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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一个硝烟弥漫,却不见刀刃的战场。
三年的苦读,解得了数学,说得了历史,品得了文学,论得了时政。要说,高三那年不会什么,大概就是不善言辞吧。吃饭的时间都在拼命挤压,上厕所还带着一本单词速记手册,打招呼就一个“嗨”。
我的同桌,一个留着婴儿肥的可爱的女生。我最羡慕的就是她一头乌黑的长发,马尾扎起,兔子头的发圈在阳光下,一闪一闪。班里七十多同学,我最崇拜她,说起娱乐圈那些八卦,她的眼里会发射星星。
她喜欢王力宏,宿舍的床头贴着张偶像的海报。那是我第一次知道那就是海报,我搞不清楚,为啥一张画像要叫海报。她说,因为他很出名,要海量发行,还是粉丝们最想抱在怀里的人,所以叫海报。我说,都不是一个抱,一个人而已,你喜欢他,他又不知道,白瞎。她说,不懂就闭嘴。
我识趣地闭嘴了,她好几天不理我。我在心里鄙视这些追星的人,老师常说理智追星,我还没说她偶像一句不好,就不理我了。那以后,我忙于学习,几乎没有时间听她八卦娱乐圈。渐渐地,疏远了她。
高二来了,她选择了文科,我选择了理科,我们就此分道扬镳。
毕业前夕,我桌子上放了一张漂亮的同学录,有人说一个美女送来的,好像是文科班的女生。我想不起来是谁,但直觉告诉我,应该是她。
同学录的一页,泛黄的色彩,就像一面复古又精致的背景墙。时光都被收在里面,发出柔柔的光。
我摸了过上去,粗糙的质感,就像青春狂欢后留下的一片狼藉,不是不想收拾,是不舍得收拾。我就这么摸着、看着,舍不得留下一个字,这是一张写上我的名字,却不会属于我的纸。这是一段有我的青春纪念册,却不属于我的青春主场。
我拿着笔,手起笔落,写上了我认为最洒脱,最豪放的告别。
放学铃声响过,我用余光注视门口,她来了。白色衬衫,白色牛仔裤,她依旧喜欢他。我却不是当年的我,似乎理解了她的执着,又倔犟地不肯让她看出来。
我说,写好啦,最近写得太多了,你再送晚点就排不上喽。她笑了,说,知道你人缘好,所以第一个就给你送来了。
我想说,一打同学录在抽屉里,我也是第一就给你写了,可惜直到她把一封信递给我,挥着手离开,我也没有说出口。
当她灿烂地笑着,我就知道,她不会在乎我第一个给她写。而我,一直在收集追星有害的信息,只为打败一个假想敌,证明对错。
各奔东西的那天,我听说她为了偶像考到了六百多分,顺利去了北京的211大学。为的就是可以多听几次演唱会,多见一次偶像。
她努力是值得的,我终于有勇气承认了,只是我再也没有机会告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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