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其他人提建议,是需要能力的。
因为,只要一个人是真心实意的想要给他人提建议,都意味着:这个人想要帮助他人把某些事做得更好,或者想要帮助其他人变得更好。无论是“把事做得更好”,还是“让人变得更好”,都需要能力。在不同的情况下,不同的人需要的能力种类和大小自然也是不同的。但是,即便是再简单、再普通的能力,掌握它们的人和不掌握它们的人也是完全不同的。
而且,有些基本能力,是几乎所有的正常人在任何情况下都需要具备的。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基本能力,便是认清自己的能力。
认清自己,不仅包括“认清自己所具备的能力”,还包括“认清自己的位置”和“认清自己的真实行为”。也就是说,几乎所有的人在提建议之前,都要先认清自己有没有能力去提建议,也要认清自己有没有资格去提建议,更要认清自己的行为到底是不是“提建议”。
在正常情况下,“提建议”不仅意味着“想要把事做得更好”,更意味着“非强制性”。
也就是说,除少部分特殊情况之外,当一个人或者一部分人只是在给其他人“提建议”的时候,其他人既有接受的权利、也有不接受的权利。因为,观点不同的人提的建议可能是正确的、也可能是错误的;能力不同的人提的建议可能是合适的、也可能是不合适的;认知范围不同的人提的建议可能是符合现实的,也可能是不符合现实的;立场不同的人提的建议可能是适用于他人的、也可能是只适用于自己或者自己的同类的。
与此同时,每个人是否要接受或者不接受其他人所给出的建议,也各自有不同的原因,哪怕有些人的原因可能是错误的、不合适的、保守的、固执的或者傲慢的。在个人层面,或者说在只涉及个人合理利益的情况下,这是每个人都应当具备的基本权利,哪怕是保守、固执、傲慢的人也一样。
最重要的是,每当不同的人同时向一个目标提出完全相反、绝对不可能同时采纳的建议的时候,总会有某些人给出的建议是不会被采纳的。在现实中,这种情况几乎会出现在每一个人身上。
如果强制要求某些人必须接受固定的某些人所提出的建议、且完全无视任何现实情况,不仅有可能会耽误事、坑害他人,甚至还会在事实上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
因此,“建议”这个词,从来都应该是和“强制”“必须”之类的词完全不兼容、甚至根本不应该同时出现的。
严格来说,所有必须被接受、不能被拒绝或者反驳的意见都应该叫做“命令”,而不应该叫做“建议”。因为,“必须被接受”就意味着“必须服从”。
“必须听建议”本身就是一个错误的定义,更是一个正常情况下不应该存在的定义。
从本质上看,几乎所有对其他人声称“你必须听建议”的人的真实想法都是“你必须服从我”或者“你必须迎合我的意志”,其本质都是在对其他人下命令。
这种人所谓的“你必须听建议”当中的“建议”只包括他们自己以及他们的同类的想法、看法,绝不包括任何与其不同的想法、看法。即便他们当中的某些人会说自己说的是“大家的想法”,也只不过是把他们以及他们的同类的想法、看法伪装成所谓“大家的想法、看法”而已。
这种人当中相当多的一部分人自认为绝对正确、永远正确、唯一正确,无论他们的真实想法、真实观点到底是否正确或者是否符合现实,更无论他们的想法是否被其他人需要、是否符合其他人的需求。
这种人往往还会自认为比其他人高等,自认为其他所有与自己不同的人的观点、喜好、目标等诸多因素全都是错误的、低等的、不值得考虑的,甚至很可能根本不把与自己不同的人视为和自己一模一样的人,哪怕他们自己在事实上根本没有任何足以称得上“高等”或者“优秀”的特质。
无论是随心所欲地只凭个人喜好、甚至是偏见来随意贬低他人,还是居高临下地对他人说教,或者是对任何不顺从自己的人阴阳怪气、冷嘲热讽,甚至是直接气急败坏地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都是这种人的典型特征。
这种人的真正目的始终都是:只要遇到不顺从自己的人,便会强行要求他人顺从;只要别人不顺从,便会肆意攻击他人、打击他人,甚至有可能企图直接将他人消灭。
他们是一群容不得任何人不顺从自己的人。
分清建议和命令,是十分重要的能力;分清真正的合理建议和无理要求,更是正常人必备的能力。
连自己是谁都认不清的人,根本没有任何资格对其他任何人指手画脚。
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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