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不让自己的另一半一直做自己,对TA保持恋爱时的欣赏与包容,一味只想改变TA,那么,另一半的缺点将不断被无形放大,直到锱铢必较而无法忍受,最终因为争吵而破裂,这也是亲密关系中的一种悲哀,“你不改就是不爱我”这样的想法,是多么天真而又自私。
巫师问娶了她的骑士,她可以在肮脏丑陋的老妪和美丽动人的美女之间变化,是愿意她白天是美女,还是夜晚是美女?娶了她的骑士是真心体谅她,他的愿望是他的妻子自己选择自己想要变化的时间和形态,而他的妻子最终选择了白天晚上都是美女。这个故事诠释了爱的真谛是尊重与包容。
纳撒尼尔·霍桑《胎记》中:艾尔默是个科学狂人,在学术界有了一定的名声,娶了一位绝世美女乔治亚娜。恋爱时他发现她左脸正中长了一颗奇特的胎记,看似镶嵌在面部肌肉的纹理中。平时,她脸容姣美,健康红润,那印记显得绯红,在一片红润中依稀看见,不太美观。她害羞时,脸颊会泛起红潮,那印记也渐渐变得模糊不清,最后消失在一片光彩照人的红晕之中。可是,只要她情绪波动,脸色发白,那印记便会再次显现,宛如白雪中的一点红斑。这个特征有时让艾尔默触目惊心。那印记就像一只人手,和特小号侏儒的手一般大。乔治亚娜的爱慕者们常说,她出生时,有个小精灵将手按在婴儿脸上,留下这个印记,赐给她颠倒众心的魅力。许多为爱痴狂的青年,为了享受一吻那神秘手印的特权,甚至不顾性命。
没有十全十美的恋人,不过在热恋的人眼中,缺点也成美德。男生的大男子主义,会被认为是有男子汉的阳刚气质。女生的撒懒任性,会被认为是可爱浪漫。
艾尔默觉得妻子本来是个十全十美的人,结婚后这个胎记老让他惊愕,神情越来越焦躁不安,他认为这个胎记是瑕疵,就像纯白大理石雕像偶尔出现一小块蓝色斑痕,足以把鲍尔斯的夏娃变成怪物。
婚前吸引着Ta的优点,变成了缺点,就像红玫瑰和白玫瑰那样,娶回家的美人就显示出了她的不完美,而这个不完美只会越来越放大,最后遮住了所有的完美,眼里只剩下不完美的地方。
艾尔默盼着那颗胎记能消失,这样世间就能有一位毫无瑕疵、理想美人的活标本。随着朝夕相伴,他越发觉得那个缺陷难以容忍,将那胎记视为妻子难逃罪孽、悲伤、腐朽和死亡的征兆。在他阴暗的想象中,那胎记竟成了不祥之物,给他造成的烦恼和恐怖,超过了乔治亚娜的美丽心灵和漂亮容貌带给他的欢乐。
也许今天是胎记,明天是眉毛,后天是走路姿势,当嫌弃一个人的时候总是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开始。当妻子不断地为他改变,改变体形、谈吐、习惯,改变得面目全非,自己都不认识自己时,爱还存在吗?
他不断把这种感觉和观念灌输给妻子,甚至在梦里也是给妻子动手术,除掉胎记。妻子本来是觉得胎记是她魅力所在,是引以为傲的特征,可是因为丈夫不喜欢,认定胎记是罪恶的,腐朽的不祥之物,慢慢地也接受了这种理念,认同了丈夫的观点,必须除之而后快,最后她主动要求丈夫研制化学毒素,去除胎记。
乔治亚娜说,“不管危险有多大,都要试一试。危险我不在乎,既然这可恶的印记让你对我又怕又讨厌,那么活着——活着就是个负担,我情愿把它扔掉。要么拿掉这可怕的手印,要么拿走我这可怜的小命!你学问高深,天下有目共睹。你创造了伟大的奇迹。这么一点小小的印记,我两个小指尖都能盖住,难道你还去不掉?为了你自己的安宁,也为了救救你可怜的老婆,免得让她发疯,难道你连这点儿小事都办不成?”
最后妻喝下了那杯毒药,胎记慢慢地消失了,妻子也死了。与生俱来的胎记,带着生命一起消失。
爱情就是要爱那个Ta本来的样子,你想把Ta改造成自己想像的样子,这既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也是没必要去做的事情。爱是尊重和包容,为了得到爱人的喜欢,而把自己变得唯唯诺诺,失去本性,这不仅不会拉近彼此的距离,反而带来灾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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