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粑鸭

作者: 穆恰 | 来源:发表于2015-07-16 15:14 被阅读3863次

    蒙古姑娘一走,这太阳就随着恭叔的心,一天比一天消沉,还没等水退去,桥修好,让那雨又淅淅沥沥的下了起来。

    恭叔只好每天继续坐在虹桥边的吊脚楼上喝酒 ,心里念着:“快两个礼拜了,该到镇远了吧,往上游会不会下雨呢,这一路顺利不?”想着想着酒壶也便空了。

    “再来壶酒!”

    “今天的血粑鸭怎么样?”老板放下酒壶,坐了下来。

    “那还用说,马老板的血粑鸭在凤凰城可是这个!”恭叔边竖起大拇指,边给老板也倒上酒。

    “你在我店里都住了个把月了,还叫我老板啊,叫老马就行,不要老板老板的。”老板爽快的跟恭叔干了杯。

    “哎,那哪行,马老板您可是凤凰远近闻名的美食家呢!您家的血粑鸭在这土家的吊脚楼里都香飘二十多年啦。按这湘西的讲法,不叫马老板,也得喊声马哥呢,您说是不?”恭叔又给老板满上酒。

    “哈哈,你这么说我可担当不起啊。”

    “来,马哥,干了!”恭叔越喝兴致越好,还没等老板举杯便先干为敬。“不过啊,马哥,我是一直有个事情一直想不通。”他抹了抹嘴角的酒突然正经起来。

    “你说。”老板放下酒杯。

    “这湘西不产黄酒,可马哥您这血粑鸭为啥想到加黄酒调味?土家的古法里可不加这味呀。”

    老板笑而不语,给恭叔把酒倒上。

    恭叔纳闷的抿了口酒等着老板的答案,眼神里浮现第一次遇见蒙古姑娘的好奇。“这是您从苗家偷师来的秘方吧?”抖了抖眉毛又突然转成了识破小秘密的笑容。

    “都不是,哈哈。来,我敬你!”老板突然举杯一口干了。

    恭叔还只是抿了一口。

    “你是第一个自个儿尝出我这鸭子加黄酒的人!”老板的笑容有种久别重逢的味道,“说来也奇怪,这虹桥风风雨雨,走过这么多外乡人,居然没有一个人尝的出黄酒的酿香。”

    恭叔如释重负的一口闷了杯子里的剩酒:“他们只管赶路,哪像我这种吃货有闲情,住您家一个月,吃一个月鸭子呀,哈哈。”

    “他们那才叫吃货,你可以算半个美食家。”老板替恭叔把酒满上,又让伙计添了碗筷,又加了壶酒。

    “半个?”刚下眉头的疑问又皱在了眉宇之间。

    “对,只能算半个!”老板动手夹了块血粑给恭叔,“来,尝尝今天浸的血粑。”

    恭叔吧唧着嘴巴,血粑里浸透的鸭油从嘴角溜了出来,赶紧慌忙的用手抹嘴,好不狼狈。

    “味道怎么样?”老板笑着问。

    “唉您还别说,您这一问,我倒真吃出这血粑没有前几日的好吃了。”恭叔抹完油腻腻的嘴,“血粑里的糯米跟鸭血浸的时间不够,搅拌的也不够均匀,鸭子放血后血却没有及时跟糯米搅拌,等有点凝固了糯米就吃不进鸭血的香味了。”

    “好!来,干了!”老板兴奋的举杯痛饮,忘乎所以的像酒逢知己千杯少一般。

    恭叔越来越摸不着头脑:“马哥,今天的血粑怎么了?”

    老板夹了块鸭肉给自己,细嚼慢咽,不紧不慢,“今儿的这血粑就像是吃货跟这美食家。吃货只求吃更多的食物,就像是那些赶路的外乡人在凤凰住一晚,吃一锅鸭子,回去就可以跟人炫耀这血粑鸭有多好吃,其实是只记得那辣子辣出他一把鼻涕一抹眼泪而已。而美食家除了要吃更多的食物外,更要注重吃的次数和质量,就好比像你。住了一个多月,几乎每天都吃一顿鸭子,还选不同的店去吃,然后就把凤凰城的血粑鸭吃出了自己的一套讲究。更重要的是,你能从以前吃的经验里品出这鸭子的精妙。”老板咽下鸭肉,又夹了块血粑举在半空继续说,“今儿的血粑就相当于是吃货。因为伙计放血前忘记淘米了,所以等准备好糯米鸭血已经有点凝固了,后面搅拌的再多也无法浸透浸饱了。当然,他还是块血粑,只是跟吃货一样,糯米对鸭血只是浅尝则止。”

    “那您意思是,从前好吃的血粑是因为糯米吃饱了鸭血的香味和汁水,在时间和空间里酝酿出了美味,仿佛那些的遍尝百味的美食家一般。”

    “对!就像你走镖,不仅是走镖,更是人生阅历的积累。你吃过的盐喝过的醋恐怕比别人吃的米和酒还多。更可贵的是你还会去想去思考,去感受这食物的美好。”

    恭叔被老板说的有点不好意思,忙摆手称过奖,又忙着给老板夹菜。

    “不过你也别骄傲,你只能算半个美食家。”老板突然又严肃起来,“你来我店里一个月,却从来不点我家的一道小菜。”

    “不会啊,马哥你家菜单我都能倒过来背!”恭叔有点不服气。

    “那腌萝卜下酒开胃多好啊,可你从来没碰过一筷!”

    “不是,马哥,我对这萝卜过敏,一吃就恶心反胃……”

    “所以你只是半个美食家。”老板毫不留情面的打断了恭叔的争辩,“二十年前,我带着夫人从江南的杭州一路西行,想看看这山山水水,想尝尝那人间百味。”

    “马哥原来是浙江杭州人呐!”恭叔很是惊讶。

    “嗯,说来也奇怪,我这打江南来的外乡人居然最后在这山凹凹里的湘西留了下来。吃了土家的血粑,喝了苗家的米酒,熏了一身的湘西腊肉味儿。”老板自顾自的干了,“人呐,有时候就是这么奇怪。”

    恭叔赶紧给老板倒上酒。

    “那我俩要住下总得找个生计吧,想来想去就买下了这虹桥边的吊脚楼,开起了客栈和饭店,专营江南特色。一呢,我们梦想着把江南的美食带进湘西;二呢,我们也确实吃不惯这顿顿辣出鼻涕眼泪的湘菜。可这浓厚的湿气浇灭了我们的天真。”酒多了的人,遣词造句都开始抽象了,老板也不例外,“饭店的生意一天比一天差,积蓄也渐渐支撑不起我们的一厢情愿。没办法,只好转向开始做湘西的地方菜。学做米豆腐,学挂腊肉,学腌萝卜,最重要的是学这血粑鸭。感谢这沱江水养育了淳朴的凤凰人。不管土家还是苗家,从来都不拒绝我们的求教,手把手的教,毫无保留。”

    “可你们做的始终没有人家老凤凰的地道!”恭叔打趣道。

    老板低头一笑,“对!不管我们怎么模仿改进,味道就是差了那么点。想来也是这百年古城哪能让我们初来乍到的立马站稳脚跟呢。这状况一直到江南的旧友拜访。她说,你们这血粑鸭啊,鸭骚味太重,光靠姜和蒜炒辣椒去味偏硬。与其完全按照湘西古法,不如试试江南的黄酒去骚提味。那晚,等锅盖掀开,这江南的温柔与湘西的刚强糅合成美妙的味道,一起来喝酒的老凤凰们不消一会儿便抢的锅底朝天。”

    “这位是大美食家呐!”

    “嗯,也是位见过大风大浪的女豪杰。一直非常敬佩她为人处世之道。既不强求个性,又不委屈求全,像那沱江的水,迅猛时能冲垮堤坝,涓流时亦能轻抚水草。总之,你要遇见了也一定会喜欢跟她品酒论人生。”

    “那真希望有机会能与马哥您这位好友一起喝一杯啊。”恭叔与老板碰了碰酒杯。

    “有缘自会相见,我这讲过去的故事……”

    “您主要是想跟我说我如果能克服对萝卜的偏见,能像品鸭子一般品出您家腌萝卜的精妙,那这美食家缺的那一半就补齐了!”

    “哈哈,人呐,事不如意,十有八九。十全也只有九美呢。所以你只能算半个美食家,但比大多数吃货要上路不少呢。”

    “谢谢马哥啊!那现在我倒要问问您啦。那您说那些个只吃素,或者非常非常挑食的人算什么呢?”

    “饭桶!”老板不假思索,“就像美食家是少数人一样,这类极端的人也很少。”

    恭叔完全被这一套美食理论吸引,双手交叉扒着桌沿,仔细的听老板着老板继续。

    “其实啊,这美食家就像我们人生当中的成功者,少数。他们往往吃的了大多数人喜欢的,更难能可贵的是会忍受自己不喜欢的味道,而且还能从酸甜苦辣中品出食物的将相王侯。而吃货呢,就是普罗大众,吃对于他们首先是果腹,然后才是味蕾。一般都只是追求自己偏爱的那几味。最后这饭桶啊,就像你说的,只吃某一样食物,非她不娶的架势。这类人也是少数。类似我们生活中的极端者。一般出在艺术、文学领域。又因为只吃一种食物,营养不全面,导致在一味食材上有极其高的品鉴能力,但生活中却往往连柴米油盐都分不清楚。”

    “所以这类人特别容易走极端,因为有时候连肚子都会填不饱。马哥,那赶紧给我上碟腌萝卜,我得挑战下自我了。”

    “腌萝卜是开胃菜。”老板把杯里的酒喝完,便起身去招呼其他客人了。

    恭叔不解老板的背影,转头望向窗外。外边的雨越下越大,沿着吊脚楼的黑瓦滴进了沱江,奔向未知的东方。

    外边的雨越下越大,沿着吊脚楼的黑瓦滴进了沱江,奔向未知的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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