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叔叔是一个很牛逼的人物,因为长相老成而长期被人称呼叔叔,渐渐地人们也就忘记了他的姓名,都只知道他叫王叔叔,连手机通讯录里也不约而同地记成了这个名字,好像他原本就姓王,名叔叔。
其实我从来也没觉得王叔叔长得有多老,也许是因为我一直以来阳光少年青春明媚的心态造成我看任何人都是我的哥哥姐姐叔叔阿姨,直到有一天王叔叔的朋友在网上发了一张照片,我心里细思:“咦,王叔叔昨天又喝大了吗。”
那是王叔叔大张着嘴、瞪着眼睛对着镜头的样子,照片是晚上照的,闪光灯把他本来就略显成熟的苍老打出了更多的褶子,绿色的后期效果下,他对着一个不知装有何物的笼子,像极了一只想偷鸡却被抓个现行的猴子。
后来偶然翻网页的时候,发现王叔叔回复了那张照片:
“你可不可以不把小学的照片拿出来晒。”
网页上他的头像还是他高中时销魂斜刘海的样子,摄像头从左前方四十五度角打下来,闪亮了他微翘的嘴角,这张头像到大二时他才换掉。
我算是高中时就认识王叔叔了,不认识他之前也早有传说。
我们读的高中好好歹歹也算名校,名校自然出奇葩。我对母校最深刻的记忆莫过于课间那十分钟的时刻,那时我们读了高二,从新教学楼踢到了老教学楼,老教学楼是一个四合院形式的四层楼房,中间的天井好像是用来当个小池塘,但是从来没掺过水,后来就默认为足球、羽毛球、摔跤场了。教学楼从下往上依次是高一、高二尖子班、高二屌丝班、高二文科班,所以天朝教育里文科始终是最高贵的。天井的运动场理所当然是高一同学们的地盘,我们也经常伏在栏杆上看着下面的青春年华感慨岁月不在,偶尔也默默地往下面的脑袋上吐点口水然后装成很忙的样子离开,这些都是豆蔻年华常干的事情,同时少年们也向往双节棍,就像少女们向往欧巴一样。
中国有两个人把武术文化推向了世界并发扬光大,一个是李小龙,一个是周杰伦。直到我大学时还看到夜深人静的体育场还有人偷偷摸摸地甩着链子,我不禁怀疑不止我一个人高中毕业证没拿到就跑来读大学了。
后来我大二时终于高中毕业了,这是后来说的笑话。
那是一名高一的小伙子引起的风潮。
那天课间时候,我像往常一样在教室里默默地装着忧郁,突然听见教室外传来一阵又一阵的欢呼,深沉如我也无法按捺,我的直觉告诉我:“有大事。”立马起身,突破人群直逼现场,只见天井中心,一位赤膊的瘦弱眼镜小哥,扎着马步手握双节棍虎视眈眈煞有介事,他的对手是一名好像没睡醒的少年,手里提着几个塑料瓶,有一个没一个地往他身上丢,丢完了又捡,捡了再丢。
那名赤膊的少年却像蓄势待发的猛虎,面对频频丢来的水瓶毫不动容,等到十拿九稳时才猛然发力,一棍甩去把空瓶打得老远,然后没醒的少年就慢慢去捡回来,赤膊的少年还保持着发力的姿势,目光与眉间仿佛已经打破了东亚病夫的牌匾。
每当他打出一个瓶子,环绕着他的三层楼便爆发出一阵叫好与掌声,渐渐地观众们并不满足于单纯的观赏,纷纷自主地回教室捡起了自己不要的瓶子,从二层、三层、四层楼上丢下,赤膊的小哥也不避讳观众们的谢意,努力地击打每一个瓶子,管他打中没打中,观众们都对他报以热烈的掌声。
这样的活动没有持续几天就被叫停了,是管我们高二的年级组长去把小伙儿的双节棍没收了,我们私下里都指责年级组长越权去管高一的事情。
后来这样的风潮又出现了,因为小伙儿改打羽毛球,并且专职计分,扎着马步,左右手代表两方的分数,手指挺得像在骂天。
后来羽毛球也被叫停了。
再到后来,天井里荒凉了,成为了第二教学楼的是非之地。
我想了想,也许喜欢乱扔瓶子才是中国人的最大劣根。
王叔叔也是这样的一个神话,不过他攻的方向不一样,比较屌丝而单纯:吃。
学校后门有一家过桥米线,加米线不要钱,我曾与班上转来的一名体校生曾在那里进行过一场厮杀并且以我吃了五碗,他吃了七碗并且表示今天八分饱就够了的结果惨败。最后那家店垮了,想想也是,不要钱的东西放在我国五湖四海没有不垮的道理,但我听说最多、赞成率越高的原因还是:王叔叔。
那时我还没有见过王叔叔,或者见过而不知道他的名字,也可能像所有人一样把他存在了电话里而不知道这个人是谁,但我不相信这世上有人具备吃垮一家店的能力,那是需要何等的魄力与不要脸才能不断地叫老板一碗一碗地给他盛上来直到老板全家黯然哭泣,那画面太美我不敢看。直到有一天我在食堂吃饭的时候,与我共同进餐的友人向某个方向热情地打了个招呼:“王叔叔!”
我转头看,那个人拿着两份餐。
销魂的斜刘海,颓废的眼神,踩烂的裤腿与匡威平底鞋,这样的形象实在不能符合我常识中的大胃王。
我与王叔叔自然不是因为吃才成为朋友的,完全因为是误打误撞到了大学成为校友,我还记得那个毕业的夜晚,我请两位失意又没带钱的友人吃串串,天真的我以为六十块钱就是大款结果趴在了桌上等人来送钱赎人,第二天我才想起来好像吃饭时遇见了王叔叔好像还存了号码,于是一个电话打过去。
“喂王叔叔昨天吃饭我是不是碰到你了。”
“啊对啊,你多开心我们以后是校友了哦你还把我名字叫错了。”
我都记不住名字我开心个毛啊。当时年轻如我会这么想的。
年轻人又横又孤高,表面像个抹油老板的,心里也始终装着一份纯而炙热的口水想吐到每一个世俗的人脸上,那是一种找不到理由的桀骜,你却只能当他是个路人一样默默承认他的存在。
大一时候,我们的宿舍楼存在着一个被我们称为六楼半的地方,是从六楼到天顶的楼梯间,天顶被封死了因为听说以前有人跳楼,一开始是由我组织在这个地方喝酒喧闹,后来只剩下了我和王叔叔两个人,尤其是王叔叔失恋了那段时间。
十月末的时候,六楼半风很大,我学王叔叔一样把衣服脱了打赤膊,好像很爷们儿很牛逼的样子,王叔叔搭着他的斜刘海看手机,失恋了的他像一头斗输了的牛。
王叔叔的刘海已经不知道几天没洗了,看着都能数出来有几股;王叔叔的牛仔裤该换了,脚后跟已经看不出来去过哪些地方;还有他的那双匡威,也许它比我更清楚我的朋友到底都经历过什么伤。
我打了个抖,六楼半的风突然吹猛了起来,我看看王叔叔依然盯着手机巍然不动,我问他:
“王叔叔,你不冷啊。”
王叔叔说:“不冷,我练过气功。”
气。功。
我知道王叔叔是神人是有传说在身的男子,但这样一枚洗剪吹实在跟气功联系不到一个形象上去。
我不禁好奇:“练气功就不冷啊,你教我。”
王叔叔收起了手机,盘腿打坐:“你跟我学。”
“气沉丹田,丹田就是肚脐眼儿,感觉有股气到位,到位没有,好,感觉他在发热,发热,感觉到没有,发热。”
我闭着眼学他的样子感觉了一会儿,发现没啥感觉就是有点冷,转头一看他还是巍然不动的样子,我想他多半是睡着了。
我最佩服王叔叔的就是这一点,说睡就睡,说起就起,静如处子动如脱兔,静则话音未落口含热面沉睡而举筷之手仍稳,动则衬衣半开如披风羽毛球场上只会扣杀。“只会扣杀”是我一个朋友对他的评价,那是我问他:“你认识王叔叔吗。”
他说:“刚才那个穿衬衣的?认识,羽毛球打得好,只会扣杀。”
我很想回答,我不认识。
王叔叔的睡也是有文化的,文化都是让人研究而琢磨不透的,王叔叔也是这样,他的睡,与醒,是一种文化。
注意我考究的顿挫:睡,与醒。
这样的排版单独打在楼盘的广告上应该大丈夫。
二零零九年的夏天我在失落与青春的荷尔蒙之中度过了,像只小猫一样在毛线球与玩具之间厮杀幻想着自己是丛林的王者,过得太急的夏天和过得太冷的冬天却感觉不到温度存在记忆的哪里,人生不断地追首却毫无头绪,只记得这时和那时夕阳的颜色,找不到去处也找不到归宿。
王叔叔可能也是这样,我看他的眼神总是有一种落寞和苍老,我不知道我看起来是不是也是这样,我只比他小一岁,还不想那么有城府。
后来相处了几年,我发现他是苦瓜脸。
那一年正好是欧洲杯,按惯例给一位朋友庆祝了生日之后,几个兴致好的提出来去看球赛。在球赛那个时间,脑残市已经没有提供电视的大排档营业了,于是大家提议去全市唯一的一家麦当劳看球赛。看球赛不能没酒啊,于是合计了一下提了一瓶脑残大曲打的去了市区的麦记。
王叔叔也去了,带领着脑残市的一群脑残学生,吃麦辣鸡喝脑残大曲。
更脑残的是,那天晚上根本没有比赛。
然后王叔叔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这就是王叔叔的静。
我也记不得那天晚上都聊了什么话题,只记得收银台的小妹看着我们桌上的脑残大曲忧心忡忡的样子。其实那瓶酒就摆在那里没有人动过,或许大家搜索自己的常识都认为,在麦当劳喝酒是一件闻所未闻的傻逼事情,谁都不愿意当第一个千年等一回的傻逼,所有人都在等第一个傻逼站起来,拿起那瓶酒接受人民群众的欢呼。
王叔叔站起来了,以迅雷不及掩耳的姿态。
冲到收银台。
收银小妹吓了一跳。
啪。啪。
按了两根吸管。
往二楼走。
我们没有以常识能理解的速度参透王叔叔的行动,还是叫住了他。
“王叔叔,去哪里。”
王叔叔低头看了看手里的吸管,果断地丢到一边。
“谁有纸,我上厕所。
我原以为我是一个深刻的、不苟言笑、不鸣则已一说话就呛死你的人,关注文化、艺术、科学和全球经济,种花种草喝茶看书修身养性,动不动就来一场说走就走的青春之旅,并且在音乐和文学方面颇有造诣,藏着一肚子不为人知的故事为你展现冬日阳光一般的笑容,甚至还可以带一点小GEEK的感觉。可我发现我并不是那么一个安静的美男子,脑子里永远都是三俗段子和充满低级趣味的搞笑,是夜间大排档里率先抠脚的那一个,能就着一颗眼屎表演一段忧伤。
真实的自己,我认为所指的就是最不堪的自己的一面,是每次一想到就会心里一紧的回忆,是最不能接受却无从后悔的事实,是和最初的设想背道而驰的现实。当有一天我猛然发现以往所谓的努力和坚持其实都是浪费时间的时候,我不禁想知道那些屡屡被世界欺骗的人是否还相信最高贵而通俗的梦想,其实习惯了妥协和接受之后,就发现做一滩无知无为的水也是一种人生,在每一个人的脚下反射出天空,反射出云,反射出一个人的美好和愚蠢的故事。
我想我所经历过的痛苦比许多人都要少,包括王叔叔的心酸也是我不曾有过的体会。如今的王叔叔已经剪去了斜刘海,脱掉了匡威鞋,换下了牛仔裤,迅速地完成了从城乡派到学院派再到户外派的转变。一个人外观上的变化很多时候能反映他的心路历程,但无论王叔叔走什么样的路线,我始终感觉他的周围仿佛笼罩着开发建设工程里带出的尘土,也许这就是气场,来自他所走过的路。
王叔叔大学的第一个女朋友和他有着近乎一样的气质,乃至不知情的人都以为他们已经相处了很久,他们并肩走在一起时仿佛融进了同一个影子。那是一个坚持说自己来自杭州的浙江女孩,时常穿着层次感与色彩都很强烈的服饰,头发的配色也许是模仿嘻唰唰时期的大张伟,相比之下王叔叔就要简单得多,不过要油一些,后来没过多久他们分手之后牛叔叔就更油了。这本身就是一出悲剧,那个女孩是被她的一个老乡拐走了,他们来自浙江的同一个城市,反正不是杭州;更为悲剧的是,这个老乡是王叔叔亲自给他女朋友介绍的。
就我们路人看来,还是王叔叔和那个女孩更为般配,但就算郎才女貌天作之合,也难逃“老乡”两字带来的诱惑。
大学有很多的老乡会,并有许多热血又热情地青年在孜孜不倦地经营这种充满相亲性质的团体。老乡会的头目多半都是男性,并且更新换届的周期取决于会长什么时候把到女朋友,一般来说,会长普遍学龄都保持在大二,可能是因为稍微有点头脑的男性都能在大二时掌握欺骗学妹的技能。说欺骗稍微有点过分了,毕竟其中过程仍然是以“真爱”为原动力,是为了弥补那个本来就不存在的空缺而展开的弱肉强食。
王叔叔和那个女孩不是老乡,于是就这么输了,甚至有点输得莫名其妙,但细细一品,王叔叔和那个青年原本就不在一条起跑线上。在入学的一个月间,我就耳闻目睹了几起这样的事件,看着熟悉的一对又一对挽上了另一个人的臂膀,也看着一个又一个人的身影变得落寞孤独,那是青春时特有的印记,让故事变得不像故事,把原本铭刻在心的音容笑貌变成了“我认识的一个人”,后来变成数字,变成了现在的我,变成了这个滚动的世界。
同样败在了老乡手里的,还有一个人,那个人是我认识的一个人。
局长是从一开始就输了,无论是天时地利还是人和。
我入学时的宿舍是经过亲戚操刀安排过的,不管是床位、采光、与桌子间的距离和上厕所的方便程度都是深思熟虑的结果,包括室友的构成,局长就是安排中的一部分,他和我一样来自拆迁市,亲戚的目的很简单:有来自同一个地方的人彼此可以多照应,一个不多也不少,多了反而造成反效果。我面对这样的刻意安排非常的不自在,好像我的生活成了一场楚门的世界形式的闹剧,在一个巨大沙盘里不知道如何贯彻自己向往的自由。
“曾哥,你觉得我长得怎样,算帅吗。”
我非常不习惯局长正儿八经的语气,不习惯他那纯正的油田普通话,更不习惯他用那种腔调说出二流子喝多了都不会轻易说出的话。我不知道为什么来自中原油田的他会在拆迁市读中学,造成了我在宿舍根本就没有老乡的境况。
“我觉得你还可以啊,恩。”
“你看我身材挺好吧。”
我第一次遇到人如此直面地问如此客观的问题,我根本无法作答。其实每个人都关心自己在旁人看来是不是好看,是不是能在虚荣的社会中站住脚跟,但这种问题的答案只需要主观的就够了,也许追求客观评价的结果是惨痛的,也是很难付诸行动的。
但局长就说出口了,以一种“今天中午我们去吃盖浇饭”的态度。
可惜上面那句话我从来没有从局长嘴里听到,他总是一个人忙忙碌碌地去吃铁板羊肉、糖醋里脊和盐煎肉,一个人,那是他的每一餐,用他瘦削的身体容纳所有蛋白质,然后带着所有营养的残渣回到宿舍。
那是所有门都关不住的攻势,每当其他宿舍的人问:“你们为啥在外面玩手机?”
我们指了指门里面,每个人都懂得,局长入恭了。
第一次局长恋爱的失败,是在我一手的操办中促成的。局长看中的女孩跟我来自同一个中学,就是那个喜欢双节棍的中学,但我们彼此并不认识,只是在老乡会里听说她已经跟了会长,好歹也是校友和老乡,留电话号码是每个饭局的惯例。
虽然在翻那个女孩的号码的时候,我还费劲脑袋回忆她叫什么名字。
然后就在那个宿舍聚餐的夜晚,我打电话给那个女生,约在了体育馆前的大篮球场。
九点多的体育场还有许多人打球,我站在体育馆前,身边是喝得满身通红的局长,佝偻着像被煮熟的虾子。
“喂喂,你在哪里嘛,有啥事。”
我看了看虾子一样的局长,回答说:
“我就在篮球场,穿了一件屎颜色的衣服。”
然后我就跟局长说:“局长,你就下去篮球场找她吧。”
“好的好的,曾哥谢谢啦。对了她知道我是谁吗?”
“我跟她说过你穿衣服的颜色啦。”
局长就这么去追寻他人生的第一次感动了。
这就是局长在大学里的第一次挫折,我很庆幸局长是一个单纯且对所有事物主观化到极致的人,他没有责怪我的方式方法对他是极其的不利对女孩来说也是极其的不浪漫,好像这整起事件他俩不是主角,而是为了彰显我稚嫩的大男子主义,我想他只是一直在默默地责备自己的魅力和不够帅气。
直到有一天局长爆发了,那是我和另一个室友约同去公共澡堂洗完澡之后坐在宿舍里玩自己的游戏,我无聊着说了一句:“无聊啊,大莽哥想不想喝啤酒。”
“可以啊,来两罐嘛。”
“你们想喝啤酒啊,我去买。”
我们转头看,局长已经风一般地冲了出去。
没过两分钟,隔壁寝室的某位哥子走了进来说:
“你们寝室的局长刚才去买酒了。”
我说:“啊,他帮我跟大莽哥买的嘛。”
他说:“我也在买,我刚才碰到他,他问我这个啤酒多少钱一瓶,然后他就直接抱了一件,比我们跑得还快,结果他还没回来啊?”
当时我和大莽哥就对视了一眼,感觉大事不好。
直到半夜,我们寝室所有人都致力于如何将局长把他所踩的那个四角凳子上劝下来,同时还有他裤兜里揣的那个温度计。我不知道他为何非要站在那个凳子上揣着温度计宣称他是中原石油管理局的局长,并且执意要我去楼下舍管开的小卖部买苏烟。
我不明白,虽然最后八瓶酒都被我和大莽哥喝完了,局长也唱够了林俊杰和水木年华,宿舍也顺便开展了一次鬼故事大会,但我始终不知道,局长对待爱情和生活的态度到底是我们处在正常的生活漩涡里所迷失的什么。
为了爱的放纵,还是为了自我的实现。
我依然陷在这个谜题里,变得一身傻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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