我是黄昏出发的,其实我是上午来这里的,我不喜欢下午出行。他说,你来这里之后,去找那个让你搭便车的朋友啦?我笑笑,说没有。我说如果我去告诉他我是因为做了个梦就来这里,他一定会笑掉大牙的。他说,那倒未必,不过确实不正常。我说,我也觉得有点过分,就因为我梦到要来这里,而这里又是我十多年前经常入住的饭店,于是,我就真的来了,不为其他任何事情。

    他凝视我,不说话。

    肯定是黄昏的情景起了作用。我说,你知道,那个黄昏的场景,在梦里令人多么怅惘!夕阳由金色向血色过渡,高风吹落木叶,哗哗响如流水。一想到那个场景,我就联想起古人说的那个做美梦的人的故事,他从美梦中醒来时,恰值黄昏的斜阳照在荒垣上,他就坐在那断垣上,想着梦里的情景发呆。呵,那种迷惘啊,真令人不堪。

    你是一个喜欢卖梦的人?他不等我回答就接着说,这是你这个年龄的人喜欢做的,像我这个年纪的人很现实,不会做这种梦,当然,更无可能被这种梦迷惑。

    你说的对,有人就说过我喜欢卖梦,我也喜欢买梦。我说。

    我来的时候,正值斜阳照在外面那院墙的东北角一蓬繁茂的藤蔓植物上,我想是牵牛花或是丝瓜什么的。我又说。

    有点美,想想是有点美。他说,然后点燃一支烟。

    没想到这家饭店变化这么大,已经是家像模像样的星级饭店了。那时,可是一家私人的简陋招待所啊。我说,统共只有三十几个客房,床铺都是棕绷的,睡起来挺舒服,没有空调,夏天要用圆顶蚊帐。

    看来你真是很久没来这里了。他用惋惜的口吻说。

    原先的那个老板已经死了,现在经营这家酒店的是她的儿子。他说。

    哦?死了?她年纪不大吧?记得当时也就三十四五的样子吧?我说。

    你一定见过那个女老板的?他说。

    见过,怎么没见过,我们来这里办理入住登记基本都是她亲自操办的,有时她端着茶杯指挥一个十四五岁左右的小男孩办理,不知是不是这里的现任老板。我说。

    她长得是不是还可以?他问。

    怎么说呢,我说,她长得白白嫩嫩,中等个子,在当时来说她穿的还算是比较时尚。因为那个时候,有她那分产业的人不多,特别是在这座小县城里。我呷口茶,继续说,总之,她那打扮,在当时还是蛮撩人的。

    我想也是,别人说的也和你说的差不多。他吸口烟,继续说,其实这份产业不是她挣来的,是她丈夫,是个包工头,在南京接生意,一年到头,难得在家。

    生意……我刚想开口问他,她怎么好好的过世,他就接着前面的话自顾自说,也是该死。为了那么一点钱,死得还不明不白,不名誉。

    我说怎么啦?她是怎么死的?不是因病?

    也难怪,你十多年没来这里了,这里谁不知道那件事。他扫我一眼。三年前,我头一回入住这里,就听服务员议论。

    邻座传来沸水从水瓶口冲入茶杯的声音。

    到底怎么回事吗?我问。

    那是一起谋杀,一起突然起意的谋杀。他坚决地说。

    既然是谋杀,怎么又是突然起意?

    那人原来是想谋杀自己的,结果她却送上门去。他的话越说越不着边际。

    他每年春天都到这里来,都是住在她的招待所里,一则是这里价格便宜,二来这里离他的女朋友家近。他似乎准备说出故事的原委了。

    他是谁?是那个谋杀自己未成而谋杀女老板的人?我问。

    是的,他说。他二十三四,据说是淮阴人,在南京做工时爱上了家住这里的女朋友,但那女孩的父母坚决不同意他们之间的恋爱关系。那女孩就被迫结束在南京做工,回到家里。他每年春天都来这里看她,连续来了三年。就在第三年,也就是最后一年,他把女老板杀了。

    那小子够痴情的。我说。

    他经常半夜三更回来,因为他每天晚上都要在女孩的屋前屋后转悠,他不敢去她家里找她,只希望能在窗户里窥看到她的身影。他曾在窗下呼唤她,约她出来。但那女孩坚决不肯。他白天要么蒙头睡觉,要么就去麻将馆赌博。招待所的女老板和服务员都知道他的事。第二年春天,他就因为连续旷工而被工厂辞退。他没有了钱,开始还能靠过去的一点积蓄维持,后来积蓄花完了,他就跟女老板借钱。他们就是那个时候搞上的。

    慢点,慢点,我说,我都被你说糊涂了,谁和谁搞上了?

    那小子和女老板呗。他说。

    那小子一边为情所困,一边还和女老板风流?真有其事?我有点不太相信。

    他被处决前,还对监管人员说,爱情和性交是两回事,可以互不妨碍。监管人员说他是个坏东西。

    那他后来怎么会发展到杀死女老板呢?我问。

    还不是因为钱。他欠了女老板的五百多块钱不还,女老板就三番五次去找他要。那天晚上,他半夜才回招待所,女老板尾随他到房间,对他说,今晚再不给钱,明天就请你滚蛋。他不做声,坐在床沿上,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女老板上前去拽他的衣领,并推搡他,他就抓住她的手,两人扭在一起。两人做过那事后,女老板又开口向他要钱。他就从枕头底下拿出准备自杀的小刀捅死了女老板。这个过程都是他事后供认的,在法院判决书上也这么写了。要不是他自己承认,还有谁会知道房间里发生的事情的经过呢?

    那他怎么被抓住的?他自己投案自首没有?我问,

    鬼哟。他杀她时,她痛苦地喊叫,弄得很响,惊动了其他房客,还有女老板的儿子。他就推开北面的窗子往下跳。结果摔坏了腿,走不了。他住在四楼,四楼跳下去太危险了。警察赶来时,他正扶住一棵树,还企图逃跑,他的腿在流血,地上有一摊血。那是春夜,空气挺潮湿,他头发上凝着露水,血都没怎么干,听他们说,警察闻到血的腥味很重。后来律师问他,喂,小子,你这辈子最恨谁?最爱谁?你猜他怎么说,他说最恨女朋友,最爱女老板。律师就问他,为什么?他说,是女朋友使他爱上一个令他憎恨的女人。律师又问他,如果女朋友和女老板两个人,让你挑选一个杀死,你会选谁?那小子毫不犹豫地说,没有什么选择,一起喀嚓。于是,律师在法庭上就极力为他辩护,说他是一个可怜的孩子,是一个受时代极端利己主义蛊惑的年轻人,他本性纯真,为爱痴狂……

    他喝了口茶,似发出一声沉闷的叹息。他不再说话。

    为了一点小钱?不名誉?确实如此,确实如此。我摇着头说。不过,他也算是个真正渴求爱情的人了,只不过他对爱情还缺乏认识,所以他对爱情不够尊重。所以,他最后把事情弄得一团糟。

    据说审理这个案子的法官事后就是这样评价这件事的。他说,不过,什么事情最后不是一团糟呢?除非死掉,一了百了。

    茶室的客人陆续都走了,我也犯困了,因为我很少十二点之后上床睡觉。但他没有要走的意思,他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但服务生过来说要打烊了。他很不高兴地站起来。我就劝他说,这里毕竟只是个小县城,不是广州、上海,一到晚上九点钟,街上就冷冷清清了。

    那一夜,我闭上眼睛就做梦,梦到的都是关于那小子谋杀女老板的事,而那小子追逐爱情的事却一点影子都没沾上。那本该是个很能感动少男少女的痴情故事,可惜却那样血腥收场,还不名誉。女老板不名誉,那小子也不名誉,他使他追逐而又为人们所憧憬的爱情蒙羞。凌晨三点多钟时,我从梦中醒来一次,记得当时我很想重做一遍那个促成我来这里的梦,我喜极那秋天黄昏的苍凉和梦醒时的怅惘。院角藤萝,清风洒落;高树晚蝉,驿馆消闲。虽说那意境清华了些、寒寂了些,但那不正是我东奔西走,风尘淹留所追求的?

    我们约好第三天晚上还在茶馆喝茶聊天的。但我其实不想再聊了。还有什么可聊的?该聊的都聊了,还不是把头一次的话题重新开始一遍?不过,既然说好了,就得赴约啊,我可从没爽过约的,就算等着我的是要我命的人。

    我走进茶室,还是在老位子上落座。我要了两杯茶,一杯当然是为他要的。我知道他马上就会出现,会一声招呼不打就扑通一下坐在椅子上。于是我就点支烟,有滋有味地吸起来。茶室陆续又来了三五客人,他们身后还跟着几个穿着颇为暴露的女子。他们一边挪动椅子,一边说笑着落座,然后向服务生招手,点要他们喜欢的茶水。我听见他们问有没有乌龙,我就猜到他们是些台湾人。因为新闻里说,这个县近来有台湾商人来投资办厂,办水泥厂和化工厂。他们只会把台湾不准办的厂拿到我们这里来办,还来糟蹋我们这里的年轻女人。

    我喝干了面前的茶水,又添满,为他要的那杯茶已不再往外冒热气了。我继续抽烟,我不知道已经抽了几根烟,面前的烟灰缸已被服务生换过两次。我开始看手表,我能感觉到身后酒店大厅的旅客和服务员的身影在晃动。但我没有回头,因为我知道那些身影里没有他。但奇怪的是,有一个身影在靠近我,在向我走来。那个走近我的身穿制服的男服务生是总台的,他问我是不是吴先生,我回答是。他告诉我总台有我的电话。于是,我就走过去。他会跟我说什么呢?说对不起?说他有事来不了啦?我边走边想。

    对不起!他果然首先说这几个字。她突然约我出去,到她家,说今晚要做个了断,所以我就……他说。

    我刚想问约他的人是谁,他就又说了声对不起,然后就是挂断电话的声音。他的声音很疲惫。他说要了断。了断什么呢?

    这天夜里我睡得很迟,因为睡不着。所以,第二天醒来时已经是中午。我慵懒地在床上挣扎起来,觉得头昏眼花,嘴里又干又苦。洗漱后,我就下到二楼餐厅用午餐。我要了两个炒菜和一瓶啤酒。我边吃边四处张望,一顿饭竟吃了一个半小时。回到房间,我还是想睡,心想反正过了中午结帐的时间,不如再睡睡,住旅馆吗,就是要睡足,否则就划不来了。其实我并没有睡着,但就是想赖着不走,仿佛有什么暗中等着我或是我等着它。但到了下午四点钟,什么也没发生。我起床收拾了一下行李,就坐电梯到一楼大厅结帐。我顺手在报架上拿了份新到的报纸,把它卷成一根小圆柱,准备带着在车上看。

    我坐上了省际大巴士,座位很舒适。车子开动了,我打开报纸,日期印着2002年11月13号,今天的报纸,还有油墨味。头版右侧的一个粗体标题是这样写的:华阳井字巷凌晨发生凶案。我翻到标题指示的第二版,看到了一幅模糊的彩色照片:在一个房间内,两个人躺在地上,地上有血迹,男人身边有一把匕首。照片旁还配有一小段措辞考究的文字,什么一男一女,都很年轻;什么根据现场情况看,可能是情杀;什么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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