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常情相遇,好像是在二十多年前,时间久了,记忆都模糊了。
女儿突然问我,爸爸长什么样子,其实那个一直在记忆深处的样子,我也有些记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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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情总为多情故
那时我是我竹马高越的摄影模特,他接到一个任务,是让我和他去一趟塔里木盆地拍摄一组图片。
去往塔里木的途中,高越问我如何,我只说还好,望着沿途的山麓、戈壁,再一次失了神。
到达我们的目的地,塔里木盆地中部的塔克拉玛干沙漠时,已是黄昏。
碎片般的阳光洒在沙海上,和着几只急着赶回家的骆驼的残影,在大片大片的金色上交杂,这是我对这片沙海的第一印象。
到达塔里木后的第三天,就开始拍摄了。
我烫了小卷发,换上月白旗袍,手捧几枝灼灼桃花,向着东方踱步而行时,高越却突然喊了咔。重新开始,又咔,几经转折,反反复复,我早没了精神劲儿,高越身旁的小助理也被搞得焦头烂额。我问高越哪里不对,他却说总感觉少了点什么,气氛也逐渐压抑起来。
“施然?”
我疑惑,抬头,看见的就是一个青衣长衫的男子,由于背光,天边的鱼腹又逐渐显现,沙海一片仙雾缭绕,我反射性的揉眼,掌中的桃花飘落一地。
小助理正想爆粗口说这是什么鬼时,高越却对着我和青衣男子各种角度的拍,最后兴奋得几近跳起来,“就是这种感觉!茫茫大漠,君卿陌路的感觉!”
半秒的脑回路后,我明白过来,这次的拍摄任务,算是完成了大半。
而后我便脑抽地去看那青衣男子,不得不说,那种只能用魅惑来形容的美,是我生平见到过的最美的容颜。
不错,即使第一次见面,却不可否认他嘴角勾起的那抹浅笑舒服得致命,但眉间那丝戾气又让人感觉那么疏离,直到,我与他四目相对时,才懂什么叫灼灼桃花眼,一视误终生。
我尴尬地笑了笑,他却一把抓住我,用有些生涩的语气对我道:“很高兴又一次见到你,施然小姐可否记得上次离开时对我说的话?”
“啊?”
我蒙圈,想说先生我们才第一次见面啊,可话到嘴边硬是被他的下一句话活生生地给塞了回去。
“施然小姐说过,等我再找到你时,我便可以娶你了。”说罢就拥我入怀。
虽然我长得还算是上品,追求我的人不少,但先生你这个告白会不会太直白啦!而且,作为模特的我声名在外,还没谈恋爱的黄花大闺女,和陌生男人搂搂抱抱像个什么样子。
于是我把求助的目光撒向高越,见我如此,高越才从那突来灵感的摄影图片中回过神,几近残暴地把我拽到他身后。
有人护着还是不一样的,然而他让我的世界观再次崩塌。
“兄弟哪儿的啊?有人雇吗?”
“......”
“哦,有人也没关系的,直接跳槽来我们组吧,薪水可是很高的。”
男人双唇微抿,眼中异样一闪而过,良久答了一个“好”字。
高越更是眼冒金光,一脸捡到大宝贝的贱样子让我都忍不住想上去扇两大耳刮子。大哥,没看见他刚才吃我豆腐了吗?你居然还有心思签男模,还这么直接,作为青梅的我心已碎成渣渣。
“兄弟贵姓啊?”在伟大的艺术事业面前,高越毫不犹豫地选择忽略我,什么叫损友,这就是。
“免贵,姓常,单一个情字。”长得勾魂摄魄的男人,连说话都那么优雅十足。
于是这次的塔里木之行,莫名其妙的加入了一个男人,却没有人问过这个叫常情的陌生男人的来历。
摄影进程已更近了大半,而这一切,常情是功不可没的。每次高越拿着摄影底片笑得合不拢嘴时,我就会插上一句:“真没出息。”
是很没出息,我和高越青梅竹马,若说我对他一点儿喜欢都没有的话,那是不可能的。这十几年里,我和他打打闹闹着走了过来,可谁也青涩的不忍心捅破最后那层纸。
所以,最后遗憾的成了,还没开始,一切就已经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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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离
那是在塔里木的最后一次拍摄,我穿着凡士林布女学生装,拿着一本古籍在风沙中奔跑,脚下的小黑靴很不舒服,甚至磨脚。
所以先试着跑了两次,两次都不幸的摔倒,我有些沮丧,看见高越眼中也略带失望。
咬咬牙,我努力站起来,常情想扶我,却被我拒绝了。
“开始吧。”
“真的没问题吗?”常情问我。
我点点头。
在漫天风沙中,我拿着泛黄的书典奔跑追赶,看见的是常情坚挺且屹立不动的背影,恍若咫尺,又似天涯。
旁边的灯光不停的闪烁,看来,高越要的感觉已经回来了。
当我意识到脚下的危险时,为时已晚,没有什么比想呼救时沙子却刮进喉咙里更倒霉的了。干燥坚硬的沙子刮得喉咙生疼,我忍不住咳嗽,流沙却已没了小腿。
又起风了,茫茫大漠中,纵使周围有人无数,我却像纤尘一粟般地无助。
小助理似乎发现了我的不对劲,突然惊呼:“不好!然然陷进流沙里了!”
我看向离我最近的高越,他眼中闪过一丝惊慌,只是一闪而过。小助理想要拿绳索救我却被高越的长臂拦下,“再等等。”
他说得很轻,轻到我能听见我的心在一瞬间瓦解崩塌的声音。
已经走远的常情听到这边的动静,转身看到的就是我身陷流沙的场景。
他像阵风般扑到我这里,任凭身下的黄沙弄脏他的西装,我有一秒的失神,然后看见的就是他那张布满慌张担心的帅脸,咫尺之近。“施然,我......”
我“噗呲”笑出了声,“有你这么救人的吗?真是个大笨蛋。”
似乎得到了他想要的结果,高越这才肯放他的小助理过来救我们。
到了安全地带,常情也顾不了那么多,扯着我左看看,右看看,确认没什么伤痕之后,又用湿润的毛巾擦我的小腿。
看着他那么细腻的动作和心疼的神色,我感觉心跳像是漏了一拍,随即又被心痛的错觉占据全身。
高越不紧不慢地走过来,拉起我的手,“然然,你会懂我的,对吗?你知道我是绝对不会让你处于任何危险中的。”
“我知道......你的事业在我之前。”然后我挣脱了他的手,从未有过的干净、利落。
再有高越消息时,是在我和他一拍两散的半年后,他因为一幅作品而名满全城,整个洛市都传递着他得意之作的大名:大漠民国之身陷地狱的爱情。
看到那幅作品时,连我都觉得它带着让人向往奔赴死亡爱恋的诱惑。然而那幅作品,也带着我对高越曾经懵懂的感情一起赴往了地狱。
我来不及感慨,更坏的事情却接踵而至,那就是高越奶奶的逼婚。
奶奶很封建,我无父无母,由她一手养大,从小在她的眼皮子底下晃悠,成了她标准的孙媳。
记得奶奶总爱唱一段歌谣:
胭脂叫红了少女脸颊
一身红绸啊
一头乌发啊
红绣鞋要配那门外郎呀
一把木梳
将女送出了家
那时我也会跟着奶奶哼调,觉得幸福又亲切可现在只有无尽的可笑与讽刺。
“奶奶,他高越要娶的是他的作品,他早在他所规划好的那条路上将我丢弃。”
“奶奶,施然将会是我的妻子,她想做的是为丈夫暖床的人妻,而不是爱人的垫脚石。”
常情在我的额上落下暖暖一吻。“我会让她幸福的。”
奶奶没说话,杵着松木拐默默离开。
可后来不久,那个久未谋面的电话号码占据了我的手机屏,我接通,“喂?”
“陈施然,你这个贱人......”
没听清后半句,手机就被常情夺过并挂断。“施然,奶奶死了。”
我没有见上奶奶最后一面,连遗照都没有看到,葬礼也没能参加,高越把一切都做得那么小心翼翼,静悄悄。我和常情找了大半个洛市都无果,常情劝我放下,我说不可以,然后我们起了争执,他怒气冲冲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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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你呀,我有点喜欢
我和常情,认识快小一年了吧。
因为中间发生了很多事,以至于我时常忽略了他的存在,直到我看到他气氛离开的背影。
原来,这快一年的日子里,他一直都寸步不离的陪在我身边。
我和高越一拍两散时,整日整日的熬夜、嗜酒、不吃饭,常情就抱着我入睡,偷偷地将我的每一瓶酒藏起,做一些我从没吃过的好吃的。
我的工作丢了,应聘了很多的模特公司,却都被一一回绝,常情就把我养在家里,每日早出晚归,他那双欣长白皙的手布了不少薄茧和大大小小的伤口,脸上也有了一层胡渣,但他每次回来都笑得很幸福,毫无疲惫之意。
我莫名的心疼,抚着他下巴的胡渣眼眶就红了,他说:“傻瓜,这样的日子才是丈夫和妻子的生活。”
然后我在他的怀里哭得昏天暗地,他温柔地哄我入睡。
我们在一起后不久,高越就突然成名当我看到他的成名作真的是我和常情陷入流沙的那幅摄影时,我的心情有一瞬的低落。
常情以为我还没放下,每天除了工作,就变着法儿的转移我的注意力。
直到那天他生病我扑进他带着高温的怀里,“常情,等你病好了,我们就选个好日子结婚,好吗?”
他略显虚弱的眸中闪过一丝光,痞痞地说:“择日不如撞日,不如今天就把夫妻之事行了吧。”
“流氓。”虽然夜夜枕着他的肩入睡,而今却红了大半脸颊。
“叫老公。”
天才西:因为后半段有点那啥,所以就先发颗糖,甜甜我这颗玻璃心。
戳这里:我想去民国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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