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鸟

作者: 桃花和九九 | 来源:发表于2018-10-18 00:22 被阅读80次
    不死鸟


    “我听别人说这世界上有一种鸟是没有脚的,它只能够一直的飞呀飞呀,飞累了就在风里睡觉,这种鸟一辈子只能下地一次,那一次就是它死亡的时候。”

    1

    除了阿飞正传里那种没有脚的鸟,还有一种鸟是不会死的,它一直飞呀飞呀,飞累的就停下翅膀,笔直地从天空中坠落下去,狠狠地栽进黄沙里,在它消耗掉生命中最后的能量时,它呼出最后一口气后会悄然地死去,此时从它身体里又会飞出一只新的不死鸟。

    它继续飞呀飞呀,它相信,总会飞过这漫天黄沙,飞过这贫瘠荒凉,飞过这大漠孤烟,飞过这如山倒的痛苦和孤寂。

    沙漠的尽头一定藏着一座无比美好的森林。

    那是它的圣地,是它的天堂。

    是它不肯中途死亡的原因,是它小小鸟生的最终信仰。

    它愿意飞进这样一片森林,进去之后就再也不问返程的路。

    不死鸟的故事是白宁告诉我的,写在那封信里面。搭上她故意写偏的潦草字体,我看了一遍就尘封在信封里,再也没打开过了。

    白宁曾经在一个夏天灰蒙蒙的黄昏里,举着一大杯冰啤️,醉眼朦胧地对我说。

    ️在她很小的时候,她曾拿着一把锋利的小刀问她的弟弟。

    “欸,你敢用这把刀划破手腕吗?”

    “那样好痛的”

    “你这个胆小鬼,亏得还是男生呢”

    话罢,她用小刀狠狠地在手腕上划了一道,手起刀落,嫩白的皮肤瞬间渗透出一排细密的血珠子,顷刻间,鲜血染红了她纤瘦的手,滑过手指滴落在地板上晕染开来。

    嘀嗒,嘀嗒,嘀嗒。

    小弟被吓哭了,她安慰他“不要怕,你看地上这红色的血像不像绽放的红玫瑰,多美呀”

    小时候她贪玩,不懂得爱惜身子。

    后来的几年时光,是她人生中最快乐的日子,竟不曾动过死的念头,在那几年里,她甚至觉得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是那样美好,亲情,友情,爱情,梦想,只要等她长大了都会如期而至。

    真怀念那些个少女不知愁,情怀总是诗的日子呀。

    她这样说,眼里透着渴望。

    那是第一次听到她说这种诙谐的话,这实在和我所了解的那个整天笑得没心没肺吵着让我请喝酒吃肉的姑娘相差甚远,我吓得连嘴里的肉都忘记继续嚼了,征征地望着她,想要弄清楚她到底是不是鬼上身了。

    你看这就是那时候留下的疤,如果当时划深一些就好了,可能现在我已经又转世成一个幸福的小孩子了。

    说完又笑得咯咯的,看上去和之前没什么分别。只是眼里雾蒙蒙,红通通的。

    声音也变得沙哑,像是在扯着嗓子说话。

    她叫我随便吃随便喝,千万别心疼钱。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嘛。

    我他妈的还能说啥,谁叫小爷有钱呢,我举起眼前的冰啤,大吼一声,干了,哥们。

    她竟然把穿着拖鞋的一只脚抬到了凳子上,撸起袖子就往半杯冰啤里倒了半瓶江小白,摇了摇,扯着嗓子吼了一声,我先干为敬了,姐们!

    她一饮而尽,颇有武松进老虎林之前的阵仗。

    我在旁边目瞪口呆,自愧不如,自惭形秽,自我安慰……

    重庆妹子果然豪情盖天,不输汉子啊!

    那天是我第一次目睹白宁彻底喝醉,不可谓不是吓了个半死,半夜拖着她烂醉如泥的身体,在大街上不知所措。

    我使出浑身气力才连拖带拽的把她弄进了一间小宾馆,把她扔在床上的同时被她一个锁喉扣连带了下去,我摔在了她身上,软绵绵,肉乎乎,她被我压疼了,呻吟地喊了一声,“滚!”

    室友都说在我们这个血气方刚的年纪,应该是要连鸵鸟都想操才算正常。

    我不知道这是什么破梗,总之在那一刻,白宁比不上他们口中的那只鸵鸟。

    在我认真的观察了她近十分钟后,毅然决定离开。

    白宁实在不是个好看的女人,典型的南方姑娘身高,却远不如人南方姑娘娇柔可爱。

    小小的眼睛,小小的鼻子,小小的嘴,偏偏搭上了一张大大的脸,再加上这姑娘最近两年不停地宰我,喝酒吃肉,大鱼大虾,火锅烧烤,三天两头来一次,两年来也没落下过。

    曾经我在我的小本本上写过这样一段阴暗的话。

    人生第一次啊

    从未见过如此能吃的奇女子

    没事,哥们有的是钱

    但老天爷啊,你是公平的对吧

    我花钱花时间花精力都没事儿

    但你一定要胖死她,胖死她,胖死她……

    先不论我当时写这段话出于何种令人鄙视的罪恶心理,不过老天没辜负我。

    两年,这姐们胖了25斤。

    25斤啊!你去问问卖猪肉的老板就有概念了,不夸张的说,我养的那只大哈士奇都没25斤。

    事实上我后悔了,在第一次接到医院的紧急电话时。

    我正在公司忙得焦头烂额,突然接到电话说叫我过去交钱。

    我赶过去时,白宁躺在病床上不省人事,脸上毫无血色,嘴里还插着氧气瓶。

    医生说抢救了三个多小时,这姑娘吃了50多粒劣质减肥药片。

    鉴于看上去她交不起医疗费,于是给我打了电话。

    医生说她手机通讯录里没一个有备注的号码,最近通话就我一个。

    在了解了事情的原委之后,我陷入了惆怅,跑去阳台默默抽了一支烟。

    2

    这是我所知道的白宁第一次自杀性行为。

    未遂。

    原因竟然是因为那个男的,我真是气不打一处来,恨铁不成钢,甚至想跟她绝交。

    一个二十好几的人了,为了一个男的自杀,身为她的朋友,我发自肺腑地感到丢人。

    那个男的又回来了,真他妈是段孽缘啊。

    他是我们的高中同学,姓罗,是白宁喜欢了整个高中的男生,也是我们班班长。

    白宁说他阳光帅气,心地善良。

    我呸,有句老话说得好,情人眼里都是眼屎,一点不假。

    阳光帅气不如我,心地善良依旧不如我。

    白宁喜欢一个人就一头栽进去,不给自己留一点后路。

    她喜欢小罗,全班都知道,连一些科任老师都知道了。

    小罗唯一比我优秀一点的就是比我刚一点,我高中比较娘,全班周知,但小爷现在活得大气,以前的事过了好久了,不足为贵。

    记得以前高中时,为了白宁我硬是刚起来和小罗干了一架,结果以我的惨败告终,白宁竟然屁颠颠地跑去敌营给小罗送云南白药,跌打损伤膏气得我一星期没理她。

    原因很简单,小罗这男的不干脆,一边把白宁每天塞在他抽屉里的零食吃得嘎嘣脆,一边和文科班一女的打情骂俏。

    说得通俗点,就是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

    再通俗点,就是渣。

    总是外面的草比窝里的香,我觉得白宁输就是输在距离上,人家都说近水楼台先得月,她硬是一点好处没捞着,反而因此先失了一座城池。

    米斯特拉尔说过女孩要神秘才可爱,白宁这个姑娘一在乎就开始掏心掏肺。这种姑娘注定吃亏啊,可她却是怎么讲都不听,如今的社会,真诚反而跌价。

    高中时的友谊是多么单纯美好啊。

    说来我自己都不信,为了给白宁出这口气,我竟然窝在寝室练了一个星期的俯卧撑。

    免费帮舍友打了一个星期的热水,满满一桶水从楼底的热水池一口气提到七楼都不带喘粗气的。

    好吧,后面半句是扯淡,真实情况是每次回寝室都像在操场跑了二十圈一样,比狗还累。

    去找小罗决战的前一天和白宁掰手腕,竟然赢了!

    我果然是个可塑之才啊,我决定拖着全身还在酸痛的肌肉,去找小罗决一死战。

    那天,他一个人在操场上打球,我冲上去就是一记右勾拳,把他打趴在地上。

    紧接着压在他身上。

    大力金刚手,龙爪擒拿手,猴子偷桃,璇啰踢……最后飞起来一个夺命剪刀脚。

    他毫无还手之力,跪在地上叫爷爷。

    此时,北边吹来一阵萧瑟的秋风,吹过我帅气逼人的脸。

    我起身,打量着地上这个软弱无能的男人。

    低声说道“以后给我离白宁远点,否则我定取你狗命。”

    夕阳的余晖映在我的侧脸上,我是个自带bgm的男人,转身离去,潇洒地消失在被染红的天空中。

    以上纯属再次扯淡,真实情况……

    我去找小罗时,小罗正在和文科班小唐在花前月下,谈天说笑。

    我把小罗叫到一边一阵数落,说他为人太不厚道,迟早要遭天谴。

    小罗说兄弟,你那小姐们就是犯贱知道不,我话讲得很明白了,我和她没戏。

    她对我哭诶,你知道嘛,老子最见不得女的哭了。

    她说她愿意,千金难买她乐意,我能说啥,我就差一大耳刮子上去把她打醒了。

    那你为什么要接受她对你的好?

    她是个疯子你不知道吗,我不顺着她她想不开怎么办?

    你真的一点也不喜欢她么?

    不喜欢,一点也不,正常人会喜欢像她那样疯疯癫癫的人吗?兄弟,你会吗?你喜欢她吗?

    我不知道,但看着面前这副自以为是的脸,气得发抖,狠狠一拳挥了上去。

    然后我们交缠在一起,激烈地几分钟战斗我就落了下风,被压制在墙角,动弹不得。

    文科班那个小女生来将小罗拉开,娇滴滴地哭着扑进他怀里。

    不可谓是不感人。

    一首凉凉送给自己。

    我一瘸一拐地离开。

    第二天,白宁把半只烧鸡和雪碧放在我抽屉里。

    同为住校生,我对她是怎么把那些的不能打包的食物带进学校这点相当好奇,她还给贱人罗带过火锅,重庆的那种,味道大的不行的那种。

    是啊,贱人罗说得对,白宁是个疯疯癫癫的女人。

    一整个上午教室都充斥着让人垂涎欲滴的烧鸡味,在老师同学的吞口水交响曲下,我的抽屉成为全班的焦点。

    理所当然地烧鸡一口没能吃上,被那群虎视眈眈的人一抢而光。

    放学后,白宁和我去食堂吃饭,她神秘地从书包里又掏出半只来。

    她笑得没心没肺地说:还好我留了一手,来,放开了吃。

    我受宠若惊,这多不好意思。一边埋头苦干,一边敷衍回应着她的询问。

    你干嘛去打他呀?

    看不惯嘛。

    还好他没受伤,不然我要被你气死。

    你怎么知道他没受伤?我这一拳头下去可能抡死一只两百斤的猪。

    哈哈哈哈哈,你好搞笑。

    不是,你说清楚,你怎么知道他没受伤?

    我去找他了呀,送烧鸡嘛?

    我停下嘴里的动作,恶狠狠地盯着她。

    给你买的时候顺便捎的嘛。

    半只?

    一只。

    ……

    雪碧?

    江小白。

    ……

    还有么?

    云南白药和跌打损伤膏。

    ……

    这他妈实在不能忍了,我起身离开,算我倒霉,江湖不见。

    我一个星期没理白宁,一看见她便昂起我高贵的头颅,冷漠是我最后挽回骄傲的方式。

    要被使劲哄,才能好。

    白宁每天都会觍着脸来跟我瞎哈哈,抽屉里总有不间断的零食。

    我早没生气了,就舍不得这般待遇。

    直到这天,白宁跑来对我拳打脚踢,又哭又闹。

    原来在我的助攻下,小罗和文科女终于宣布在一起了。

    小罗对白宁说,多亏我,让他知道了自己真正喜欢的是谁。

    这一招用的好,玉石俱焚啊。

    其实白宁脑子不傻,她当然知道真正的原因才不是我能左右的。

    她只是不甘心,她全心全意围着转了三年的男孩就这样和他刚认识两个月的女孩在一起了。

    曾经我对她说“所爱隔山海,山海不可平”

    她说“海有舟可渡,山有路可行”

    她偏要勉强。

    现在她却说我是对的。

    “山海皆可平,难平是人心”

    她说她错了,但不后悔。

    欸,东东,你说怎么他就不喜欢我呢?我有这么不好吗?

    我看着她哭着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狼狈样子,不知道要怎么回答。

    我去给你买包糖吧,或许你吃了会开心点。

    你不要走,我不吃糖。

    那你要怎么样嘛?

    你能不能抱抱我,我好难过。

    好,你不要趁机占我便宜哦。

    哦,好。

    刚抱住她就主动抽离了,一边哭着一边说要去小卖部买糖吃。

    3

    本来我以为这件事就这样告一段落了,殊不知白宁折腾自己的能力选超出了我的想象。

    周末小罗和他女朋友要去欢乐谷约会。

    这傻子竟然要跟去。

    真是个奇女子,傻到出奇。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白宁穿裙子,虽说算不上美,也颇有几分可爱。

    放假那天上午,她屁颠屁颠地跑来我面前转了一圈,问我好不好看。

    是件黑色的波点裙,简简单单又含着些许故作成熟的意思。

    不知道她跟谁学着化了个淡淡的妆,整体挺好,就那眉毛画得跟个女版蜡笔小新似的,还好她有齐刘海挡住,口红弄在门牙上了,笑起像个小老太婆。

    我笑得肚子疼,被她一阵狂打才终于停了下来。

    你要去相亲啊?

    相你个头,我要去玩。

    去哪里玩?

    欢乐谷。

    一个人?

    嗯。

    有意思么,你不会是想去坐过山车自杀吧?

    你这样会害到别人的。

    去你的。

    她离开之后,我才听别人说小罗和小唐的要去欢乐谷。

    讲真的,我一点也不想去,因为和朋友约好要开一天的黑,这是最让我开心的事,没有之一。

    比起游戏,白宁算个屁呀。

    坐在网吧和这些个狐朋狗友们闹腾,上塔得分,并肩作战,本该酣畅淋漓但我的开心却来得不彻底。

    一想到那个傻子没准正在哪个角落一个人偷着哭,满脑子都是她蹲在墙角哭的狼狈相。我终于还是卖了队友冲了出去。

    黔城的欢乐谷不大,兜兜绕绕地找个人并不难,再者我的目标有三个,那就很简单了。

    我没有在白宁找到小罗他们之前找到她。

    我找到她时,她应该已经跟了他们一路。

    我真的不能理解白宁这种几乎变态的行为,这种不理解里含有鄙视的成分。

    拿得起放不下的个性我很不喜欢。

    小罗和小唐穿了两件鹅黄色的情侣短T,小罗下身是一条浅蓝色的牛仔裤,小唐则是一条淡蓝色的小短裙,两条白皙纤瘦的腿筷子似的笔直修长,她扎了一个低低的马尾,看上去随性又自然。

    女孩身若杨柳,面如桃花。

    男孩清新俊逸,神采飞扬。

    好一对同学少年,好一段似水年华。

    画面美好得如同是明朗的春天里,温柔的山丘上,含羞绽放着的,漫山遍野的迎春花。

    白宁则是旁边焉掉的狗尾巴草,低垂着头,与这一切美好的画面格格不入。

    喜欢的人在眼前,其他一切事物都是模糊不起眼的吧,即使有些时候白宁奇怪孤单的身影在阳光下格外刺眼。

    但他们没有发现她。

    她也没有发现我。

    她是因为深爱的人出现在这里。

    至于我为何也在外里,我想多半是因为同情吧。

    看着这一幕,我想到了大话西游里那句经典的台词。

    那人好像条狗啊。

    我没有像个英雄一样去解救白宁,在她可能最需要这样一个人解救她的时候。

    在书上看见过这样一句话。

    如果一个女生在最脆弱的时候被某个男生解救了,那么这个女生会爱上这个男生的几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九。

    我不想冒这个险。

    3

    第二天学校遇见白宁时,我们两人都是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甚至她的若无其事比起我的要显得更快乐一些。

    但那种快乐很生硬,好像泪水随时都能从眼睛里掉出来。

    但她没有哭,至少没被我发现。

    一天两天三天,随着时间她那种生硬故意的笑容慢慢变得柔和自然了。

    心应该很疼吧,爱而不得。

    但时间会治愈一切的,我笃定。

    东东,能够两情相悦简直就是奇迹,你同不同意?

    同意。

    其实主要原因还是因为我长得不漂亮,身材不好,这个世界对不好看的女孩真是不公平,对吧?

    不同意。

    为什么?

    你知不知道除了好看的皮囊之外还有一种东西叫做有趣的灵魂。后者比前者更重要。

    放屁,前者比后者重要。

    无所谓了,反正你两样都没有嘛哈哈哈。

    你这个人真的很讨人厌。

    那次之后,有长达一个星期时间,白宁很少找我讲话聊天,路上遇见她也只是礼貌性对我笑笑就躲着眼神逃走了。

    损她是我们俩这段友情里必不可少的调味剂。

    异性朋友之间不互相损损,整天一本正经得多无趣啊。

    我没想到这样会伤害到她。

    其中原委是鱼籽告知我的,鱼籽是白宁高中时期最好的朋友。

    她在高二下期的时候转学回了老家。

    后来白宁变得越来越安静孤僻最大的原因也是因为鱼籽的转学。

    那天鱼籽反常的给我打电话,我猜到是因为白宁的事,但没有想到在她口中白宁竟然是个如此敏感脆弱的人。

    在如今这个社会里,谁都知道,敏感脆弱不是个褒义词。

    这是个完全符合达尔文进化论的时代。

    类似于世纪病,包法利主义这些完全唯心的理论早就被时代洪流所淘汰了。

    就连诗人在如今也必须保持一个乐观向上的心态。

    散发正能量的人讨人喜欢,阴郁的人不受待见。

    白宁深谙其中的道理,所以把心里的苦痛都隐藏了起来,不愿意成为被人唾弃的那种毫无承受能力的巨婴。

    其实她这个人是个复杂的矛盾体,她漂浮在黎明与黑暗之间那层暗灰色的光里,一边盼着曙光,一边念着地狱。

    向生而生,向死而死。

    白宁在我面前呈现出来的都是积极的一面。

    是她的梦想,她的信仰,她对未来的憧憬以及她对生活生生不息的信念。

    鱼籽告诉我的却是她完全晦暗的一面。

    是她无数次的彻夜不眠,极度惶恐中的撕心裂肺,甚至是用病态的自残来换取家人责骂的奇怪心理,以及她是怎样用一整个日记本来求得死神的垂怜。

    她是深夜里摇摇欲坠的游魂,努力寻找着什么东西,来填满她空洞洞的身体。

    鱼籽告诉我这些,我实在接受不了,这和我所认识的白宁相差得太远。

    若她说的都是真的,我实在是不知如何是好。

    若她说的是假的,我解释不了她语气中的那些真诚的叹息。

    若白宁真是这样病态的人,我们之间不会有交集。

    若白宁真是这样矫情的人,我会避之不及。

    但若白宁真是这样奇怪的人,我们也已经成为了还算不错的朋友,那现在知道了这些真相的我,以后该怎样和她相处?

    小心翼翼?步步为营?

    累! 难!

    鱼籽告诉我的两天后,我仍然处于一种混沌茫然的状态,正纠结于要不要去向白宁示道歉时,她却先来向我示好了。

    肯德基全家桶搭两听雪碧,在学校,我们都爱拿雪碧当酒喝。

    那天我们俩在食堂大快朵颐时,她笑得没心没肺的样子让我实在无法和鱼籽所描述的那个自卑病态的女孩建立起丝毫的联系。

    这简直是天方夜谭,看着眼前满嘴油的傻姑娘,我把鱼籽语重心长的话全当成了恶作剧。

    或许是刻意的吧,一些累人累己的麻烦能躲就躲。

    不过白宁的话会时常出现在我的脑海里。

    她说生命的韧性强大到很可怕,她说她是一只不死鸟,她会不停地飞呀飞呀,直到抵达痛苦的彼岸,那里一定藏着一片美好的森林。

    4

    时间是一个有用的庸医,在病人白宁的全力配合下,一种看似无药可救的绝症也在慢慢好转。

    在你意识到那种痛苦时不再会掉眼泪了你就能自我安慰了。

    然后向生而生。

    可惜还没等白宁真是伤口完全结痂掉落,小罗就回来了。

    不知道从哪里回来,又出现在白宁的生命中,也被白宁强行带入我和她的世界里。

    他回来了,孑然一身。

    七年不见,依旧是清新俊逸,神采飞扬,眼里住着星辰却看不见故事,被人一眼看穿的干净。

    但他却携带着一种不涉世的危险,也不知道是不是一直对他持有偏见的原因,看着他时,我总感到不安焦虑。

    这种焦虑在白宁提及他时又被无限放大。

    男人的第七感,总有些不好的事因他而起。

    有人说,十七岁喜欢的人会是一辈子最喜欢的人。

    我不同意。

    但白宁却在迫不及待地用行动极力向我证明。

    “他回来了!他回来了啊!”

    “谁?从哪里回来?”

    “班长啊,听说是从英国留学回来。”

    “哦,关你屁事”

    “……”

    “你该不会还喜欢那个匹夫吧?”

    白宁早就失了生气的眼睛竟然又开始泛起了涟漪,脸颊两边起了两盏桃红色的晕。

    呜呼哀哉!一场悲剧即将发生。

    看着白宁的样子我意识到这将是不可避免的,谁也阻止不了她像飞蛾一样义无反顾地扑进熊熊烈火中。

    时隔这么多年,我和白宁也成熟了不少,生活圈子不同,交情多多少少也淡了一些。

    我也失去了当年那种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冲动劲。不会再为了她去对小罗拳脚相向了。

    但并非是不在乎了,而是觉得大家都是成年了了,每个人都有自己要历的劫,朋友什么的,能帮忙做的微乎其微。

    小罗之后和白宁之间发生的事,我只了解个大概,白宁不愿多说,我也不愿多问。

    大概就是白宁同学又像高中时一样,像只狗似的围绕在小罗身边。

    这种还能不顾一切爱一个人的勇气确实值得褒扬,现实却依然残酷。

    我目前仍然同意两人能恰好彼此相爱是个奇迹的观点。

    如果说高中白宁的失败是因为距离太近和胆子太小。

    那这次就是完全因为外表了。

    白宁虽说长得不突出,但高中时眼里总含着灵气,笑起来像月牙湾,也能撩人心怀。

    再者白宁那时挺瘦,人不高,娇小却也婀娜。

    现在只能说是惨不忍睹。

    因为时不时的宰我,好酒好肉的把自己养的白白胖胖,眼睛里的灵气也被眼泪消耗殆净,只剩灰蒙蒙的一片死水。

    她看似快乐的在生活,实则是在辛苦的赖活着。

    没有动力没有信念。

    为了生而生。

    小罗的回来令白宁死去的心又重新跳动了起来,他带着人生命中最温柔的时光,把彩霞都披在身上,踩着七色祥云向她走来。

    她无法抗拒。

    她无法抗拒这种巨大温柔和道听途说的爱情。

    她被记忆席卷,被爱情席卷,被希望席卷。

    容不得她抗拒,只能孤注一掷。

    于是,一个人在家一次性吃了几十片劣质的减肥药。

    她太急,好似稍些耽搁,那个人就要离开了。

    她太高估自己,好似瘦了下来,那个人就会喜欢上她。

    她自导自演了一出闹剧,我是落幕后收拾残局的人。

    小罗从始至终都闪烁着他无辜美丽的眼睛,绅士地演着王子的戏码。

    乖张的皮囊下藏着撒旦的脸。

    在白宁住院期间他立刻交了一个女朋友,他的朋友圈里,那女生明眸皓齿,一脸娇羞地依偎在他怀里,他笑得春风得意。

    白宁依旧是那颗焉掉的狗尾巴草。在生命的边缘摇摇晃晃,垂死挣扎。

    她躺在床上,惨白的脸上还插着氧气瓶,等待着她的却是那个人恋爱了的消息。

    我交了钱,去买了一些吃的放在病床旁边的柜子里就离开医院了。

    临时出来的,必须回去继续工作。

    后来几天我都忙得不可开交,那几天刚好领导出去出差,给我留了一堆文件要处理。

    我没时间去探望白宁,我们有种不可言明的默契,在她这种狼狈的窘境下,我们避免见面,避免交谈。

    我们都需要时间,她需要时间自我修复,将崩塌的灵魂拼凑重建。

    我需要给她时间,等她再一次没心没肺地找我请她喝酒吃肉。

    到那时候,我们又都若无其事地交谈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对于那件事都绝口不提。

    一切都会毫无痕迹的消失。

    白宁从不让我看见她病态的一面,在和我见面之前,她所有的不堪都会被她咬得碎碎的,藏得死死的。

    但这次她却悄悄离开了,我们生活在同一座城市,我却联系不上她,说来也不奇怪,因为这么多年我没去过她上班的地方,也没打听过她的地址,只知道她是在培训学校当语文老师。

    现在她不接电话,删了微信,倘若不十分刻意的去寻找,我们就彻底成为了两个不再有交集的人。

    5

    她家后来生了变故,她父亲和一个只比她大两岁的女人离开了,离开时父亲恶狠狠的,护着那个女人看也没看墙角的她和弟弟一眼就摔门而出了。

    由于父亲的离开,家里少了一半的经济来源,妈妈弟弟和爷爷奶奶生活变得拮据,她承担起爸爸之前的职责,用不算高的工资供弟弟上大学。

    父亲离开几个月之后,她最亲最爱的爷爷心脏病发作去世了。

    她后来每夜都只能靠安眠药入睡。

    但鱼籽告诉我,她说她现在是幸福的,因为感觉被需要了。

    感觉家人都离不开她了,在鱼籽提出向她提供经济资助时,她拒绝了并调侃道,这样挺好,减肥都成功了。

    这些事都是鱼籽新婚的那天告诉我的,我收到鱼籽的邀请函时,是因为笃定白宁会去才去的。

    但我在拥挤的人潮中来来往往找了很久也没看见她。

    鱼籽说在高中她答应来给她做伴娘的,白宁却失信了。

    不过白宁发给她了寄了一封很长很长的信,整整写了一扎信纸,里面记录了这几年她的经历,和她的祝福。

    祝福很简短却真诚无比。

    鼓起的的信封里还含着一个鼓鼓的大红包,白宁说,这不是世故,是最实际的祝福。

    那天,鱼籽身穿长长的燕尾婚纱,一身洁白,微施粉泽,犹如月中嫦娥般艳美绝俗。

    她的手被父亲牵着,走过长长的红地,走过满怀祝福的人群,走向等在彼岸满眼柔情的新郎。

    鱼籽在台上发言时泪流满面,她说她最大的愿望是白宁能来现场,好让她可以亲手把象征幸福的捧花交给她。

    如果白宁来了现场肯定会感动得大哭吧。

    鱼籽给我讲这些的时候我心里百感交集,想要为她做些什么却无能为力,我好像什么也做不了。

    白宁以前告诉过我,朋友就是一路走一路丢的,这是不可避免的。

    但她说我是她最舍不得弄丢的那个。

    所以,兜兜绕绕这么多年,不论经历了什么,她总会在一段时间后主动联系我的。

    我能做的只有等。

    几个月后,白宁终于又出现在了我面前,她笑魇如花,清瘦了很多,比高中时还瘦。漂亮了许多,可惜眼里还是一片死水,再也没有当初那种灵气了。

    她提着两瓶雪碧和两只烧鸡来了我家,背了一根荆条说是要负荆请罪,做假跪状,笑着说这次消失太久了,怪自己太任性了。

    她说若是因为自己的任性把我弄丢了真是罪大莫及。

    我们相视而笑,眼里都含着温柔。

    整个相处过程中,我们谈及的仍然是最不重要的那一部分,也是最开心的一部分。

    她总是喜欢听我说,我说我的故事时她眨着眼睛看着我,认真又温柔。

    她还是一样不提她的那些不堪的经历,若不是鱼籽告诉我,我会以为她真的是这样一个傻气又快乐的人。

    她回来到我的生命中,还带着一个好消息。

    她恋爱了,和一个叫巴厘的大男孩。

    我开始由衷地对她的事情感兴趣了,于是事无巨细的打听。

    她说巴厘是拯救了她性命的人。

    这是第一次她对我开诚布公。

    上个月,她决定去死。她没细说原因,我也没问,因为我都知道。

    一个夜晚,医生开的安眠药吃完了,她忘记了去复开。

    躺在床上,她仿佛又回到了很久之前,那些还没有靠安眠药睡觉的时日,每天按时上床合着眼失眠的夜晚。

    然后想东想西,不论想什么,最后总是通向死亡。

    深夜里情感最脆弱,所以她总是急不可耐地想要睡着,越焦灼反而越清醒,每次都被急哭,好在生命的韧性强大到很可怕,好多次她从床上爬起来赤着脚爬上窗台想要往下跳,十几层往下看,夜深人静的时候,世界冰冷漆黑,她对一切都充满了恐惧,甚至是隔壁房间婆婆传来的鼾声也令她毛骨耸立,她害怕这世界上一切冰冷和炙热的事物。

    她站窗台上,一次又一次地做深呼吸,又一次又一次失望地爬下去,然后坐在飘窗上,直到天亮。

    生命的韧性十分强大,因为人有着求生的本能。

    所以啊,她一直活着,尽全力的活着。

    后来靠吃安眠药,她夜晚都睡得很沉,沉到没有时间想任何多余的事情。

    从最先吃一颗到现在要吃5颗才能睡着。

    它像吗啡一样让人上瘾。

    她像毒囚一样一贪再贪。

    于是,在某个没有安眠药的夜晚,她体内被压制的所有焦躁和烦郁如蟒蛇一般将她缠住,越缠越紧。

    她悲痛得像一只落入海洋的孤雁,最后停止挣扎,心甘情愿地沉下去。

    她想落入漩涡的最底部,不管那里是什么,对她而言都是一种新生。

    就是在这样一个夜晚,她轻悄悄地出了门,出去寻找最没有痛苦的死亡。

    四周漆黑的小区,安静又诡异。

    她越走心里越发的着急,害怕天慢慢变得明朗还找不到一个死去的方法。

    她决定再找一小阵子,没有的话就从公园后面的荷花池跳进去。

    她开始朝着那个方向走了,脑里不断地劝自己要勇敢地去死。

    就在这时,她遇到了巴厘。

    巴厘在公园的空地上玩滑板,那里有着路灯打下的鹅黄色的光,他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少年气息一目了然,白宁被这种气息吸引,挪不动步伐。

    直到巴厘提着滑板向她走来。

    灯光下,他的五官立体柔和,透着棱角分明的俊美,长而微卷的睫毛下一双少年干净的眼,却不像小罗那些一眼到底,他眼睛很深邃,深得让白宁着迷。

    一想着反正都要去死了,没什么事是大不了的了。

    她竟然提出要和他聊天这种莫名其妙的事。

    巴厘却没有被深夜里奇怪的女人吓到,欣然接受。

    亮晶晶的星光像是从他眼睛里跑出来的。分明长着高贵的脸却笑得像个孩子,亲切又可爱。

    他毫无理由地接受了她。

    巴厘在附近大学城的一名学生,租的房子就在公园附近。

    巴厘喜欢听周杰伦的歌,喜欢打篮球,喜欢玩滑板,喜欢四处旅行。

    他是一个很积极阳光的人却又不与白宁格格不入,他们甚至可以聊天,想到什么就说什么的那种。

    他有很多朋友,却很少向人吐露心事。

    但他那天对白宁说了好多好多关于他的事,甚至是那天早上吃的早餐都交代得很清楚。

    又不是刻意要交代什么,他觉得美好的事物他都告诉了白宁。

    他形容说是白宁让他有种忍不住靠近的气质,一种与其他女孩完全不同的特别的感觉。

    她让他想要敞开心扉地谈天说地。

    白宁对我解释说可能是因为男孩对比自己年长几岁女人的那种普遍的好感吧。

    白宁对他也是如此,身边可以云云的人几乎没有,那些藏在心里的话更是不愿意向任何人提起。

    巴厘是个例外,白宁说她感觉他很亲近,让她有种不用避讳的安全感。

    总之,他们像是金风恰逢玉露。

    那一个晚上,胜却了人间无数。

    白宁说她好像被一种奇怪的力量救赎了。

    她开始渴望生活,甚至对幸福都产生了幻想。

    他们约定做夜晚恋人,柏拉图式的,谈一场乌托邦爱情。

    听上去多美好啊,纯洁得像是不属于这个浑浊的世界。

    后来他们约定每天晚上在那个公园见面,事实上他们除了每天夜晚都要见面之外,连白天也要书信来往。

    书信是白宁一直不肯舍弃的一种交流方式。

    白宁往她学校寄信,他往白宁家寄信。

    一天有时好几封,他们什么都写,生活的日常,经历的那些小事。

    白宁的日常多半是让人苦恼的精神上的痛苦。

    巴厘的日常则是生活中的琐碎,看上去都是小事,却夹杂着巴厘超脱真诚的生活态度。

    他可以坦诚自如的做着自己,对白宁而言,他就是头披星星,身戴月亮的小王子。

    他们相爱了,精神上的,羡煞旁人。

    我们谈天时,白宁带着满满幸福的口吻,这种快乐很清澈很饱满,很有感染力。

    她说他的怀抱是冬天四窗禁闭的小屋,她被温暖包围。

    她真的被某个人救赎了,在她最需要被拯救的时刻。

    她果然理所应当的爱上了他。我想起了从前我也有过这种做英雄的机会,只是不情愿。

    好在还有这么一位勇士。

    8

    事情的真相并不全是我发现的。

    一部分是我亲眼所见,剩下一部分是白宁上大学的弟弟告诉我的。

    我对巴厘这个人物充满了好奇,除了想要识得庐山真面目之外,还有一种想要确定或是证实某样东西是否真实存在的心情。

    这种感觉十分模糊,虚幻。最近脑海里总是冒出这样一种不安的感觉,关于白宁和那位来自童话里不真实的王子。

    不会是场阴谋吧?我萌生了这种可怕的想法。

    可这也说不通,白宁这个人不符合正常人的动机啊。

    她身上还背着来自地狱的力量,阴暗晦涩,她就是一个麻烦,越是了解越让人避之不及。

    那天晚上,我终于按耐不住爆棚的好奇心,辗转得知他们约会的那个公园,应该离白宁家不远,恍惚知道白宁家就在附近的某个小区里。

    我是夜晚十一点到的,下班后洗个澡换了休闲服出的门。

    第一天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来得太晚,走遍了整个公园也没有发现他们。

    第二天,同是失望而归。

    如此反复了一周,我探遍了这个小公园里所有适合约会的好地方和不被注意的角落,以及白宁想要跳进去结束生命的那片荷花池。

    夜晚,蛙鸣如雷声贯耳,轰隆隆的一片,很容易让人误以为池子底下有成千上万的青蛙,或许更贴切地说是成堆成堆的癞蛤蟆,令人头皮发麻。

    在我不厌其烦的坚持下,终于在某个记不得日期的深夜里,我发现了白宁,却也只发现了白宁。

    我想我这一辈子也忘不了那一幕诡异的场景。

    白宁异常的举动,口齿不清的言语,和一幕幕让人胆战心惊的动作。

    她坐在长椅上,穿着漂亮的睡裙,路灯打在她脸上,雪白一片,好在她涂了正色️的口红,才有了血色,否则像极了公园里的一只可怜的鬼。

    她在和自己对话。

    一会偏向左侧温柔地看着长椅上空荡荡另一侧,声音轻柔明朗,却含糊不清。

    一会又猛地转向右侧,作男子状挺拔端庄,声音低沉满是宠溺。

    她甚至在拥抱自己,用双臂将自己围绕,头枕着空气,满脸都洋溢着幸福。

    我从未看见过她这样的神情,像个令人心疼的小女孩,又像个枯萎美丽的少女。

    白宁真的瘦了太多,像是冬天枯瘦的树。毫无生气,却拼了命地在开出花朵。

    我明白了,巴厘根本就是一个不存在的人!

    或者说是巴厘和白宁其实是同一个人,白宁爱上的是分裂出来的自己,爱上白宁的也是她自己。

    这段崇高伟大的爱情是只属于她一个人的。

    她与自己谈了一场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

    那天晚上救了她性命的是她自己。

    那个人是她对生命剩下的全部美丽的想像。

    是她努力地在自我救赎。

    我站在一颗大树旁边看着白宁,她时而平静,时而荡漾,一直一直在笑着。

    害羞的笑,温柔的笑,动情的笑,乍时是女人,乍时是男人。

    她病得太重了,导致我产生了一种毫无对抗之力的软弱感。

    我从起初的震惊恐惧到后来全身被悲哀占据,眼泪也扒拉地往下掉,如果环境允许,我真他妈想放声大哭一场。

    我感到前所未有的悲哀,因为白宁,我第一次想指着天空大骂,却也不知道要骂些什么。

    心被重重地压着,这种难过沉得无处安放。

    我没有去打扰她的约会,那天的路变得很长,我悲伤到几乎找不到回家的路。

    那是几天后的事情。

    还没等到我通知她妈妈她病了的消息,我就接到了白宁的电话。

    她说她在医院,有很重要的话要对我说。

    我心情无比沉重,因为她告诉我的地址是精神科医院。

    她应该已经知道了。

    在医院前,我重复整理了很多次情绪,跑去厕所反复练习从前那种事不关己,没心没肺的笑容,然后带着属于我们两个的烧鸡和雪碧去探望她。

    她穿着纯白色的病人服,衣服松松垮垮地套在她干瘦的身体上,脸色苍白中透着枯萎的黄。

    她瘦的我都快不认识她了。

    她见到我时,肃穆的脸上扬起了平静熟悉的笑容。

    我心猛地疼了一下,很快掩饰了过去,坐在她身边,准备讲在家备好的冷笑话给她听。

    我以为我们要保持过去那样的默契。

    对于巴厘的事我应该绝口不提。

    对于医院的事,对于生活,关于目前她的情况我都应该避重就轻地谈。

    不要戳穿她的谎言,不能揭开她狼狈不堪的那面。

    但她没有给我这个自以为唯一能为她做点什么的机会。

    她对我交代了一切。

    包括她由于重度抑郁症引起的精神分裂,包括和巴厘那个美丽的爱情背后的真相等。

    她都事无巨细地告诉了我。

    东东,你会不会觉得我很可怜啊?

    我像不像一只可怜虫?荒诞可笑。

    我沉默。

    我自己都这样觉得啊,但我更相信可怜之人一定有可恨之处。

    所以我想要灿烂的活着,我才不要像一只蛆那样见不得人。

    讲出来你肯定又觉得我矫情,可是我真的不能解释那些压着我喘不过气的痛苦。

    那种时候我懦弱得只想到死亡。

    我想掉入漩涡的最深处,无论那里是天堂还是地狱对我而言都是新生。

    我始终保持着沉默,因为我无法感同身受她的苦痛,更没有评价她这些行为的权力。

    我以前确实讨厌自暴自弃的人,讨厌那些充满负能量的人,这是一种软弱无能的表现,但是现在我对她保持着一种至高无上的敬意和爱意,是对一个很珍爱的朋友的那种爱意。

    白宁说她会配合接受治疗,等身体好起来,她要开始新的生活。

    她要在安静的地方租个是个独居的公寓,按照她喜欢的风格装修,整个房子都用白色简单的色调,里面要有一个可以看见星星的窗,很多可爱的植物,复古的大书架上要摆满她喜欢的书。

    要有一个在她累了时可以拥抱她的沙发。

    一张令她不再失眠的大床。

    最重要的是要有一只白猫,全身都是白色,眼睛一只蓝一只绿的那种。

    还有一只温柔黏人的大狗。

    总之一回家就会被幸福感包围的那种房子。

    她说她要努力的工作,希望能成为一个有能力追寻梦想的人。

    她还邀请我一起去西藏看看。

    她说因为神的孩子都要去西藏。

    对于生,她还有许多美丽的希望。

    她也依然执着的把爱情奉为生命的信仰,她说爱情实在太美好了,若是得不到也值得终生为之神魂颠倒。

    9

    在她对我说了那些话的第二天早上,我接到了白宁弟弟打来的电话。

    他哭着说他姐姐死了,时间是今晚凌晨两点半,死于自杀。

    在医院的洗手间里,用丝袜勒紧脖子窒息而亡。

    死亡方式和三毛一模一样。

    由于之前她所说的那些话,我久久不能接受这个事实。

    她说过不会选择死亡。

    最后还是妥协了吗?

    我想了很久,最终的结论恐怕也是和她爱的三毛一样,死于误杀,自己不小心杀死了自己。

    这个说法是白宁曾经告诉我的。

    她说三毛的死是因为长期服用安眠药导致精神恍惚,神志不清楚,在那种不清醒的情况才误杀了自己。

    因为三毛说过不会去死的,她还和朋友约好来年去西藏跳舞,要去探访作家贾平凹,要去更多没去过的地方看看。

    我只能这样解释了,或许含着对三毛好奇的成分,她效仿了她的方式,也误杀了自己。

    我站在白宁的墓碑前面,带着一束她生前最爱的黄玫瑰。

    墓碑上的黑白照片是我帮忙选的,之前白宁开玩笑说以后她不小心死掉了,一定要帮她选一张最美的照片。

    照片上的白宁是我们高中时的学生照,她眼睛水灵动人,笑得像弯弯的,像倒挂着的月亮船。

    她那时的笑容真实而纯碎,眼睛里住满了星光。

    我才发现原来她很美,美得让人触不可及。

    我伸出手触摸冰凉的墓碑,仿佛听到了她熟悉的声音。

    那是我们曾经的对话。

    你干嘛去打他呀?

    看不惯嘛。

    还好他没受伤,不然我要被你气死。

    你怎么知道他没受伤?我这一拳头下去可能抡死一只两百斤的猪。

    哈哈哈哈哈,你好搞笑。

    不是,你说清楚,你怎么知道他没受伤?

    我去找他了呀,送烧鸡嘛?

    给你买的时候顺便捎的嘛。

    半只?

    一只。

    ……

    雪碧?

    江小白。

    哈哈哈,东东,你别生气嘛,你最帅,你比班长还帅。

    回忆里,白宁的脸已经变得模糊不清。

    你说除了阿飞正传里那种没有脚的鸟,还有一种鸟是不会死的,它一直飞呀飞呀,飞累的就停下翅膀,笔直地从天空中坠落下去,狠狠地栽进黄沙里,在它消耗掉生命中最后的能量时,它呼出最后一口气后会悄然地死去,此时从它身体里会飞出一只新的不死鸟。

    它继续飞呀飞呀。它相信,总会飞过这漫天黄沙,飞过这贫瘠荒凉,飞过这大漠孤烟,飞过这如山倒的痛苦和孤寂。

    沙漠的尽头一定藏着一座无比美好的森林。

    那是它的圣地,是它的天堂。

    是它不肯中途死亡的原因,是它小小鸟生的最终信仰。

    它愿意飞进这样一片森林,进去之后就再也不问返程的路。

    我的白宁同学,你是不是已经找到那样一片森林。已经在那里过着春暖花开的幸福生活了。

    你终于飞过那漫天黄沙,飞过那贫瘠荒凉,飞过那大漠孤烟,飞过那如山倒的痛苦和孤寂了。

    你说你永远不会再询问返程的路了,那我今天站在这里正式向你挥手道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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