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如蝼蚁般求生的打工者来说,很难预计到科技的进步,更难想象当新的科技融入时代,对人们的生活、就业所带来的冲击。BP机,这个在手机出现之前风光一时的产物,在那样一个特定的时代,好似一夜之间,溜进了城市里每个人的口袋。而寻呼台,这一新兴职业,也穿着时尚的外衣,登上了就业舞台。
几年前,工厂里引进了第一台电脑,妈妈就让我跟着学习在dos下五笔打字。当时谁能想到,就是这学着玩的技术,让我轻松谋得了一份寻呼台的工作。让正被现实压得喘不过气来的我,摇身一变,成了穿着漂亮的职业工装,踩着高跟鞋,体面而又时尚的白领女性。每当我们穿着得体,三五成群的下班,都会成为街上一道漂亮的风景,吸引着无数人羡慕的目光。
我的生活终于少了那份窒息感。可当我有底气地和爸妈说,一定让我妹上重点高中,要花钱算我一份的时候,妹妹已经毅然决然地进了厂里那个死气沉沉的自办高中。据说,这完全是妹妹自己做出的决定。我很难想象,爸妈会把这么重要的事,决定权交到妹妹自己手里。这让我忍不住和爸妈在电话里争吵了起来。
“那个学校,我听说过,我有同学的弟弟妹妹在那里上过。乱得不得了。学生之间打群架。早恋。全是和学习无关的事。进了那里怎么能好好学习?万一再被带坏了。”
“上三年吧,高三再转到重点高中复读。”
“既然迟早要进重点高中,早一些进去,不更好吗?要出多少钱,我出。”
“家里不缺这份钱。是你妹自己决定的。”
“她才多大,这么大的事,你让她决定。”
我和爸妈争论了很久,但爸妈就以妹妹自己决定为盾牌,把我挡得死死的。我觉得心里有座火山,隐隐沸腾却又找不到出口。在外打工这么久,头一次感觉到排山倒海的孤独感。
我独自在房间里生着闷气,突然看到房间角落的一双新鞋。那是爸爸上次出差时留下的。是方勤的家人让我捎给方勤的。突然,我心里一阵窃喜,终于找到一个理由可以名正言顺地回乐潮看看了。
这一年的金秋,北京的气候好得不像话。和我当时的心情一样美不胜收。连续加班,导出了三天的假期,我再次回到乐潮。
我提前设想了许多情境,找家家或橙子?不行,虽然共事那么久,感觉还是没熟到那个份上,找徐鸿?总觉得太难为情,这算什么呢?虽然有些不太情愿,但我觉得还是找谷志军最为合适。毕竟他是最有可能知道方勤在哪里的人。
头一次以客人的身份,从正门走进乐潮大厅,我的心忍不住剧烈地跳动起来。门口迎接的侍应生,已不是熟悉的面孔。这让我有一些担忧,会不会,我曾经熟悉的一切,全都已经面目全非。会不会我所有的未雨绸缪都不过是白做文章,他们其实早都不在这里了,包括徐鸿?
正当我胡思乱想着,突然肩头被人拍了一下。
“嘿!怎么着,衣锦还乡来了?”这打招呼的方式,和这挑畔的语气,不用回头,我就知道是谁。
“谷志军?!你还在这儿啊。”我假装意外地说。
“还真是你,我还当我看错了呢。”
“我还想着,你们是不是都另谋高就了。”
“别笑得这么灿烂啊,有你哭的时候。”
“什么意思?”
“徐鸿,是真谋高就去了。”
我的脚步突然迟缓了一下,好像刚才还清晰的电视屏幕,一下子黑屏。我讨厌自己的失态。而我更讨厌,自己的失态会呈现在谷志军面前。
“好了,就知道你是奔着他来的。虽然见不到他,也许还有个人,你想见见。”
谷志军一边说着,一边把我领到音响间。
“方勤?”面前的确是方勤没错,短头发,白衬衫,一如我初识她时的样子。见到我,方勤有一瞬间的惊喜,接着便逃开了我直视的眼神,很明显,那段不光彩的过往,让她难堪到无地自容。
我忙冲上去拉住她的手,“你回来了?!”我开心地说。
“是啊。还是回来了。出去瞎晃了一圈,觉得还是王总这里生意靠谱一些。你呢?”
“我?在市里瞎闹呗。”
这一夜,我真的要庆幸方勤的出现,让我这次乐潮之行,不显得那么徒劳无功,至少,我心里的那座火山找到了出口。坐在音响室里,我和方勤聊了许多我离开后的事情,吞咽的辛苦,邂逅的幸运,太多的小插曲一股脑地崩发了出来,偶尔,谷志军也会进来插上几句玩笑话,不知不觉,时间就接近了11点。
最先发现时间不早的,是谷志军。他看了看表,说:“今天晚上,你住宿舍吧。王总和宁姐那边,你尽管放心。”
我这才想起看时间,果然,已经是差五分十一点。
“我来之前,提前已经订好旅馆了。”我遗憾地说,“不知道方勤回来了,早知道的话,我肯定就住这里了。不早了。我真得走了。”
方勤挽留了几句,谷志军说了些有空再来的客套话,之后,我便独自走出了乐潮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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